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债逆回购新规5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合集下载

股市小白该怎么操作国债逆回购

股市小白该怎么操作国债逆回购

股市小白该怎么操作国债逆回购一、什么时是逆回购所谓国债逆回购,即投资者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资金借出去的一种操作。

国债逆回购本质上是一种短期借款,做逆回购的投资者借出资金获得利息,做正回购的投资者借入资金付出利息(但需要持有足够的债券作为抵押)。

国债逆回购也和炒股一样分深市和沪市两种,股票有代码,逆回购也有。

二、逆回购的品种有哪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可以做国债逆回购,品种如下:三、逆回购的计息天数是怎样的四、逆回购的手续费是多少?国债逆回购各交易品种手续费分别为:1天的成交金额的0.001%;2天的成交金额的0.002%;3天的成交金额的0.003%;4天的成交金额的0.004%;7天的成交金额的0.005%;14天的成交金额的0.010%;28天的成交金额的0.020%;28天以上成交金额的0.030%。

佣金的收取以不超过以上佣金水平的标准收取。

比方说深圳一天期的国债逆回购,就是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以此类推来计算。

五、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1、上交所国债回购品种10万元起,追加单位为10万元;深交所国债回购品种1000元起,追加单位为1000元。

2、交易所在2017年对国债逆回购的规则做了修改,于2017年5月22起正式实施。

主要修改的内容有三点:1)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2)计息天数从名义天数改为资金实际占用天数。

所谓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指的是从做逆回购当天的第二个交易日开始,到做逆回购的资金可取的前一个自然日为止的天数。

比如平时的周四,如果做1天国债逆回购,名义上资金只占用周五一天,但资金要到下周一才能取出来,实际计息天数从周五开始算起,到周日为止,共计3天;如果遇上了长假,比如2017年9月28日是2017年十一长假前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做1天国债逆回购,计息天数是从2017年9月29日到2017年10月8日,共计10天。

而如果平时的周五的时候做3天国债逆回购,实际计息天数从下周一开始算起,而做逆回购的资金下周二就可以取出来,所以实际计息天数反而就只有1天。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7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7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7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债管理【发文字号】财库[2017]113号【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2017.07.03【实施日期】2017.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7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7储蓄05,国债代码:171705,以下简称第五期)和2017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7储蓄06,国债代码:171706,以下简称第六期),现就第五期和第六期(以下统称两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60亿元。

第五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90%,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2%,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19日,2017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

第五期和第六期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和2022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

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二、销售组织两期国债由38家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

国债逆回购计息规则

国债逆回购计息规则

国债逆回购计息规则
首先,为了方便计算利息,国债逆回购的计息单位为天。

在逆回购交
易中,买方在购买国债时会与卖方商定交易的到期日,到期日包括T+0
(即当天即日起算)到T+365天,以满足不同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其次,逆回购交易利率根据市场供求和利率水平而定。

根据中国债券
市场的规定,逆回购交易的利率由卖方提供并与买方商定。

通常情况下,
逆回购交易的利率会高于债券市场上的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以反映债券持
有者将债券转移给买方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其次,逆回购交易的计息方法是基于实际天数计算的。

具体地,买方
在逆回购交易到期时需要支付的利息为,利息=回购金额×逆回购利率×(实际天数/360),其中回购金额为交易时约定的金额,逆回购利率为商
定的利率,实际天数为回购到期日与回购开始日之间的天数,计算时不包
括假日。

最后,国债逆回购交易的清算时间一般为T+1、在交易清算后,买方
需要支付回购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给卖方,卖方将国债转移给买方。

同时,在逆回购交易到期后,买方有权选择继续持有国债或者将其卖出。

总之,国债逆回购的计息规则主要包括计息单位为天、利率由卖方提
供并与买方商定、利息根据实际天数计算、交易清算时间一般为T+1、这
些计息规则在国债逆回购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交易的公平和
透明,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灵活的融资和投资机会。

这也为中国债券市场
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债逆回购时间规则

国债逆回购时间规则

国债逆回购时间规则
国债逆回购是中国国债市场上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国债出售给金融机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买回国债的一种交易行为。

