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讲座第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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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知识讲座》课件

形式审查
对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
实质审查
如果商标审查不通过,商标局会发出审查意见书,申请人需要根据意见书的要求进行答复或修改。
审查意见的反馈
商标注册证书的意义
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注册成功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03
商标保护与维权
商标注册遵循自愿原则,但注册商标具有更强的保护力度。
总结词
商标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详细描述
根据商标的构成元素,商标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和声音商标等。根据商标的用途,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此外,还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其他类型的商标。
商标具有识别、品质保证和广告宣传等作用。
总结词
商标的主要作用是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帮助消费者识别不同的经营者。同时,商标也是品质保证的标志,代表了商品或服务的品质和信誉。此外,商标还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和品牌塑造等方式提升商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价值。
《商标知识讲座》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商标基础知识商标注册流程商标保护与维权商标与企业品牌建设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未来商标发展趋势与展望
01
商标基础知识
总结词
商标是区别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详细描述
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记,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提供者。商标通常以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形式出现,并被注册在相关商标局进行保护。
耐克的“勾”标志简洁明了,寓意着不断突破、追求卓越的品牌精神,为其在全球运动品牌市场中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耐克的“勾”标志
05
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
总结词
新《商标法》讲座课件

THANK YOU
VS
详细描述
新《商标法》缩短了商标的审查周期,从 原来的9个月缩短至6个月。同时,加强 了对商标审查的力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 商标申请将予以驳回或修改,保障了商标 申请的审查质量和效率。此外,新法还增 加了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措施,规范了 商标代理行为。
03
新《商标法》重点问题解析
商标的合理使用
新《商标法》讲座课件
• 新《商标法》修订背景与目的 • 新《商标法》主要内容和变化 • 新《商标法》重点问题解析 • 新《商标法》实施的影响和效果 • 新《商标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
题和对策建议 • 新《商标法》相关案例分析
01
新《商标法》修订背景与目的
修订背景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商标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实 需求,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增强法律透明度
为了提高法律的透明度,让商标权利人更加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商 标法》的规定,有必要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修订。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法》的修订也有助于完 善整个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修订目的
1 2 3
加强对商标权利人的保护
修订后的《商标法》更加注重对商标权利人的保 护,以激发企业和个人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商标救济的变化
总结词
完善救济措施、增加救济渠道
详细描述
新《商标法》完善了商标救济措施,增加了商标无效宣告、撤销和注销等救济渠道。同时,对于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增加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品和可证明来源的合法取得的侵权商品等 措施,保障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程序的变化
总结词
缩短审查周期、加强审查力度
商标法教学

经济法讲坛
商标法 Law of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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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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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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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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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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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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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商标法
第一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二章 商标注册 第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
精品课件
经商济标法的讲起坛源
商标起源于原始部落或个人信仰的象征符号,例如古 人曾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在法国南部山洞中发现的原始人 壁画可上溯到公元前一万年,绘画的主题是一些具有强烈符号 特征的动物,专家们认为这些可以被看成人类日后设计商标、 标志的动机。
精品课件
经济法讲坛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 订版)第2条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 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 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 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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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商标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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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商标注册的程序
二、申请人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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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商标注册的程序
三、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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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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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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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2、商标应具有显著性特征
1、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 、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 、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 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 商标注册。 2、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 识不得作为商标。
商标法 Law of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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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商标法
第一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二章 商标注册 第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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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济标法的讲起坛源
