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稿-常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路线方法
资产评估价值方法

资产评估价值方法
以下是 6 条关于“资产评估价值方法”的内容:
1. 哎呀呀,你知道成本法吗?就像给房子算价值一样,看看当初盖它花了多少钱,这多直白呀!比如说你买了一堆材料花了 10 万盖了个小木屋,那它的资产评估也许就从这 10 万开始考虑呢,是不是很简单易懂呀!
2. 收益法你可不能不知道呀!这就好比你有棵会下金蛋的树,你得算算这树以后能给你带来多少金蛋的价值。
就像你有个商铺,你得琢磨它每年能给你带来多少收益,然后根据这个来评估它的价值,能明白不?
3. 市场法也超有意思的啦!你想想,你去买苹果,你会参考其他苹果的价格吧,这就是市场法呀!比如说有个和你房子差不多的在市场上卖了500 万,那你的房子不也能参照这个来评估价值嘛,这多好理解哇!
4. 哇塞,假设开发法了解一下呀!就像你有块荒地,你得想想开发后能值多少钱,要减去开发成本啥的哟!就像你打算在那荒地上建个大商场,那你就得算算建成后商场能值多少,再扣除开发费用这些,是不是很神奇呀!
5. 资产评估还有路线价法呢!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路上的标线,沿着标线就能知道大概的价值啦!比如一条街两边的店铺,根据它们在这条街上的位置,就可以用路线价法来评估它们的价值,有意思吧!
6. 基准地价修正法也超有用的哦!就好比有个基本的地价标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去调整。
像是一块地,先看看基准地价是多少,再考虑它的位置呀、周边环境呀这些因素来修正它的价值,是不是很厉害呀!
我觉得这些资产评估价值方法都各有特点和用处呀,掌握了它们能更好地评估各种资产的价值呢!。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10•【字号】省政府令第184号•【施行日期】2001.12.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季允石2001年12月10日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管理,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是指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对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案件、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鉴定和认证。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鉴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具体负责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其他评估机构不得从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开展价格鉴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价格鉴证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价格鉴证机构资质后,方可从事价格鉴证工作。
价格鉴证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价格鉴证业务。
价格鉴证机构从事涉案价格鉴证业务不受其他价格评估行业机构资质限制,但从事相应涉案价格鉴证业务时,应当具有相应评估行业的专业评估人员。
价格鉴证机构没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人员,则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证。
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涉案灭失物的价格鉴证

涉案灭失物价格鉴证⾄关重要的是对灭失物的取证,因此应⾸先确认其物理形态,然后再根据涉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进⾏。
(⼀)涉案灭失物的概念 涉案灭失物是指司法、⾏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政案件,监察、纪检机关办理违规、违纪案件中涉及的物理形态⼰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的物品。
涉案物品灭失的原因各有不同,⼀是⾃然灭失,⼆是⼈为灭失。
⾃然灭失是指由于不可抗拒的⾃然⼒的作⽤,如⽔灾、⽕灾、地震泥⽯流、战争等导致灭失的物品。
⼈为灭失是指由于⼈为的因素,如销毁、遗弃、藏匿、转移、熔化等导致灭失的物品。
(⼆)确认涉案灭失物灭失前的物理形态 物理形态是指灭失物品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产地、数量、质量状况、新旧程度,物品的⽅式、时间、已使⽤时间、以及可再⽣具替代性或不可再⽣性。
物理形态的确认主要包括: 书⾯证据,主要包括产权所有者提供的能确认涉案物品灭前物理形态的证据,如购货发票、经济合同、公证书、专利证书等,以及被害⼈的陈述、证⼈证⾔、犯罪嫌疑⼈或被告⼈的供述等。
检测签定结论,是指国家有关权威检测机构进⾏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如⽂物鉴定机关对⽂物、黄⾦检2g6机关对⾦银饰品所作出的质量鉴定结论。
司法、⾏政执法机关的认定,是指司法、⾏政执法机关根据产权所有者提供的证据和检测机构的鉴定结论,对涉案灭失物灭失前物理形态的认定。
(三)涉案灭失物价格签证的⽅法涉案灭失物价格鉴证,应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法进⾏鉴证和计算。
具体⽅法如下: 1.被害⼈的陈述和犯罪嫌疑⼈、被告⼈的供述完全—算。
2.被害⼈的陈述和犯罪嫌疑⼈、被告⼈的供述基本有关规定就低计算。
3.被害⼈的陈述和犯罪嫌疑⼈、被告⼈的供述差异较⼤或说不清楚,应凭证⼈证⾔、物品的有效凭证,被害⼈的陈述等证据,在基本确实、基本充分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计算。
