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汽车产品型编制规则

国产汽车产品型编制规则
国产汽车产品型编制规则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和阿拉伯数字组成。汽车型号包括如下三部分:

首部??由2个或3个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代表,EQ代表,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中部??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代表该车的类型,第二、三位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列表如下:

车辆类别表示数字第二、三位数字含义

1 表示(单位t)

2 同上

3 同上

牵引汽车 4 同上

5 同上

客车 6 表示汽车总长度(单位)

轿车 7 表示汽车排气量(单位)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9 表示(单位t)

第四位则代表产品的序号。(企业自定序号)

有些车在四位数字后还有一些字母,这些字母没有准确的定义,是由产生厂家自定义的。(如表示产品的改进版本等)

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

BJ2020S——BJ代表北京汽车制造厂,2代表越野车,02代表该车总质量为2吨,0代表该车为第一带产品,S为厂家自定义。

TJ7131U——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7代表轿车,13代表排气量为升,1代表该车为第二代产品,U为厂家自定义

注意:最后一位数字朋友们较易弄错,0代表的第一代产品,而不是1,在此1代表的是第二代产品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页码:4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

页码:4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4年第66号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制定《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机械工业局《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CMVRA01-01,国机管[1999]2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WMI的申请、批准和备案 第三章VIN的编制和VIN编制规则的备案 第四章VIN的标示和使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识别代号管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英文:VehicleIdentificationNumber,以下简称:VIN)的编制、标示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销售的道路机动车辆以及需要标示VIN的其它类型车辆产品,包括完整车辆产品和非完整车辆产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生产企业及进口车辆生产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上标示VIN。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VIN的监督、管理,中国

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作机构)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VIN是指车辆生产企业为了识别某一辆车而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由17位字码构成,分为三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英文:WorldManufacturerIdentifier,以下简称:WMI)、车辆说明部分(英文:VehicleDescriptorSection,以下简称:VDS)、车辆指示部分(英文:VehicleIndicatorSection,以下简称:VIS)。 第二章WMI的申请、批准和备案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的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WMI。 其它类型车辆产品需要标示VIN时,其生产企业也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WMI。 第七条申请WMI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的要求; (四)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定。 第八条申请WMI的企业应向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填写《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及车辆生产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 (三)获得国家车辆生产许可的情况说明; (四)企业实际生产条件、生产情况说明; (五)所生产的车辆产品类型及年产量的说明; (六)车辆品牌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现场审查前还应依据《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另行制定)提交相关资料。 第九条工作机构收到企业的申请之后,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精心整理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分,世(VDS-)。 2.1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 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 )——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 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a)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 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3。

表3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代码 2.2.4

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对无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母Z占位。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6。 表6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 牵引销见表7。 2.2.6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 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a)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 表8VIN中的数字对应值 表9VIN中的字母对应值 表10VIN位置对应加权系数 表12装配厂代码

汽车车型编号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a b c d f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4 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7 轿车 8 未用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名牌汽车标志大全

名牌汽车标志大全 汽车标志大全 【汽车标志】栏目是我们为汽车标志爱好者精心挑选的国汽车标志和国外汽车标志大全,收集了中国汽车标志、国外汽车标志、国产汽车标志、世界品牌汽车标志,同时介绍各汽车标志的含义及相关汽车品牌历史等知识,是汽车标志、名车标志爱好者收藏最佳选择。 阿尔法-罗米欧 官方... 奥迪 官方... 阿斯 顿-马丁 官方... 宝马 官方... 保时捷 官方... 本田 官方... 标致 官方... 别克 官方... 宾利官方... 布加 迪 官方... 大发 官方... 道奇 官方... 大宇官方... 大众 官方... 法拉 利 官方... 菲亚 特 官方... 丰田官方... 福特 官方... 悍马 官方... 霍顿 官方... 捷豹官方... 吉普 官方... 凯迪 拉克 官方... 克莱 斯勒 官方... 兰博基尼 官方... 蓝旗 亚 官方... 劳斯 莱斯 官方... 雷克萨 斯(凌志) 官方... 雷诺莲花铃木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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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编码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码规则 现在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使用了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车辆识别代号。“VIN车辆识别代号”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7位,又称17位识别代号编码。它是识别一辆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VIN的每位代号代表着汽车的某一方面信息参数。按照识别代号顺序,从VIN中可以识别车该车的生产国别、制造公司或生产厂家、车的类型、品牌名称、车型系列、车身形式、发动机型号、车型年款、安全防护装置型号、检验数字、装配工厂名称和出厂顺序号码等。我国机械工业部于1996年12月25日发布了《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规定:“1999年1月1日后,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新生产车必须使用车辆识别代号”。 基本要求: ①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 ②在30年内生产任何车辆的识别代号不得相同。 ③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 ④ 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一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辨出车辆识别代号。 ⑤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若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车架、车身等部件)上,至少应为7毫米高;其它情况至少应为4毫米高。 ⑥车辆识别代号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拉丁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不应采用字母中“I”和“O”) ⑦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表示是应写成一行,且不要空格,打印在车辆或车辆标牌上是也应标示在一行。特殊情况下,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上时,两行之间不应有间隙,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一个分隔符表示。分隔符必须是不同于车辆识别代号所用的任何字码,且不易与车辆识别代号中的字码混淆的其它符号。 基本内容 车辆识别代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

