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技术培训”在上海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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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C标志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

CMAC标志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船号:____________)本合同由依据(此处写以国家或地区名称)法律组建和营业,并以(此处写以国家和城市名称)为注册营业地的(此处写以船东单位全称)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或“委托方”),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营业,以中国(若有,此处写以船舶贸易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营业地的(此处写以船舶贸易公司全称),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营业,并以中国(此处写以造船公司或造船厂的注册地)为注册营业地的(此处写以造船公司或造船厂的全称)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或“建造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此处写以签订地所在的国家和城市的名称)签订。

兹证明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约定,卖方同意在卖方的造船厂设计建造、装配、下水、完成(此处写以船型名称和艘数)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本船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将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予以说明。

本船将悬挂(此处写以船旗国的名称)旗。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第一节船舶第一条概述1.工程编号本船应在卖方或其确定的造船厂建造,并具有造船厂的船舶工程编号___________。

2.本船主要技术文件本船按照下述主要技术文件进行建造、装配和完成:(1)技术说明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如下:(1)船舶主尺度总长约________________m两柱间长_______________m型宽_______________m型深_______________m设计吃水_______________m航速_______________kn载重量_______________t舱容量_______________m3(2)主推进装置本船按技术说明书规定应配置___________台主机,型号为___________,最大持续功率为___________kW,额定转速为___________rpm。

船舶国际标准与认证了解船舶行业内的国际标准与认证要求

船舶国际标准与认证了解船舶行业内的国际标准与认证要求

船舶国际标准与认证了解船舶行业内的国际标准与认证要求船舶国际标准与认证要求在船舶行业,为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标准和认证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船舶行业内的国际标准与认证要求。

一、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船舶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国际公认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几个与船舶国际标准相关的重要标准组织:1. 国际海事组织(IMO):IMO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广国际航运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IMO发布的标准包括国际海上人员培训、船舶结构强度、防火安全等领域。

2.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EC是国际上负责制定电气和电子技术标准的组织。

对于船舶,IEC制定了一系列电气设备和系统的标准,以确保船舶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协定(MARPOL):MARPOL是由IMO制定的国际公约,旨在防止船舶排放造成的海上油污染。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控制要求。

4. 国际船级社(Classification Society):船级社是非政府组织,负责对船舶进行审查和认证。

船级社制定了一套适用于船舶设计和建造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二、船舶认证要求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质量,船舶需要通过一系列认证程序和检验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船舶认证要求:1. 船舶建造认证:船舶建造认证是指通过对船舶设计、建造过程和成品的审核和检验,确认船舶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船舶建造认证由船级社或相关机构进行,通常包括船舶结构、舾装、机电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 船舶安全管理认证:船舶安全管理认证是指船舶公司或船舶经营者制定并有效执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船舶安全管理认证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各项安全风险,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3. 船舶排放控制认证: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船舶排放控制认证变得日益重要。

主要包括船舶的废气排放和油污染物排放控制。

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龙源期刊网
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作者:
来源:《水运管理》2011年第02期
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hiR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MAC)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altic and Inte 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BIMCO)共同举办的BIMCO-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讨论会暨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发布会于2011年1月4日在上海长航大厦举行。

CMAC副秘书长蔡鸿达、CMAC上海分会顾问雷海、CMAC标准造船合同研究小组组长戴耀南、BIMCO副秘书长Sφren Larson、BIMCO造船合同起草小组主席Nils Gustaf PALMGREN、BIMCO修造船法律专家ChrisKIDD以及来自造船和港航企业的代表等40余人出席会议。

会上,BIMCO专家介绍了BIMCO标准造船合同的特点和推广情况,表示愿与CMAC合作,共同推动标准造船合同在中国造船市场的应用。

CMAC专家充分肯定了B1MCO标准造船合同对促进国际造船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并指出:当前造船业已形成中、日、韩三足鼎立的局面,其中中国造船业已跃居世界首位,而BIMCO标准造船合同未能考虑到这种变化,因此难以获得亚洲造船企业的认可,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此次推出的CMAC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历经3年共10次修改,在借鉴我国通用造船合同和主要国际标准造船合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际造船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和国际海事界的新规范、新标准,既适用于远洋船舶,也适用于内河船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我国造船市场和繁荣我国造船业具有深远意义。

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编制

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编制

NA V AL ARCHITECTURE AND OCEAN ENGINEERING 船舶与海洋工程2019年第35卷第4期(总第128期)DOI:10.14056/ki.naoe.2019.04.011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崔清臣,孙 龙,王 飞(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129)摘要:为满足国际海事组织《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的要求,对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 IHM)编制工作进行研究。

