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计算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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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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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甲、乙、丙三国对国际、重复征税均实行抵免制。

甲国A公司2008年本国经营利润为250万,所得税税率为100万以下20%、100万以上30%,同时A公司从其设在乙国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处获得150万股息。

乙国B公司的自营税前利润为300万,所得税税率为25%,从丙国C处获得100万股息。

丙国C公司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年度的税前利润为200万,所得税税率为30%。

试2008年A、B公司实际应向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为多少?•(1)B公司应承担C公司所得税=C所得税×(B公司股息÷C税后所得) =200x30%×(100÷(200x(1-30%)) =42.86B公司来自孙公司所得=B股息+C所得税×(B股息÷C税后所得) =100+42.86=142.86•(2)抵免限额=142.86x25%=35.72B公司所得税=(142.86+300)x25%-35.72=75•A应承担的B、C公司所得税=(B公司所得税+B公司承担的C公司所得税)×(A公司股息÷B公司税后所得) =(75+42.86)X(150÷(100+300-75))=54.40(3)母公司来自子、孙公司的所得=A公司股息+A公司应承担的B、C公司所得税=(150+54.40)=204.4抵免限额=204.4x30%=61.32•(250+204.40)x30%-54.40=81.92••••••••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运动鞋,其股权的一半被日本母公司所拥有,该外资企业产品运动鞋的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双31.5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36000双,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双60元的价格在市场售出这批运动鞋。

中国政府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

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运动鞋生产加工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70%,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7.5%,中国为25%.另据中日税收协定规定,中国对汇给日本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税。

成考-国际税收作业1

成考-国际税收作业1

2、多项选择题【109316】下列税种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有()。

A.增值税B.房产税C.公司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E.遗产税答案:C,D,E 答案3、计算题【109333】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运动鞋,其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双315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36000双,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双60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售出这批运动鞋。

中国政府认为,这种内部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

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运动鞋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70%。

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7.5%,中国为33%。

要求:用组成市场标准调整这批运动鞋的销售价格以及中日两国政府的税收收入。

答案4、单项选择题【109322】下列原则中,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在税收上应用的是()。

A.税负从轻原则B.全面优惠原则C.平等原则D.特定优惠原则答案: C 答案5、多项选择题【109318】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答案:A,C,D 答案6、计算题【109342】假设:某一纳税年度德国一家公司在国内无所得,但从其外国子公司处应得一笔毛股息收入100万马克,扣除应向外国政府缴纳的预提税15万马克后,净股息收入应为85万马克。

该公司希望保留这笔股息收入,因此必须缴纳56%的公司所得税(德国对公司分给股东的利润按36%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而对保留在公司内的未分配利润则按56%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子公司所在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

要求:计算德国公司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德国政府可征税款数额。

答案7、单项选择题【109321】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第一、二章1.国际税收2.财政降格3.恶性税收竞争4.税收管辖权5.常设机构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4.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5.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6.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标准。

7.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与------。

8.对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

9.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

10.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7.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涉外税收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

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

税2国际税收计算题

税2国际税收计算题

1、在汽油发动机中,理想的空燃比大约是多少?
A. 6:1
B. 10:1
C. 14.7:1 (答案)
D. 20:1
2、空燃比小于理论空燃比时,混合气被称为?
A. 稀混合气
B. 浓混合气(答案)
C. 理想混合气
D. 平衡混合气
3、当发动机的空燃比增大时,即空气量相对于燃料量增加,发动机的功率通常会?
A. 增加
B. 减少(答案)
C. 保持不变
D. 先增加后减少
4、在柴油发动机中,与汽油发动机相比,通常采用的空燃比范围是?
A. 更小
B. 更大(答案)
C. 相同
D. 不确定
5、空燃比传感器主要用于?
A. 测量发动机油温
B. 测量发动机转速
C. 测量进入发动机的混合气中的空气与燃料的比例(答案)
D. 测量发动机负荷
6、调整空燃比对发动机的排放有何影响?
A. 空燃比越大,排放的CO(一氧化碳)越多
B. 空燃比越小,排放的NOx(氮氧化物)越多(答案)
C. 空燃比对排放无影响
D. 空燃比接近理论值时,排放的HC(碳氢化合物)和CO会减少。

国际税法计算题及答案

国际税法计算题及答案

国际税法计算题及答案国际税法计算题1.免税法某一居民在2021纳税年度内获得一笔总税金为10万美元,其中在定居国获得的税金为8万美元,在来源国获得的税金为2万美元。

定居国推行全额税率为,即为税金在8万美元以下(不含)的适用于税率为30%,税金为8万――10万美元的适用于税率为40%。

来源国推行20%的比例税率。

(1)试用全额免税与累进免税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居住国实征税款,并比较两种免税法下纳税人的税负情况。

