船舶燃油辅锅炉操作与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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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为了保证船舶锅炉的正常运转和船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所有船员在船舶锅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

一、锅炉运行前操作1.确认锅炉各部位是否正常,并检查水位是否适宜。

如果水位过低,应及时补水。

2.检查护炉壳并清理杂物,使其完整无缺。

同时,检查安全阀是否在合适的位置并确认已开关正常。

3.确认供水各部位联通畅通,接通进水阀。

4.调节风门和鼓风机气流量,保证燃烧的充分,同时检查压缩空气是否充足。

二、锅炉运行中操作1.油箱按规定时限清理,并检查油质和油位是否正常。

2.在运行中,应定期检查水位并及时加水,保证水位在正常标准范围内。

3.时刻注意烟气颜色和形态的变化,是否出现异常情况。

烟气颜色应呈浅灰色,如果变成黑色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炉排查问题。

4.如果锅炉运行时出现故障,应及时了解情况,切勿随意更换、操作任何设备,以免由此带来更严重的问题。

三、停机前操作1.停机前,应先关停进水阀和蒸汽排空阀,并降低炉内压力,避免温差太大而造成影响。

2.等待锅炉内压力降至规定标准,再进行其它必要的操作,如清理灰渣等。

3.关闭锅炉各部位电源和汽阀、水阀。

并关掉锅炉气路、烟囱和鼓风机等部分。

4.船员必须在锅炉停钱确认所有操作已经完成,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尽可能保证锅炉设备有序停止。

四、锅炉维护规定1.定期检查锅炉在运行中的状态,如阀门、管路、防爆电器和各部位是否正常,发现不同情况及时整改。

2.定期清理锅炉部位内的灰渣,以保证热值充分。

3.船员应该定期维护锅炉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4.锅炉运行前,需再次检查相关设备的连通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船员安全和锅炉正常运转。

总之,在船舶锅炉的操作管理和维护过程中,船员应该时刻关注设备的安全性,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有效防范隐形风险。

以上规程不仅适用于船舶,也适用于锅炉使用场景。

目标为提供一套安全规范化的锅炉使用标准。

船舶辅助锅炉操作程序

船舶辅助锅炉操作程序

辅助锅炉操作程序
一、手动点火
1、检查锅炉各部分,包括附近、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等是否正常,检查后合上电源开关。

2、烧轻油时,将衡温器旁通开关扳至“on”位置。

3、将燃油加热器开关扳至“。

仟”位置。

4、燃油循环泵及燃烧器开关都扳至手动位置。

5、风机预扫风结束后,点火器指示灯亮,用手按住点火器开关2~3秒,并通过玻璃看到点火花
时,将供油电磁阀扳至“on”位置,电着火后同时松掉两个开关,锅炉正常运行。

二、自动点火
1、燃油循环泵扳至自动位置。

2、燃烧器扳至“自动通”并使之自动恢复到“自动”位置,锅炉点火程序开始执行。

三、轻油——重油转换
1、将重油进循环泵阀打开,轻油阀关掉。

2、待重油进入管路中达一半容量以上时,将燃油加热器扳至“on”位置。

如油温超过设定值,衡温
器旁通灯开始闪烁,此时关掉衡温器旁通。

3、重油转换到轻油则反顺序操作。

四、运行中管理
1、注意燃油压力2MPA左右,气压0.5~0.6Mpa0
2、观察焰色。

3、注意炉水质量,按时化验投药。

五、停止运行
1、应运行后扫风,如在自动位置时也应后扫风后再将燃烧器和循环泵扳到Off位置。

船舶辅机付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船舶辅机付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船舶辅机付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一操作人员必须对该锅炉及附属机电设备做到四懂(设备性能、结构、原量、故障判断)三会(保养、修理、操作)。

