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团章程
合唱团章程

合唱团章程第一章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合唱团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等事项,保障合唱团的健康发展,提高合唱艺术水平。
1.2 合唱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每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强调集体协作,共同推动合唱团的发展。
第二章社团性质2.1 合唱团是一个由热爱合唱艺术的团员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致力于推广合唱艺术,提高合唱表演水平。
2.2 合唱团接受学校或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第三章社团宗旨3.1 提高合唱团成员的合唱技能和艺术素养,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展示合唱艺术的魅力。
3.2 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推广合唱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社会文化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章成员要求4.1 合唱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合唱艺术,愿意为合唱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4.2 成员应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努力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第五章排练与演出5.1 合唱团应定期组织排练,确保演出质量。
排练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成员。
5.2 成员应按时参加排练,缺席者需提前向团长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团长说明原因。
5.3 合唱团应积极参与各类演出活动,展示自己的艺术成果。
演出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演出质量。
第六章社团活动6.1 合唱团应定期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如讲座、观摩、交流等,以提高成员的艺术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6.2 社团活动应遵守学校或相关机构的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管理与纪律7.1 合唱团设立团长、副团长等职位,负责合唱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7.2 成员应遵守合唱团的纪律规定,服从团长和其他负责人的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7.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合唱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合唱团有权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合唱团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8.2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合唱团所有。
如有修改需求,应经过合唱团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小学合唱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合唱社团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小学合唱社团(以下简称“合唱团”)是学校艺术团队之一,以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合唱人才、推广校园艺术为宗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才华和自我成长的平台。
第二条合唱团活动遵循“自愿参加、热爱音乐、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原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三条合唱团活动纳入学校艺术教育计划,由学校音乐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负责合唱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任务。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合唱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负责合唱团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合唱团设声乐教练、钢琴伴奏各一名,负责合唱团的训练和演出任务。
第六条合唱团设后勤管理员一名,负责合唱团的物资采购、场地布置等工作。
第七条合唱团设班级联络员若干名,负责本班级合唱团成员的报名、考勤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第八条合唱团活动内容包括:声乐训练、合唱排练、音乐理论、演出实践等。
第九条合唱团活动时间为每周一下午放学后至上课前,每次活动时间为 1.5小时。
第十条合唱团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演出实践活动,包括校内演出和校外交流等。
四、成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合唱团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合唱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接受声乐训练和合唱指导;3. 获得合唱团提供的音响、乐谱等资源;4. 参加合唱团演出实践活动;5. 获得合唱团提供的奖品和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合唱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2. 按时参加合唱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指导老师请假;3. 认真完成合唱团布置的任务,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4. 爱护合唱团的公共财物,遵守合唱团的行为规范。
五、考核与奖励第十三条合唱团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声乐技巧、合唱表现、出勤情况等。
第十四条合唱团设立以下奖项:1. 优秀团员奖:表彰在合唱团表现突出的成员;2. 进步团员奖:表彰在合唱团取得显著进步的成员;3. 优秀班级联络员奖:表彰在合唱团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班级联络员。
小学合唱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合唱社团的组织管理,明确社团宗旨、活动内容、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促进合唱社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音乐素养。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XX小学合唱社团(以下简称“合唱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音乐为载体,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团结协作的精神,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本社团活动范围:合唱训练、演出、比赛、交流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合唱社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社团理事会:负责合唱社团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章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财务等。
2. 社团主席:理事会成员,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代表合唱社团。
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社团的某一方面工作。
4.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通知发布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筹集、使用和监督。
6.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活动报道、社交媒体运营等。
