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档-第十章安全疏散与防火分隔设施-PPT精品文档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ppt

05
结论
本规范的重点内容总结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重要性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的重要法规,它规定了建筑防火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使得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 够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规范的主要内容
本规范重点强调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防火分隔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涉及了建筑物的材料、结构 、设备等方面的防火措施。
防火设计要点
设置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和避难层等设施,进行合理的防火分区划分,设置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选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 等措施。
公共建筑防火设计实例
公共建筑特点
空间大,人员密集,可燃物多,人员疏散困难等特点。
防火设计要点
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和安全出口,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等消防设施,选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等措施。同时还要加强日常消 防管理和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强调本次汇报不是详细的技术方案,而是提供一个基本框 架和思路,供大家参考和探讨。
02
规范内容解读
建筑防火术语和定义
建筑构件
在建筑物的结构中,起承重、围护、分隔和装饰等作用的构 件的总称,如墙、柱、梁、板等。
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分隔物或结构件从受到 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 时间。
04
工程实例分析
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实例
大型商业建筑特点
建筑面积大,空间复杂,可燃物多,人员密集等特点。
防火设计要点
进行合理的防火分区划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 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选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等措施。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应 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不应小 于0.50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 0.50m 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 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 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m— 1.5Om之间。悬挂在室内大厅或 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 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第十章 安全疏散 与防火分隔设施
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张珑
主要内容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2、消防广播 3、消防电梯 4、避难层 5、疏散楼梯 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第一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七个部分
1、简介及概念 2、设置部位 3、设置原则 4、设置要求 5、质量判别方法 6、检测 7、验收
2010-10-20 19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台应急灯具) (2)重复转换试验(取2台应急灯具) )重复转换试验( 台应急灯具 方法: 方法:将灯具插上电源充电1min,然后按下试 验按钮,并保持20s,灯具转入应急,此时主 电和充电状态的指示灯熄灭,20s时间到,让 试验按钮复位。主电和充电状态批示灯应该 重新点亮。1min后,再按下试验按钮。这样 循环50次。灯具状态显示正确,则灯具功能 正常。否则,灯具功能不正常。(6.5) ( )
4、备用电源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发 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 5s内自动切换应急电源。
5、应急照明灯的照度 、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lx 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 于1.0lx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 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 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防火分隔设施ppt

防火分隔设施ppt
contents
目录
• 防火分隔设施简介 • 防火分隔设施的原理及优势 • 防火分隔设施的常见类型与特点 • 防火分隔设施的设计与选型 • 防火分隔设施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 • 防火分隔设施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
防火分隔设施简介
防火分隔设施的定义与作用
防火分隔设施的定义
防火分隔设施是指能够在火灾时将火势分隔开来,防止火灾 蔓延的专门设施。
防火分隔设施的安装与维护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
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正 确安装防火分隔设施,确保其
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加强日常维护
定期对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检查 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和安全隐患,确保其正常运转
。
加强培训教育
针对防火分隔设施的使用和维 护,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提高其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蔓延。
防火分隔设施的选型标准
根据场所特点
针对不同的场所特点,选择适 合的防火分隔设施,如公共场 所的防火门、工业场所的防火
墙等。
根据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选择符 合要求的防火分隔设施,以保证 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阻止火 势蔓延。
考虑使用性质
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用途,选择 适合的防火分隔设施,以满足使用 功能和美观要求。
公共场所的防火分隔设施案例
商场
商场的各个楼层、不同商户之间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同时,商 场的疏散楼梯应形成环形通道,并设置防火分区,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电影院
电影院内部不同的观众厅、放映厅、售票厅等区域之间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进 行防火分隔。此外,电影院还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确保观众在火灾发 生时能够快速安全疏散。
安全疏散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满 足下列要求:
(1)疏散走道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 )疏散走道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 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 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 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 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 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 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 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且连续 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 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 应小于30min。 应小于30min。
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置应急照明的部位
(1)民用建筑、高层建筑(住宅除外)的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 层(间);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 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动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3)观众厅、一定规模的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 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 20m的内走道; 20m的内走道; (5)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 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等部位。
安全疏散设施

安全疏散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事故广播、防排烟设施、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事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等。
一、安全出口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为了减少损失,需要把建筑物内的人员和物资尽快撤到安全区域,这就是火灾时的安全疏散,凡是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门、楼梯、走道等都称为安全出口。
如建筑物的外门;着火楼层梯间的门;防火墙上所设的防火门;经过走道或楼梯能通向室外的门等,都是安全出口。
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一)安全出口布置的原则布置安全出口要遵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即建筑物内常有人员停留在任意地点,均宜保持有两个方向的疏散路线,使疏散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二)安全出口的数量安全出口数量的多少,对保证人身安全和物资疏散极为重要。
但是,从经济角度出发,也不是设得越多越好。
一般来说,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得少于两个。
不过于人员较少或面积较小的防火分区,以及消防队能从外部进行扑救的范围,由于其失火率相对较低,疏散与扑救较为便利,因此也可以适当放宽,不完全强调设两个安全出口,具体规定如下:1、公共建筑或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剧院、礼堂、电影院、体育馆的观众厅及候车室、商场、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则必须根据容纳的人数确定,且在开放时能保证使用。
2、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而且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1)甲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10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者;乙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1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者;丙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2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者;丁、戊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40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者;(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面积不超过50 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者;(3)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 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者;(4)塔式住宅,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不超过6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0 m2者;十层至十八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的;(5)仓库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 m2者;库房的地下室、半下室面积不超过l00 m2者。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和要求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类别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
火灾蔓延途径和范围
疏散设施和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的设置要求
疏散通道宽度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不得小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疏散出口数量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面积确定,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不得少于两个出口。
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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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采用耐火极限较高的材料进行分隔
场所类型:大型商场、电影院、KTV等
安全疏散:设置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确保人员在火灾中能够迅速撤离
消防设施: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防火分区与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与器材
特殊场所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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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概述
规范背景和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规范要求建筑物必须符合一定的防火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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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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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地下建筑不得用于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培训资料之疏散设施