国产汽车标志大全

国产车标志及简介(按首字母排列) 1保定大迪 大大迪汽车公司前身为保定大迪汽车改装厂,系军工汽车改装企业,于1988年产品正式推向市场。 北京汽车制造厂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先驱之一 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创立于1995年,比亚迪是一家香港上市的高新技术的民营企业。 昌河汽车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闻名中外的瓷都景德镇,有着30余年生产汽车的历史。

长丰扬子 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8日,是由长丰集团、新华联集团和滁州市国资委三方合资建立。公司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城东工业区内。 广汽长丰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长丰”),是2009年5月21日广汽集团与长丰集团达成战略重组协议后,由原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是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长城汽车的前身是长城工业公司,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4年,主要从事改装汽车业务。 长安汽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汽车工业第一阵营企业。

东南汽车 东南汽车的汽车标志“鹏鸟”造型整体由“SOUTH”和” EAST”的首字母变幻组,东南汽车公司于1995年11月23日诞生在福建省福州市 东风柳汽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汽车合资公司——东风与日产合资的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风风神 东风风神是东风汽车公司旗下的自主乘用车品牌,其总部设在湖北省武汉市。 福田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田汽车)成立于1996年8月28日

福迪 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可的汽车重点生产企业 华普汽车 华普诞生于上海 华泰汽车 华泰汽车集团是一家集汽车研发、核心零部件生产和整车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制,集团成立于2000年,现有总资产120亿元,员工70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 华翔富奇 江西华翔富奇富奇汽车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西富奇汽车总厂,创建于1969年3月,

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

附件五: 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规则。 2 定义 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审查是中介机构对申报《公告》车辆产品的VIN及其编码赋值与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及通过备案的VIN编制规则符合性的审查。 3 审查范围 3.1 产品范围 汽车整车与在整车基础上改装的汽车、汽车底盘、自制底盘的专用汽车、在进口底盘上改装的汽车、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产品(上述产品以下统称为“车辆产品”)。 3.2 产品申报类别 3.2.1 车辆新产品。 3.2.2 产品扩展、产品变更且涉及VIN变化的车辆产品。 3.2.3 产品勘误且涉及VIN变化的车辆产品。 4审查依据 4.1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4年第66号)。 4.2 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4.3 GB 16737-2004《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4.4 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工作机构备案的《VIN编制规则》。 5审查判定条件及报告 5.1 审查判定条件 当企业申报某一车辆产品的VIN及所有编码赋值均符合第4条规定时,审查结论为符合; 当企业申报某一车辆产品出现任一VIN编号或编码赋值不符合第4条规定时,审查结论为不符合。 5.2 审查结论及报告 中介机构按照第5.1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判定。审查结论上传至网络,并出具书面VIN审查报告送企业;审查结论为不符合的车辆产品,在审查报告中要说明理由。 企业和检验机构可以通过指定网站查询审查结论。 6 审查报告主要内容 6.1 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 6.2 审查依据 6.3 审查结论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1-1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 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1.2.6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例1:金旅XML6127E22客车 表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客车,总长12米。 例2:迈腾FV7207轿车 表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迈腾牌轿车,发动机排量2.0升。 例3:解放CA3160K2A80 表示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解放牌自卸车,车辆总质量16吨。 例4:东风EQ1123G5ADA载货汽车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图1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 B89A389815 ZZ4257S 3241V LZZ5BBMF 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如下: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 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1)

