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构建学生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培育学生的科学与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培养目标(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学术作风,医德医风高尚。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术操作,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内外研究前沿,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对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熟练阅读并具备写作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心健康。
第四条培养方式(一)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二)导师应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三)对研究生的培养,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和临床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进行,科学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硕士研究生培养应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并不断提高研究生发现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硕士研究生培养应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第五条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籍年限累计不超过5年(从入学至毕业)。
医院研究生培训计划

医院研究生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作为一家现代化的综合性医院,我们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为了不断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医院领导决定通过培训计划,培养一批基础扎实、专业素养高、能够投身到科研和临床工作的优秀研究生,为医院的科研和学术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培养目标:1. 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临床能力,使其能够在临床一线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能够开展科学研究;2. 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等;3. 培养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使其成为具有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医生。
二、培训计划1. 培训内容(1)专业知识培训: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临床试验设计、科研方法论等内容;(2)科研能力培训:包括文献检索、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科研论文撰写等;(3)职业素养培训:包括学术道德、医患沟通、医疗安全、团队协作等;(4)实习锻炼:安排研究生到临床科室和医学实验室进行实习锻炼,让其接触真实的医疗工作和科研项目,提高实践能力。
2. 培训方式(1)课堂教学:邀请医院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针对不同专业领域的研究生进行系统性的专业知识培训;(2)导师指导:每位研究生都有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其科研和临床工作,进行个性化的培养计划;(3)科研项目参与:鼓励研究生参与医院的科研项目,进行实践锻炼;(4)临床实习:安排研究生到各个临床科室进行轮转实习,加深对临床工作的理解和熟练度。
三、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实施的负责人医院领导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培训委员会,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研、教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负责统筹研究生的培训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确保培训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2. 研究生导师制度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医院将建立研究生导师制度。
每位研究生都有一名导师负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和进行科研和临床工作的指导。
导师要定期与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并对其进行定期的综合评价。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 -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收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学科、专业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第五条培养研究生的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财政拨款、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等。
第六条研究生的选拔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外语、政治、西医综合等)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第七条全国及全省统一命制的试题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学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属机密材料。
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监察室、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
研究生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九条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必要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会同有关院(系)编制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依法维护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
(六)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组织实施。
1.组织报名工作,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2.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复试、体检和录取工作。
3.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对入学新生的德、体等方面进行复查。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2)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学术课程:医学研究生需要修习一定的学术课程,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研究方法和
统计学等。
这些课程旨在提供研究生所需的学术背景和技能,以便他们能够深入理解
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沿知识。
2. 科研项目:医学研究生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包括选择研究方向、设计研究方案、进
行实验和数据分析等。
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生可以提高自己的实际科研能力,培
养科学研究的思维和方法。
3. 学术交流和发表论文:医学研究生需要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与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这有助于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增加学术影响力,并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 实习和临床实践:医学研究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实习和临床实践,以增加自己的临床
经验和专业技能。
通过与临床医生合作和实际操作,研究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自
己的研究成果,提高实践能力和临床应用水平。
5. 学术指导和导师培养:医学研究生通常会被分配给一位导师,导师会对研究生进行
学术指导,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指导他们的科研工作。
通过与导师的合作和互动,研究生可以获得更全面的研究培养,加深对学科的理解和掌握。
总体而言,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扎实学术素养、独立科研能力和临床应
用能力的专业人才,使其能够在医学领域中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经费的数额及分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培养经费第一学年每生3000元,第二、三学年每生6000元(基础学院)、4000元(其他科学型)、2000元(专业型),由研究生处会同财务处于每年年初按研究生在校人数计算年度总额,划拨到研究生处。
第三条培养经费的管理研究生培养经费按照“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导师掌握,按照“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自求平衡”的办法管理。
(一)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培养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1.改善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条件,购置必需的消耗材料,维护教学设备,以及购买资料、教材等,以保证开课的需要;2.支付优秀研究生奖学金;3.支付外聘教师授课费、差旅费;4.支付研究生下点路费及行李托运费等;5.支付各级各类研究生获奖奖金及导师科研经费奖励。
(二)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培养经费的使用1.研究生第二、三学年进入科室后,研究生处将学校拨付的培养经费拨付指导教师。
2.研究生在开题的同时,要根据课题实际情况做出所需药品、试剂、小型器械、玻璃器皿等低值消耗材料经费预算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四条培养经费的支出范围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支出范围:实验药品、实验动物、设备器材、消耗材料、加工费、测试分析费、数据处理费、文献检索费、资料费、复印费、外出学习费、参加学术会议费、差旅费、保健费、开题报告评议费、论文印刷费、学位论文答辩费等。
第五条培养经费的使用(一)由导师签字后,研究生持培养经费使用登记本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经分管处长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二)研究生参加本专业学术会议,必须凭学术会议通知才能提出参会申请,经导师同意,在培养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方能办理参加会议手续。
必须外出搜集资料、查阅文献或因课题需要到外地参加学习等,须向导师提出申请,研究生处批准。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范本)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
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科研实践或临床实践活动,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
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导师应经常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一)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的原则 1、课程学习计划应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的特色,反映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外语、补修课的学时、学分、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必须是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2、课程学习计划的总学分应控制在32~36学分内,取得规定总学分(38~42学分)者,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课程学习计划参照各学科、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则制订。
(二) 制订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的原则1、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规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科研、临床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2、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
3、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章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自觉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德优良,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第四条申请人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二)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书写论文摘要;(五)达到《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学位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申请人于每年4月初向所在院(系)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填写《滨州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附已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学位(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报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六条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答辩条件申请人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评阅。
第七条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后,院(系)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申请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对通过复审者,由院(系)提出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预答辩日期,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公布决定同意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名单,对决定不同意论文答辩的申请人,书面通知其本人并告知理由。
第四章学位审定和学位授予第九条在答辩委员会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后,答辩人须提交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通知的原件及复印件,向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一、专业概述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临床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型人才,具备医学科研与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提高学生的医学科研能力,培养他们成为具备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医学专家。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医学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承担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技能,能够解决医学领域中的重大疾病和医学问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培养要求1.理论知识:研究生应具备坚实的医学理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医学研究方法和技术,具备扎实的临床实践能力。
2.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医学科研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数据分析,在医学领域做出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3.教学能力: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能够担任本专业的教学任务,能够培养学生的医学科研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
4.创新意识: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关注医学领域的前沿问题,提出创新性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促进医学科研的发展。
五、培养内容1.核心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医学科研方法与技术等。
2.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兴趣,选修相关专业课程。
3.实践教学:研究生需参与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实验室和临床实践,提高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
六、培养方式1.学术指导:为研究生指派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和培养工作。
2.科研训练: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等方式,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
3.学术交流: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报告会等活动,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4.学位答辩:研究生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并进行答辩,取得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培养评价1.学术成果: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申请专利等。
2.科研能力:评价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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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研究生姓名:
学号:
导师:
填表日期:年月日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制
填写说明
一、各学科应根据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体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二、“课题研究计划”是指研究生将要研究的课题。
本表只要求填原则打算,待研究生在系(院)作过开题报告并通过后再详细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三、导师指导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
“导师小组成员”填写应是有助于培养该生的相关导师或副教授以上的教师。
四、本计划表是在导师指导下与研究生共同商讨制订,于入学后一月内制定好,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此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