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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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所有涉及电气、设备检修的岗位和人员。

2.所有涉及电气、设备检修的工作场所。

3.本公司所有电气、设备检修活动。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三条电气、设备检修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能力:1.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3.具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了解所涉及设备的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

5.掌握紧急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的方法。

第四条监督机构负责对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五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1.熟悉设备的停电开关位置,并在工作前确认设备已经停电。

2.在开始工作前,对设备进行安全隔离,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进行电气工作时,佩戴防护装备,如电击防护手套、安全帽等。

4.在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使用合适的工具和安全装置。

5.确保设备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干燥,防止滑倒和电气短路。

6.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进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吸烟、使用手机等。

7.在操作结束后,对设备进行复位,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七条在发生突发情况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迅速停止检修工作,采取措施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报告并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援助。

3.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

第八条对电气、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由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组织编写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组织。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和管理制度范文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和管理制度范文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和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电气设备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电气设备安全维护和管理制度。

二、设备巡检与维护1. 定期巡检1.1 每天开机前进行设备巡检,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2 每周对关键设备进行全面巡检,重点检查电源线、插座、开关等是否存在损坏或松动情况。

2. 设备维护2.1 定期进行设备清洁,清除设备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2.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更换老化的电线、插头等部件。

三、操作规范1. 操作前检查1.1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之前,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检查,确认电源线是否接地良好,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2 操作人员需检查操作区域是否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如积水、油污等。

2. 操作规范2.1 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2.2 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或乱拔乱插电源线。

2.3 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并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应急处理1. 应急演练1.1 定期组织电气设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1.2 在演练中,模拟各种电气设备故障情况,培训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等应急工具的方法。

2. 故障处理2.1 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确保人员安全。

2.2 由专业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修复完成后经检验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培训与考核1. 培训1.1 针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制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2 定期开展电气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使每位员工熟悉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考核2.1 定期组织电气设备安全知识考核,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试,并记录考核结果。

2.2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针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知识。

电气设备检修规章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规章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并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包括电力、通信、供水、热力等各类电气设备。

第三条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当实行分级管理,设立检修负责人、检修工程师、检修技术员等相应的岗位。

第七条本规章由各单位电气设备检修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电气设备检修工作流程第八条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设备检修计划制定。

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内容、时间和人员。

(二)设备检修准备。

准备必要的检修工具、设备和材料,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检修时电气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三)设备检修操作。

按照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操作,检查设备的各项参数和性能,并及时进行维护和调整。

(四)设备检修记录。

完成设备检修后,对检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等信息,并及时上报检修负责人。

第三章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第九条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相关的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关的断电措施,确保电气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一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并随时注意设备的电气状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检修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认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电气设备检修质量管理第十三条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质量是保证设备可靠运行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检修操作。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

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设备检修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检修计划编制、资料准备、工具设备的检查和领用、检修过程的控制与记录等。

3. 工作许可制度:对于需要停电或拆卸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进行工作许可程序,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个人防护制度:规定工作人员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工作时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护目镜、安全鞋等。

5. 设备保护制度:规定在设备检修期间需要对设备进行保护措施,比如避免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防火、防爆等措施。

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

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

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

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

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

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范本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范本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电气设备的大修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大修按照计划进行,提高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大修工作。

二、术语定义1. 电气设备:指公司使用的各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2. 大修:指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和更换关键部件的工作。

三、管理流程1. 大修计划(1)制定大修计划:每年由公司制定电气设备大修计划,明确大修项目、时间和负责人。

(2)编制大修方案:在大修计划制定完成后,负责人编制大修方案,包括人员组织、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大修准备(1)人员安排:根据大修方案,负责人安排相应的人员参与大修工作。

(2)物资准备:负责人根据大修方案列出所需物资清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3)设备准备:确保大修所需的设备完好,准备好相应的工具和仪器。

3. 大修执行(1)人员培训:对参与大修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2)设备拆卸:按照大修方案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拆卸工作,保证操作安全、规范。

(3)设备维护与更换:对拆卸下来的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关键部件,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4)设备安装:按照大修方案的要求,对维护和更换完成的设备进行安装,并进行功能测试。

4. 大修验收(1)自查:大修完成后,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修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要求。

(2)专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大修后的设备进行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验收:在自查和专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大修工作的验收。

四、责任和义务1. 负责人(1)制定大修方案,组织和指导大修工作的实施。

(2)落实大修计划,确保大修按时完成。

(3)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准备工作。

(4)组织大修工作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5)负责大修工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6)对大修工作中的安全事件和质量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 参与人员(1)按照大修方案的要求,参与大修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公司电气检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电气检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电气检维修管理制度电气检维修工作是保障企业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的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必要的维护。

本制度范本以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原则,力求为企业提供一个清晰、高效的管理框架。

一、制度目标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提升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系统、电动机、变压器、电控系统等。

三、职责分配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电气检维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电气设备检查计划。

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电气检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作业安全。

3. 具体执行人员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记录检查结果和维护情况。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每年初制定详细的电气设备检查计划。

2. 实施日常巡检:由专职人员每日对关键电气设备进行外观和性能的常规检查。

3. 开展定期维护:依据检查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

4. 异常处理:发现设备异常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排除故障,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5. 记录与报告:所有检查和维护工作都要有详细记录,并定期编制工作报告提交管理层。

五、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2. 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3. 加强现场监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六、培训与提升定期对电气检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和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确保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七、监督考核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电气检维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八、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电气检维修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和设备管理水平。