前言 本标准Q/JQ108《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是公司技术基础性标准之一。 本标准为公司统一执行的企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本标准执行GB16735-2004国家标准,并对Q/JQ108-2007《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Q/JQ108-2007相比,修订部分主要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第④位上增加了低速货车代号。 ——第?位增加了客车底盘分公司装配车间代号。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同时代替Q/JQ108-2007《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围围、徐清魁 本标准审核人:昌木松 本标准批准人:戴茂方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JQ108-2002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4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6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7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识别代号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本公司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16737-2004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3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按GB16735规定由三部分、共十七位字码位数组成,不能出现空位,如下图所示。其中,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WMI VDS VIS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位数 地理区域顺序号 国别车辆特征代号装配厂 制造厂检验位年份 代表字母或数字代表数字 图 1 3.1第一部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按GB16737规定由三位数组成,该代号须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江淮公司代号为LJ1,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牵引车、特种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见表1。 3.2第二部分: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 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如下: LZZ—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国内专用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内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EA 二汽东风 ZZ 重汽 CA 一汽解放 HN 华菱 BJ 北京福田 ND 北奔 HFC 江淮 SX 陕西陕汽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6 客车 2 越野汽车 7 轿车 3 自卸汽车 8 -- 4 牵引汽车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5 专用汽车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A 有空调客车底盘 B 自卸车底盘 C 牵引车底盘 D 公共汽车底盘 E 高拦板 F 后轮单轮货车底盘 G 高动力性能汽车 H 豪华轿车 J 检阅用轿车 K 柴油车 L 长轴距 M 高原车 N 液化煤汽车 P 平头车 Q 起重车底盘 R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有限公司开发的汽车产品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以下简称:VIN)的构成与编制规则、标记型式与位置、编制规则的备案、建立VIN数据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有限公司开发的的各类型汽车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6737-2004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ISO 3780:1983,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识别代号 VIN 为了识别某一辆车,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 3.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 WMI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一部分,用以标识车辆的制造厂。当此代号被指定给某个车辆制造厂时,就能作为该厂的识别标志,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在与车辆识别代号的其余部分一起使用时,足以保证30年之内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的所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3.3 车辆说明部分 VDS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二部分,用以说明车辆的一般特征信息。 3.4 车辆指示部分 VIS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最后部分,车辆制造厂为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组代码。这组代码连同VDS部分一起,足以保证每个车辆制造厂在30年之内生产的每辆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3.5 完整车辆

国产汽车发动机的型号编制规则

一、国产汽车发动机的型号编制规则 首部 中部 尾部 例:6100—1型发动机,表示六缸,四冲程,缸径100毫米,水冷,第一次变型的发动机:8E430Z 型发动机,表示八缸,二冲程,缸径430毫米,水冷,增压式发动机。 1. 发动机排量V L 的计算 V L = ·I (升) 式中 V L ——发动机排量(升); V h ——气缸工作容积(升); D ——气缸直径(毫米); S ——活塞行程(毫米); I ——缸数; 108——单位换算数,1升=106毫米3 1)微型轿车 发动机排量1L 一下 普通轿车 发动机排量1.0~1.6L 中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1.6~2.5L 中高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2.5~4L 高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4L 以上 2. 耗油率 耗油率指发动机发出1千瓦功率,运转1小时所消耗的油量,用g e 表示,单位 为克/(千瓦小时)。 计算公式: g e = ×1000(克/千瓦小时) 式中 P e ——有效功率(千瓦) G T ——每小时消耗量(千克/小时),可由试验测定。 产品变型符号,用数字表示 C —船用,T —拖拉机用, Z —增压 缸数符号,用数字表示 πD 2S 4×106 G T P e