7. 外联部:负责社团的外部联系,包括与学校、家长、社会团体等建立良好关系。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六条本社团成员分为以下几类:1. 正式成员:经过选拔,具备一定音乐基础和合唱能力的学生。
2. 预备成员:有意愿加入合唱社团,但尚未达到正式成员标准的学生。
3. 志愿者:为社团提供帮助,参与社团活动但不要求成为正式成员的学生。
第七条成员加入社团需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音乐,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
2.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合唱社团贡献力量。
3. 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与训练第八条合唱社团定期组织合唱训练,内容包括:1. 基础乐理知识学习。
2. 合唱技巧训练。
3. 歌曲排练。
4. 团队协作训练。
第九条合唱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场校内演出,并积极参与校外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条合唱社团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合唱活动。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合唱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
合唱社团章程 (2)

合唱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合唱社团”。
1.2 目的:本社团旨在提供一个良好的合唱学习和表演平台,促进合唱艺术的发展,培养会员的音乐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1.3 成立日期:本社团成立于XXXX年X月X日。
二、组织结构2.1 社团指导老师:本社团设有一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活动,提供音乐指导和指导学员的合唱技巧。
2.2 社团成员:本社团的成员包括学生会员和指导老师。
学生会员必须是本校在校学生,对合唱艺术有浓厚兴趣,并通过选拔进入社团。
2.3 社团委员会:本社团设有委员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组织社团活动。
三、成员权利和义务3.1 学生会员权利:3.1.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3.1.2 接受指导老师的音乐指导和合唱训练;3.1.3 参预演出和比赛,并代表社团参加校内外的合唱活动;3.1.4 参预社团委员会选举,有权参预社团事务的决策。
3.2 学生会员义务:3.2.1 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规定;3.2.2 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和排练;3.2.3 遵守指导老师的指导和要求;3.2.4 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四、社团活动4.1 每学年社团活动计划:社团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安排和社团成员的情况,制定每学年的社团活动计划。
4.2 社团排练:社团将定期进行合唱排练,提高会员的合唱技巧和音乐素质。
4.3 演出和比赛:社团将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展示社团的实力和成果,并提升会员的舞台表演能力。
4.4 合唱讲座和培训:社团将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合唱讲座和培训,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4.5 社团交流活动:社团将积极与其他学校的合唱社团进行交流,举办联谊活动和合唱交流演出。
五、社团管理5.1 社团指导老师职责:5.1.1 指导社团的音乐教学和排练工作;5.1.2 组织并指导社团的演出和比赛;5.1.3 协助社团委员会制定社团活动计划;5.1.4 监督社团成员的学习和表演情况。
5.2 社团委员会职责:5.2.1 组织并决策社团的各项活动;5.2.2 协助指导老师管理社团成员;5.2.3 维护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发展;5.2.4 监督社团成员的纪律和行为。
合唱团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XX学校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
第二条本社团性质:合唱团是在XX学校团委指导下,由热爱音乐、热爱合唱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
第四条本社团接受XX学校团委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团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合唱团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本社团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合唱团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社团内部事务。
第九条策划部:负责合唱团的节目策划、编排和排练。
第十条宣传部:负责合唱团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海报、文案、视频等。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相关机构、企业联系,争取赞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合唱团的财务管理,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社团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正式会员:凡承认本社团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合唱团,并经社团审核批准的学生,均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对合唱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经全体团员大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合唱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获得合唱团的培训、演出机会;(四)享有本社团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二)积极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音乐素养;(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和利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完成合唱团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八条本社团定期组织合唱排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演出。
第十九条本社团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音乐比赛、演出活动,展示合唱团风采。
第二十条本社团加强与兄弟院校合唱团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合唱团的整体水平。
合唱演出及排练规章制度

合唱演出及排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唱排练及演出活动,提高团员素质,弘扬合唱文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合唱团内部成员,要求全体团员遵守执行。
第三条合唱排练及演出活动遵循“艺术优先,纪律第一”的原则,确保合唱团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团员应尊重团队,服从指挥,积极配合排练及演出活动,努力提高个人音乐水平,为团队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团长负责领导团队并协助指挥老师管理团队活动,团员应服从团长和指挥老师的管理和指挥。
第六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合唱团指挥老师及团长所有。
第二章合唱排练规定第七条合唱排练时间为每周固定时间,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八条排练期间,团员应安静听指挥,严禁私下交谈、使用手机等行为影响排练效果。
第九条团员应认真学习排练曲目,准备充分,不得敷衍了事。
第十条团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穿着整洁得体。
第十一条团员不得在排练期间随意离席,如需临时离席,应提前告知指挥老师或团长。
第十二条团员应遵守排练纪律,尊重指挥老师的教导,不得擅自改动谱目的演唱方式。
第十三条排练期间,团员如发现谱目有疑问或建议,可提出讨论,但需听从指挥老师的决定。
