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精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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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救助服务项目项目方案

精准救助服务项目项目方案

精准救助服务项目项目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全球灾害频发,人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和挑战。

在灾难发生后,尤其是自然灾害,受灾区人民急需救援和救助。

然而,由于灾难发生突然和规模较大,导致救援和救助工作存在着种种问题,如人力不足、物资不足、信息不对称等。

因此,建立一个精准救助服务项目,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和思维,提升救援和救助的效率和效果,将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项目目标1. 建立高效的灾难救援和救助平台,提供精准的救援服务。

2. 优化救援资源的分配,确保救灾工作的高效进行。

3. 提供灾后救助和重建的精细化服务,帮助受灾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4. 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效的救援队伍,提升灾害应对能力。

三、项目内容及措施1. 建设灾难救援和救助平台:a. 搭建救援平台,实现灾害信息的实时收集、处理和发布。

b. 设计并实施灾难预警系统,提前预警和预测灾害,为救援工作做好准备。

c. 搭建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组织和调度志愿者,提升救援效率。

d. 建立救援资源库,统一收集和管理各类救援资源,确保救援物资的全面供给。

2. 优化资源分配和调度:a. 根据灾害情况和需求,制定救援资源调度方案,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

b. 基于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精准的救援指导,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救援。

3. 实施灾后救助和重建服务:a. 建立灾后救助信息系统,收集受灾民众的需求和问题,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b. 设计救援专业培训计划,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救援技能。

c. 提供灾后重建指导和支持,帮助受灾民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4. 建设专业化救援队伍:a. 建立救援队伍管理系统,精确掌握救援队伍的组成和状态。

b. 组织专业化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对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c.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先进的救援经验和技术。

四、项目预期效益1. 提高灾难救援和救助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优化资源的分配和调度,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消耗。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3]2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3]2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3〕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推进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首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以来,本市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供暖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应急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但是,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稳步提高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确化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推动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5〕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

临时救助制度作为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社会互助制度的有效补充,对于缓解低收入群众各种突发性困难具有重要作用。

认真执行救助政策,对低收入群众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政策公平、程序规范、制度健全、结果透明”的思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使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突发性、阶段性困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使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了解申请受理程序、了解救助实施效果。

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活动,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与临时救助相配套,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加强救助政策的有机衔接要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民救发[2003]367号)的规定,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机衔接,切实发挥综合救助效应。

对于经医疗、教育、灾害等专项救助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家庭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于现行救助项目尚未涵盖到、低收入群众反映突出的供暖等突发困难,可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精准救助操作实施方案

精准救助操作实施方案

精准救助操作实施方案在进行精准救助操作实施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需要对救助对象进行准确定位,了解其具体情况和所需帮助的内容。

其次,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资源,为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要对救助行动进行及时跟踪和评估,以确保救助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在实施精准救助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准确定位救助对象,要对救助对象的身份、家庭情况、需求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

可以通过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信息,以便制定针对性的救助方案。

2. 协调资源,在救助对象的需求明确后,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联系,协调资源,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渠道获取帮助,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包括提供物质帮助、提供心理支持、提供技能培训等内容,以满足其具体需求。

4. 跟踪和评估救助行动,在救助行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救助对象的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评估,确保救助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可以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其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

5. 完善救助记录,在实施精准救助操作时,需要做好救助记录的完善工作,包括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救助内容、救助进展等,以便日后的跟踪和评估。

在实施精准救助操作时,需要充分考虑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并及时跟踪和评估救助行动的效果,以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共同努力,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救助服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公布日期】2023.02.20•【字号】京石民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石民发〔2023〕4号各街道办事处: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等相关现行救助政策,我局对《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民石发〔2021〕16号)和《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京民石发〔2022〕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一览表2.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明细表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2023年2月20日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实施方案(修订稿)为规范全区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和市、区有关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实施全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精准救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策部署,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满足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积极转变救助响应方式,挖掘统筹救助资源,探索创新民生保障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水平和救助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京政办发〔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4日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在“十三五”时期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主动发现、严格管理、精准施救作为工作重点,强化救助响应,拓展服务方式,实现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切实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落实政府责任,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参与、各有侧重、共建共享的“大救助”工作格局。

坚持兜底保障,应救尽救。

强化主动发现,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

坚持精准识别,因人施策。

完善救助政策,发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解决好“救助谁、谁来救、怎么救”的问题,提升精准救助能力。

坚持分类复核,动态管理。

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定期核查,形成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格局。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京民社救发〔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0〕86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临时救助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有以下紧急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2.因突发重大疾病,若不及时治疗将危及生命,且无法获得支持和其他救助的;3.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期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4.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当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出现上述紧急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也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1.家庭年收入(申请之日前12个月收入总和)扣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后,其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包括:1.各类保险、救助以及赔偿后的个人承担医疗费用;2.政府和社会资助(救助)后的个人承担的学费、住宿费等基本教育费用;3.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生活必需支出。

以下支出不得认定为生活必需支出:1.购买房、车等或其他高档消费支出;2.本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外埠非选定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3.就读非普惠制民办学校(机构)、留学、在职教育等教育费用支出;4.参与或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故意造成自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导致的支出。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京民社救发[2014]48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4.12.19【实施日期】2015.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4〕484号)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3〕24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下称低保分类救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分类救助原则(一)城乡统筹的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建立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城乡统一的低保分类救助制度。