二运行前的准备操作
1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良好。

2 检查炉水,使之达到在2/3~3/4水位表处。

3 对负有压力的锅炉,耍检查安全阀,使之灵活可靠;对无压力的锅炉,要检查通向大气的透气管,使之畅通无阻。

4 关闭出口总阀。

检查燃油输送系统、给水系统、点火装置是否良好,使之处准备状态。

5 打开风机动性,驱净炉内瓦斯。

打开手动燃油伐,同时进行点火,并调好油量和风量。

三运行中的操作
1 当汽压升至接近额定工况时(热水锅炉以沸腾
为限),应关闭原油阀和风机,并缓慢开启出口总阀。

2 当炉水下降至水位表的1/3~1/4时,水泵应再次向锅炉给水,直至炉水达到水位表的2/3~3/4时为止,停止给水。

3 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管理,不可玩忽职守,掉以轻心,特别是对锅炉炉水,汽压,燃烧等情况及自动控制设备,应严加监视,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4 如遇锅炉和管系发生泄漏及自动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均应停止燃烧,并放汽、降压、降温,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运行。

5 严禁在锅炉运行时进行修理。

四停止运行操作
1 首先关闭锅炉出口总阀,停止向外供汽、供水。

2 使炉水达到水位表的2/3~3/4位置处,关闭给水系统阀门。

3 关闭燃油阀,切断电源,停止风机,待炉温缓
缓降至30℃左右后,擦除喷油器及炉膛残油。

4 做好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5 机舱或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做好防冻工作。

船舶锅炉操作规程

船舶锅炉操作规程

SPM-12-03船舶锅炉操作规程生效日期:2011.08.01 版本:页次:第 1 页共 3页C-011范围本须知规定了锅炉在各种状况下的操作管理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则及注意事项。

适用于公司船舶。

2定义锅炉指船舶辅助锅炉。

3职责3.1轮机长负责对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要点的指导。

3.2机工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操作的正确性。

4操作须知4.1大修后的锅炉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4.1.1检查汽、水鼓内部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连接钢筒的接管是否畅通,确认内部无杂物水垢泥渣以及遗留工具后,才关人孔门。

4.1.2检查炉膛,烟道、风管。

清除内部灰渣,杂物及遗留工具,检查挡板启闭装置是否活络正常。

4.1.3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安装完整、正常。

4.1.4检查水位表及各种旋塞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正常。

4.1.5检查所有管道是否装妥接通、支撑管码是否紧固。

4.1.6检查管道伸缩节是否正常,管路隔热层是否包扎完好。

4.1.7检查所有风机、油,水泵是否正常。

4.1.8检查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1.9清除炉舱所有杂物、油棉纱、破布及炉舱底积油。