商标起源于原始部落或个人信仰的象征符号,例如古 人曾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在法国南部山洞中发现的原始人 壁画可上溯到公元前一万年,绘画的主题是一些具有强烈符号 特征的动物,专家们认为这些可以被看成人类日后设计商标、 标志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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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 订版)第2条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 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 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 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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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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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程序
二、申请人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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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程序
三、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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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坛 2、商标应具有显著性特征
1、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 、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 、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 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 商标注册。 2、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 识不得作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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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商标的非冲突性
四、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益)的法律后果
根据 《商标法》第33条和第45条规定,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 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对已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除恶意复制、模 仿、翻译驰 名商标之外。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第一节 商标的实质条件概述
二、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与相对条件的区分
(一) 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的法律性质差异 (二) 违反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的操作程序 (三) 违反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 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
一、商标法定构成要素的法律规定及其心理学依据
《TRIPS协定》第15条第1款规定: “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 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应能够构成商标。这类标记,尤其是文字 (包括人 名)字母、 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均应能够作为商标获 得注册。即使有 的标记本来不能区分有关商品或服务,成员亦可依据其经过使用而获得的识 别性,确认其可否注 册。成员可要求把 ‘标记应系视觉可感知’作为注册条件。”
第一节 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二) 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一种识别性的符号。 2、商标是一种可感知的标志。 3、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第一节 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三) 商标的分类
1、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以及组合商标。 2、按照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3、几类特殊的商标。实践中有几类比较特殊的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
《商标法讲座》课件

参考资料
《商标法》
了解最基本的商标法原则和 条款,为商标保护提供法律 依据。
《商标管理规定》
了解商标管理和注册程序的 规定和要求,掌握商标注册 的基本知识。
《商标侵权案例解析》通过实际案例,了解标侵 权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国际商标保护基础》
深入了解国际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基本知识和要 点。
《商标法律法规指南》
详细介绍商标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商标相关法 律操作提供指导。
总结
通过本次讲座,您将了解商标的定义、保护、使用、侵权行为和国际保护等 方面的知识,并深入探讨商标案例和未来发展趋势。 谢谢收听!
《商标法讲座》PPT课件
# 商标法讲座
课程大纲
• 什么是商标? • 定义 • 类型 • 商标的保护 • 商标注册 • 商标维权 • 商标的使用 • 商标的合法使用 • 商标的禁止使用 • 商标的侵权行为 • 商标的侵权定义 • 商标侵权的救济措施
商标的国际保护
国际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侵权
商标案例分析
名优商标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名优商标案例,了解成功商标设计的要素 和策略。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通过研究商标侵权案例,深入了解商标法的保护机 制和救济措施。
商标法的未来发展
1
商标法的更新
探讨商标法的改革和最新法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市场环境。
2
商标法的趋势
预测未来商标法的发展趋势,为企业和品牌提供战略和法律建议。
商标法基本知识宣讲图文PPT教学课件

商标注册制度
1、清晰无胡乱图画的商标设计样式图;
2、填写好的商标申请注册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商标委托代理注册合同书(一般有代理机构的,才需要准备这份材料,自行注册的商家不用。
5、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注册制度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感谢您的聆听
我们下回再见
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202X.XX.XX
代用名
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商标局提出。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45
类
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
31
类
商品
11
类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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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讲座》课件

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已 有商标存在冲突。
商标公告
公告内容
经过审查通过的商标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异议处理
在公告期内,任何人对公告的商标存在异议,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领取证书
证书类型
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证书等。
领取方式
线上或线下领取,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缴费凭证。
。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商标保护 和维权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国际
合作和法律法规的协调。
随着消费者对品牌和质量的关注度提高 ,商标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资产,需要 加强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同时,这也 为商标服务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发
展机遇。
THANKS
感谢观看
量顾客。
失败案例
案例一
某服装品牌在发展过程中未能保持商标的一致性和辨识度,导致 品牌形象混乱,消费者难以记住和识别。
案例二
某电子产品品牌在市场竞争中未能及时更新商标形象,导致品牌老 化,失去市场竞争力。
案例三
某化妆品品牌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过于复杂或难以理解的商标图案 ,导致消费者难以产生记忆和认同感。
商标查询的方法
通过商标局官方网站或商标查询 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了解已有商 标的注册情况。
申请提交
申请方式
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和商标图样 。
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商标使用声明等材料 。
商标审查
形式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实质审查
品牌建设
商标是品牌的重要组成 部分,有助于建立品牌
形象和市场地位。
消费者识别
商标公告
公告内容
经过审查通过的商标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异议处理
