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研究
新加坡住房保障体系及启示

(一)住房供给体系
• 新加坡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是住房 新加坡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 建设与分配不是通过市场来实现, 建设与分配不是通过市场来实现,而是由 政府主导公共住宅的开发、建设与分配。 政府主导公共住宅的开发、建设与分配。 建屋发展局是新加坡公共住房的组织者、 建屋发展局是新加坡公共住房的组织者、 建设者和管理者, 建设者和管理者,在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中 起到了主导作用。但对于高收入家庭, 起到了主导作用。但对于高收入家庭,新 加坡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没有涵盖, 加坡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没有涵盖,其住房 问题只能通过市场途径解决(如下图) 问题只能通过市场途径解决(如下图)
一、新加坡住房保障体系框架
• 新加坡建国初期面临严重的住房短缺问题, 新加坡建国初期面临严重的住房短缺问题, 屋荒” “屋荒”成为解决国民住房问题的最大障 为此, 碍。为此,政府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 基本国策,成立建屋发展局推出“ 基本国策,成立建屋发展局推出“居者有 其屋” 的政府组屋计划, 其屋” 的政府组屋计划,建立中央公积金 制度构建集“住房供给、 制度构建集“住房供给、住房金融和住房 政策”为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政策”为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住房金融体系
• 建立于 建立于1955 年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全 面的强制储蓄制度, 面的强制储蓄制度,规定雇主和雇员均须 以雇员的薪金为基数, 以雇员的薪金为基数,按照法定的公积金 缴纳率将个人月薪的一部分存入中央公积 金局的个人账户,用于退休、住房、医疗、 金局的个人账户,用于退休、住房、医疗、 教育、投资增值等诸多方面。 教育、投资增值等诸多方面。新加坡的中 央公积金制度不仅解决了公共住房建设资 金问题, 金问题,而且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力 不足问题,最终实现了政府、 不足问题,最终实现了政府、开发商和居 民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 民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
新加坡---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研1

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研究(上)2011-8-22摘要:伴随着新加坡经济40余年的持续增长,其公共住房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
基于新加坡住房体系和公共住房发展概况,回顾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演变历程,对比分析当前新加坡实施的各种公共住房分配制度并对其进行分类。
试图从整体上把握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的特点。
文章得出结论: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体系。
该体系中各种不同的分配制度都有各自的适用性,并且相互间互为补充,为不同时期公共住房的发展目标服务。
关键词: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体系一、引言公共住房是城市住房问题的产物。
主要指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居住问题,由政府直接投资建造或由政府以一定方式对建房机构提供补助、由建房机构建设,并以较低价格或租金向低收入家庭进行出售或出租的住房[1]。
新加坡作为一个位于赤道附近的城市国家,土地总面积仅707.1km2,人口密度6489w人/km。
,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1965年新加坡共和国成立至今45年里,新加坡经济获得了持续快速的发展,2008年新加坡GDP 总值是1965年建国时的26倍[2-3]。
新加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在社会民生领域新加坡政府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最为显著的成就之一是通过发展公共住房有效地解决了新加坡人民的住房问题。
1959年新加坡面临非常严重的房荒。
84%的家庭居住在店铺和简陋的木屋里,其中40%的人居住于贫民窟和窝棚,仅9%的居民能住上像样的公共住房。
1960年新加坡建屋发展局(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正式运作并于1964年2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
据统计,至2007年底新加坡HDB累计建造了88.34万套公共住房①,容纳了81%的新加坡居民。
此外,79%居住在公共住房中的居民拥有住房产权,整个新加坡住房产权拥有率更高达92%②。
新加坡能够成功的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主要得益于公共住房政策的成功。
新加坡住宅建设的发展及对我国房改工作的启示

开 始提 供 四
五 房 式 的公 寓给
月 薪较 高的 家 庭
扩 展 任务 范 围
一 4 0一
由于 大 量 建设
,
申请 住房人 数减少
, ,
,
而 供应 能力却 在提 高
(
。
,
针对这种 情 况
,
,
建屋 发展 局
,
逐 步放 宽 了 住房 申请 者的条 件
如 提 高家庭 收 入 顶 限
