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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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表 - 内蒙古自治区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表 - 内蒙古自治区
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
盟(市)旗(县、区)
申请备案登记单位名称:(公章)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制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类型)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民族
学历
联系电话
职务
职称
名称
邮编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招用保安员人数
保安装备
名称数量




区பைடு நூலகம்





(可附服务区域平面图)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1.除填写此表外,还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保安员名单,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及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2.此表一式二份(备案盟市级公安机关、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各存1份)。



姓名
出生年月


(1寸正面彩照)
性别
文化程度
民族
电话
传真
原岗位
原职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分管负责人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备案单位承诺
受理备案盟市级公安机关签注
我单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相关条件。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陕西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指南

陕西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指南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办理指南
审批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 号);
申请条件: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申请材料:
1、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扫描拍照上传);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名称、位置、负责人、联系电话、保安员数、岗点分布图等);
4、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5、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法定周期:无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西安市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受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
审批机关:市级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XXX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XXX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XXX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该当依法保证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人为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该当文化、正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加害他人1正当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备和制止违法立功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该当给予表彰、奖励。

XXX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该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XXX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供给的保安服务相顺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该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
2、性质:便民政务
二、设定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 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级市公安机关备案。

四、办理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级市公安机关备案。

六、申请材料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
基本情况;
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4、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 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八、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76-******* 2.投诉电话:0776-*******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九年十月十三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上海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实施办法(2019修改)

上海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实施办法(2019修改)

上海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是指:(一)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二)自行招用保安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招用的保安员应当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持有《保安员证》。

第四条本市公安机关做好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是备案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1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是指:(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注明开展保安服务地点或单位名称、服务种类、岗位和职能,保安服务场所的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是指:(一)保安员招聘、录用制度;(二)保安员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三)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和值班等岗位执勤、交接班及登记制度;(四)对保安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五)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六)救助、应急处置制度;(七)保安员教育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八)保安员基础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 2 —制造、储存、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武器弹药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所需材料和流程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所需材料和流程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所需材料和流程
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条件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持有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要求
1、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2、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3、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
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需提供材料:
1、《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
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4、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5、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
理制度的情况。

四、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流程: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齐材料,填写《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后,经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审核,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保安支队)备案。

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所在地县级公安机(保安大队)将其资料信息输入保安管理信息系统并签注审核意见,报市局保安支队确认。

备案通过,市级公安机关(保安支队)向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核发《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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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姓名
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
(类别、号码)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户籍地
点(外国人注明国籍)
实际居住地
所属派出所
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职业资格
相关技术职称
表彰奖励记录
健康状况
保安服务分工管负责人简历
起讫年月
学习、培训或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附件二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
(类别、号码)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中级保卫(安)
员人数
助理保卫(安)员人数
保卫(安)师人娄
高级保卫(安)师人数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有保安员证人数(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保安员证为数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基本情况(名称数)
保安服务情况
序号
服务单位
名称
安保卫单位
保安服务类
保安员人数
附件一: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
编号:
单位性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物业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篇)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代码
单位类型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民营控股○其他
注册资本
国资比例: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
保安队伍基本情况
保安人员总数:
(人)
获得职业证书总数(人)
其他
初级保卫(安)员人娄
政治面貌
户籍地点
(外国人注明国籍)
实际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职务联系电话职业资格
相关技术职称
违法犯罪记录
表彰奖励记录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简历
起讫年月
学习、培训或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附件4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员名册表
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序号
保安员证号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民族
性别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地址
从业类别
职业(职术)职称
准驾车辆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户籍:
居住:
附件五: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审批表
编号:
从业性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物业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工商营业
执照注册号
保安服务分管
负责人
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印章)
年月日
公安分(县)局
保安管理部门
初审意见
年月日
公安分(县)局
审批意见
审批人:(公安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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