签证物品的折旧,按直线折旧法进⾏,即以鉴证物品在耐⽤年限期问每年的折旧额相等确定其总的折旧串,再⽤物品的基憋价格乘以折旧率,求出签证物品的价格。
检察官说法:价格鉴定如何做到精准无疑

02
01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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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价格鉴定精准无疑的策略和建议
培训和教育
通过专业培训、研讨会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价格鉴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经验,提高其专业素养。
具备相关学科知识
价格鉴定人员应具备经济学、统计学、市场分析等领域的相关学科知识,以便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准确评估。
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价格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在工作中保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总结词
土地价格鉴定需要考虑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市场供求等因素,同时参考当地土地市场的价格行情,以实现精准鉴定。
详细描述
在进行土地价格鉴定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同时,需要参考当地土地市场的价格行情,结合市场趋势和变化,对土地进行合理的估价。鉴定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考虑土地的实际状况,如地形、地质、周边环境等因素,以确保价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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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与更新
定期对价格鉴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价格鉴定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内部监督
社会监督
责任追究
鼓励社会各界对价格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质疑,促进鉴定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对于出现重大错误或失误的价格鉴定,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鉴定的质量和效果。
其他方法
考虑物品的自身价值、市场需求、供求关系、季节性因素等综合因素,对价格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
对比类似物品的价格水平、市场行情、供求状况等,分析物品价格的合理性和趋势。
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2005-11-0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全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标准,依法、客观、公正地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行为,提高价格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涉案物品,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或者执行判决、裁定中涉及的物品(包括查封物、扣押物、追缴物、没收物、应税物、纠纷物、理赔物、抵押物、拍卖物、无主物、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道路交通事故物损以及其它各种涉案类的有形、无形资产)。
第三条价格认证中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经同级编委批准的事业单位。
价格认证中心开展价格鉴定工作,须取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证书。
第四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均适用本规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价格认证中心按照本操作规程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经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确认后,作为处理、审理、裁决、执行案件的依据。
第五条价格鉴定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价格鉴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跨区授权和复核裁定制度。
第二章价格鉴定机构及人员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取得价格鉴证(定)资质证书,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其性质为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具有价格鉴证人员3人以上。
