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资料之八-大会选举办法(已确认)
___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

___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
1.选举应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2.党员应根据党章、机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二、选举程序
1.选举应在会上进行,选举会议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全体党员。
2.选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选举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选举程序。
3.选举会议应进行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宣讲、候选人提问等环节,确保党员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并进行有效评估。
4.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根据党支部的情况灵活确定。
选举结果由选举小组负责统计并公布。
三、选举对象
1.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全体选择。
2.其他关键职位(如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由会集体决定。
四、选举结果
1.所有职位的选举应以绝对多数原则进行,得票最高者当选。
2.当选人应遵守党章和党支部的组织要求,并履行相应职责。
五、选举监督
1.选举过程应当充分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2.___应对选举程序进行监督,确保选举公正、合法。
以上为《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请全体党员严格遵守执行。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选举办法(草案)

旗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八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2008年12月22日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提请2008年12月24日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在主席团主持下,选举下列人员:选举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选举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旗长1名;补选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第三条选举的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可以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条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然后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和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
经全体代表讨论、酝酿、协商后如没有提出其他候选人,即进行等额选举。
如果提出的候选人数超过了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是否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如果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仍然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提出,并填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登记表》,交主席团,向代表介绍情况。
如果被提名者拒绝接受提名,主席团将这一情况告诉提名的代表,则不列入候选人。
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同一候选人,只有一次联合提名权。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法规类别】选举法【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1993.03.20【实施日期】1993.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1993年3月2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如下: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
三、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与第七届相同,为155人。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提名21人,实行等额选举。
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应选名额134人,提名141人,差额7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
五、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和决定任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选。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1、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
3、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的委员会酝酿提出,报开发区工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4、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采用差额直接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委员的办法,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由计算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5、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小方格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小方格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小方格内划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每人接受的委托仅限一名选举人。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实行差额预选时,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不足限定的候选人名额时,可就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再进行差额预选,补足应选名额。
9、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会议选举方案

会议选举方案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有效的会议选举方案,以确保会议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同时提高会议的有效性和参与度。
选举程序
选举主席
1.会议开始前,由提供会议场地的主办方提名至少3名主席
候选人,并在会议现场公布提名名单;
2.参与会议的代表进行表决,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主席;
3.如首轮表决无候选人获得多数票,则进入第二轮表决,投
票对象为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主席;
4.主席当选后,在会议现场就职并主持会议。
选举秘书
1.会议开始前,主席提出秘书候选人名单,参与会议的代表
进行表决,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秘书;
2.如首轮表决无候选人获得多数票,则进入第二轮表决,投
票对象为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秘书;
3.秘书当选后,在会议现场就职并协助主席主持会议。
选举其他职务
对于其他需要选举的职务,在会议开始前,由主席或秘书提出候选人名单,参与会议的代表进行表决,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该职务。
投票方式
会议选举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投票程序
主席宣布投票开始
会议主席宣布投票开始,并安排现场人员配合工作,以保证投票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投票方式
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在选举时填写选票,将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统计。
统计票数
投票结束后,主席或秘书公布投票结果,并对票数进行统计。
发布结果
公布最终投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该职务。
参选资格
对于参与会议选举的代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入选人员应为合法的会员单位或个人,具备发言权;。
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本溪市旅游局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本溪市旅游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中共本溪市旅游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党委研究讨论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实行直接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XX名,选举产生委员XX名,差额XX名。
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XX名,选举产生委员XX名,差额XX名。
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选举同时进行,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七、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侧的空格栏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侧的空格栏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侧的空格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和另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如果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票数多者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和另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在未获得通过的候选人和另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
县工商联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县工商联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XX年7月1日县工商联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象山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63名。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协商讨论后,提交全体会员代表充分酝酿讨论。
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选举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员代表半数始得当选。
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不再另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2名,监票人9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会员代表。
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监票人由各小组推荐,大会主席团确定。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已提名为执委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六、出席大会的会员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的,另选人应是会员代表,并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仍为无效;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选票中填写的符号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作无效。
如果会员代表自己不能填写选票,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
七、会场设投票箱一只,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先投票,然后其他会员代表按大会规定顺序投票。
八、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清点票数。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第一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2008年月日)
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第一届工作委员会由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二、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第一届工作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名,实行等额选举。
出席山西省第五次少代会代表拟定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第一届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汾市工作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六、选举时,候选人名单一次宣读并付诸表决。
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名单提交全体会议表决。
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八、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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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杭州依维柯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委员会
第四届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公司党总支和集团公司团委批准,本次大会选举共青团杭州依维柯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第四届委员会委员7名。
三、共青团杭州依维柯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根据差额选举要求,公司第三届委员会通过“两上两下”和公开公示的方式,在各团支部广泛酝酿、协商、讨论的情况下,最终产生了公司第四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9名。
四、选举时,大会主席团负责向全体团员如实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团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认真答复。
五、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团员出席,才能进行选举。
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团员半数(不包括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所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
若最后一位应取名额出现两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等的情况,或当选名额不足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
六、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负责本次选举的具体工作。
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后提名递交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七、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选票,符号要准确,笔迹要
清楚。
对选票中的候选人,如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的方格内画上“○”;如不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上“×”;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要另选他人,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方格内画“○”。
八、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投票,然后由到会代表按序投票。
十、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全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团员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次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会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