第十四条合唱团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排练期间如有特殊活动或演出,团员需配合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唱演出规定第十六条合唱演出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合唱团团长和指挥老师统一规划。
第十七条团员应提前到达演出场地,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演出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演出期间,团员应保持精神状态良好,听从指挥,严守节目表,不得私自离场或表演。
第十九条演出结束后,团员应积极整理演出服装及道具,保持演出场地的整洁。
第二十条演出后需及时参加总结会议,反馈演出情况及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处罚及奖励第二十一条团员如违反合唱团规程,情节较重的将被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情节较为严重的,合唱团有权取消其团员资格。
合唱团章程祥细

文化立校科技强校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合唱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合唱团》第二条社团宗旨:提高团员的艺术修养,发展艺术特长,培养艺术人才,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社团地点:石门老年大学教室。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1、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团员大会;2、社团成立了管理委员会,设指导教师1名,团长1名,支委2名,秘书长1名;3、社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社团,愿意为社团奉献;忠于社团,忠于本职工作,团结合作,活动积极认真,服务团员;(二)具备管理的经验,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第三章会员第五条凡思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成年人,可申请参加合唱团。
第六条承认本社团的章程。
第七条经考核初审,报合唱团负责老师审查批准后成为团员。
第八条本团团员必须积极参加学习、训练、演出活动和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合唱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规定。
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10项指标自评报告第九条会员有向本社团提出建议和合理批评的权利。
第十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本社团对违反国家法规、法律及不遵守社团规章,损害社团名誉、权益行为的会员有权暂停及取消其会员籍的处理。
第四章科目第十二条声乐设立:音乐理论知识、发声练习。
第十三条合唱设立:每年创作出2—3首高质量艺术作品。
第五章师资第十四条本社团主要以本校音乐老师担任辅导员,也可外聘水平较高的合唱教师担任辅导教师。
第六章活动第十五条社团活动时间常年定期活动为每周五下午2:00—3:30。
第十六条活动安排内容为:1.每学期末做精彩的展示演出,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社会活动。
并具有1—2个优秀的保留节目。
3.培养、发展艺术特色团队。
第十七条社团每学期展示会员优秀合唱作品,由社团领导参观考评。
第十八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学习、培训、展演活动,在艺术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团员的艺术修养。
第十九条教室管理1.团员进入功能室前,必须按教师要求带好合唱歌谱和文件夹,以便使用;2.进入教室后,进入各自的位置,把歌谱放好;3.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积极参与练习;4.进入功能室要保证绝对安静,不追逐打闹,不碰桌子,以免发生危险;5.下课后把凳子按老师的要求放好,然后走出教室;6.如发现桌子很脏,应用抹布擦干净;7.由教师安排值日做卫生,排队离开教室。
合唱团社团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唱团社团的组织和活动,提高合唱团成员的艺术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XX合唱团”。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音乐为载体,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培养团队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成员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本社团活动范围:校园内外的合唱排练、演出、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本社团设以下组织机构:1. 社团理事会: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2. 社团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财务、活动等事项,由监事长、监事组成。
3. 各部门:负责社团具体工作的开展,包括排练部、演出部、宣传部、后勤部等。
第七条社团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及任期:1. 社团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 社团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3. 社团理事会成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监事会调查核实后,由全体成员大会予以罢免。
第八条社团理事会成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履行社团理事会职责。
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出谋划策。
3. 维护社团形象,协调社团内外关系。
4. 对社团财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九条本社团活动内容:1. 定期组织合唱排练,提高成员歌唱水平。
2. 组织校内、校外演出,展示合唱团风采。
3. 参加各类合唱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4. 开展合唱文化交流,拓宽成员视野。
5. 定期举办合唱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成员音乐素养。
第十条本社团活动经费来源:1. 社团成员会费。
2. 校园活动经费支持。
3. 社会捐赠。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1.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合唱排练、演出、比赛、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2. 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需定期向全体成员大会报告。
第四章社团纪律第十二条本社团成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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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团章程
“”合唱团章程
(2013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的名称:合唱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是在团委的领导下,由爱好音乐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弘扬合唱艺术,活跃社团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一)组织社员开展以合唱为主的多种学习活动,以提高社员的声乐演唱技巧、音乐素养、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培养社员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等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扩大社团的影响,创建并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社员大会;
第六条社团成立了管理委员会,设指导教师1名,社长2名,秘书长2名,督导部长1名,宣传部长1名,声部长4名。
第七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团,愿意为社团奉献;忠于社团,忠于本职工作,团结合作,工作积极认真,服务同学;
(二)具备管理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