在公告期内,任何人对公告的商标存在异议,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领取证书
证书类型
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证书等。
领取方式
线上或线下领取,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缴费凭证。
。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商标保护 和维权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国际
合作和法律法规的协调。
随着消费者对品牌和质量的关注度提高 ,商标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资产,需要 加强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同时,这也 为商标服务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发
展机遇。
THANKS
感谢观看
量顾客。
失败案例
案例一
某服装品牌在发展过程中未能保持商标的一致性和辨识度,导致 品牌形象混乱,消费者难以记住和识别。
案例二
某电子产品品牌在市场竞争中未能及时更新商标形象,导致品牌老 化,失去市场竞争力。
案例三
某化妆品品牌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过于复杂或难以理解的商标图案 ,导致消费者难以产生记忆和认同感。
商标查询的方法
通过商标局官方网站或商标查询 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了解已有商 标的注册情况。
申请提交
申请方式
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和商标图样 。
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商标使用声明等材料 。
商标审查
形式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实质审查
品牌建设
商标是品牌的重要组成 部分,有助于建立品牌
形象和市场地位。
消费者识别
商标法培训课程.讲义

第二讲 商标注册制度
第一节 商标注册原则 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程序 第四节 注册商标权的终止 第五节 注册商标的争议解决程序
第一节 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 申请注册相同或相近的商标时,准予先申请人的注册,驳回 后申请人的申请。 对于无法确定先申请人的,采用在先使用原则。 无法确定使用在先人的,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 在商标局主持下,由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
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 名称、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 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 根据1982年生效的《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公约》规定,奥林匹克会徽 即五环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相关实例见后页)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例如,驳回“DARKIE”牌牙膏的注册申请,表 明了我国反对种族歧视的坚定立场。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3.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是指如果从美学角度
考虑,有强能影响或刺激消费才消费需求的该商品形状。这 些商品形状可以是多个切面的宝石形状,或时装设计图纸, 或陶器、瓷器的外形,或装饰物品的形状等等。
肯德基的店面场景本身就是立
体商标,店门前的雕塑也是商 标整体的一部分。右上图为可 乐瓶三维商标。
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积极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商品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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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注事项?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四、对“在先权利”的“损害” 一般民法意义上的损害后果,指: (1)财产价值之减少、丧失; (2)构成对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阻碍; (3)产生影响财产价值的危险和威胁。 问题:商标法意义上的“损害”和侵权法意义上的“侵权”的关系? 禁止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的原因在于:
《商标审理标准》: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是指一个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内 停止使用,且该行为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时间起算,应当自申请人向商标 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使用”的界定 1、真实的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使用”的界定 2、“不合法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康王案 (1)案情: 注册:1995年北京康丽雅健康科技总公司(以下称康丽雅公司)取 得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康王”商标的注册。
许可:2001年4月25日,康丽雅公司将“康王”商标许可给云南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滇虹公司)使用。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适用要件
3、“恶意”的判定 《商标审理标准》第四条之4: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 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发生过其他纠纷,可知晓在先使用人 商标;
(1)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 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的使用; (2)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的使用; (3)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 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的使用; (4)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
特别不包括: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 (2)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该等商品为相同类似商品;
(2)使用固定的商标标识,如判定在后商标构成抢注需要该等 商标标识构成标识相同或近似;
(3)使用的时间为在后商标抢注前的持续的时间内。
问题:1、使用在不类似商品上是否仍可主张? 2、使用在不类似但相“关联”的产品上是否可主张?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系争商标申请人注册后具有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在先使用人 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在先使用人与其 进行贸易合作,向在先使用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 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他人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
我国对商标使用做了极为宽泛的界定,商标的使用方式可以为其中一 种,也可以为几种,而且对使用的数量、范围、规模均没有门槛要求。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适用要件
1、在先使用的认定
——商标使用三要素 (1)使用在一定类别的商品上,如判定在后商标构成抢注需与
(2)该商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 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案例:KEFIC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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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属于在先权利的种类化权利: 2、著作权 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等著 作人身权和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3.2——适用要件:
1、商标将来投入使用可造成侵权,认定存在“损害”?还是
2、商标注册本身就是一种损害? (结合商标权的特点:公权机关授予私权)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1、证明商号权的证据: (1)商品上:需区别商标性使用与商号性使用 (2)交易文书 (3)宣传材料
(3)“特有”的证据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 有一定影响商标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一、概述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 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立法目的:(1)保护诚实劳动,避免产源误认 (2)防止利用先申请原则钻商标法二十八条漏洞(只
要更为坚实的证据,著作权登记证作用比较重要。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3、证明姓名权的证据:
证明目的:公众将某一特定符号与某一特定自然人之间建立起长期 稳定的直接对应的联系。
(1)该特定自然人知名度的证据(证明请求保护的姓名的保护外延 的扩大以及系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误导公众)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适用要件
3、“恶意”的判定
讨论 :
(1)申请人有恶意而后将商标转让,无法证明受让人有恶意的情
形下,如何处理?