4.1.10检查燃烧装置。

4.1.10.1喷油器的安装是否正常4.1.10.2调风机构、开关是否灵活、风油比的调整是否正常。

4.1.10.3检查带光敏元件的火焰监视器是否正常。

4.1.10.4检查炉门观察孔玻璃是否装妥。

4.1.10.5检查燃油供应和点火系统是否正常。

4.1.11燃烧室内部检查4.1.11.1炉墙是否完好。

4.1.11.2炉管及水冷壁管的排列外形是否正常,有无漏水迹象。

布风器、油枪喷咀周围及炉膛内积炭是否清除。

4.2点火前的检查4.2.1供油系统的检查4.2.1.1检查日用柜油位,油温是否正常。

4.2.1.2日用油柜放残水。

4.2.1.3启动油泵打循环,检查管路有无泄漏。

4.2.2供水系统的检查4.2.2.1检查系统管路有否泄漏,阀件开关是否正常4.2.2.2检查锅炉水位是否适当。

船舶辅锅炉运行和维护管理

船舶辅锅炉运行和维护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0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 02
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
相关资格证书
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
03
定期对辅锅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 0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
设备安全可靠
应措施进行整改
05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确保 06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故障处理
定期检查: 定期对辅锅 炉进行安全 检查,及时 发现和处理 故障
故障记录: 详细记录故 障现象、原 因和处理方 法,便于分 析和改进
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预 案,确保在 发生故障时 能够迅速响 应和处理
培训和演练: 定期对操作 人员进行培 训和演练, 提高故障处 理能力
01
02
03
04
辅锅炉安全管理
船舶辅锅炉运行和维护管理
演讲人
目录
01. 辅锅炉概述 02. 辅锅炉运行管理 03. 辅锅炉维护管理 04. 辅锅炉安全管理
辅锅炉概述
辅锅炉的作用
提供船舶动力:为 船舶提供蒸汽动力, 驱动螺旋桨或涡轮 机
发电:为船舶提供 电力,满足船舶的 照明、通信、导航 等用电需求
产生蒸汽:为船舶 上的蒸汽设备提供 蒸汽,如蒸汽轮机、 蒸汽锅炉等
02
定期清洁锅炉内部, 保持清洁
04
定期检查锅炉的燃 烧器和点火系统
05
定期检查锅炉的烟 囱和排烟系统
03
定期检查锅炉的阀 门、管道和仪表
06
定期检查锅炉的安 全装置和报警系统
定期检查
1
检查锅炉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
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船舶锅炉的管理

船舶锅炉的管理

船舶锅炉的管理轮机长负责对锅炉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要点的指导,设备主管轮机员负责落实并执行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熟悉相关的操作须知和对检修记录的保存。

船舶辅助锅炉的运行和维护应根据锅炉的结构形式、燃烧器的结构形式等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这些规定在船上的锅炉说明书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遵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要求去做,才能更好地管理好锅炉,保持良好工况。

1 、锅炉的点火、升汽及运行时的注意事项锅炉的点火、升汽包括点火前的准备工作、锅炉的点火和升汽、锅炉投入工作和暖管等。

点火前的准备工作这里主要讲述冷态点火的准备工作。

点火前检查锅炉长时间停炉或大修后锅炉完全冷却时,在锅炉准备点火前,主管轮机员应仔细检查锅炉内外各部分,如受热面、炉体、炉衣、燃烧设备及燃油管路中的油压油温、风机和调风机构是否正常,空气挡板的动作是否活络正常,锅炉的附件是否正常等。

如果经过修理或洗炉后的首次点火,轮机长要亲自对锅炉及其设备作详细检查,确认所有附件,检查孔盖、阀件都已装妥,螺栓已上紧,没有工具、棉纱和垃圾等异物遗留在锅炉内后,才能关上人孔门,开始给锅炉补水。

补水水质检查,在补水前应化验炉水舱和热水井中水的质量,按锅炉工作水位的水容量计算出需要投入化学药剂的数量,将化学药剂投入热水井中,确保炉水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同时,要注意补水的水温与锅炉本体的温差不大于 20 度,并先后使用两套给水系统补水,以确认它们工作都正常。

相关阀件检查,在锅炉补水时要打开透气阀、压力表阀及水位表的通汽、水阀,主停汽阀则关死后再开 1/4 转,以防止受热膨胀后咬死。

一般,水管锅炉的冷态补水只要将水补至水位表的下部水位,因为炉水产生气泡后会膨胀,锅炉的工作水位会上升,因此要根椐经验留出膨胀空间的余地;烟管锅炉应补水至最高水位,升汽后数次下排污,将锅炉底部温度较低的炉水放掉,使整个锅炉温度均匀。

