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学生资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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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2.05•【字号】教资助〔2015〕86号•【施行日期】2015.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86号各高等学校:2007年实施新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以来,全省各高校认真按照国家及我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政策实施整体情况良好。

但实际工作中,少数高校仍然存在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理解有偏差、评审把关不严、奖助学金使用和监管不规范、专项资助经费提取不足等问题。

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全面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1、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是全省高校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指南,各高校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时要以国家及我省现行政策为准,不得突破政策规定、任意解读、违规操作,各高校具体实施细则要按照规定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并公开告知学生。

由于近几年学生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各高校将学校现行的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于4月1日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国家现行资助政策具有奖优和助困两种功能,其中奖学金类的资助项目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时要突出对学习成绩的要求,而助学金类的资助项目要突出其助困功能,因此学习成绩不能作为助学金资助项目的主要评审标准。

3、坚持信息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一项有效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在校园或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指标总量以及各院系、年级、班级指标分配情况;评审中要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保护参评学生的个人隐私;评审后要按照政策规定时间公示评选结果,公示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指向要明确,其中本专科生的国家助学金获助名单也要按照校内不少于5天的要求进行公示。

河南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河南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豫财办教〔2007〕115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助学金

豫财办教〔2007〕115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助学金

豫财办教…2007‟11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有关厅(局、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辖市财政局、教育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市(县)财政局、教育局: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七年八月十六日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要求,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滴水恩大事记最新最全

滴水恩大事记最新最全

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2009年12月2日,滴水恩公益助学机构“新长征翻译社”成立,翻
译社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的专业优势,为广大客户提 供及时、准确、满意的翻译服务。
2009年12月,“滴水恩”杯首届中国大学生公益创业挑战赛启动 仪式在湖南大学前进楼报告厅举行,会上宣布中国大学生公益创业网上 线。
水恩公益学员。 2009年7月24日,滴水恩确立宣传口号—“滴水恩、大海情;上海
交通大学时慧老师鉴于对滴水恩的钟爱和支持,特专门赋诗一首:滴水 恩,大海情
也许, 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萤火虫, 那么, 就让我们聚集在一起,给黑夜带来一线光明! 也许, 我们每个人都只是小火星, 那么, 就让我们聚集在一起,给冬天带来一丝暖意! 也许, 我们每个人都只是小水滴, 那么, 就让我们聚集在一起,给大地带来一点滋润! 或许, 我们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 但是, 相信聚集在一起,就能成倍地发挥作用! 或许, 我们的一切都会失败; 但是, 但凡发生,必留痕迹! 我们可以向后人证明: 你们拥有的这片天空, 我们曾拥有过; 你们正在努力的事业, 我们曾努力过; 你们正在为之奋斗的这个世界, 我们来过…… 《滴水恩,大海情》这首诗是上海交通大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海
2007年度大事记 2007年2月8日,公益活动-感动中国倡议百万学子义务家教寒假试 点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2007年4月16日,国内首个中国公益创业研究中心经国家教育部批 准成立。 2007年 6月6日,湖南大学首届公益创业节启动暨众悦滴水恩公益 基金会定名仪式在逸夫楼报告厅举行。会上中国公益创业研究中心主任 唐亚阳教授发表《公益创业,努力开创我国高校创业教育与实践的新模 式》讲话。
的衣服直接送给湘西贫困地区。
2008年8月4日,滴水恩人在湖南大学领导老师的支持下,开设 《公益创业学》课程;

学生资助仪式议程

学生资助仪式议程
今天的会议有五项议程一是由领导向贫困生发放救助金;二是请领导讲话; 三是学生代表发言;四是教师代表发言;五是请 校长讲话。下面进行第一
项议程,请领导同志们为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
领导作重要讲话,大家鼓掌欢迎。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年级班学生代表同学发言。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老师发言。
马锋闫蕾蕾
参加人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各系辅导员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管理系芦晨同学和信工系王珂同学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中管理系派20名、商学系和艺术系各派15名、夕卜语系和信球各派10名,文法系派1名学生代表参加)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其中管理系派110名、商学系和艺术系各派90名、夕卜语系和信工^各派50名,文法系派20名学生代表参加)第一项奏《国歌》
大会进行第一项奏《国歌》。请全体起立,(国歌奏毕)请坐下。
大会进行第二项请王长强董事宣读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大会进行第三项请潘院长宣读对评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通过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 核,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1517名学生获得2009-2010学年度 国家奖助学金,共计351万元。其中管理系芦晨同学和信息工程系王轲同学获 得国家奖学金,分别奖励8000元;闫军帅、冯永纲、李瑞英、李璐、李晓波、 张凤娟等165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奖励5000元;西凯、马建红、 程贝贝、吴玉玲、孔慧慧、白娟等1350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2009年12月21日宣读完毕。
关于对2009-201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本学 年,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高校必须在一周的时间(10月30-11月8日)完成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我院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 广大辅导员、全体同学的积极努力下,我院2009 - 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带领广大辅导员,加班加点、努 力工作,特别是管理系辅导员宋森、张新颖,商学系辅导员李晓翠、王三平,夕卜 语系辅导员朱宏东,信工系辅导员杨坤、艺术系辅导员朱艳霞、王堯,文法系辅 导员王永田,9位辅导员为录入学生数据,通宵工作,牺牲周假日,克服种种困 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奖助学金信息录入工作,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 过,无一差错,受到省教育厅表扬。{学生资助仪式议程}.

