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进境粮谷出库加工情况统计表
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20161111
批准:审核: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
复印件签字盖章联
填写说明:
1.“报告编号”由检验单位自行编号。
2. 由粮食企业自检的,“检验单位”与“受检单位”相同。
3.“样品类别名称”义指籼稻谷、粳稻谷、糯稻谷等,其他粮食品种同义。
“粮食性质”分为中储粮、地储粮或商品粮。
“粮食产地”填写某省某市某县。
“扦样地点”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某单位某货位。
“代表数量”填写实际代表数量,以t计。
4.“检验依据”以标准代号表示。
5.“标准值”填写引用标准规定的指标值或文字;需要判定等级的,“标准值”中填写相应等级的标准指标值。
6. 需要检验的指标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空白格内加项,空白格不足时可加页。
7.“检验结论”中应做出质量等级判定和水杂、有关卫生等单项指标是否合格的判定。
8.本报告中未填写的空白格,应以横线或“以下空白”填充。
9. 检验报告应当用五号仿宋黑色字体计算机制作(签字除外),也可用黑色墨水填写。
10.“复印件签字盖章联”由中间粮食经销方填制。
11.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计量认证章、审查授权章和单位公章/检验报告专用章,企业自检报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计量认证章、审查授权章加盖在报告正面表格的左上角,单位公章/检验报告专用章加盖在报告日期处。
注意事项:
1. 检验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
2.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3. 检验单位应当对检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粮食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
粮食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主营业务:□仓储□加工□综合物流
仓容(万吨):隶属关系:□中直□省属□其他
所有制性质:□国有□外资□私营
交通方式:□铁路□公路□港口
主要经营品种:□小麦□稻谷□玉米
经营成果:□近3年合计赢利□近3年合计亏损
□07年赢利□07年亏损
人员情况
总人数:平均年龄:
大专及以上:中专中学及以上:中专以下:
保管员人数:大专及以上:中专中学及以上:中专以下:
化验员人数:大专及以上:中专中学及以上:中专以下:
仓储管理
库存粮食(万吨):仓内储粮:露天储粮:散装储粮:包装储粮:平均储存年限:最长储存年限:
07年进出企业粮食总量(万吨): 07年保管员人均保管粮食(万吨):
杀虫方式:□无措施□熏蒸剂□防护剂□熏蒸+防护剂
年均熏蒸次数:□1次□2次□3次最多熏蒸次数:□1次□2次□3次
储粮技术应用情况
主要储粮技术措施:□机械通风□环流熏蒸□人工控制粮温□其他:
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情况:□低温储粮□气调储粮□其他:
问题与建议
你认为企业仓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你对做好仓储工作有何建议:。
表格模板-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精品

附件4: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一、填表方法按《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粮办展〔20XX〕209号)的规定,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辖区内粮油加工业企业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到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主页左下侧)“粮油加工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和数据填报,网上填报后可直接导出打印盖章后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统计员。
对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企业,企业可填报纸质报表盖章后,由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网上录入。
二、填表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
代码共九位。
2.法人单位名称: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3.行业代码: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例如:米、面、油综合加工企业),按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填写行业代码。
⑴谷物磨制(即为粮食加工)类1310,其中小麦粉加工业:1311、大米加工业:1312、玉米加工业为1313、杂粮加工:1351;⑵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类为1331;⑶食品制造业(即为粮食食品加工业) 1400,其中糕点面包等:1411、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19、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米面制品:1432、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⑷饲料加工业为1320;⑸粮油机械制造业3632。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时确定的类型和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见表1。
其他指表中未列入的企业注册类型。
5、许可证情况:指企业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指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QS)许可证。
6.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所属加工厂(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填报。
稻谷、大米检验数据记录表