结语:。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

为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定检维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周期和使用寿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

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

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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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3)第三章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4)第四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4)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5)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 (6)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 (7)第四节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7)第五章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8)第一节停电 (8)第二节验电 (8)第三节装设接地线 (9)第四节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 (9)第六章大修期间的施工及操作管理 (10)第一节停送电联系 (10)第二节倒闸操作 (11)第三节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12)第四节电机检修管理 (13)第五节配电系统检修 (13)第六节临时电源线路及照明的安装 (14)第七节装置区设备检修、安装与调试 (15)第七章设备完好制度 (16)第八章质量验收管理 (17)第九章技术监督管理 (18)第十章大修中突发电气事故的处理、应急办法和避免措施 (18)第一节突发电气事故的处理 (18)第二节应急办法 (19)第三节事故避免措施 (19)第十一章大修总结管理 (20)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大化工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检修质量,电气车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大修前准备、电气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保证工作安全的组织措施、大修期间施工及操作管理、设备完好标准、质量验收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大修中电气突发事故的处理,应急办法和避免措施、大修总结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检查和指导电气安全检修及施工工作。

第四条电气值班人员,维护检修、施工安装、试验、设计和主管领导及技术主管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足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应予以制止或拒绝执行之。

第二章大修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全面准确地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目的,做到检修有根据,修后有保证。

第七条做好大修材料,备品配件及检修工具的准备工作,必须确保检修材料、备品备件和检修工具在11月30日前要备齐。

第八条完成项目检修方案及技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按公司大修计划完成电气大修网络图的绘制。

第九条根据检修项目、班组人员结构及车间技术力量,做好人员分工,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设备验收负责人。

第十条检修项目的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组织参检人员认真学习,并掌握。

第十一条完成所需外委检修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第三章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防碍电气工作的疾病。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电气规程及本制度,经电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必须会触电急救法和电气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凡没有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均得按有电看待,不得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供电设备无论表计有无电压指示,凡未经验电、放电,都应视为有电。

第十五条系统停、送电倒闸操作,应按生产调度室安排或接到电业局停、送电通知书,并通知生产调度做好准备工作后进行;运行或检修时,必须得到调度通知或接到检修单位的“检修工作票”并得到调度室同意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不得随意扩大停电范围。

第四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十六条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第一节工作票制度第十七条下列工作应填写工作票:1、第一种工作票:1.1、高压设备上需全部或部分停电的工作;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2、第二种工作票: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3、二次接线回路上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2.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十八条工作票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用钢笔或原珠笔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值班员保存。

第十九条工作票由主管负责人或检修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发,并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工作票中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负责检修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

4、工作班中的成员: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有关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第二十一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情况和交待注意事项;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当工作量大,需要长时间工作时,应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可不重复签发工作票,但下次开展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第二十四条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清楚交待任务、工作范围、应注意事项、带电的部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当工作负责人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指定监护人员代替,并向代替人交待清楚有关事宜,同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若工作在两地,工作负责人可指派有实际经验的人员到另一地去,但得把任务、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四节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第二十七条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清理工作现场,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撤出全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设备可以安全送电,再与值班人员办理结束工作票手续。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票结束申请后,应对工作设备进行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在工作票上签名,注明结束工作时间,收回工作票。

第二十九条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得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紧急需要送电,必须根据工作负责人确切通知,全部工作人员已离开工作地点,拆除安全措施,用电设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送电。

第三十条已结束的工作票,至少保存3个月。

第五章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第三十一条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下安全措施: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

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第一节停电第三十二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1、检修的设备;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70厘米的设备;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4、无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又影响工作的带电设备。

第三十三条在停电时,必须断开各方面有关的电源,停电必须有明显可见到的断开点,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三十四条停电范围以满足安全工作为限,不能随意扩大停电范围,在停电前应与生产调度室或用电单位联系,防止突然断电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二节验电第三十五条验电笔必须符合所验设备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对10千伏以上带电体验电时,禁止验电笔接触带电体)确认验电笔良好,方可进行。

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不许以电压表和信号灯有无指示作为判断有无电的依据。

第三节装设接地线第三十六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放电,并将三相接地短路,当工作设备有几个方面可能来电,就挂设几组接地线。

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看得见的地方,但不得挂设在工作人员的跟前,以防突然来电时烧伤工作人员。

第三十七条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

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上述规定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第三十八条接地线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使用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制作。

第四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第三十九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匀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表示有人在设备上工作,不许送电;“禁止合闸”标示牌,表示运行中设备不许合闸,两种不能混同使用。

第四十一条在高压设备内工作,安全距离不够时,应设临时遮栏;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取掉已挂的各类标示牌、装设的遮栏、接地线等安全设施,若上述安全设施影响工作时,需取得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六章大修期间的施工及操作管理第四十二条坚持四不施工的原则:准备条件不具备不施工、程序不清楚不施工、指挥不在场不施工、不开工作票不施工。

第四十三条办好检修工作票,认真履行相关手续,做好停电工作和电气设备与运行系统的隔离措施,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检修质量标准和措施,保证检修质量。

第四十五条严格按照网络图施工,及时掌握和平衡检修进度,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按计划进行,不能按时完工的要及时汇报。

第四十六条必须进行检修班前、班后会,由班长主持,时间十分钟左右,班前会主要布置当班工作,提出检修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班后会主要检查当班检修进行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和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节停送电联系第四十七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

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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