第八条价格鉴证人员是指取得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颁发价格鉴证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价格鉴证人员只能在一个价格认证中心内从业,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价格鉴定机构及人员有下列行为或造成鉴定结论失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及复核裁定的有关规定,超越权限受理委托;(二)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接受委托,承办业务;(三)不按法律、法规要求或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鉴定;(四)违反有关保守秘密的规定,擅自将鉴定资料和情况提供给第三者或当事人;(五)谋取个人或所在单位的私利,随意抬高或压低鉴定价值,出具不真实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六)接受或采取各种方式向委托机关或当事人索取贿赂和其他好处;(七)在鉴定过程中接受委托机关或当事人的宴请。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规范

如赵 某 某盗 窃一 案 中 , 害人 称其 被 盗 的金 戒指 被 及 耳 环分 别 重 约 6 左 右 , g 购买 价 格 14 0余元 , 无 0 在 其他 证据 佐 证被 害 人 陈述 的情 况 下 . 鉴定 机 构在 鉴 定 时依 照 5 9 . g足金 鉴定 出黄金戒 指 及 耳环 的价 格共计 9
和客 观性 。
1 当前 涉 案 物 品 价 格 鉴 定 的主 要 问题
11 根据 被 害 人 陈 述 无 实物 鉴 定 大 量 存在 . 在 实 践 中 . 量侵 犯 财 产案 件 的涉 案 物 品都 已被 大 犯 罪嫌 疑人 销 赃 或者 毁 损 . 造成 涉 案物 品无法 追 回和 提取 , 在这 种情 况 下 , 为确 定 涉 案物 品 价格 , 只能 委托 鉴 定机 构进 行无 实 物价 格鉴 定 。 无实 物 价格鉴 定 是在 涉 案物 品 已经 无法 提 取 的情 况 下 , 定 人依 据 相关 凭 鉴 证 以及 其他 证据 来 进行 的 价格 鉴定 。由于价 格鉴 定是
号 、牌 号 的陈 述 与犯 罪 嫌 疑人 供 述 明显 矛 盾 的情 况
物 品价 格 进 行 分 析 、 别 、 算 后 所 做 的一 种 结 论 性 鉴 计
意见 。非 常 复杂 的 问题 ,
由于价 格 鉴 定 结论 是 具 有 专 门知 识 的人 依 照 科 学 原
涉 案 物 品 价格 鉴 定 结 论 作 为 鉴 定 结 论 中十 分 重 要 的种 类 , 是物 价 部 门 中具有 鉴 定资 格 的专 业 人员 针 对刑 事 案件 的需 要 , 照有 关 法律 、 规 规 定 , 涉 案 依 法 对
物 的委 托 规 定 了一定 的 限制 条 件 . 在 实践 中 . 但 不遵 循相 关 限制 条 件 、 随意 对 无法 提 取 的物 品进 行 价格 鉴
估价方法及技术路线

估价方法及技术路线1、提供估价对象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于估价时点的预售市场价格参考依据。
技术路线: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师确定应评估对象的正常市场价格,也就是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根据估价对象的现状,估价师认为最合适的估价路线就是从与估价对象最近的成交实例中选取类似的正常交易实例,并以此为参照对假设估价对象为正常开发项目开发完成后的预售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然后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房地产状况修正等,最后得出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的预售市场价格。
2、经济适用房。
(整栋)技术路线:1.首先采用市场法计算在估价时点的经济适用房的基准单价;2.采用成本法计算在估价时点的经济适用房的基准单价;3.对上述两种方法所得结果进行综合。
对两种方法的估价结果进行简单算术平均,确定最终的估价结果;4.参照市场上各种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得出楼层、朝向、结构调节系数。
3、商品房估价的技术路线商品房由于市场交易实例较容易获取,因此常采用市场法进行估价。
在涉及商品住宅拆迁、商品房预售定价业务时常会遇到商品房的整体估价,即整幢或数幢商品房估价。
由于整幢商品房的成交个案较少,实例的选择范围很小,甚至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实例,其估价路线相对复杂,通常采用从个体到整体的估价思路来解决,即选择某一基准层的某套住宅作为待估对象,选择与待估对象类似的成交实例,利用市场法修正(收益法或其它方法)测算出该套住宅的价格,然后利用类比法,经过楼层、朝向、景观、成交建筑面积、户型等修正,得出各层、各幢商品住宅的价格。
4、有租约限制的收益性房地产(如商业用房)市场法估价技术路线1.假设委估房地产无租赁协议约束,用市场法评估出房地产完全权利下的价值;2.假设委估房地产无租赁协议约束,用市场法评估出估价时点至租约结束期间内的租赁收益,并将该期间的净收益折现到估价时点,即为委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的市场净收益现值;3.根据租赁协议,计算该房地产在租赁期内的净收益,并折现到估价时点,即为租赁期内已确定的净收益现值。
资产估价方法

资产估价方法资产估价方法是指对某一资产进行评估和估价的方法。
在不同的评估过程中,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和性质,采用不同的资产估价方法。
资产估价的目的是确定资产在市场上的真实价值,为资产的交易提供依据。
资产估价的方法有很多种,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和用途,采用的方法也不同。
一下是常见的资产估价方法:1. 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一种资产估价方法,通过对相同或相似类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比较得出资产的估价。
市场比较法常常用于房地产、车辆等资产的估价。
2. 收益法:收益法是一种资产估价方法,根据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来确定资产的价值,该方法通常用于对商业用途的资产估价。