, , ,
一 般是 企 业 单位 出 7 0 % 左 右 个人 出 3 0 % ( 占个人 收 入 的 1 / 5 )
。
并 紧紧 围绕 这 一 目标
,
所建 住 宅 大多 造价低 让 他 们 有房 可住 建造 大 面 积 住宅
,
。
、
面 积小
。
,
极 少 建造高标 准 住房
,
。
对收 入 让居 民
很低 的居 民
以 较低 的 租 金
,
,
先 租后 买
随着 经 济的发 展
人 民收 入 的 提
, 。
高
逐 步减 小 补贴 对象 范 围
“
,
因此
”
,
这 一 时期
,
主 要 建筑 供租 赁 的 一房 式 应 急 型小 公 寓
“ ”
1 9 6 8 年 开 始 大 力推 进
。
居者有 其 屋
、
政策
让 购房
。
者 用 公 积 金 来购 买 较 大 型 的 三房 式 单 元
2` 1 9 7 0一 1 9 7 8年
这 1 。年 以 兴
。
建高密度
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研究

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研究摘要经过近40年努力,新加坡政府先后致力于解决屋荒、加大住宅供应、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组屋质量,成功实现了居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目前新加坡国民约8成居住在公房中,其中约8成已购下所住房屋。
新加坡的公共住房根据套型及面积分层次供应,可租可买。
政府在公共住房建设、分配及管理、退出等环节给予政策支持,相关环节甚至立法保障。
新加坡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建设和消费资金。
筹集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是政府提供建房发展贷款;二是中央公积金局贷款;三是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可借鉴的经验有:(1)住房保障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加大公共住房供应。
(2)政府要适应社会需求,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3)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购房能力。
(4)建立健全法律规章,确保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
1 公共住房历史沿革及现状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仅约699平方公里,而人口密度大,每平方公里为4900人,市区则达到每平方公里9800人。
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地位后,政府面临的是加速增长的人口和日益紧张的住房这一严峻形势。
经过近40年锲而不舍的努力,新加坡政府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实现了居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截至2007年3月,新加坡81%的人口居住在近90万套国家提供的公房(新加坡称“组屋”)里,其中约80%的人已购下所住房屋。
但是,新加坡解决公共住房问题同样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1.1 陋屋区时代(上世纪20至50年代)从上世纪20年代早期开始,新加坡许多人的住家都是在拥挤的陋屋区,卫生、照明或通风设施缺乏。
这些房屋大多草草用榈叶、旧箱子及金属片搭成。
因1 / 17住房短缺日趋严重,当时的英国殖民政府于1927年设立了新加坡改良信托局,专门负责清理陋屋区,并为陋屋区的搬迁居民提供住所。
到1947年,全国人口增加两倍之多,达到一百万。
在新加坡改良信托局存在的32年中,共建造了23000个单位的住房,当时只能为不到10%的人解决住房问题。
新加坡组屋公共空间的历史演变、类型及启示

摘要:公共空间是建设宜居城市及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小区建造过程中重要的设计规划元素。
文章通过对新加坡组屋不同发展时期和地理位置的公共空间类型的详尽梳理和案例分析,探讨了宜人的公共空间所具备的四点要素,包括通用设计、连通性、用途混合性和硬件设施。
文章在结尾处总结了新加坡组屋公共空间的优缺点,并对中国社区公共空间的设计和规划提出了3点启示:(1)提高通达性和包容性;(2)优化用途混合性;(3)构建公共空间系统。
随着中国城镇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也进入转型阶段,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无论老旧小区的改造还是新小区的建设,公共空间的营造对于提升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以及促进社区凝聚力都十分重要[1-2]。
公共空间,包括公共设施、公园和街道等,是城市多元文化的载体和居民社会生活的舞台,也是构建宜居和可持续发展城市的重要条件[3]。
Gehl[4]发现高质量的公共空间会增加非必要性活动,进而增加人们的社交活动。
Whyte[5]和Mehta [6]也发现高质量的公共空间更受使用者欢迎,并吸引使用者停留更Abstract: Public space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developing a livable city and a harmonious society, as well as an important design and planning element in renovating old and constructing new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Through a detailed review and case studies of the typology of public spaces in Singapore ′spublic housing new towns and estates that are