(2)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定居国推行超额税率为(所得额级距与适用于税率同上),其结果如何?(1)全额累进税率全额免税法来源国已征收款2×20%=0.4万元定居国实征税款8×30%=2.4万元纳税人分担总税负0.4+2.4=2.8万元fees退税法居住国实征税款8×40%=3.2万元10×40%×(8÷10)=3.2万元纳税人分担总税负0.4+3.2=3.6万元(2)超额累进税率全额免税法来源国已征收款2×20%=0.4万元定居国实征税款8×30%=2.4万元纳税人分担总税负0.4+2.4=2.8万元fees退税法应承担居住国税款(10-8)×40%+8×30%=3.2万元居住国实征税款3.2×(8÷10)=2.56万元纳税人承担总税负2.56+0.4=2.96万元2.计入法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的所得为70万元,来自于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试用退税法和计入法排序定居国可征税款、纳税人总税负。

退税法甲国可征税款70×40%=28万元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9万元纳税人总税负28+9=37万元扣除法交纳的乙国税款30×30%=9万元甲国可征税款(100-9)×40%=36.4万元纳税人总税负36.4+9=45.4万元3.全额减免与普通减免某国a居民2021年来自国内所得8000美元,来自国外所得2000美元。

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四、计算题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的居民公司A在甲国取得税前所得300万元,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B在乙国取得税前所得240万元,在乙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

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5%,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假设甲国允许税收饶让,试计算A公司应纳甲国的公司所得税额。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40*40%=96万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40*35%=84万实际抵免限额=min(96,84)=84万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应纳税额=(300+240)*35%=189万A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额=189-84=105万2.某纳税年度,甲国的居民公司A,某年取得全球税前所得200万美元,同年还收到其乙国子公司B 被扣缴了预提税后的股息28万美元。

B公司当年税前所得为100万美元,已按乙国30%的税率缴纳乙国公司所得税30万美元,并按20%税率代扣代缴了A公司股息预提税7万美元。

甲国实行抵免法,公司所得税率为40%。

试计算A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额。

A公司承担的B公司所得税=30*[28/100*(1-30%)]=12万美元A公司来自B公司所得=28/(1-30%)=40万美元抵免限额=40*40%=16万美元允许抵免的税额=min(7+12,16)=16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税=(200+40)*40%-16=80万美元3.甲国某居民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甲国的所得为70万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

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

试用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分别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全额抵免法:甲国公司在乙国缴税=30×40%=12(万元)甲国公司在甲国缴税=100×30%-12=18(万元)该公司共负担税额=12+18=30(万元)限额抵免法:甲国公司在乙国缴税=30×40%=12(万元)抵免限额=30×30%=9(万元)允许抵免的已缴外国税额=min(12,9)=9(万元)甲国公司在甲国缴税=100×30%-9=21(万元)该公司共负担税额=12+21=33(万元)4.甲国某公司A公司发明了一种新型药物,并获得了它的专利权,该药物的生产成本为50元/支。

国际税收计算题

国际税收计算题

国际税收计算题国际税收计算题习题一某人为一家外国公司雇员,在2010年度中受派在中国境内工作,月工资3000美元。

其工资、薪金是由境外公司支付的,且不是由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机构负担的。

该雇员该年度在华工作天数累计为200天。

2010年11月,该雇员被派往日本短期工作,11月5日从中国出境,11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

请计算其2010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1美元=6.4915人民币)习题一分析:该雇员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即而属于“境内来源、境内外支付”须向我国纳税。

该雇员当月应向我国纳税的税额计算如下:(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3000x6.4915-4800)×20%-375(速算扣除数)=2560(元) (2)当月应纳税额: 2560×18/30=1536(元)习题二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经理,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0,000元人民币,由外方公司支付4,000美元,该个人2010年度已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330天。

2010年12月,该名经理被派往泰国短期工作,12月5日从中国出境,12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

请计算其2010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1美元=6.4915人民币)习题二分析:该经理属于高管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其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5 分,共30 分)1 、国际重复征税2 、转让定价3 、常设机构4 、累进免税法5 、最大负担原则二、简答题(每题10 分,共30 分)1 、各国实施的税收管辖权基本情况。

2 、国际避税地的主要作用有哪些?3 、美国为什么反对税收饶让?三、计算题(10 分)甲国的 A 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B ,该分公司在2004 年度获得利润400 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 ;另外,在丙国设立的另一家分公司C ,获利300 万美元,该国的税率是20% 。

甲国该年度国内亏损额为100 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分国法和综合限额法计算该总公司在甲国的纳税额。

四、论述题(30 分)对外国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的依据和类型及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所属栏目> 期末考试2007-6-21 0:04:11一、1、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2、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

3 、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

(1) 常设机构是一个固定场所,是一种在另一国的看得见的客观存在;(2) 外国纳税人对该固定场所有权长期使用;(3) 该固定场所要服务于外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而不是从属其经营活动;4 、累进免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但在确定对其国内所得征税的税率时,要将这笔免予征税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进行考虑。