当水被注入锅炉中时,应注意检查锅炉各处有无漏泄或渗水,在未消除漏泄前,禁止继续向锅炉中补水,如有,则必须立即消除,补水结束后还须观察半小时。

船舶辅锅炉冷炉操作与运行管理

船舶辅锅炉冷炉操作与运行管理

船舶辅锅炉冷炉操作与运行管理一.实验目的1.熟悉船用辅锅炉的基本结构。

2.掌握船用辅锅炉的操作要点。

3.掌握船用辅锅炉的管理要点。

二.实验步骤(一)点火前的检查与准备1. 检查锅炉本体,燃油系统,给水系统,通风设备,燃烧设备是否正常。

2. 检查锅炉安全阀,停汽阀(主蒸汽阀),吹灰阀,上、下排污阀,电极室冲洗阀及空气阀的启闭位置是否正常(空气阀在点火前应打开),检查(锅炉水位计通汽阀、通水阀及冲洗阀)各阀的通断是否正常。

3. 检查控制箱电源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即可供给主电源。

4. 检查各压力表,压力控制器(包括其给定值),自动控制系统及警报系统是否正常。

5. 打开供水考克,向热水井加入充足的水,并检查锅炉给水的品质(包括炉水的PH 值、酚酞碱度、硬度、含盐量、磷酸根值等),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水处理药剂。

然后手动向锅炉供水直至正常水位(要求水位保持10-30min 不变),最后将给水控制由手动位置转至自动位置。

6. 检查锅炉本体附近,排烟管附近及蒸汽加热系统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相应的消防设备是否正常,以确保锅炉间的安全。

(二)点火升汽1. 首先进行手动点火,即按以下程序进行:预扫风(风门此时要开至最大,且时间为45-60s)→点火、供油(风门要适当关小)→正常燃烧(正确调节风油比)。

通过观察镜可观察炉膛内部有无火焰,若点火燃烧正常后,即可转换至燃烧自动控制;否则需进行检查,然后再手动点火,直至成功。

2. 当汽压开始产生后,关闭空气阀,并注意水位的变化,观察有无泄漏之外。

且在这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计2—3 次,使水位计玻璃板得以逐渐加热。

冲洗水位计的顺序如下:①开冲洗阀;②关通水阀,冲洗通汽管路;③关通汽阀,开通水阀,冲洗通水管路;④关通水阀;⑤关冲洗阀;⑥开通水阀;⑦开通汽阀。

3. 注意点火升汽的时间。

在点火升汽阶段,应力求使锅炉各部分的温度都能缓慢均匀82地变化,以免产生过大的热应力,而损坏锅炉。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保障船舶锅炉的安全操作,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船舶锅炉的具体特点和实际运行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装有锅炉的船舶,包含商船、渔船、客船等。

2.对于特定船舶类型和锅炉类型,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增补。

第三条定义1.船舶锅炉:指船舶上用于产生热能的设备,包含主机锅炉、辅机锅炉等。

2.操作人员:指接受相关培训,持有相应证书,负责船舶锅炉操作和维护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操作要求第四条操作人员资质要求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船舶锅炉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2.操作人员必需熟识船舶锅炉的结构、性能、操作步骤及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本领。

第五条值班制度1.每艘船舶应订立合理的船舶锅炉值班制度,确保船舶锅炉连续、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岗,履行好锅炉运行监控、参数记录和维护的职责。

第六条锅炉启动与停止1.锅炉启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项设备的工作状态、压力和温度,确保启动安全。

2.锅炉停止前,操作人员应先关闭燃料供应,然后渐渐降低锅炉负荷,最终停止给水和空气供应。

第七条锅炉运行监测1.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锅炉的压力、温度、水位、燃烧状态等运行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2.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巡察,检查排烟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八条燃料管理1.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燃料种类和质量标准投放燃料,并确保燃料供应的连续和稳定。

2.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锅炉燃烧室和燃烧器,防止积碳和积灰对锅炉运行造成影响。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安全阀的设置与调整1.锅炉应设置适当数量和规格的安全阀,确保在锅炉压力超出额定压力时,能够及时释放压力。

2.安全阀的调整应在锅炉停止运行或负荷减小时进行,严禁未经许可私自调整安全阀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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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K1.0-0.7船舶燃油辅锅炉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准备
1.检查锅炉本体水位及各部件。