developed in different periods and geographic locations, the article lists four basic elements of a pleasant public space, including universal design, connectivity, mixed use, and hardware facilities. Finally, the article summari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ublic spaces in Singapore′s public housing and puts forward three insights on the design and planning of publicspaces in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in China: (1) improving accessibility and inclusiveness; (2) optimizing mixed-use development; (3) developing public space systems.The Evolution, Categories, and Lessons of Public Spaces in Singapore’s Public Housing新加坡组屋公共空间的历史演变、类型及启示关键词:公共空间;高密度住宅区;公共住宅;城市设计;新加坡Keywords: public space; high-density neighborhood; public housing; urban design; Singapore长时间。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 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多元化投资
我国应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投资的多元化渠道,降低对银行存款的依赖,提 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同时,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防止违规 操作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 度和效率。
参考内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 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 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民 生活困苦,特别是居住条件很差,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社会保障,为了逐步改 变这种状况,同时又避免政府承担财政责任,于是立法建立了这种自助性的保障 模式。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模式,目的是为雇员退休后或 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经过40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现 已发展为向社会成员提供养老、医疗、储蓄等保障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其覆盖 范围也从公共和私人部门内的雇员扩大到自雇者。
最后,新加坡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也提醒我们,要重视制度的 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政府在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长远效应和全局 利益,避免短视和片面性的决策。
总结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为其公民提供了稳定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值 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通过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和补贴机制,以及建立综合性 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们也应该注意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美国德国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验与启示

美国德国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验与启示美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房屋补贴和公共住房项目等方式实现。
美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在于建立完善的住房市场机制,鼓励私人投资,并通过公共住房项目为贫困人口提供住房。
此外,美国还通过税收抵免等方式激励低收入人群购买房屋,以促进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
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以租赁市场为核心,包括租金控制和低收入住房补贴等措施。
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在于租金控制的实施,保护了低收入租房人群的权益。
此外,德国还通过低收入住房补贴等方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帮助,确保他们有能力支付合理的租金。
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公寓楼为主,政府通过住房发展局提供公共住房,并通过补贴和抵免措施帮助低收入人群。