产品名称抽样地点检验号代表数量抽样时间检验项目数据处理及结果出糙率M0= g试样质量(净稻谷)M1= g生芽粒糙米质量M2= g脱壳后的糙米质量M3= g不完善粒糙米质量出糙率(%)=(m1+m2)-(m1+m3)/2m0×100 =整精米率M0=20g左右试样质量(净稻谷)M1= g整精米质量整精米率(%)=m1m0×100=杂质含量M0=约500g大样质量M1= g大样杂质质量M2=约50g小样质量M3= g小样杂质质量M、大样杂质含量(%)=m1m0×100N、小样质量含量(%)=(100—M)×m3m2杂质含量(%)=M+N水分含量M0= g铝盒恒质M1= g烘前试样和铝盒质量M2= g烘后试样和铝盒质量水分含量(%)=m1-m2m1-m0×100 =黄粒米含量M0= g试样质量M1= g黄粒米质量黄粒米含量(%)=m1m0×100=谷外糙米含量M0=约50g试样质量M1= g糙米粒质量谷外糙米含量(%)=m1m0×100=检验员:日期:年月日产品名称抽样地点检验号代表数量生产时间检验项目检测数据数据处理及结果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W=50g大米样重W1= g小碎米重量W2= g大碎米重量A、小碎米(%)=W1W×100 B、大碎米(%)=W2W×100 碎米总量(%)=A+B=不完善粒W=200g大米样重W1= g不完善粒重不完善粒(%)==W1W×100糠粉W=200g大米样重W1= g糠粉重A、糠粉(%)=W1W×100矿物质W=200g大米样重W1= g矿物质重B、矿物质(%)=W1W×100带壳稗粒W=500g大米样重W1= 粒/kg矿物质重带壳稗粒(粒/kg)=W1W×1000稻谷粒W=500g大米样重W1= 粒/kg 稻谷粒(粒/kg)=W1W×1000其它杂质W=200g大米样重W1= g其它杂质量C、其它杂质(%)=W1W×100杂质总量A=糠粉百分率B=矿物质百分率C=其它杂质百分率杂质总量(%0=A+B+C水分W0= g空铝盒重W1= g烘前试样和铝盒重W2= g烘后试样和铝盒重水分(%)=W1-W2W1-W0×100黄粒米W=50g大米样重W1= g黄粒米重黄粒米(%)=W1W×100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检验员:日期:年月日文-汉语汉字编辑词条文,wen,从玄从爻。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产、销、存统计表

表三、( )年度( )月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产、销、存统计表
负责人:统计人员:
备注:1、本表由加工单位填写,由资源科在表一中负责全局汇总 2、其他中填报数据必须注明品名及数量,具体情况视各厂情况而定。
3、卫生筷子、雪糕棒必须分开填报。
4、内销(自销)是指加工单位自用及本地不需要运输证的销售。
5、期初库存的填写:一月份上方填写上年结转库存,结转库存的加上一月份生产数减去一月销售数,为一月末库存,一月末库存转到二月,即为二月初库存,依此类推进行填写,在年计里填汇总数。
6、填报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及相关人盖章。
粮食加工企业统计台账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单位盖章处:
大豆分离蛋白氨基酸1ddg饲料杂粮主食大米合计18263小麦加工副产品7米糠油1大豆浓缩蛋白柠檬酸2玉米胚其它食品合计中粳米1小麦谷朊粉8玉米油112酒精及加工品3其它副产品粮食食品合计合计中二次再加工大米大米加工副产品10712小麦胚芽9芝麻油1h其中
附件1
表 说明:1.本表由粮油加工业企业报送,统计范围是辖区内粮油加工业生产单位。 2.本表20 产品实际生产量情况中,“8.粮油机械制造”栏仅限粮油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填 报。 3.本表21中,其中日处理油菜籽、日精炼菜籽油、日处理大豆、日精炼豆油指企业仅能加 工其中某一种品种产品的专用生产线。 号: GL19表 国家粮食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221号 2012年12月
17 许可证情况 一、粮食收购许可证 №
大 米 小 麦 粉 食用植物油 面、米制主食品 外商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341) 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号(QS) 速 冻 食 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饲 料
18 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人) :0950302.0 :341501021374
合 一、在岗职工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工人 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工人 二、其它从业人员 14 计 42 28 10 16 2
3.食用植物油(吨)
品种 (1)大豆油 (2)菜籽油 (3)花生油 (4)棉籽油 (5)葵花籽油 (6)油茶籽油 (7)米糠油 (8)玉米油 (9)芝麻油 (10)棕榈油 (11)其它油脂 棕榈液油
棕榈超级液油
合计中: 小计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毛油 外购国内 原油精炼 外购国内 成品油分装 外购进口油脂 精炼、分装
9 应急加工企业:省级□ 13 主食加工中央厨房 有□
3.粮食库存大清查预分解登统数据表及货位明细表填报说明