濮阳县2021年县外就读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4.12)

濮阳县2021年县外就读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4.12)

2021年春季濮阳县建档立卡家庭县外就读学生
申请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存入户档)
学生家长您好!
您的学生在濮阳县以外学校就读,现将2021年春季有关县外学校就读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上级资助政策(在就读学校申请,由所就读学校负责发放)
乡镇中心校(盖章): 2021年月日
-------------------------------------中心校骑缝章--------------------------------------------
2021年春季濮阳县建档立卡家庭县外就读学生申请教育资助
政策告知书回执(中心校留存联)
我是学生家长,我家孩子在就读,我已知悉建档立卡学生县外就读学生资助政策,我会按照相关申请程序要求向孩子就读学校申请上级资助、向中心校申请县级资助。

乡镇:村:家长签收:
2021年月日。

嵩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嵩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嵩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的要求,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教育扶贫政策,我们汇编了《嵩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学前教育保教费(建档立卡幼儿享受)。

省内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幼儿,600元/年/生。

生活补助费(普惠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3-6岁幼儿10%,建档立卡户3-6岁幼儿全覆盖)。

800元/年/生。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一补:农村学校资助比例为寄宿生总数的27%,城市学校资助比例为寄宿生总数的10%,建档立卡户寄宿生资助全覆盖)。

小、初阶段所有学生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小学生1000元/年/生,初中生1250元/年/生,按学期发放。

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明德学校在校生),按800元/年/生的标准发放国定营养餐;在一小、二小、实验初中部、明德学校(含送教上门的)4所学校的建档立卡户学生,按800元/年/生的标准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金。

三、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和住宿费(具有普高学籍的四类在校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全县4所高中学费标准为300元/年/生,住宿费一高、二高、五高、实验高中标准分别为360元/年/生、200元/年/生、200元/年/生、3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具有普高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困难学生,贫困县资助比例25%,建档立卡户学生全覆盖)。

人均2000元/年/生,分困难等级发放,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档次。

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所有学生均享受)。

具有中职学籍的在校生,按照1200元—2100元/年/生标准免学费(普通中专根据专业不同1700元—2100元/年/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1200元/年/生)。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互助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互助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互助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教办资助〔2024〕81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互助活动的通知教办资助〔2024〕81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落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精神,结合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互助组,围绕学生资助工作重点环节、难点问题及绩效评价等发现的短板不足,常态化开展协作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形式根据就近原则,结合全省高校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全省各高校按地市划分为6个片区(附件1),每个片区确定11至12所互助高校,指定其中3所为牵头高校。

各片区第一所牵头高校联系人任组长,其他2所牵头高校联系人任副组长。

牵头高校制定本片区活动计划,组织片区内高校建立2-3个协作互助队,以座谈会、研讨会、专题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针对学生资助日常业务和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开展定向互助。

为进一步扩大业务互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多样性,业务互助组牵头高校每2-3年视情况调整一次。

二、活动时间业务互助活动全年持续开展。

三、重点任务(一)共学共促资助政策理论水平。

各互助队所属学校共同学习《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交流学习心得,探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二)分析研讨工作成效反馈问题。

结合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找原因、补齐短板,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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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生资助大事记作者: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河南教育·中旬刊》2014年第11期2002年12月27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河南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的通知》(豫编办〔2002〕181号),同意成立河南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挂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的牌子。

主要任务为制定高校后勤改革的措施和管理规范,优化后勤资源配置,协调教育系统、高校及各方面的供需关系;负责管理学生助学贷款、外资贷款及国内外的赠、援款等。

2004年3月21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成立河南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的通知》(教人〔2004〕135号),正式成立河南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挂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的牌子,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中心职能。