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在于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公共住房的大规模建设。
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住房,确保他们有基本的居住权,并通过补贴和抵免措施帮助他们支付房租。
这三个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对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住房市场机制,鼓励私人投资,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私人投资对住房供给的增加至关重要,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的住房需求。
其次,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通过公共住房项目等方式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的居住权。
政府应当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适宜的住房,并通过补贴和抵免措施帮助他们支付房租。
最后,需要建立租金控制的机制,保护低收入租房人群的权益。
租金控制可以防止房东对低收入租房人群提高租金,确保他们有能力支付合理的租金。
总之,美国、德国和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建设经验和启示。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确保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浅谈新加坡公共住房制度

浅谈新加坡公共住房制度2016年4月13日,学校组织考察新加坡建屋发展局。
通过参观样板房、座谈、参阅资料及到组屋区现场考察,对新加坡公共住房制度有了较为深入和直观的了解。
新加坡通过修建公共组屋(“组合房屋”的简称)形式,实现了为绝大多数国民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
可以这么说,公共住房政策是新加坡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它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人民行动党长期以来在民众中享有的较高的支持率。
一、发展理念来到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进门就能看到墙上写着杜甫的三句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即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财产,只有让人民拥有财产,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安定。
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正是接受了这一思想,制定和实施了“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以体现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治国理念。
从历史上看,1959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开始执政,就十分重视住房问题,李光耀曾经指出:解决住房问题是为了经济、社会、政治和安全。
新加坡政府认为,拥有房屋所有权有助于增强社区归属感,促进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能够为居民提供保值的资产,使居民积极参与维护居住环境;而且还有助于居民建立良好的工作意识。
为此,1964年新加坡宣布实施“居者有其屋”计划。
1965年独立建国后,李光耀强调,为了让那些儿子必须履行国民服役的父母觉得新加坡是他们自己的国家,值得他们的孩子去捍卫,就必须让新加坡的每个家庭拥有自己的资产,特别是拥有自己的住房。
二、发展思路(一)整体系统规划先行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建设职能由国家发展部统一负责,国家发展部下辖的市区重建局(URA)负责整个新加坡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建屋发展局(HDB )负责组屋的建设和管理。
新加坡组屋的选址和规划是结合新加坡总体规划一同编制的。
2001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2001年概念规划”,明确了分阶段发展目标,提出综合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新镇体系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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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研究摘要经过近40年努力,新加坡政府先后致力于解决屋荒、加大住宅供应、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组屋质量,成功实现了居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目前新加坡国民约8成居住在公房中,其中约8成已购下所住房屋。
新加坡的公共住房根据套型及面积分层次供应,可租可买。
政府在公共住房建设、分配及管理、退出等环节给予政策支持,相关环节甚至立法保障。
新加坡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建设和消费资金。