国债逆回购的时间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时间,国债逆回购的交易时间一般遵循金融市场的交易时间,通常是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具体时间会根据交易所或金融机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 交易周期,国债逆回购的交易周期一般分为隔夜回购和正回购两种。

隔夜回购是指交易发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到期,而正回购则是在约定的未来某个日期到期。

3. 结算时间,国债逆回购的结算时间一般是在交易达成后的T+0或T+1工作日进行结算,具体时间根据交易所或金融机构的规定而定。

4. 到期时间,国债逆回购的到期时间是指投资者约定的回购国债的时间,通常是在交易达成时就会确定好到期时间。

总的来说,国债逆回购的时间规则是由交易所和金融机构共同制定并执行的,投资者在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时间规定,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54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54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54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
式附息(八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4.26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54号
•【施行日期】2017.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5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2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2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3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23%,2017年4月2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27日进行分销,5月2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2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4月2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4月26日。

国债逆回购时间点的规律

国债逆回购时间点的规律

国债逆回购时间点的规律
国债逆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国债卖给中央银行,并同意在未来某个日期以稍高于当前价格的价格回购。

国债逆回购的时间点规律是根据市场需求和货币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债逆回购时间点规律:
1. 常规逆回购:中央银行通常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进行大规模逆回购操作,以维持市场流动性和利率稳定。

通常这些逆回购操作的时间点是事先公布的,市场参与者可以提前准备。

2. 节假日前逆回购: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前,尤其是长假前,中央银行可能会进行大规模逆回购操作,以保持市场流动性充裕并避免因节假日期间资金紧缺而导致的利率波动。

3. 利率调整时逆回购:当中央银行决定调整货币政策利率时,它可能会进行逆回购操作以达到调整利率的目的。

这通常发生在货币政策会议后或其他重大经济数据公布后。

4. 突发事件逆回购:在出现重大金融风险或市场动荡时,中央银行可能会进行紧急逆回购操作,以稳定市场情绪并提供流动性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逆回购时间点规律并非固定不变,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状况、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货币政策调整等。

因此,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
市场动态以及央行的政策变化,以确定逆回购的时间点。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9.30•【文号】财库〔2017〕169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69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年期)。

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

从2017年9月1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5%;按年付息,每年9月1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9年9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

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8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7年10月18日招标,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当日停止交易一天;招标结束至10月19日进行分销;10月2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

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位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15个和2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7年10月19日前(含10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7119—2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234号)规定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24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证券编码“101711”,证券简称“国债1711”,票面利率4.0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67年5月22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结束——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
2017.05.22
施行日期
2017.05.22
文号
主题类别
国债
效力等级
行业规定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国债逆回购新规5月22日起正式实施
2017国债逆回购新规,5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接下去2017国债逆回购怎么买?又要怎么操作国债逆回购?近日,沪深交易所正在分别修改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债券回购业务若干条款进行修订,新规自2017年5月22日起正式实施。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国债逆回购新规,欢迎大家查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

核心内容大致包括三方面:1、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2、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3、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

新规在今年5月22日起执行后,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交易所债券回购利率的节假日效应将消失。

而且随着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回购市场大幅跳动的局面将渐渐成为历史。

【国债逆回购新规十问十答】1、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有哪些品种?目前,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按照期限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共九个品种,证券交易代码分别为204001、204002、204003、204004、204007、204014、204028、204091和204182,证券简称分别为GC001、GC002、GC003、GC004、GC007、GC014、GC028、GC091、GC182。

2、作为一名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参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呢?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可以作为社会公众投资者短期理财的一项工具。

个人等社会公众投资者可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交易所回购市场拆借出去,到期获取一定的收益。

提示投资者,根据目前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可以作为逆回购方通过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但不能作为正回购方融入资金。

3、之前看过关于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波动的报道,投资者应该如何看待交易所回购市场的利率水平呢?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有时波动较大,既与现有的利率形成机制有关,也与交易所市场参与机构和交易机制等因素有关,对此,投资者还需客观理性看待。

其一,交易所目前回购利率以名义天数而非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息。

当遇到周末、节假日等日期时,市场参与者将自发调整回购利率,从而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利率的波动性。