梳理IHM编制的步骤和主要方式、方法,研究各种方法的优缺点。

结合当前的信息化技术,探讨更加统一、高效的网页和移动终端同步软件平台编制方法,为新造船IHM编制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新造船中图分类号:U6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4069 (2019) 04-0053-04 Developing Inventory of Harmful Materials for New ShipsCUI Qing-chen, SUN Long, WANG Fei(Hudong-Zhonghua Shipbuilding (Group) Co., Ltd., Shanghai 200129, China)Abstract: In response to the HongKo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 and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cycling of Ships2009 adopted by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this paper studies the way to develop the 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 (IHM) for new ships. The steps and major approaches to develop the Inventory are sorted out, and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methods are discussed. The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integrated to find out a more unified efficient developing method on a synchronous software platform based on the webpage or apps of mobile terminals, to provide new considerations and methods for developing of IHM for new ships.Key words: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 compilation; new ships0引言船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绿色造船”已成共识。

SOLAS第II-2章修正案(MSC365(93)) CCS 上海规范 - 中国船级社

SOLAS第II-2章修正案(MSC365(93)) CCS 上海规范  - 中国船级社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一,SOLAS第 II-2章修正案(MSC.365(93))
等效系统的要求 .1 主管机关可以在考虑了船舶的布置和设备后,按照本条 第5.5.4.3款接受采用其他的固定式系统。 .2 对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8000 DWT及以上但小 于20000DWT的液货船,为代替本条1所要求的固定式装置, 主管机关也可以按照本条第3款接受其他等效的布置和保护方 式。 .3 等效系统和布置应满足:原要求 (1)在整个正常压载航行以及必要的舱内作业期间,能 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在完整的液货舱内产生危险的积聚; (2)设计成使该系统本身产生静电而着火的危险性减至 最低程度。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一,SOLAS第 II-2章修正案(MSC.365(93))
实施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船舶审图和建造检验时应注意:该要求适用于液货船、 化学品液货船和气体运输船的惰性气体系统。 自2016年1月1日起,建造验船师应核对8000DWT及 以上液货船安装上船的惰性气体系统应具有按照 MSC.367(93)决议签发的产品证书。 对现有船的追溯: 2016年1月1日以前(包括2012年 7月1日以前),有关对液货船的操作性要求需满足 16.3.3要求,但16.3.3.3除外。船舶营运验船师应注 意。 有关操作性要求需纳入公司ISM管理体系中,检验时 应注意核查。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一,SOLAS第 II-2章修正案(MSC.365(93))
主要内容
1、SOLAS第II-2/4.5.5条和第16.3.3条对油船、化学 品船和气体运输船惰性气体系统的修订要求 将原设置惰性气体系统的要求由20000DWT及以上 的液货船提高到8000DWT及以上,并明确适用于 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船。 2016年1月1日之前建造的满足原要求 (MSC.98(73)),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满 足新要求(MSC.367(93)。具体要求如下:

SOLAS公约2016年中文综合文本(船海人版)- 第III章 救生设备和装置

SOLAS公约2016年中文综合文本(船海人版)- 第III章 救生设备和装置

A部分通则第1条适用范围1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章应适用于1998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2就本章而言,类似建造阶段系指在此阶段:.1可辨认出某一具体船舶建造开始;和.2该船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t,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重量的1%,取较小者。

3就本章而言:.1建造的船舶系指“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2所有船舶系指在1998年7月1日或以前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所有客船和所有货船均应照此解释;.3无论何时建造的货船,一经改建成客船后,应视作在开始改建之日建造的客船。

4对于1998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主管机关应:.1确保在本条4.2规定的前提下,1998年7月1日前实施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I章中所规定的适用于新船或现有船舶的各项要求予以满足;和.2确保当此类船舶更换救生设备或装置,或当此类船舶进行涉及到更换或增设其现有救生设备或装置的重大修理、改变或改装时,这些救生设备和装置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符合本章要求。

但是,如果更换的只是除气胀式救生筏外的救生艇筏而不更换其降落设备,或是相反,则救生艇筏或降落设备可视作与被更换者相同类型。

5尽管有第4.2款的要求,对所有船舶,在不迟于2014年7月1日以后第一个计划的干坞期,但不迟于2019年7月1日,其不符合《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第4.4.7.6.4至4.4.7.6.6款要求的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须更换为符合该规则的设备。

MSC.317(89)第2条免除1主管机关如考虑到航程的遮蔽性及其条件而认为实施本章的任何具体要求不合理或不必要时,可对在其距最近陆地不超过20海里的航线航行的个别船舶或某些类型船舶,免除这些要求。

2对用于运输大量特别乘客(如朝觐的乘客)的客船,主管机关如确信实施本章要求不切实际时,可对此类船舶免除这些要求,但应完全符合下列规定:.1《1971年特种业务客船协定》所附的规则;和.2《1973年特种业务客船舱室要求议定书》所附的规则。

船舶海工标准

船舶海工标准

船舶海工标准
船舶海工标准是指对船舶和海工设施进行设计、建造、检验和运营的相关规范和准则。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各国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和
颁布。

船舶海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船舶结构和设计标准:规定船舶的结构、船型、船壳厚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船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船舶设备和系统标准:规定船舶的各种系统和设备,如动力系统、航行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要求,确保船舶安全、可靠地运行。

3. 船舶安全标准:包括船舶的安全装备、应急措施、船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船舶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 船舶环保标准:规定船舶的排放要求、废物处理要求等,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对海洋环境没有或者尽可能少的污染。