附件3粮食库存大清查预分解登统数据表及货位明细表填报说明一、库存统计报表预分解登统(一)填报要求。
本表由统计报账单位填写审核,填报电脑要求为Excel2007及以上版本,或者是最新版WPS,否则表格中“省、市、县、乡”将无法正常显示。
(二)填报时点。
以2018年7月末粮油收支月报表结报时间,作为大清查试点省份粮食库存统计预分解登统填报时点。
(三)分解登统要求。
按照在地原则,由各粮食统计报账单位(企业),将纳入清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依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粮油、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将统计报账单位(企业)期末库存数据分解细化到最小统计核算单位—实际承储企业(库点),并按照统计报送渠道,进行逐级登统、审核。
各项数据信息应如实、准确填报,防止出现数据错误、遗漏、重复等问题。
(四)填报渠道。
预分解登统表和货位明细表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中储粮、中粮、中国供销等中央企业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依据粮食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分解登统填报。
中储粮分公司以省为单位将试点省份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 8 —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和本系统企业商品粮统计库存按照实际储存库点进行登统,填报相应货位信息,提交所在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跨省交叉管理的中储粮分(子)公司实际储存库点的粮食库存预分解登统数据及货位信息,由中储粮集团公司分送实际储存地的分公司合并后,提交实际储存地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粮、中国供销等中央企业直接管理的商品粮,由企业总部将分省的预分解登统数据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分送实际储存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试点省份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地方储备粮和承储政策性粮食的地方企业商品粮统计库存,按照实际储存库点进行分解登统,填报相应货位信息;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中储粮分公司对预分解登统表和货位明细表进行审核,报送全国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对储存库点中尚未装粮的空仓信息,由仓房权属企业填报,依照企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1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格-1原粮数量

附表1-1-1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粮食库存账实核对工作底稿》填写,本省储存本省所属粮食和本省储存外省所属粮食应分别汇总。
“本省储存外省所属”汇总表中,应注明委托省份和委托企业名称。
2.粮食库存按原粮统计。
粮食库存中的成品粮,应按各地规定的粮食统计折率折算成原粮。
3.表中数据以检查时点数据为准,“检查时点统计库存”按《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的统计库存数填报,“检查时点实际库存”指通过本次库存检查核定的检查时点库存数量。
4.检查数据逐级汇总阶段,上一级的汇总表根据下一级汇总表累加形成,本表“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一列中的数据,应与本级同期统计月报核对,发现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市级汇总阶段发现不一致的,必须按照统计月报调整“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一列数据,并另页附详细情况说明。
5.稻谷库存中的糯稻并入粳稻统计。
6.第09列“其他”项不为零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7.行间数据勾稽关系:
(1)01=10+18;
(2)02=11+19;
(3)03=12+20;
(4)04=13+21;
(5)05=14+22;
(6)06=15+23;
(7)07=16+24;
(8)08=17+25;
(9)09=26。
8.列间数据勾稽关系:
(1)03=01-02;
(2)03=04-05+06+07+08+09;
(3)10=03/01×100%
9.表中数据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差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