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转岗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转岗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概述:转岗和复岗是现代企业中常见的人员变动形式,为了确保员工在新的岗位上能够安全工作,对转岗和复岗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探讨转岗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随着企业内部结构和工作环境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员工转岗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而转岗员工面临着新的职位、新的工作内容和新的工作环境,因此,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融入新的工作岗位,增强工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另一方面,复岗员工是指曾经离职或者长时间休假后重新加入工作的员工。
由于与工作环境疏远,他们需要重新适应工作状态和积累必要的安全知识,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工作安全。
本文将分别探讨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在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中,将重点关注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在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中,将就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进行详细阐述。
通过本文的研究,将为企业和员工提供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的参考标准和指导,促进员工在转岗和复岗过程中的安全发展和持续成长。
同时,也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机制,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祉保驾护航。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主题是转岗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为了更好地组织文章内容,我们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论述:2. 正文:2.1 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2.1.1 培训内容2.1.2 培训形式2.2 复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2.2.1 培训内容2.2.2 培训形式3. 结论:3.1 总结3.2 建议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讨论转岗员工和复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其中,转岗员工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将在2.1小节进行阐述,复岗员工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将在2.2小节进行阐述。
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以进一步加强转岗复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停岗、转岗、轮岗培训制度(3篇)

安全停岗、转岗、轮岗培训制度第一章、目的依照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为促进安全管理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对工厂各级人员“明责、履责、追责”提升安全意识和灌输安全知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进而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本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停岗、转岗制度对有以下行为的工厂技安组可下发《停岗、转岗通知书》,要求员工脱产学习和调整生产岗位。
1、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存在习惯性违章,多次制止屡教不改者,脱产学习____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2、班组长存在违章指挥或对员工违章行为不制止情节严重的,脱产学习____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3、工段长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存在违章指挥或未履行安全职责情节严重的,脱产学习半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4、工段长责任区内多次发生安全事件的,脱产学习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5、各级人员脱产学习考核不合格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情节严重的报工厂解除劳务合同。
6、本制度与相关违章行为激励考核不冲突。
第四章、违章管理范围及辨识第五章、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原则1、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违章性质采取制止、纠正、教育、警告、罚款手段。
2、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检察制度》规定,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
发现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作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3、违章罚款单开出后,须告知行为人,由行为人签名确认,并交行政人事部执行。
如行为人无故拒不签名,可按不服从管理论处。
4、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
5、受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工厂安全小组进行申述,由工厂综合科进行最终裁定。
复岗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复岗后能够迅速适应工作岗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复岗员工,包括因休假、病假、事假等原因离岗后重新上岗的员工。
第三条复岗安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实用,培训方式多样、有效。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复岗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4. 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5.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6.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7.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知识。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岗位性质、工种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复岗安全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复岗安全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
第八条复岗安全培训应采取以下形式:1. 集中授课:由公司内部或外部专家进行集中授课,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 实地教学:组织员工到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3. 视频教学:利用视频资料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4. 在线学习: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九条复岗员工应在上岗前接受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对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应进行补训,直至合格。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复岗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第十三条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积极参加复岗安全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五条对不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转岗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转岗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的培训管理二、定义转岗培训是指为转换工作岗位,使转岗人员掌握新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所进行的培训。
转岗培训的对象一般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但转移的工作岗位与原工作岗位差别较大,需要进行全面的培训,以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三、转岗培训要求1、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培训目的是加强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并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3、肯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按照员工将要从事的岗位的具体要求,培训方式则按照培训内容和受训人数等因素肯定。
4、实施培训:转岗培训与岗前培训在内容的差别是,转岗前培训更偏重专业知识、技术、管理实务的培训,讲课人可按照岗位要求在培训计划表上增加培训内容。
5、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应对受培训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转岗培训教育内容: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事情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4、新事情岗位简单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培训教育管理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构造培训教育,包管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安全教育》之调岗培训制度

调岗培训制度
职工培训中心凭由领导批准的劳资、调度部门出具的调岗培训通知单安排培训
1、井下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培训:
①、井下班组长的换岗必须持有公司工会、所在单位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职工培训中心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职工培训中心建档。
②、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换岗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分管领导批准,经公司总经理同意,职工培训中心报相关培训中心安排培训,成绩合格,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职工培训中心存档,持复印件上岗。
2、一般工种调岗培训
①、井下工种之间的互调,需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由职工培训中心和所到单位共同实施一周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②、由生产系统井上、后勤系统调至井下工种,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职工培训中心和所到单位组织两周脱产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③、生产系统井上工种之间互调,后勤系统工种之间互调,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职工培训中心和所到单位组织一周脱成绩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④、所有调岗人员必须在职工培训中心建立培训档案。
安全复岗教育的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复岗后能够迅速恢复工作状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运输企业、学校、医院等,以及所有因停工、休假等原因离岗后复岗的从业人员。
三、复岗教育目的1.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3.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 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复岗教育内容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 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6.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五、复岗教育时间1.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3. 复岗从业人员的安全复岗教育时间可根据其离岗原因和工作性质适当调整,但不得少于8学时。
六、复岗教育方式1. 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复岗教育,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2. 生产经营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复岗教育的质量和效果;3. 生产经营单位应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复岗教育,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复岗教育考核1.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复岗教育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现场问答等;3. 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复岗教育,直至合格。
八、复岗教育档案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复岗教育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参加复岗教育的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2. 复岗教育档案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阅。
公司人员调岗换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个人发展需求与公司业务需求相结合。
第二章调岗换岗的条件第四条员工调岗换岗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因公司业务调整、部门重组等原因,需要调整现有岗位设置;2. 员工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需要,提出调岗申请;3. 员工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原岗位工作;4. 员工因工作表现优秀,需要到更适合其能力的岗位;5.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进行岗位调整。
第三章调岗换岗的程序第五条员工调岗换岗程序如下:1. 员工提出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并说明原因;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调岗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3.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调岗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员工能力、岗位需求等;4. 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员工及部门负责人;5.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正式通知员工调岗换岗;6. 员工按照新岗位要求,接受培训和考核;7. 员工完成新岗位培训和考核后,正式上岗。
第四章调岗换岗的注意事项第六条调岗换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确保调岗换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随意性;2. 充分考虑员工的意愿和实际能力,避免因岗位调整导致员工工作压力过大;3. 调岗换岗应遵循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确保岗位匹配度;4. 调岗换岗过程中,应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害员工利益;5. 调岗换岗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岗位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员调岗换岗机制,既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又关注员工个人职业成长,实现公司和个人共同发展。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转岗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转岗人员。
第三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二)全面覆盖,确保培训质量;(三)注重实效,提高培训效果;(四)持续改进,完善培训体系。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五)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知识;(六)心理健康及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转岗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实际情况进行定制,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实施第六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师、培训对象等。
第八条培训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授课技巧。
第九条培训方式可采用以下形式:(一)集中授课;(二)现场教学;(三)案例分析;(四)实操演练;(五)网络培训等。
第十条转岗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应对转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等。
第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转岗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十四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积极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转岗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转岗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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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岗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调岗安全教育,是指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是指职工伤、病愈复工或经过较长的假期后,复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1.调岗安全教育
调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职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
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以及短期参加劳动的干部等,这些人员应由接收
单位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
教育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
确定,一般只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但调作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
上岗作业。
2.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1)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
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
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2)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
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
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
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