2.检查热水井、油柜液位。

3.检查给水系统并打开各阀。

4.检查燃油系统并打开各阀。

5.检查压力表阀和水位计、打开空气阀等阀。

6.检查并关闭停汽阀(开1/4转)及各个阀是否在正确位置。

7.合上电源开关,检查控制箱上旋钮并放到正确位置。

8.油泵、风机、水泵转到手动位试运行。

9.检查锅炉水位与各电机设备的工作是否正常。

10.检查供风系统、排烟管路。

11.当第一次冷炉启动,各油舱处于冷态且无蒸汽加热时,应先用轻柴油进行冷炉启动,若有蒸汽加热,则应先通蒸汽加热燃油及燃油系统,待温度达到燃烧器运行要求时,即可启动锅炉机组。

二.锅炉正常启动运行
a.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
b、按燃烧器控制箱说明书启动锅炉机组运行。

1.手动点火程序:接通电源,依次扳动在控制箱上的燃烧器控制按钮置
于预扫风位置(大约30秒)、点火(大约3秒)并且喷嘴Ⅰ工作(即可风门部分负荷开启为打到小火位置);反之如需启动大火(20秒后)按钮置于大火位置—喷嘴Ⅱ工作(即风门开至最大位置)。

如果点火失败(则点火失败指示灯闪烁并且报警器自动报警),第二次点火前,
仍必须进行预扫风过程,方可再次点火。

2.对于自动点火,接通电源,在控制箱上的燃烧器控制按钮置于自动位置,按下启动旋钮,锅炉开始工作。

3.3.冷炉点火升汽时,一般烧1 min,停10min,并逐渐缩短间隔时间。

4.空气阀有蒸汽喷出时应将其关闭。

5.冲洗水位计数次,使水位计逐渐加热。

6.汽压达到工作压力的80%—90%时,手动强开安全阀。

7.供汽前,应先进行暖管。

再慢慢全开主停汽阀,开始正式供汽。

c.检查水位表水位,若锅内水位因热膨胀而温度过高时可通过排污阀排水到正常水位。

d.当蒸汽自空气阀中喷出时,可关闭此阀,使锅炉继续升起。

e.检查给水阀,上下排污阀,水位表,水位控制器,泄放阀外接管路是否有泄漏。

f.逐渐打开主汽阀向外供气,并且注意轻重油切换时控制箱上的有关转换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

g.为确保安全锅炉自动运行时轮机员应该经常观察锅炉压力水位及燃烧是否正常,注意;锅炉手动运行时必须有轮机员在一旁监视和操作。

h.当锅炉机组发生故障,应立即停炉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以重新启动。

i.当锅炉机组正常停炉,当天不再运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同时切断油水供应,关闭供气阀。

三、辅锅炉的运行管理
1.水位应保持在1/2~2/3水位计高度处,应不停地波动。

2.定期冲洗水位计。

3.注意给水的温度和水的质量。

4.按规定进行表面、底部排污。

5.检查油泵油压、预热器的加热温度和喷油器的工作状况,调节好风压
和风量。

6.观察炉膛中的火焰颜色和烟囱的排烟颜色(良好标志:火焰呈橙黄色,炉膛内略显透明,依稀可见炉膛的后壁,烟囱排烟显浅灰色)。

7.辅锅炉的蒸汽压力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0.7MPa左右)。

8.定期对炉水进行化验(碱度、含盐量、硬度)和处理。

四、辅锅炉停用操作
1.将控制开关转到“扫风”位。

2.关闭日用油柜出口阀
3.通风机继续运行2 min左右,吹净炉内的油气后再停机。

4.关闭停汽阀。

5.上水,使水位上升至水位计3/4处。

6.熄火后应自然冷却,当汽压降到0.l MPa左右时,方可进行底部排污。

7.待锅炉内无压力显示时,打开空气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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