(2)大批量的申请他人商标是否构成恶意?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认定为在先权利的意义:防止他人将包装图案、形状(如费列罗球
形)抢注为商标。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2、特殊标志
全国性或国际性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 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
问题:私权还是公益?十条第一款绝对禁注事项还是三十一条相对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5.2、6.2——适用要件:
(1)系争商标与他人姓名相同,或与他人肖像相同或者近似; (2)系争商标的注册给他人姓名权、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案例:易建联案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问题:未被类型化的权利是否可以成为本条所保护之“在先权利”?
三、证据收集与整理
1、“使用在先”的证据
2、“有一定影响”的证据(参照驰名商标证据要求尽可能收集)
3、“恶意”的证据(KEFICO案)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 用三年案件
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商标确权案件(二)
一、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 销其注册商标: ……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例如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特殊标志等?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1、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获得保护的三个要件: (1)“知名商品”,即具有一定知名度,为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2)“特有”,即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3)该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应当在先使用。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适用要件
1、在先使用的认定
——研讨:被动使用是否构成三十一条的“使用”? 案例:“索爱” 商评委:索尼爱立信(中国)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索爱” 商标已经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公众所知晓。 一审:索爱已被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认可并使用,具有了区分商品来源 的作用。第三方媒体报道等同于索尼爱立信的使用。 二审:索尼爱立信并未进行有关“索爱”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宣传等 商业活动。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4.2——适用要件:
(1)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早于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及使用日; (2)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使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属于在先权利的种类化权利: 4、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 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 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两者均属于人格权。
转让:2003年5月15日,康丽雅公司将将“康王”商标转让给云 南滇虹公司。 撤三:2002年l0月18日,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称汕头康王公司)的前身对“康王”商标提起三年不适用撤销。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2)公众看到某一符号会联想到此特定自然人的证据(证明该等符
号的特定化) (3)公众将系争商标误认为与该特定自然人有联系的证据(证明公
众认知以及损害结果)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4、证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 (1)在先使用的证据
(2)知名商品的证据
商标法系列讲座
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商标确权案件(二)
二、适用要件 2、“有一定影响”的认定 《商标审查标准》第四条3.1: 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是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 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 (1)“一定地域”是多大? (2)“相关公众所知晓”得多知晓? (3)“有一定影响”的时间界限? 结论:31条不是13条,要求不应过高。“有一定影响”不要求到驰 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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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商标确权案件(二)
四、对“在先权利”的“损害” 一般民法意义上的损害后果,指: (1)财产价值之减少、丧失; (2)构成对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阻碍; (3)产生影响财产价值的危险和威胁。 问题:商标法意义上的“损害”和侵权法意义上的“侵权”的关系? 禁止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的原因在于:
《商标审理标准》: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是指一个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内 停止使用,且该行为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时间起算,应当自申请人向商标 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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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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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的界定 1、真实的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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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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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的界定 2、“不合法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康王案 (1)案情: 注册:1995年北京康丽雅健康科技总公司(以下称康丽雅公司)取 得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康王”商标的注册。
许可:2001年4月25日,康丽雅公司将“康王”商标许可给云南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滇虹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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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要件
3、“恶意”的判定 《商标审理标准》第四条之4: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 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发生过其他纠纷,可知晓在先使用人 商标;
(1)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 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的使用; (2)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的使用; (3)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 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的使用; (4)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
特别不包括: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 (2)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该等商品为相同类似商品;
(2)使用固定的商标标识,如判定在后商标构成抢注需要该等 商标标识构成标识相同或近似;
(3)使用的时间为在后商标抢注前的持续的时间内。
问题:1、使用在不类似商品上是否仍可主张? 2、使用在不类似但相“关联”的产品上是否可主张? 商标法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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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系争商标申请人注册后具有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在先使用人 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在先使用人与其 进行贸易合作,向在先使用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 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他人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
我国对商标使用做了极为宽泛的界定,商标的使用方式可以为其中一 种,也可以为几种,而且对使用的数量、范围、规模均没有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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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要件
1、在先使用的认定
——商标使用三要素 (1)使用在一定类别的商品上,如判定在后商标构成抢注需与
