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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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会按照日赔偿标准284.74元。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一、国家赔偿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2018年5月16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二、受理程序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

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X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X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一(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X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附件: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

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

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赔偿涉及哪些项目?可能大家还不太清楚。

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务工受伤赔偿标准

务工受伤赔偿标准

务工受伤赔偿标准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工人受伤或死亡时,用于补偿工人及其家属的一种制度。

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将从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劳动的工人。

其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人受伤或死亡,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个体工商户的工人受伤或死亡,则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赔偿。

二、赔偿项目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导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2.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伤残,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金。

3.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死亡,给予一定的丧葬补助金。

4.工伤津贴: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给予一定的工伤津贴。

5.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死亡,给予一定的死亡赔偿金。

三、赔偿计算方法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的赔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2.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人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3.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人的死亡原因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4.工伤津贴:根据工人的工资水平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

5.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人的死亡原因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总之,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工人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劳动安全规定,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天津地区,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内容。

其中,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接受护理而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特殊营养而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医院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需要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需要在异地住宿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休息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支付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害所需支付的赔偿金。

其次,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一般由法院或者相关部门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在评估过程中,会考虑受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以及损伤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等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院、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公众对赔偿标准的认知和了解,促进赔偿标准的公正执行。

同时,个人和单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避免因疏忽大意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

各方应当共同遵守和执行赔偿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车辆、行人、动物等交通参与者的过错或者客观条件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天津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针对不同情况有着详细的赔偿规定。

下面将就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赔偿,天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等。

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治疗费用而定,但是在天津市,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市对于财产损失赔偿也有着详细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残值、财产损失等。

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财产损失情况而定,但是在天津市,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三、特殊情况的赔偿标准。

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残疾赔偿等,天津市也有着详细的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残疾赔偿等都有着明确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天津市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着详细的规定,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同时,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天津赔偿标准

天津赔偿标准

天津赔偿标准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然而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和纠纷,而赔偿问题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天津市作为一个大都市,其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天津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天津市对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是比较明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他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在天津市,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也是需要了解的。

在天津市,对于因他人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同样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家具等财产的损坏或者丢失。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被损失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使用年限、折旧程度等因素,以便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此外,天津市也对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相关规定。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时常发生,而这些问题往往会给当地居民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损害。

因此,天津市对于这些问题的赔偿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到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对当地居民生活和健康造成的影响,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修复环境和生态所需的成本,以便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总的来说,天津市的赔偿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以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避免对于赔偿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压力。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不断努力,可以建立更加完善和合理的赔偿标准,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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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天津国家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依法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
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

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

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
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
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
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
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
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
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
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
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
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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