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校学位委员会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水平,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如下:一、总体要求本规定适用于我校2011级及以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011级以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相应时期学校及各学位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学科须发表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要求至少发表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2.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须发表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或SCI、EI、SSCI 论文1篇,或三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2篇(其中二类及以上刊物1篇),或三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3篇。
国家重点学科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至少要求发表3篇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其中二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一类核心期刊或SCI、EI、S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二)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学科须发表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具体要求1.提交的论文均须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须是作者之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以及论文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
文献综述(SCI期刊特约文献综述除外)、中文期刊增刊和会议论文集(包括EI收录的会议论文集)不计。
南京农业大学章程

南京农业大学章程序言南京农业大学的前身可溯源至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业博物科和1914年金陵大学农科。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原中央大学农学院和金陵大学农学院以及浙江大学农学院部分系科合并成立南京农学院。
1963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
1972年,学校迁至扬州,与苏北农学院合并成立江苏农学院。
1979年迁回南京,恢复南京农学院。
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1998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2000年由农业部整建制划转教育部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南京农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译名: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简称南农、南农大或南京农大;英文缩写:NJAU或NAU。
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与共建。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即卫岗校区,另设有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珠江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南门外南农大江浦农场)和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朴勤仁”的优良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基础宽厚、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
第七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集中体现。
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构建全过程的学位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2004年起我校实行的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效果显著,为保障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开发了“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抽检管理系统),决定通过上网登录随机抽检的方式由研究生院对部分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抽检的目的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控制,构建全过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二、抽检的范围我校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
抽检比例为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10%左右,具体抽检比例根据学科、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为必检人员。
对以下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抽检比例:新增学科和指导教师,近两年内在江苏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出现不合格结果的学科和指导教师,近两年在我校抽检评议中出现不合格结果的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人数较多的指导教师,其他应提高抽检比例的情况。
对以下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情况适当降低抽检比例:国家重点学科,连续两年在江苏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和指导教师,连续两年在我校抽检评议中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和指导教师,其他应降低抽检比例的情况。
三、抽检的实施(一)被检名单的确定被检名单由抽检管理系统随机确定。
硕士研究生凭《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附件1)到相关学院领取登陆密码,登陆“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系统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并通知研究生本人。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观赏园艺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简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分别于1983年和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农业院校中建立第一个本科专业和硕士点,2003年设置观赏园艺博士点,现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科现有师资16人,其中教授和兼职教授8人,副教授6人。
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国家及省部级课题50余项。
在菊花种质资源搜集、保存和新品种选育及花卉采后生理与保鲜技术等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
培育菊花新品种100余个,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项、菊花新品种保护权8件,国际登录梅花新品种12个,“菊花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研究与利用”成果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主编了《中国菊花》、《观赏园艺概论》等专著和教材,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60余篇。
部分毕业生已成为教学、科研和农业推广部门的骨干人才。
二、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高级专门人才。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优良,艰苦奋斗,勇于创新。
2.掌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3.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1、观赏植物种质资源2、观赏植物遗传育种与分子生物学3、观赏植物生理生化4、观赏植物栽培七、开题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学科内公开进行。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其中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
八、中期考核:硕士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根据其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2017年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2017年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一、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计划2017年预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2760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133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3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2017年硕士招生目录二、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学制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外其他皆为3年。
四、南京农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837管理学综合与历年真题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837管理学综合与历年真题参考书目1.《管理学(第九版)》,Stephen P. Robbins,Mary Coulter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2.《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高鸿业(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管理学综合”是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对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及实务的掌握与理解程度以及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此判断学生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质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要求管理学综合考试包括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两部分,其中管理学所占比例为70%,西方经济学所占比例为30%。
该科目要求考生了解和领悟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相关知识,运用所学的管理理论与方法、经济原理及方法分析实践问题,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内容管理学:主要考查考生对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与方法、理论最新发展前沿和趋势的掌握情况,考量考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企业的实践技能,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中国企业的特点,思考如何将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理论、经验和方法应用到中国的管理实践中的知识运用能力。
考试内容:总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管理与组织概述,第二部分是管理者工作领域的界定,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是管理的基本职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一部分是管理与组织概述,要求考生掌握管理的定义、管理者的等级、主要的管理职能、管理角色和技能、管理理论的发展及其在当今组织中的应用、管理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部分是管理者工作的界定,要求考生掌握组织文化及其影响、全球化经营及其涉及的相互依存关系、对全球环境的理解和把握、社会责任和管理道德及其对组织管理的影响。
第三部分是管理的计划职能,要求考生掌握决策理论、决策过程、决策类型和决策方法;掌握计划的定义和类型、目标与目标管理、战略管理与企业战略的选择、甘特图和负荷图、PERT网络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方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二OO四年一月六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七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位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如下。
一、总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包括答辩资格的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包括预答辩资格的申请、预答辩、答辩资格的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及学位公示等环节。
凡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一律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和论文“双盲”评阅制度。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实施。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一)答辩申请资格硕士研究生须按计划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所规定的总学分,并参加一定时数的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经导师和学科点点长同意签字,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的组织与表格领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所在学院组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凭学位论文答辩稿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知识产权认定书》(一式三份)、《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一份)、《论文发表情况表》(一份)。
由答辩秘书认真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答辩手续。
(三)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点点长与导师协商提名,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签名,方可正式聘请,并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被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抽检的学位论文评阅按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制订的办法(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研[2002]1号)实行。
2017年硕士招生目录最终版201692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10水力学或811材料力学选一
003 机械交通学院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1 道路交通工程 02 运输管理与车辆工程 ▲0828 农业工程 01 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 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1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方法与 技术 02 机械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 位) 01 交通运输系统研究 02 区域物流规划 03 道路工程
复试草地学
3
全日制
非全
专业代码、专业(领域)名称、研 招生数 日制 (专业 招生 究方向
学位) 人数 5
考试科目
备注
095103 农业资源利用(专业学
位)
01 农业资源管理与保护 02 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095106 草业(专业学位) 01 草地生态与资源 02 牧草生产与育种 03 饲草饲料资源开发与利用 04 草坪草选育与利用 095112 农业信息化(专业学位) 01 数字农业技术 02 资源遥感 03 土地利用变化
49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3动物生 物化学④832动物学或833动物生理学选一 复试动物生态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3动物生 物化学④833动物生理学 复试动物繁殖学或动物遗传学 选一 复试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复试普通畜牧学
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0农业知 复试普通畜牧学 识综合二(含动物遗传学、动物营养学与饲料 学、动物繁殖学)④832动物学
39 (15)
3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 ④812机械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 ④813汽车构造或814交通工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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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仅招收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硕士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公共管理硕士。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仅招收农学门类(即专业代码以0951开头的专业)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统考考生采用同一试卷,单独制订初试分数线,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生。
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