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预收付)
贸易信贷报告情况说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贸易信贷报告情况说明篇一:企业贸易信贷报告业务操作指南企业贸易信贷报告业务操作指南一、预收货款报告预收货款的概念: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早于预计出口日期的收汇;应当报告的预收货款:A类企业,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收汇日期早于预计出口日期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b类企业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全部预收货款;报告的时限:企业应当在收款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报告的内容:该笔收汇的预计出口日期和对应的预收金额。
二、预付货款报告预付货款的概念:指国际收支申报的付汇日期早于预计进口日期的收汇;应当报告的预付货款:A类企业,30天以上的预付货款;(付汇日期早于预计进口日期30天以上的预付货款)b类企业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全部预付货款;报告的时限:企业应当在付款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报告的内容:该笔收汇的预计进口日期和对应的预付金额。
三、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的概念:指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早于预计收汇日期的收汇;应当报告的延期收款:A类企业,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出口日期早于预计收汇日期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b类企业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报告的时限:企业应当在出口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报告的内容:该笔出口报关单的预计收汇日期和对应的延期收款金额。
四、延期付款报告延期付款的概念:指进口报关单的进口日期早于预计付汇日期的付汇;应当报告的延期付款:A类企业,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进口日期早于预计付汇日期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b类企业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报告的时限:企业应当在进口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报告的内容:该笔出口报关单的预计付汇日期和对应的延期付款金额。
对于上述应当报告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未在收付款业务或进出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的,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预付货款业务现场报告

预付货款业务现场报告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报告时间: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现场报告的原因:
二、未能按规定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的原因:
三、整改措施(态度、政策学习、梳理现存业务、内部衔接和责任落实等):
四、承诺(不再违规):
五、预付货款报告的具体内容:
序号合同号付汇申报单号
付汇
日期付汇
金额
付汇
金额
折美元
预计
进口
日期
相应预计
进口金额
相应预计
进口金额
折美元
合计--- --- --- --- --- --- 注:1次付汇分次进口到货的(指30天以上进口的),需分批次填列
附:1、进口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合同上无到货时间规定的,还需提供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付汇申报单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企业贸易信贷业务现场报告表(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企业贸易信贷业务现场报告表(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企业名称:(公章)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预收货款报告情况说明样本,仅供参考)
关于办理现场报告的申请(样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我司是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经营地址:广州市XX 区XXXX 路XX 号。
我司拟从香港进口了一批货物,合同号为GZ2010-1。
根据合同约定, ____________ 年月日我司收到的 _笔预收货款,金额
为 _____________ 。
该合同货物预计出口时间是年—月_日。
我司在_____ 年—月至—月期间,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未能及时对上述合同在业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
现申请到贵局做现场报告,就GZ2010-1合同项下做
预收货款进行报告,金额__________ ,请给予办理。
我司保证今后加强
内部管理,按外汇法规要求办理外汇业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资料:1.企业贸易信贷现场报告表(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贸易合同或协议;
3.收入申报单;。
预收货款业务现场报告

预收货款业务现场报告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报告时间: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现场报告的原因:
二、未能按规定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的原因:
三、整改措施(态度、政策学习、梳理现存业务、内部衔接和责任落实等):
四、承诺(不再违规):
五、预收货款报告的具体内容:
序号合同号收汇申报单号
收汇
日期收汇
金额
收汇
金额
折美元
预计
出口
日期
相应预计
出口金额
相应预计
出口金额
折美元
合计--- --- --- --- --- --- 注:1次收汇分次出口到货的(指30天以上出口的),需分批次填列
附:1、出口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合同上无出货时间规定的,还需提供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收汇申报单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辅导期企业贸易收支报告表(出口与收款)

辅导期企业贸易收支报告表(出口与收款)
企业名称(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辅导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我公司承诺本表报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外汇局审核:填表说明:①本表由企业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并到外汇局现场提交(11楼4号窗),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降级或移交检查部门处罚;②本表填写企业在辅导期内发生的出口和收款明细,其中出口信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记载为准,收款信息以涉外收入申报单记载为准;不在辅导期内发生的业务无需填报,辅导期内发生的进口和付款明细需另表填报,无进口和付款业务的请填报空表;③辅导期起止日期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依次点击“货物贸易业务系统——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模块了解。
企业应在辅导期结束前登录上述系统并将辅导期起止日期记录下来,因辅导期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显示辅导期起止日期,此时企业可向开户银行了解或向外汇局咨询;④辅导期内货物已出口且货款已收取的,无需备注;出口与收款未同时完成的,应在备注栏标注“货款待收”、“预收货款”或“转口贸易收款”等字样;⑤辅导期内无出口和收款业务时需提交空表,同时在表中注明“空表”字样;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填写多份(格式与本表相同)。
贸易信贷申报表

附件1:贸易信贷申报表制表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表格发放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国际收支处请申报者先阅读以下内容:数据收集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发出本申报表或接到开展贸易信贷抽样调查通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调查对象)必须填写本表并报送至负责发放本表或通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为调查对象上报的具体数据保密。
数据收集目的:您所填写的数据用于编制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及国际投资头寸表,并为国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填报说明:请从互联网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中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填报和报送贸易信贷申报表数据,或以纸质报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分局报送数据。
本表申报表正文和填报说明附后;外汇折算率表数据可见/统计数据/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或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
时限:请于年月日之前,通过系统填报、报送调查期内的申报表数据,或通过加具公章的纸质报表寄送或传真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国际收支处(科),传真:。
协助:如对本表有疑问或需帮助,请联系:,联系电话:。
感谢:非常感谢您对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填完本表后,请保留副本及有关填报档案备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盖章)第一部分:调查对象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提示:请根据建立的相关台帐,于规定时限前将本申报表报送至外汇局有关联系人。
如有关信息发生较大变动,请附加说明。
第二部分:出口样本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第三部分:进口样本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调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万美元“上期金额”为上一调查期的当期数和期末余额数;“本期金额”为本调查期的当期数和期末余额数。
请调查对象确认表格填报正确无误,并在前面的方框内作出标记。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时间:2008-11-05 文号:汇综发[2008]174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预付货款登记管理原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现就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以下简称“进口预付货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1月15日(含,下同)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第三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第四条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只能为已经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且在可付汇额度内的预付货款办理对外付汇。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预付货款登记、付汇和注销环节的非现场及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企业预付货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六条自2008年11月15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或延期付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
预收预付货款现场报告申请书(参考模板)

预收/预付货款现场报告申请书(参考模板)
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机构代码:****,主要经营****等产品。
**年**月,我司与境外客户签订**笔出口/进口合同,合同号分别为****,合同总金额分别为**美元,出口/进口产品为****。
现已收到预收货款/支付预付货款,由于*****原因,未能按规定及时登录系统进行预收/预付货款报告,现申请现场报告。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涉外收入申报
单号
收汇币种
及金额
合同号合同总额预计出口日
期
报告金额有无关
联关系
1
2
3
特此申请。
我司将认真学习相关外汇政策,避免未按规定报告的情况再次发生。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