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和程序(2020)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及程序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及程序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0

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0一、医疗费用赔偿标准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残疾赔偿金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补偿标准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补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补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补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补偿金12、生活费13、宽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补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补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票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依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质损害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法医判断也许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补偿应当依照其收入的实质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近来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受害人不能够举证证明其近来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海南省相同也许周边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水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依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元/ 天) ×住院天数补偿。
4、护理费依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护理限时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补偿能够依照本建议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补偿能够依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切合。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依照实质票据认定 ; 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质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补偿,能够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补偿,能够依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率计算。
8、残疾补偿金(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年×伤残补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20年×伤残补偿系数(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年-(受害人实质年龄 -60 岁)] ×伤残补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20年-(受害人实质年龄-60岁)]×伤残补偿系数(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补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补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用具的,应当依照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建议,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依照普及型用具的花销计算补偿数额。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及程序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及程序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
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其中工伤鉴定又称为劳动能力鉴定。
下文是关于20xx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仅供参考!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国家赔偿标准2020

关于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主席令第68号)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68号发文日期:2012年10月26日施行日期:2013年1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行政赔偿 2 第一节赔偿范围 2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2 第三节赔偿程序 3 第三章刑事赔偿 4 第一节赔偿范围 4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5 第三节赔偿程序 5 第四章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7 第五章其他规定8 第六章附则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引言国家赔偿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因为在搜索引擎中被非法屏蔽或删除,导致相关信息被拦截或遗漏,给相应个人或单位带来损失的行为,需要由国家提供相应的赔偿。
为了确保合理、公正、科学地计算国家赔偿的金额,需要制定一套计算标准。
本文将针对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关政策和法律在制定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律。
目前,我国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等。
根据这些政策,国家赔偿应当确保均衡、客观、公正,并遵循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原则。
计算标准的制定原则在制定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赔偿金额应当基于理性和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2. 补偿性原则:赔偿金额应当能够充分补偿被拦截或遗漏的信息所带来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公正性原则:赔偿计算应当公开透明,能够让受损方理解和认可,避免产生争议和不满。
4. 合法性原则:赔偿计算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赔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赔偿金额的计算要素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需要考虑以下要素:1. 权重: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重要性和影响力越高的,赔偿金额越高。
2. 损失程度:被拦截或遗漏的信息对被拦截方的损失程度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损失越大,赔偿金额越高。
3. 信息价值:被拦截或遗漏的信息的价值对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有一定影响。
信息价值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4. 行业特性:不同行业的赔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考虑行业特性对赔偿金额的影响。
赔偿计算的方法根据以上要素,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计算国家赔偿的金额:1. 加权平均法:根据权重、损失程度和信息价值,将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加权,得到一个综合评分,再根据评分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2. 直接损失法:根据直接的经济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例如被拦截或遗漏的信息导致的收入减少等。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1.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标准执行。
(3)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
(4)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上年度(1)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2)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二)生命健康权损害生命健康包括致人身体伤害、致人身体残疾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国家违法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或者生命,致使其患病、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造成身体损害(1)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的,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作出赔偿决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2)具体规定①医疗费赔偿A.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县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赔偿义务机关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②护理费赔偿A.护工人数a.护理费赔偿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簽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按1名护理人员的标准计算护理费b.但医疗机构、司法鉴定人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并赔偿相应的护理费B.护理期限a.应当计算至公民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b.公民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③误工减少收入赔偿A.根据受害公民的误工时间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B.误工时间根据公民接受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C.公民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作为赔偿依据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前1日D.上年度a.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b.复议机关、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c.作出赔偿决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2.造成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1)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①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②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计算标准1. 概述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非法屏蔽、删除、限制等行为导致相关搜索结果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主张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
2. 相关法律依据国家赔偿计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以下法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因行政机关的非法行为受到损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便是针对该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
2.2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对于搜索的合法性、公正性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非法行为导致搜索结果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的要素3.1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搜索结果无法正常显示导致当事人在经济上所承受的实际损失。
这部分损失通常可以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计算,如销售额的减少、市场份额的下降等。
3.2 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搜索结果无法正常显示所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品牌声誉损失、企业形象受损等。
这种损失往往难以直接量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参考相关案例和专业意见进行合理估计。
3.3 精神损害赔偿搜索结果无法正常显示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困扰、痛苦和焦虑等不良影响,造成精神损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计算标准可以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
4.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的具体步骤4.1 提出赔偿请求当事人首先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4.2 行政机关调查与认定行政机关在接到赔偿请求后,将进行调查并认定相关非法行为是否存在,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4.3 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确认基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三个要素,行政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进行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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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和程序(2020)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2015)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
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
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
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
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
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
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 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的程序
1、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2、刑事、非刑事司法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