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提交评委会评审
2018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提交评委会评审

2013.10聘获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37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张翼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3.09获助理工程师
2013.09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38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李春城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4.07获助理工程师
2014.08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39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工程师
19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
岳伟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工程师
20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
姚卫东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工程师
21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
木晓攀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6.06获助理工程师
2016.07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22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
马云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2.07获助理工程师
2013.08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45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
杨敏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1.12获助理工程师
张立明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工程师
34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
李相植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1.07获助理工程师
2011.08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35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
高平安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晋人社厅函〔664〕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66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深化改革,创新评价机制(一)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山西省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8]59号),开展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
(二)健全层级设置。
按照《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26号),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农业系列继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1、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程序组建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区县工信局,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经研究,我委拟于2018年12月份召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一)学历要求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中级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允许评聘中级职务;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助理级职务;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对待。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允许评聘中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允许评聘助理级职务。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五年以上,允许评聘中级职务。
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允许评聘助理级技术职务。
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确定员级职务。
5.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非工程系列专业的,评聘初、中级技术职务时,其专业工作年限分别延长一年、两年。
(二)计算机和外语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凡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能力考试和外语考试不再做要求。
二、报送材料要求(一)申报中级技术职务者,需报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明(附学籍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由用人单位审核,复印件签字盖章。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依据以下标准条件:〔一〕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工程、农业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三〕省政府人事部门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四〕国家和省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管理权限分别为:〔一〕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单位〕、设区的市直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分别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其人事关系属山东省地方管理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按照本方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核准公布部门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方法,根本程序和要求:〔一〕用人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为保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聘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我县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各学校2018年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属各学校,各学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考核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五人,考核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二、申报评审原则(一)政策性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124号)及《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二)注重实绩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要以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依据。
(三)民主性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要自下而上,采取个人自评、同行互评、民主测评,考核评审小组表决的办法进行。
(四)一票否决原则加强师德师风考核。
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就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违反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县属学校、坝区中小学符合条件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由原所在学校出具“山区、半山区任教经历证明”。
(六)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必须提供履职期内考核有1年优秀的证明。
三、规范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条件和有关文件规定,可自愿向本单位提出要求申报,交所在单位考核小组考核评审。
(二)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岗位职数和申请人员的情况,向其发放有关表册资料,并要求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按时上报。
(三)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审验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是审验申报人员自然条件是否符合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二是审验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规范;三是审验原件是否有涂改、伪造等弄虚作假痕迹(在分值或考核定格等重要地方有涂改痕迹的,教育、人事部门均不认可);四是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五是审验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按要求顺序整理。
中建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系统内各单位。
1.3管理体制公司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管理体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经过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或经过考试取得的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进行岗位任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从取得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和级别公司可开展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有工程、经济、会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系列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级别。
初级分为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
工程系列在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基础上设置正高级,名称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5评审权限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以及总部和部分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的中高级工程师、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有条件的二级单位,经总公司评估授权可对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自评结果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济及会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全部实行社会化考试。
1.6人员范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系统内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职责分工2.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管理中建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具体包括:2.1.1依据管理权限,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2.1.2组建总公司评审各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2.1.3组织实施总部及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相关专业的评审工作;2.1.4审批自行评审单位评审权限和评委会;2.1.5复核自行评审单位评审结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及流程图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及流程图2002-08-14 字体显示:大中小浏览次数:145511、办事程序(1)评审组织的组建:高级职务评委库由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配合市职改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提出组建意见,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建立;中级职务评委库由市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职改领导小组提出组建意见,报市职改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批准建立;初级职务评委会由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报市职改办备案。
(2)评审组织的管理:全市高、中级职务评委库统一由市职改办进行管理。
召开评审会议前1—2天,由组织评审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人劳局职改办会同市职改办,从评委库随机抽取相应专业和规定人数的评委,作为该次评审会议的组成人员。
(3)评审资格的预审:召开评审会议前,评审办事机构应提前将评审工作计划报省(市)职改办批准(高级职务评审提前2周;中级职务评审提前1周),并由省(市)职改办对拟提交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预审,待接到省(市)职改办同意评审的通知书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4)任职资格的确认:我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办事机构应在10天内将评审会议的评审情况和结果报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审批。
(5)委托评审的程序:本市不具备评审条件,需委托到市外评审的,均需由市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方有效。
委托到市外评审的高级职务资格由省公务员局批准确认,中级职务资格仍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批准确认。
2、评审程序流程图:3、办事要求以上工作项目由经办人直接审理,结果报处长批准。
处长与责任人组织召开评审会。
4、办事时限10人以内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当日办结;10—30人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3个工作日内办结;30—100人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5个工作日内办结;100人以上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一、总则第1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决定和国家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的顺利进行,结合铁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委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
各级评委会对本单位行政领导(或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同级干部人事(职改)部门的业务指导,行使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权力。
各级评委会之间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
第3条各级干部人事(职改)部门是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归口部门和办事机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做好有关政策解答、学历资历审查、日常定期考核及日常事务处理等项工作。
【章名】二、组织第4条评委会应按系列组建,负责各该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各单位、各部门不设置综合性的评委会,各系列评委会不得评审本系列以外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5条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别按高、中、初级组建评委会。
铁道部组建正高级职务评委会;经部授权,各路局及总公司等局级单位组建高级职务评委会,名单报部批准。
正副高级职务评委会均报国家人事部备案。
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委会按国家教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授予的有关专业(学科)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权进行组建,由铁道部批准,报国家人事部备案。
教授评审权的授予,由部人事司会同教育司提出,部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报国家教委批准;副教授评审权的授予,由部人事司会同教育司提出,经国家教委同意后,部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各中级职务评委会由部属单位批准。
初级职务评委会由有评审权的单位自行组建。
未按上述规定呈报批准或备案的评委会,其评审结果无效。
第6条评委会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的本学科技术领域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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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现从事专业
何时取得何专业技术职务
何时聘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资格
1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
张婧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6.01获技术员
2016.01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2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Fra bibliotek金卓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4.11获技术员
2014.12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3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
李争铮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6.01获技术员
2016.01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4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钱丽琴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4.04获技术员
2014.04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5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杨国栋
男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6.01获技术员
2016.04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6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
赵琼
女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16.01获技术员
2016.04聘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