其二,目前交易所回购市场参与者主要是非银
金融机构和公众投资者。

在临近季末、年末等时点,银行对非银机构融资意愿有所下降,部分非银机构则转到交易所市场进行融资,从而增加了交易所市场资金需求量,市场参与主体在短期内以较高成本进行融资的意愿有所增强。

其三,交易所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利率实时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而回购利率的日间波动特点也反映了资金在日间不同时间段内需求的结构性变化,不同于平常意义的短期利率波动。

4、此次债券质押式回购规则修改主要涉及了哪些方面?将于2017年5月22日实施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规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

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二是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

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
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5、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有什么区别?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

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
致的情况。

目前,采用以名义天数计息时,在节假日前,市场往往自发通过调整回购利率报价的方式来实现市场化
的回购收益,回购利率可能相对较高,波动相对较大。

此次修改后,将以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息,那么,回购利率即为回购资金占款期间的年化利率,回购利率也相对平稳。

6、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否总是多于回购名义天数?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T+0”清算、“T+1”交收制度。

在这儿先区分几组概念:一是首次清算日与资金首次交收日。

首次清算日为交易日,资金首次交收日为首次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

二是到期清算日与首次清算日。

到期清算日为首次清算日加上回购期限天数(按照自然日)。

若到期清算日为非交易日,则延至下一交易日清算。

三是资金到期交收日与到期清算日。

资金到期交收日为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

以投资者参与的周四1天期回购为例,因为实行“T+0”清算,因此,首次清算日为周四;由于实行“T+1”交收,因此,首次交收日为周五,到期清算日也为周五(即周四加上1天),到期交收日则是下周一(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个交易日)。

在这个例子中,投资者的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为3天(即周五、周六、周日),而回购名义天数为1天。

再以周五3天期回购为例,回购首次清算日为周五,首次交收日为下周一(首次清算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到期清算日为下周一,到期交收日为下周二。

在这个例子中,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
数为1天(下周一),而回购名义天数为3天。

从以上的例子看,回购交易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既可能多于回购名义天数,也可能少于回购名义天数。

根据此次修改后的新规则,投资者按照资金的年化利率来报价,无需考虑节假日的影响因素。

比如,当前市场资金的年化利率为2%,周四1天期回购,按照以名义天数计息的老规则,因实际资金占款天数为3天,为实现2%的年化利率,投资者需要自己将报价调整为6%。

在新规实施后,以实际资金占款天数计息,投资者不再需要根据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调整报价,直接报2%即可。

再以周五3天期回购为例,在以名义天数计息的规则下,名义天数为3天,实际资金占款天数为1天,为实现2%的年化利率,投资者需要将报价调整为0.667%。

新规实施后,以实际资金占款天数计息,投资者无需根据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调整报价。

这样看,在新规实施后,投资者的回购报价将更加简单。

7、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调整为365天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考虑到目前在深交所及银行
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全年计息天数均为365天,为与其他市场一致,既便于统一市场规则,也方便投资者交易,此次规则修改将上交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调整为365天。

8、如何理解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的调整?此次规则修改还有另外一项内容值得投资者关注。

目前,上交所回购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
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考虑到回购市场交易的特点,闭市前回购利率一般明显偏低,随机性较强,此次修改将回购收盘价调整为取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更具有市场代表性,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降低回购收盘价的波动性、随机性。

9、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形成机制调整以后,会如何影响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在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形成机制新规实施之后,投资者还需知晓以下方面,并适时调整以往的交易习惯,理性参与回购交易:第一,对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回购报价,投资者需知晓其为回购资金实际占款期间的年化利率,无需考虑节假日影响因素;第二,全年计息天数已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深交所市场一致,为365天;第三,可以用上交所实时发布的回购加权平均价作为交易所回购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状况和市场资金价格的参
考基准。

10、新规何时开始实施?新规实施以前达成但尚未到期回购如何计息?新规将于2017年5月22日起实施。

对投资者在2017年5月22日前已达成回购交易的到期购回价仍按目前的计息规则(即回购名义天数和全年360天)计算;在新规实施当日(含)后发生的回购交易则按照实际资金占款天数和全年365天来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