筹集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是政府提供建房发展贷款;二是中央公积金局贷款;三是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新加坡公共住房发展可借鉴的经验有:(1)住房保障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加大公共住房供应。
(2)政府要适应社会需求,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3)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购房能力。
(4)建立健全法律规章,确保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
1 公共住房历史沿革及现状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仅约699平方公里,而人口密度大,每平方公里为4900人,市区则达到每平方公里9800人。
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地位后,政府面临的是加速增长的人口和日益紧张的住房这一严峻形势。
经过近40年锲而不舍的努力,新加坡政府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实现了居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截至2007年3月,新加坡81%的人口居住在近90万套国家提供的公房(新加坡称“组屋”)里,其中约80%的人已购下所住房屋。
但是,新加坡解决公共住房问题同样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1.1 陋屋区时代(上世纪20至50年代)从上世纪20年代早期开始,新加坡许多人的住家都是在拥挤的陋屋区,卫生、照明或通风设施缺乏。
这些房屋大多草草用榈叶、旧箱子及金属片搭成。
因1 / 17住房短缺日趋严重,当时的英国殖民政府于1927年设立了新加坡改良信托局,专门负责清理陋屋区,并为陋屋区的搬迁居民提供住所。
到1947年,全国人口增加两倍之多,达到一百万。
在新加坡改良信托局存在的32年中,共建造了23000个单位的住房,当时只能为不到10%的人解决住房问题。
50年代,许多住在陋屋区里的人必须共用一个狭窄的厨房。
这样的居住环境既不符合卫生标准,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1961年在河水一带发生的一场大火,摧毁了数以千计的住家,造成16000人无家可归。
1.2 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解决屋荒(1960-1970年)面对严重的房荒问题,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HDB)。
它是国家发展部属下的法定机构,也是新加坡唯一的公共组屋建设和管理机构。
建屋发展局就在成立之初的短短8个月内,完成了为1961年河水一带火灾灾民重新安置家园的任务。
建屋发展局的目标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就是为低收入人民提供廉价房屋。
它制定了一个全面的五年计划,并由此引出以后的多个五年建屋计划。
五年计划初见成效,在河水山、女皇镇及麦波申等地建造了53000多个单位的住房。
为了鼓励人民拥有自己的组屋,建屋发展局在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并首次为麦波申等组屋区开展各种政策推广活动。
1965年,建屋发展局开始建设第一个备有多项社区设施的大巴窑市镇,其中包括市镇中心,以及可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的轻工业区。
到1960至1970年,HDB为新加坡公民提供了12万套政府组屋,为40万人解决了住房问题。
1.3 建设新市镇,大量增加住房供应(1971-1977年)随着房屋短缺问题逐渐解决,建屋发展局开始专注于开发更宽敞舒适的组屋,以及设施齐全的新市镇。
通过完善的规划,宏茂桥、勿洛及金文泰等市镇都拥有丰富齐全的设施,如市镇中心、邻里中心、巴士转换站、学校、体育场、公园及工厂。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超过一半的人口住在政府组屋。
市镇规划也更趋成熟,镇内的居民可轻易地在住家周围找到诸如民众联络所、图书馆等休闲场所。
1.4 建设综合性社区,提供全面的居住环境(1978-1988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大约70%的人口住进政府组屋。
随着住房供应方面经验的日趋完善,新加坡环境既可满足居民在休闲方面的需求,让他们方便地使2 / 17用各种设施,同时也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80年代后期,超过85%的人口住在政府组屋。
1.5 改进组屋的质量与服务,开展老城改造(1989年至今)新加坡除了为大众建造新的家园,也为较旧的市镇提供“组屋更新计划”。
包括主要翻新计划——把旧的住房修复到当前新住房的标准;电梯翻新计划——为那些没有在每层楼设有候梯坪的高楼提供这项设备,让老龄人及行动不便的居民进出更加方便;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有选择性地将旧的组屋拆除,并在附近地段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新的住房。
政府通过组屋区更新计划,以系统化的方式重新发展屋龄较久的市镇或社区邻里,以便和新的组屋发展相互融合。
这些市镇或社区将大大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素质。
目前,新加坡公共组屋正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为了在市区内注入更多生气,新加坡将在市区达士敦坪重新开发一处占地2.5公顷的住宅区。
新加坡积极探索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土地资源,在公共组屋密度越来越大、楼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为未来居民提供具有吸引力的生活环境。