(三)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良好的评价,具有威信和影响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八条社团管理委员的任免:
(一)本社的社长由社员选举产生,各部长由社长聘任,各部门干事由部长聘任;
(二)管理委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离职,期满后,在每学年初由社长组织管理委员新届选举,管理委员任职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四条声部长职权:
(一)统计每次活动本声部的情况并及时上交给督导部部长;
(二)负责管理本声部秩序,组织本声部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在各项评比中争优;(三)负责本声部日常排练、排练考勤、事项通知等工作并及时了解成员学习情况。
第三章社员
第十五条入团条件:
(一)拥护并自愿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合唱艺术,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十六条社员的入团程序:
(一)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填写并提交入社申请表;
(二)由指导教师和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一周内安排面试,面试通过,方可正式入团。
第十七条社员的退团程序:
(一)新社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社员参加演出或比赛时,由指导老师根据歌曲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二)正式社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团必须经指导老师及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退团,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三)社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填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社长签字后,方可退社;
(四)对违反社团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八条社员的权利:
(一)社员享有发言、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社员有权了解章程、组织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社员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九条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合唱团的权益;
(二)执行社团的决议、支持社团各项工作,接受指导老师及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三)社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尊重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日常活动
第二十条社团的活动时间、地点:
(一)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的活动至少一次;
(二)社团的活动地点:实验楼音乐室。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
(一)演唱的技巧,合唱的声音、音准等方面的训练;
(二)分析并演唱中外优秀合唱作品;
(三)赏析中外经典合唱作品,了解合唱发展史,学习音乐理论知识;
(四)合唱声部和谐能力的培养,声部间平衡和配合以及音色的调配等技巧训练;
(五)开展音乐会等交流、演出、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纪律要求:
(一)每次活动,必须准时到达训练地点,并携带歌谱等学习用品;
(二)听从指导老师与管理委员会的安排;
(三)按时完成所学的歌曲等内容;
(四)爱护排练场地的设施。
第五章社团会议
第二十三条管理委员会会议:
(一)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会议,由社长主持。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管理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会议,讨论社团各项议案、工作总结,检讨得失及工作计划等相关内容;
(三)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四条全体社员会议:
(一)定期召开,至少两次大型会议,第一次,学期初,新任干部竞选、公布本学期活动计划等,第二次,期末,学期总结,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汇报、表决、选举、宣布管理委员会决议、决定等;
(二)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五条会议要求: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守时观;
(二)不论职位高低,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人员都公平、平等的享有发言权、建议权、反驳权等权利;
(三)会议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商议、讨论,注重会议的效率,会场的秩序。
第六章请假制度
第二十六条请假原则:
(一)如不能准时参加社团的活动,要提前与社长或指导教师申请并说明理由,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二十七条管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节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三次,折合为一次旷课;
(三)一学期内旷课两节者,给予处分,开除社团,接受学校处理;
(四)一学期内,如极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章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评优条件:
(一)本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团结同学,学期活动全勤(除请假外)者,均可参加优秀评选。
第二十九条评优考核办法:
(一)社团实行考核制度,包括活动考勤、活动表现、学习成绩等各项日常量化考核,根据管理制度进行加减分,每周汇总一次,并进行存档;
(二)对社团工作做出贡献、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给予量化加分或奖励;
(三)每学年汇总每周量化成绩,并结合社员投票、指导教师评定等评出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优秀社员及社团突出贡献者等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取消奖项。
第三十条如有下各项情形之一,予以处分或开除社团:
(一)言论行为有损本社声誉,破坏团结,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且有实据者,予以警告或勒令退社,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二)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为,经社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并根据学校相关条款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同学给予除名。
第八章变更终止
第三十一条: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变更,应向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一)合唱团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二)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二条:本合唱团提出注销申请,应当提交由合唱团负责人签名,经社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团委组织,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合唱团社不得开展,接受审核以外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合唱团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15天内,向学生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合唱团注销后的财产由校团委统筹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唱团在变更和注销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公示。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中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