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拘禁或者非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额,确定为每日赔偿标准的两倍至三倍。
赔偿总额达到二年以上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在拘禁或者拘留期间受到的损失数额多的,给予相应调整。
”根据规定,被拘留人的赔偿金额,每日标准应在两倍至三倍之间。
在具体实施中,根据被拘留人的具体情况和受到的侵犯程度,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受到非法拘留的人可以按照每日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而对于侵犯程度较重的案件,每日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至三倍。
除了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赔偿外,被拘留人还可以获得以下两方面的赔偿:1. 财产损失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法定赔偿费用,包括人身、财产、后续、恢复性支出等直接损失”。
“财产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2. 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害人身尊严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一种合理的赔偿形式”。
当被拘留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赔偿并不是一种无条件的给予,而是需要被拘留人提起赔偿申请,并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
被拘留人需要在一年内提起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人身自由遭到了非法侵犯。
总的来说,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每日赔偿标准的两倍至三倍,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和侵犯程度而定。
此外,被拘留人还可以获得财产损失的赔偿以及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赔偿。
希望通过国家赔偿的制度,能够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
除了上述提到的赔偿项目,对于被非法拘禁或拘留的人而言,还存在其他一些可以享受赔偿的权益。
其中包括:1. 合法职业损失赔偿:被拘留期间,如果无法正常工作或从事合法职业,导致收入受到损失,被拘留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可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抚恤金等经济利益的损失。
2. 精神损害赔偿:被非法拘禁或拘留后,可能会给被拘留人带来严重的精神损害。
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会按照日赔偿标准284.74元。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一、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2018年5月16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二、受理程序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
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 法制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 法制题](https://img.taocdn.com/s3/m/52c17b025901020207409c26.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1. 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D.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正确答案:C【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2.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A.30B.45C.60D.90正确答案:A【答案】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3. 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处罚的,复议机关()。
A.不承担赔偿责任B.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C.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D.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4. 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对于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A.水电费B.仓储保管费C.职工的基本工资D.可能取得的营业利润正确答案:D【答案】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5.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原则B.无过错原则C.违法原则D.双重过错原则正确答案:C【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6. 国家赔偿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
A.侵权B.违法C.过错D.合法正确答案:B【答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7. 最早确立国家非权利作用的赔偿责任的国家是()。
A.德国B.英国C.日本D.法国正确答案:D【答案】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38. 国家赔偿期间从()之日算起。
2018年新余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新余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新余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1234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391012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12123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七十五周;但六一1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12人,3人的,;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 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就没有6,必二,以及因康160周岁以上的,1;人身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当然,2,12a.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3100%计算年-增加岁数;4100%计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35年;3,后者实际5年计算;”1100%计算2其他依此类推,3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

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在我们的⽣活中也存在着⼀些冤假错案,⽐如因为刑侦技术不够发达,导致冤枉好⼈,将其判刑坐牢,对于这些情况,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有些朋友对于国家赔偿的流程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店铺⼩编就为⼤家详细的讲解⼀下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
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受理1、赔偿请求⼈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申请书赔偿请求⼈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
赔偿请求⼈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代书;也可以⼝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笔录。
三、审理程序最⾼⼈民法院发布《关于⼈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就赔偿⽅式、赔偿项⽬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协商。
最⾼法赔偿办负责⼈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
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
因此,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可组织赔偿请求⼈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式、赔偿项⽬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协商。
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愿和合法的原则,⼀⽅或者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
四、时间要求1、赔偿请求⼈向公安机关提出⾏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政复议时⼀并提出。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赔偿涉及哪些项目?可能大家还不太清楚。
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门诊医疗死亡赔偿案例

门诊医疗死亡赔偿案例虽然说现在的医疗体系比起之前是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医生在治疗病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生会通过各种药物和做手术来拯救病人的生命,而有的时候医生的错误判断就会导致病人的死亡。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2018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分析,希望您看完后会有所感悟。
门诊医疗死亡赔偿案例 1(1)基本案情2000年,钟先生母亲李女士无明显诱因出现反复腰痛,伴双下肢痹痛,经多家医院检查,证实其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腰椎管狭窄症、腰椎失稳”。
李女士之后多年采取保守疗法诊治,但是到了2005年2月病情加重导致行动不便,遂来到某医院就诊。
2005年3月15日,某医院(下称“A院”)门诊医生何某诊断认为,只有手术才能根治此症。
经一系列检查处理后,何某定于3月22日上午施行“全椎板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 USS内固定植异体骨融合术”。
但在手术后三个多小时,李女士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2月,钟先生与父亲共同将A院诉至法院。
A院随后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受法院委托,2007年5月,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认为不属医疗事故。
钟先生与父亲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又委托广东省医学会进行鉴定,重新鉴定结论认为,此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钟先生与父亲起诉要求A院支付赔偿款43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14000余元、死亡赔偿金3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6000余元,并请求追究医生的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钟先生在起诉书中强调案件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应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处理,而不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因该司法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中有死亡赔偿金,而条例没有,使得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反而赔偿更少,如适用该条例,将导致裁判结果显失公平。
A院辩称,两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一,存在争议,应由法院依法裁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钟先生起诉案由为人身损害赔偿,而有关医疗方面的案由只有医疗服务合同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两种,其案由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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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亳州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亳州国家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依法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
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
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
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
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
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
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
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
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
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
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
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
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