2 公共住房体系2.1 公共住房类型新加坡的公共组屋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有偿提供,价格由政府统一规定,一般以低于市场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者的公屋。
“组屋”除了“套间”、“单元”的“屋”的意义外,还包含着其他三方面“组”的含义:①居民住房建设是整个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②促进多元化种族居民的融洽组合;③提供多代家庭成员的亲密组合。
因此,组屋其实蕴涵了安居乐业、民族团结、尊老爱幼的三大和谐社会理念,与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十分一致。
为满足不同人口、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新加坡政府中、低收入家庭设计和建造了不同类型的组屋,供家庭选择。
组屋类型包括一房(33平方米),二房式(一房一厅,45平方米),三房式(二房一厅,60—65平方米),四房式(三房一厅,90平方米),五房式(四房一厅,110平方米)和公寓式(130平方米)。
2005年建屋发展局所管理住宅的套型构成一览表如表1所示。
表1 2005年建屋发展局所管理住宅的房型构成3 / 17一房两房三房四房五房其它合计售出住宅住宅单位数(个)653 6584 217058 329797 207879 68061 830032 所占比例(%)0.1 0.8 26.2 39.7 25.0 8.2 100.0租用住宅住宅单位数(个)19491 22599 6351 619 0 0 49060 所占比例(%)39.7 46.1 12.9 1.3 0.0 0.0 100.0合计住宅单位数(个)20144 29183 223409 330416 207879 68061 879092所占比例(%) 2.3 3.3 25.4 37.6 23.6 7.7 100.0 从上表看出,由建屋发展局所建设的住房,以四房为最多,占全部住房的37.6%,其次为三房和五房,分布占到全部住房比例的25.4%和23.6%,一房、两房及其它房型则占到全部住房的13.3%。
用于出售的住宅单位远较出租的住宅单位多,租赁型组屋共49060套,以一房和两房的房型为主,两类占全部住房的80.8%。
但租赁型组屋总量仅占建屋发展局所建设的住房的5.6%,可见新加坡居民仍以购买组屋为主。
2.2 公共住房相关政策2.2.1 建设(1)规划政策根据人多地少的国情特点,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在城市住房建设的整体规划上,始终坚持“避开大道,直取两厢”的建设方针,避开住房密集的市中心区,选择城市边缘地带起步。
这样的规划不仅有利于居民疏散,而且由于这些地区拆迁量少,地价与基地处理费用比较便宜,从而大大降低组屋建设成本。
只有在市区人口减少到一定程度、新区住房充足的情况下,建屋局才会考虑集中力量进行旧城改造。
为了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组屋以高层住房为主,一般都是几十层的板式住房,少数为20多层。
新加坡政府规定,不同规模的居住区要配套建设不同规模的福利设施。
在建屋局进行土地开发后,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建设。
因此,所有的居住小区都建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商业中心、银行、学校、图书馆、剧院、诊所等,在组屋小镇周边设有地铁站、公交站。
组屋规划时还强调各类人群的混合居住,以提高社会的稳定性。
新加坡的具4 / 17体做法包括:组屋内穿插建设私人物业,由于新镇的配套优于其它地区,对于新镇内的私人物业也是十分有利的条件;组屋内应提供多种类型的住房,以保证各种经济收入与各种年龄人群的需求;在同一邻里组团,每一栋组屋楼内只能有不超过两种相邻的房型。
(2)土地政策1966年新加坡政府颁布了《土地征用法令》,规定政府有权征用私人土地用于国家建设,规定建造公共组屋可在任何地方征用土地。
被征用土地只有国家有权调整价格,价格规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抬价,也不受市场影响。
征用土地是政府再分配财富和资源的强制性措施,所支付的补偿费远低于市场价。
根据该项法令,建屋发展局能够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获得土地,保证了大规模公共组屋建设所需的土地资源。
建屋发展局并非无偿使用土地,而是直接向土地局购买。
(3)财政政策政府给予建屋发展局的财政援助首先是提供贷款。
根据建屋发展局财务简报,政府为其提供的贷款有三种:第一是抵押融资贷款;第二是翻新融资贷款;第三是建屋发展贷款,用以资助住屋发展计划和营运开支。
2006-2007年,新加坡政府向建屋发展局提供了47.1亿新元的贷款。
而在2006-2007财政年度,建屋发展局的营运就产生了7.4亿新元的赤字,这笔赤字依然由政府补助金填补。
至今,政府已经累计为建屋发展局提供了数额为159亿元的补助金。
其次,政府还为建屋发展局提供担保,使它在金融市场发行公开债券,目前,建屋发展局已经发行了17笔5年到10年期债券,其利息从2.4%到5%。
由于有政府的担保,建屋发展局发行债券的性质与国家债券差不多,受到较多投资者的青睐。
2.2.2 分配及管理(1)准入制度组屋申请资格包括以下四个主要因素:第一,公民权。
它规定申请者必须是新加坡公民,而共同申请的其他成员必须在新加坡居住。
第二,无私有房产。
那些拥有私有房产的居民不能申请组屋,甚至那些想放弃其私有房产再申请组屋的申请者也必须在其具备组屋申请资格的30个月后才能申请组屋。
第三,收入水平。
由于公共组屋是帮助那些无力购买或租住私人住房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因而要确定申请组屋的家庭收入限额标准,那些家庭总收入超过收入限额标准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组屋,申请租赁型组屋的家庭的月收入从800新元至1500新元。
5 / 17第四,家庭构成。
建屋局规定新建组屋的申请者必须形成“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是指由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孙子的父母已去世;祖父母均名列申请书内,而其中一方为申请人)其中一种方式组成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