5. 海工设施标准:针对海上工程和海工设施的建设、运维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海上钻井平台、海上风电场等。

船舶海工标准的制定和遵守能够提高船舶和海工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友好性,促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为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船舶运输和海工工程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相互承认的基础,促进了国际合作和交流。

《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2)》培训

《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2)》培训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南》
废气清洗系统预设
EGC Ready(X)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预设指南》
低硫馏分油
LSDF
《船舶使用低硫馏分油指南》
NOx排放控制(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
NEC(SCRS)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上应用指南》
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预设
SCR Ready(X)
《船舶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预设指南》
舱室噪声对于舱室最大声压级以及舱室分隔结构的隔声
指数进行控制。
噪声量级:系指根据ISO 2923 (1996) 测得的等效连续A加权声压级(dB(A))。
NOI1 NOI2
NOI3
舒适性等级逐次提高
最大噪声量级值提高
CLx
室内温度(室外温度15℃/40℃)
长期逗留区域
短期逗留区域
相对湿度
空气流速
医务室
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CH4等)
有害防污底系统控制
有害材料使用控制
CO2
HFCs、N2O。。。
绿色生态船舶规范总体架构
规范主体
国际航行海船
生态保护要求
GHG 排放控制
防止外来生物转移
环境友好
环境保护要求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有害材料使用控制
国内航行海船
生态保护要求
GHG 排放控制
环境友好
GREEN SHIP II
G-ECO(CDx, BWM(Ex)/BWM(T), VIB1, NOI1)
G-EP(OIL1,NLS1,SC,NEC1, VCS/VCS-T,INC, RSC1,AFS, GPR/GPR(EU),
GREEN SHIP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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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技术培训”在上海举行
(2014-03-13)
【摘要】内容涉及多项重磅海事新规
2月27日,今年首个“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技术培训”在上海举行,内容主要包括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化拆船公约、船舶噪声等级规则、IACS
协调版散货船油船共同结构规范(CSR-H)/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等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

此次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办。

来自上海、浙江地区38家造船企业、设计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国家重视三部委联合部署
近年来,国际海事新规频繁出台,对船舶设计、建造、工艺技术、精细管理和材料设备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驱使市场需求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而各主要造船国也纷纷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期望通过抬高技术门槛来建立竞争优势,拉开与竞争对手的差距。

在此大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船舶工业的健康发展,去年国务院出台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就将“加强国际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作为7项主要任务之一。

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与发改委于今年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技术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对于一个行业的技术培训而言,国家如此重视还是首次。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聂丽娟认为,“可以看到,能否尽快了解和掌握这些海事新规将成为企业能否适应新市场环境并实现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培训工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行业重视培训更重实践
根据安排,培训采用视频与现场讲解相结合、分片区和重点省市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去年年底,在中国船级社利用其视频系统进行的全国造船行业范围内的视频培训,为整个培训工作进行动员并总体梳理了国际海事界18项热点问题。

按照计划,今年和明年将分别在华东、华北、华南、中西部四个片区和重点地区江苏省各进行5次集中培训和1次全国范围内的视频培训。

相关负责人表示,培训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使船舶工业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对船舶工业影响较大的国际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准确把握有关要求,更快地掌握满足要求的技术和方法,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为确保此次培训质量,中国船级社、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国际造船新公约、新规范、新
标准工作机制专家组成员及相关领域的重量级专家受邀精心编制了培训教材。

在培训中,专家们分别从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内容解读和实施技术指导两个层面进行授课。

其中,负责内容解读的教师均是中国船级社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并参与新规条款制定的专家;而负责实施技术指导的教师则基本为国内骨干科研院所和船企一线技术主管。

此外,此次培训还设置了互动解答和填写培训调研反馈表环节。

这些都进一步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参与培训的学员在了解和掌握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核心内容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实际生产的重点与难点。

企业重视应对观念由被动变主动
“从此次培训的参加人数来看,上海和浙江相关单位的参与度超出了预期。

”中国船级社技术管理处副处长李志远表示,“实际参与的人数比报名参加的人数多了50%,这显示出业界对于海事新规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从过去的被动应对到现在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我国船舶工业应对国际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的形势逐渐乐观。


事实上,随着技术革新驱动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我国从国家、行业到企业各个层面的观念都在发生改变。

“去年将原‘船舶行业IMO造船新规范标准应对机制’更名为‘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工作机制’就体现出这一点。

”聂丽娟表示,该机制下的专家组在成立初期,主要是为技术支持我国在相关公约、规范和标准制定工作所设,而更名后,其肩负的任务也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除了原有的工作范畴以外,还重点指导工业界如何更快更好地实施国际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为船舶企业更好地应对新规、把握机遇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据介绍,今年后续各场培训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国际立法的最新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培训内容,以保证培训的高质量。

此外,根据培训计划,明年主要培训内容也已基本确定,主要为船舶建造档案(SCF)、舱室密性实验和船厂质量体系、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国际极地水域船舶规则、国际气体及低闪点液体燃料动力船安全规则草案(IGF规则)等。

来源:中国船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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