安全疏散设施一般来讲,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有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及辅助救生设施等。
对超高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和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一、疏散楼梯和楼梯间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楼梯间防火和疏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工作。
因此,建筑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层数,正确运用规范,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防火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开敞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一)一般要求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
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
4.除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超高层建筑中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
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P o楼梯间位置变更,遇有紧急情况时人员不易找到楼梯,延误疏散时间,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特别是宾馆、饭店、商业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
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
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
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化,紧急情况下易使人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采用。
防火分隔设施的基础知识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概念1.防火分区的目的是:防止火灾的扩大,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
防火分区按方向可分为:垂直防火分区及水平防火分区. 2.防烟分区是烟气控制的基础手段,防烟分区内不能防止火灾的扩大,只能有效地控制火灾产生的烟气流动,是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主要依靠采用挡烟垂壁(帘),挡烟梁(墙)等形式来实现。
规范规定: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分隔区内的排烟量,在人员疏散的短时间内,必须大于或等于该区内产生烟的数量。
防火分隔设施的基础知识2一、防火分隔设施的相关知识防火分隔物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且能把建筑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
常见防火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等。
(一)防火墙1.概念:防火墙是由不燃烧材料构成的,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一定耐火等级的墙。
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
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独立墙几种类型。
2.有关要求(1)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设置部位和构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防火墙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为3h。
(3)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梁等承重结构上。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填实;当管道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3(二)防火门1.概念: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
它是设置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且具有一定耐火性的活动的防火分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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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调试
1.一般规定
• (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 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调试前应准备齐全 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须的其他文件,系统布线和接地 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要求。
或其他安全场所及其方向的消防
应急灯具。
一、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 •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பைடு நூலகம்、丙类高层厂
房和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 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 避难层(间); •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 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 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 他房间; •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 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人员密集且建 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 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 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 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 急照明。
• (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 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 处、安全出口以及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 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 志。
• (5)疏散用应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 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建筑高度超过 1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发生火 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5s内自动切 换应急电源。
• 疏散指示标志应紧固于上述场所距地面1m以 下的墙面上,且走道的指示标志灯间距不应 大于20m。
•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 口”作为指示标识;
• 安全疏散指示灯应采用非燃材料制成的灯具 外壳灯罩,其上标志的箭头指向应与建筑物 安全疏散方向一致。
• 其安装要求为: • ①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
(三)蓄光型疏散标志牌的安装要求
• (1)标志牌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 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其箭头应指向最 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标志牌之间的安装 间距不应大于1.5m。
• (2)蓄光型标志牌应安装在照度不低于100lx 的环境内。
• (3)标志牌安装在墙上时,其下边缘距地面 距离不应大于1m。
• ④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 理,电源和螺钉均应用密封胶密封,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 IP65要求。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水平差不 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两灯之 间距离应不大于10m。
• ⑤封闭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应安装在正对楼梯的本层 平面墙上;楼梯间内直接通往地下层时,应在首层或地面层 设置明显指示出口的标志灯。
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 (3)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同时开
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集中控制型除外);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 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大于本身 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 (4)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转入应急工作 状态,其光流导向应与实际的疏散方向相同。 • (5)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检查 其语音是否与设计相符。 • (6)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 计测量和计算地面的平均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 要求。
• ⑥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供电应符合 下述要求:持续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集中控制型标 志灯的主电源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非 持续型标志灯的主电源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正常供电线 路取电,而不能在双电源互投后取电。
• ⑦在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或会堂、 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展览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超 过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 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 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在安装时还应符合 下述要求:标志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1.5m;标志箭头指示 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2)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 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 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 处,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 和安全出口处,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 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如避难 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 或360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
• (4)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5)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 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 (6)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 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 物或其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原则
• (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 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 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 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 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 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 (7)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 (8)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 态指示灯处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 被人工操作。
• (9)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其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 与控制方式应能保证在火灾应急时,使所有消防应急 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状态。
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 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须指向通往 出口的方向。
(3)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 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 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①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 ②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 ③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⑤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
• (4)标志牌固定应牢固,无破损。
• (5)标志牌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粘贴、 镶嵌式工艺安装,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五、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调式、检 测与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 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系统调试前应准备齐全调试必须的文件,系统布 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调试负责人必 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 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应急 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 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 (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 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 不大于1.00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 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 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m。 • (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 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不应小于0.50m; 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 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m—1.5Om之间。悬 挂在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 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 (二)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要求 • 应急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它是为了防止在
火灾时,断电可能引起的建筑内人员疏散混乱及 消防人员摸黑无法通行而特设的。它可用蓄电 池作备用电源,且能保证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 20min,高度超过 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 时间不应少于30min。
• 消防应急照明应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其最 低照明度不应小于0.5Lx,且用玻璃罩或用非 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加以保护。
第十章 安全疏散与防火分隔设施
第一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为了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够安全可靠地疏散到安 全地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防火分隔设施 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应急照明灯是指为人员疏散或消防作业提供照
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指用图形或文字指示安全出口
• (10)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 光线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
• (11)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 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
• (12)标志牌只能安装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与 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 灯。
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 (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
• (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 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 (4)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控制器均应 调试,并应有调试记录。
2.标志灯和照明灯的调试 • (1)检查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
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 (2)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
•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电话 总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 持工作的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应保持与该部位平时 工作面上的正常工作照明的照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