(2)该商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 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案例:KEFIC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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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在先权利的种类化权利: 2、著作权 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等著 作人身权和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3.2——适用要件:
1、商标将来投入使用可造成侵权,认定存在“损害”?还是
2、商标注册本身就是一种损害? (结合商标权的特点:公权机关授予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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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1、证明商号权的证据: (1)商品上:需区别商标性使用与商号性使用 (2)交易文书 (3)宣传材料
(3)“特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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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节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 有一定影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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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 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立法目的:(1)保护诚实劳动,避免产源误认 (2)防止利用先申请原则钻商标法二十八条漏洞(只
要更为坚实的证据,著作权登记证作用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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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3、证明姓名权的证据:
证明目的:公众将某一特定符号与某一特定自然人之间建立起长期 稳定的直接对应的联系。
(1)该特定自然人知名度的证据(证明请求保护的姓名的保护外延 的扩大以及系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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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要件
3、“恶意”的判定
讨论 :
(1)申请人有恶意而后将商标转让,无法证明受让人有恶意的情
形下,如何处理?
(2)大批量的申请他人商标是否构成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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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在先权利的意义:防止他人将包装图案、形状(如费列罗球
形)抢注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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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节 损害在先权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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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2、特殊标志
全国性或国际性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 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
问题:私权还是公益?十条第一款绝对禁注事项还是三十一条相对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5.2、6.2——适用要件:
(1)系争商标与他人姓名相同,或与他人肖像相同或者近似; (2)系争商标的注册给他人姓名权、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案例:易建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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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问题:未被类型化的权利是否可以成为本条所保护之“在先权利”?
三、证据收集与整理
1、“使用在先”的证据
2、“有一定影响”的证据(参照驰名商标证据要求尽可能收集)
3、“恶意”的证据(KEFIC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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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 用三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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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确权案件(二)
一、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 销其注册商标: ……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例如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特殊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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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当被认定的在先权利: 1、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获得保护的三个要件: (1)“知名商品”,即具有一定知名度,为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2)“特有”,即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3)该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应当在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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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要件
1、在先使用的认定
——研讨:被动使用是否构成三十一条的“使用”? 案例:“索爱” 商评委:索尼爱立信(中国)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索爱” 商标已经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公众所知晓。 一审:索爱已被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认可并使用,具有了区分商品来源 的作用。第三方媒体报道等同于索尼爱立信的使用。 二审:索尼爱立信并未进行有关“索爱”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宣传等 商业活动。
《商标审理标准》第三大点4.2——适用要件:
(1)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早于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及使用日; (2)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使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系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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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在先权利的种类化权利: 4、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 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 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两者均属于人格权。
转让:2003年5月15日,康丽雅公司将将“康王”商标转让给云 南滇虹公司。 撤三:2002年l0月18日,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称汕头康王公司)的前身对“康王”商标提起三年不适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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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节 注册商标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案件
(2)公众看到某一符号会联想到此特定自然人的证据(证明该等符
号的特定化) (3)公众将系争商标误认为与该特定自然人有联系的证据(证明公
众认知以及损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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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4、证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 (1)在先使用的证据
(2)知名商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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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要件 2、“有一定影响”的认定 《商标审查标准》第四条3.1: 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是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 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 (1)“一定地域”是多大? (2)“相关公众所知晓”得多知晓? (3)“有一定影响”的时间界限? 结论:31条不是13条,要求不应过高。“有一定影响”不要求到驰 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