5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从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企业,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二、1答: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因而每个主权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管辖权类型。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现行税制来看,所得税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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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五、计算题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

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

乙国实行20%的比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X [80000 -( 80000+20000)]=19360 (美元)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50000-20000 )X 20%=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8000+9000+6000=23000 (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

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3.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X 30%=24000 (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24000+4000=28000 (美元)4 •某一纳税年度,某一居民在居住国取得所得为80000美元,在非居住国取得所得为20000美元。

乙国实行20%4.( 1)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 )X 40%X [80000 -( 80000+20000)]=40000X( 80000 - 100000)=32000(美兀)或(方法二) =80000 X 40%=32000(美元)②非居住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 X 20%=4000 (美兀)③该居民纳税总额=32000+4000=36000 (美元)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

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要求:用综合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税款。

1.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100)X 40%=480(万美元)(2)抵免限额=(1000+100+100)X 40%X [ (100+100)-( 1000+100+100)]=480 X( 200 - 1200)=80 (万美元)(3)确定可抵免数额:由于已纳国外所得税额80万美元(100X 50%+100X 30%,与抵免限额相同,所以可抵免数额为80万美元。

(4)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100 )X 40%-80=480-80=400 (万美元)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丙国分公司亏损50万美元。

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要求:用综合限额抵免法计算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税款。

2.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50 )X 40%=420 (万美元)(2)抵免限额=(1000+100-50 )X 40%X [ (100-50 )-( 1000+100-50 )]=420 X(50 - 1050)=20 (万美兀)(3)确定可抵免数额:因为已纳乙国所得税额50万美元(100 X 50%,丙国分公司亏损则不用纳税,合计已纳国外所得税税额为50万美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20万美元。

(4)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50 )X 40%-20=420-20=400 (万美元)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

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要求: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3.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100)X 40%=480(万美元)(2)乙国抵免限额=(1000+100+100)X 40%X [100 -( 1000+100+100)]=480 X( 100 - 1200)=40 (万美元)或=100X 40%=40 (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50万美元(100 X 50%)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40万美元。

(3)丙国抵免限额=(1000+100+100)X 40%X [100 -( 1000+100+100)]=480 X( 100 - 1200)=40 (万美元)或=100X 40%=40 (万美元)由于已纳丙国所得税额30万美元(100 X 30%)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30万美元。

(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30=70 (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100 )X 40%-70=480-70=410 (万美元)4.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丙国分公司亏损50万美元。

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要求: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4.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50 )X 40%=420 (万美元)(2)乙国抵免限额=(1000+100-50 )X 40%< [100 -( 1000+100-50 )]=420 X( 50 - 1050)=40 (万美元)或=100X 40%=40 (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50万美元(100 X 50%)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40万美元。

(3)丙国抵免限额:由于丙国分公司亏损,已纳丙国所得税额为0,所以不存在税收抵免或可抵免数额为0。

(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0=40 (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50 )X 40%-40=420-40=380 (万美元)5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总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30%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500万美元,其中利息所得为2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20%已向乙国缴纳所得税40万美元;其他所得为3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35%已纳乙国所得税105万美元。

要求:用单项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总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5. (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500)X 30%=450 (万美元)(2)利息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X 30%X [200 -( 1000+500)]=450 X( 200 - 1500)=60 (万美兀)或=200 X 30%=60 (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40万美元(200 X 20%)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40万美元。

(3)其他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 )X 30%X [300 -( 1000+500)]=450 X( 300 - 1500)=90 (万美元)或=300 X 30%=90 (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105万美元(300X 35%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90万美元。

(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90=130 (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500 )X 30%-130=450-130=320 (万美元)6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三个分支机构,2000年度的盈利情况如下:(1 )境内总机构所得4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100万元,适用税率为33%(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40%利息所得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20%要求: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度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中国所得税税额。

6. ( 1)甲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150X 40%=60(万元)利息所得已纳税额=50X 20%=10(万元)合计已纳税额=60+10=70 (万元)(2)乙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250X 30%=75(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已纳税额=30 X 20%=6 (万元)财产租赁所得已纳税额=20 X 20%=4 (万元)合计已纳税额=75+6+4=85 (万元)(3)抵免限额的计算:中国采用分国不分项限额法甲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150+50)X 33%=66(万元)或:[(400+100) + (150+50) + ( 250+30+20) ] X33%X [ (150+50 )(400+100+150+50+250+30+20)]=1000 X 33%<( 200- 1000)=66 (万元)乙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250+30+20)x 33%=99(万元)或:[(400+100) + (150+50) + (250+30+20) ] X33%X [ (250+30+20) +(400+100+150+50+250+30+20)]=1000 X 33%<( 300+ 1000)=99 (万元)(4)确定可抵免税额:由于甲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70万元超过抵免限额66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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