(二)重点保障的原则。

合理区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下称低保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考虑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对特殊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

(三)促进就业的原则。

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求职就业,变被动救助为劳动自救,通过劳动就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政策衔接的原则。

将原有分类救助政策和粮油帮困政策调整合并,本着整合提高的原则科学设定救助方式,进一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水平。

二、分类救助方式(一)收入核减根据申请家庭困难情况,在对申请家庭收入作适当核减后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中:1、申请家庭中有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人的,其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进行收入核减;其中,法定抚养人达到60周岁的,家庭收入还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50%再次进行收入核减。

申请人所患疾病或残疾等级应符合《重大疾病参考名目》(见附件1)或《重度残疾人范围》(见附件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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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经 济支 出数据信 息 ,进 一步提 升社会 救 京 困 境 未 成 年 人 的 属 地 安 置 及 社 会 保 护 机 助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 的准确性 。 制 ,建立跨 区域的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信
北 京 还 将 完 善 政 府 向 社 会 力 量 购 买 社 息 共 享机 制 ,合 力 破解 异 地 核查 难 题 。
( “ 他 山之 石 ・ 省 外 嘹望 ” 由本 刊 综 合媒 体 报 道 整 理 )
他 山 之 石 ・ 省外 嘹望
上海启动挥发启 动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状 况 自然 会 改善 。
( VO C s ) 排污收费试点 ,倒逼企业 自觉采取
此 次 启 动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污 收 费 试
治 污措施 ,减少 污染物 的排放 ,此举 引来 点 将分 三个 阶段 : 第 一 阶段 自 2 0 1 5 年 1 0
各方关注 。
月 1日起 , 在 国 家 试 点 行 业 的 基 础 上 ,增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是 形 成 PM2 . 5和 雾 霾 的 加 涂 料 油 墨 生 产 、汽 车 制 造 、 船 舶 制 造 等 主 要 前 提 物 ,也 是 上 海 排 放 量 最 高 的 大 气 作 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污 收 费 试 点 , 共 涉 及
点 ,可 大 大 限 制 企 业 排 污 量 ,工 业 企 业 各 7 1个 中 小 类 行 业 。基 本 覆 盖 全 市 挥 发 性 有



自 管 理 好 其 所 在 区域 的 环 境 ,上 海 的 环 境 机 物 重 点 排 放 行 业 。

今 年 ,北 京 将 全 面 实 施 精 准 救 助 ,健 会 救 助 服 务 机 制 ,拓 展 服 务 领 域 和 服 务 内
污 染 物 。 据 了解 ,上 海 VOC s排 污 收 费 试 5个 大 类 、1 3个 中 小 类 行 业 ; 第二 阶段 自 点行 业 包 括 石 油 化工 、 船舶 制 造 、 汽车制造 、 2 0 1 6 年 7月 1日起 ,增 加 工 业 涂 装 、工 业
包 装 印 刷 、家 具 制 造 、 电子 等 1 2个 大 类 行 涂 布 等 行 业 ,共 涉 及 7个 大 类 、5 3个 中小
全 救 助 对 象 认 定 、收 入 核 查 等 机 制 ,实 现 容 ,有 效 利用 慈 善 救 助信 息 平 台 ,以解 决 因 与 北 京 市 各 银 行 、证 券 机 构 数 据 比 对 ,推 病 致 贫 问题 为 重 点 ,实 现 政 府 、社 会 力 量 、 动 与 保 险 机 构 的 数 据 对 接 ,进 一 步 提 升 社 救 助对 象 之 间 的信 息 共 享和 资 源 对接 ,逐 步 会 救 助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核 对 的 准 确 性 ,让 真 建 立 “ 保 险 +救 助 +慈 善 ” 的综 合 保 障体 系 。 正 困难 的群 体 得 到 及 时救 助 。 此 外 ,北 京 还 将 推 进 救 助 工 作 京 津 冀
业 中的 7 1 个 中 小 类 行 业 ,基 本 覆 盖 了上 海 类 行 业 ; 第 三阶段 自 2 0 1 7年 1 月 1日起 ,
工 业 VOCs重 点 排放 行 业 。
党 政 视 野
增 加 家 具 制 造 、医 药 制 造 、 电 子 、橡 胶 塑
对 此 次 启 动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污 收 费 试 料 和 木 材 加 工 等 行 业 。共 涉 及 1 2个 大 类 、
北 京 将 拓 展 核 对 内 容 ,实 现 与 北 京 市 三 地 协 同 。北 京 民政 部 门 将 委 托 天 津 、河 各 银 行 、证 券 机 构 数 据 比 对 ,继 续 推 动 与 北 符 合 条 件 的 机 构 ,对 康 复 期 流 浪 精 神 病 保 险 机 构 的 数 据 对 接 ,探 索 开 展 与 出入 境 人 和 长 期 滞 留 智 障 人 员 ( 含智 障未成年人 ) 管 理 部 门 的 对 接 ,逐 步 接 入 北 京 市 居 民 家 进 行 托 养 。 同 时 ,建 立 天 津 、河 北 户 籍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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