1)交织花纹轮胎的标注 6.50 16 10 PR LT 2)横纹胎的表示方法 6.50R16-10PRLT 表示横纹胎 美、欧国家汽车轮胎的标注: 车轮直径(英寸) B ——斜交带式,E ——斜交线式 P ——轿车,T ——普通用车,C ——货车 胎侧面的英文标志有轮胎压力、负荷、结构、层级、厂名和牌名等,如: MAX PRESS 最大压力 STANDARD LOAD 标准负荷 RADIAL 子午线式 TUBELESS 无内胎 SIDEW ALL 2PLIES 胎壁二层 TREAD 4PLIES 胎面四层 小型卡车用 轮胎强度(层级) 轮辋直径(英寸) 轮胎宽度(英寸)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2009-6-18 14:02:22 来源:云南汽配城信息中心 /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一、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在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于199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统一编制。其方法如下: (1)汽车零部件编号。汽车零部件编号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组成,如图所示。 结构区分号位于组号或分组号之后,表示该组或该分组的系统总成或装置的不同结构;结构区分号位于件号之号,表示该零件总成或总成装置的不同结构。 (2)不属独立总成零部件编号。对于不属独立总成的连接件或操纵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3)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号。对于属于独立组总成的零部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二、对国产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的说明 1.标准的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规则。 2)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编号,但不包括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 2.标准用术语 1)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代号。 2)分级号:用4位数字表示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分类代号。前2位数字代表它所隶属的组号,后2位数字代表它在该组内的顺序号。 3)件号:用3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代号。 4)结构区分号:用2个字母或2位数字字区别同一类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不同结构、性能、尺寸参数的特征代号。 5)变更经历代号:用一个字母和一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更改过程的代号。当零件或总成变化较大,但首次更改不影响互换的 用A1表示,依次用A2、A3……;当零件或总成首次更改影响互换时,则用B1表示;若再次更改影响互换,则依次用C、D…表示。 6)修理件代号:在标准尺寸的基础上尺寸加大或减小的修理件,按其尺寸加大或减小顺序进行编号。其代号用2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前一个字母表示修理件尺寸组别,后一个字母为修理件代号,用“X”表示。如某一修理件有3组尺寸时,其代号为“BX”、“CX”、“DX”。当 该组修理件标准尺寸进行更改影响互换时,应相应更改尺寸组别代号,其字母根据更改前所用的最后字母依次向后排列。如更改影响互换时 ,标准尺寸的更改经历代号为“E”,则相应修理件代号为“FX”、“GX”、“HX”。 3.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组号和分组号的编制 国产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共有58个组号、638个分组号。其分组情况如下:(各组内均有缺号,故起止号与各分组总数不尽相符) 1)组10,发动机,共22个分组:1000—1022; 2)组11,供给系,共25个分组:1100—1128; 3)组12,排气系,共7个分组:1200—1207; 4)组13,冷却系,共14个分组:1300—1313;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 VIN 》编制说明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说明 一、综述 车辆识别代号由于能够保证30年之内,在全球范围内唯一识别每一辆车,因此成为了标识车辆的重要手段。我国汽车行业已经于1997年开始在车辆上标记VIN,现今生产的每一辆车都具有VIN,国家汽车管理部门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VIN的强制使用,并将对车辆识别代号的检验工作纳入了车辆强制性标准检验体系之中。 本标准对车辆识别代号(VIN)做了全面的规定和解释,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重新修订。 本标准参照了ISO 3779-2009《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英文版)和美国联邦法典第49卷CFR49 §565《车辆识别代号的要求》、CFR 49 §567《认证》,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二、标准的编制过程 1. 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修订计划的下达。 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自实施以来,VIN已经成为车辆身份识别、车辆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技术内容,规范VIN的应用,完善VIN 的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8月下达的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批准对标准进行修订,项目计划号为:20120081-Q-339。 2. 组建车辆识别代号标准修订工作组 2012年基础分标委组建了车辆识别代号标准修订工作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等35个成员及观察员单位加入工作组,开始了对GB 16735及GB 16737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3. GB 16735主要修订过程 3.1 相关国外标准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翻译工作 标准修订工作组搜集并翻译了本标准的参考标准ISO 3779-2009《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Road vehicle-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Content and structure)、CFR 49 §565《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要求》(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VIN) requirements)、CFR 49 §567《认证》(Certification)并完成标准的精译工作。 3.2 召开工作组会议,讨论标准的修订内容 工作组分别于2012年11月、2013年6月、2013年12月、2014年7月及2014年10

汽车标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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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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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 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 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 T1-表示驱动型式为6×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 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车辆识别代号编码和机动车编号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编码和机动车编号规则 一、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 现在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使用了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车辆识别代号编码。“VIN车辆识别代号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7位,又称17位识别代号编码。它是识别一辆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VIN的每位代码代表着汽车的某一方面信息参数。按照识别代号编码顺序,从VIN中可以识别出该车的生产国别、制造公司或生产厂家、车的类型、品牌名称、车型系列、车身形式、发动机型号、车型年款、安全防护装置型号、检验数字、装配工厂名称和出厂顺序号码等。我国机械工业部于1996年12月25日发布了《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规定:“1999年1月1日后,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新生产车必须使用车辆识别代号”。 1、基本要求 (1)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 (2)在30年内生产任何车辆的识别代号不得相同。 (3)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 (4)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何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辨出车辆识别代号。 (5)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若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车架、车身等部件)上,最少应为7mm高,其他情况至少应为4mm高。 (6)车辆识别代号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拉丁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7)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表示时应写成一行,且不要空格,打印在车辆或车辆标牌上时也应标示在一行。特殊情况下,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上时,两行之间不应有间隙,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一个分隔符表示。分隔符必须是不同于车辆识别代号所有的任何字码,且不易与车辆识别代号中的字码混淆的其他符号。 2、基本内容 车辆识别代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1)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后方能使用。 ①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的第一位字码是标明一个地理区域的字母或数字;第二位是标明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一个国家的字母或数字。第一、二位字码的组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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