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花园路3号,设高校后勤科、综合办公室和教育贷款科三个科室。

8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94号),随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出台《河南省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教贷〔2004〕213号)等有关文件。

河南按新机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方案出台。

8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联合召开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

贾连朝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4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开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投标,因各家银行均不符合招标条件,致使招标流标。

9月27日,贾连朝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继续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事宜。

决定调整招标方案,与各家商业银行协商确定经办银行。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领导参加会议。

11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戎庚行长、谭波副行长一行在省教育厅与蒋笃运厅长、肖新生副厅长等有关人员举行会谈,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河南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事宜达成初步意见,并决定由双方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

12月3日,贾连朝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助学贷款工作。

会议研究确定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决定由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成立联合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河南银监局、省财政厅向银监会和财政部报告,解决国家开发银行承办河南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准入问题。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河南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12月中旬,银监会原则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在河南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具体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报银监会批准。

12月20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光明副主任、财务司赵建军处长来河南调研,指导、推动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事宜。

教育厅、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座谈会。

12月30日,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框架协议,确立“河南模式”基本框架。

贾连朝副省长、国家开发银行刘克崮副行长参加签字仪式并讲话。

2005年2月16日,贾连朝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决定省政府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王卫军副局长、河南省分行谭波副行长一行在省教育厅与肖新生副厅长就高校基础设施贷款工作举行了会谈,并就启动该项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4月19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随后,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教贷〔2005〕217号),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等有关文件(教贷〔2005〕218号),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正式实施。

4月25日,河南省首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仪式在郑州工业大学举行,首批向4万名学生发放贷款1.9亿元,贾连朝副省长、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刘克崮副行长参加发放仪式。

根据“稳步推进,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分别于6月21日、11月16日发放第二批、第三批国家助学贷款,全年累计发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

4月28日,贾连朝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办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事宜。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的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4月底,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交付使用。

5月上、中旬,《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河南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了报道。

5月23日,省政府《政务要闻》印发《创新贷款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展开》,全面介绍河南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模式。

6月23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财务司巡视员崔邦焱来河南调研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肯定“河南模式”。

8月24日,省教育厅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

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贷款管理中心。

9月2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建立有效助学贷款机制开展各种捐资助学活动河南倾力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报道。

10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评审组进驻河南,首批确定向郑州大学等8所高校授信19.5亿元。

11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教贷〔2005〕712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

2006年3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05年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教贷〔2006〕153号),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

至4月底,对全省高校200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5月8日,河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演讲及短信大赛的通知》(教贷〔2006〕267号),5月至6月举办了短信大赛,9月至11月举办了演讲大赛。

这是河南省首次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6月10日,河南在《大河报》公布263名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

6月底,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正式上线。

7月7日,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教人〔2006〕433号),要求各高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条件。

8月30日,河南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在省人民会堂召开2006年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首次表彰国家助学贷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我省25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

农业银行也表彰了国家助学贷款先进行和先进个人。

9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河南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合作模式。

国家开发银行按该模式共向我省11所高校发放贷款23.08亿元。

10月9日,《光明日报》以《河南模式:让高校来管助学贷款》为题详细解读了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

10月16日,《人民日报》内参以《河南新模式推动助学贷款良性运行》为题报道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10月24日,教育部在河南召开助学贷款业务专题会议,向全国推广“河南模式”。

据教育部统计,至年底全国15个省、市、区按“河南模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1月9日,我省发放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5.4亿元,涉及高校88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3万名。

11月9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对河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全面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王菊梅副省长、蒋笃运厅长接受了采访。

11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对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进行了报道。

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对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河南建立助学贷款新机制扭转学贷困局》作出批示,12月11日、12月8日,徐光春书记、李成玉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批示,充分肯定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

2007年1月27日,《中国教育报》发表了肖新生副厅长的署名文章《谈谈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对“河南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

3月9日,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肖新生副厅长代表河南省教育厅作大会发言,介绍河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的经验。

5月10日,河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辩论大赛的通知》(教贷〔2007〕285号),至10月28日,在全省高校成功举办辩论大赛。

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等资助制度建立。

在中职学校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

8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学〔2007〕530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教学〔2007〕531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532号)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王菊梅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9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更名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编办〔2007〕153号),同意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河南省高校后勤管理中心的牌子。

主要任务为:承担全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资助政策和措施;制定高校后勤改革的措施和管理规范,优化后勤资源配置等。

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中心更名后,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高校资助科、中职中小学资助科、后勤管理科。

办公地点于年初迁至农业路28号河南报业大厦。

9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成立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07〕700号),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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