3.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资产估价方法,根据资产的建造或购置成本来确定资产的价值,通常用于对机器设备、工程和建筑物等资产的估价。
4. 竞争性打包拍卖法:竞争性打包拍卖法是一种资产估价方法,针对大宗资产的拍卖方式。
这种方法是通过将不同的资产打包在一起进行拍卖,让买家竞价来确定最终的价格。
不同的资产估价方法各有优劣,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
在进行资产估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估价的结果取决于所使用的数据的准确性。
因此,在进行资产估价前,应确保所使用的数据准确无误。
2. 对不确定性的处理:在进行资产估价时,难免会遇到一些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估价结果。
因此,在进行资产估价时,应对不确定性进行充分考虑。
3. 比较基准的选择:在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资产估价时,应选择合适的比较基准,以确保估价的准确性。
4. 透明度与公正性:资产估价应具有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估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资产估价方法是在市场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保证估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和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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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路线方法(韦琼韦亚运)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关系到公民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国家司法和行政执法公正,对法制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涉案财产种类多,差异性大,程序复杂,如果粗心大意,运用毛估带猜、简单套算思路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缺乏公信力和权威性,很容易走进误区,作出错误的结论,引起不良后果。
笔者不揣简陋,就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的常见误区和问题进行分析,就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几点路线方法和实践操作进行总结和探讨。
一、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的几个误区(一)、居民或者商店被盗物品数量较大时,受司法部门委托价格鉴定,鉴定市场价格时直接按批发价计算。
(二)、被盗物品是从居民或单位盗出的生活消费品,单位或居民购进时价格高于发案时市场零售价,或销赃物价格低于发案时市场零售价时,没有考虑委托基准日,按照较低价格进行进行价格鉴证。
(三)、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办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中,委托鉴证假冒产品价格时,根据质监、工商、烟草等部门的检验确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结论,鉴定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为零,或者价值非常低。
某市价格认证中心因鉴定假冒伪劣香烟价格为零,导致放纵违法当事人出现问题而受到处分。
(四)、对被盗手机价格进行价格鉴定时,没有考虑到行货、水货问题,配件是否缺失问题,有的把预付的充值费计入手机价格,对于充值赠送的定制机随意参考类似机进行价格鉴定。
(五)、对金银首饰、宝石玉石、机电设备等质量难以把握的财产价格鉴定,没有确凿证据,仅凭口头描述或者办案人员口头承诺进行价格鉴定。
(六)、对电动车鉴定,没有分开对整车和电池进行分别进行不同的折旧,特别是换电池的车辆没有进行考虑新电池因素。
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常见问题(一)、价格鉴定目的没有搞清楚。
误把委托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标的当作民事赔偿等其他案件标的鉴定,误把盗窃、破坏等财产型犯罪案件标的当作生产、销. .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标的鉴定。
在没有搞清楚委托机关办案目的情况下,想当然按照老经验进行价格鉴定,容易出现差错。
(二)、价格鉴定标的委托不够明确。
委托方没有明确价格鉴定标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特别是质量真伪,或者委托方对鉴定标的描述模糊,随意增减项目,委托书所载明的标的有关情况与实际不一致,甚至矛盾。
委托关出现的“代替”现象,案件当事人“代替”委托机关办案人员办理价格鉴定,价格认证机构工作人员“代替”委托机构办案人员填写和完善价格认定委托书相关内容时。
在此情况下,因为办案时间紧迫,迁就委托单位,仓促进行价格鉴定,贸然行事,容易出现差错。
(三)、价格鉴定方法错位混用、路线不科学。
误用和混淆使用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等鉴定方法现象比较突出。
比如,在符合采用市场法鉴定条件的情况下,误用成本法、专家咨询法鉴定;在符合采用收益法鉴定条件的情况下,误用市场法鉴定。
(四)、价格鉴定技术路线不科学。
在涉及移动电话、机动车、机械设备等价格鉴定时,对于基准日已经停产的款型,没有用替代款型价格去修正鉴定标的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而是直接用购置发票价格去替代重置价格;或者虽然用替代款型价格换算成含税价格,直接乘上成新率测算鉴定价格,但没有进一步从功能性、经济性贬损等方面进行修正扣除。
在鉴定受损标的未来期限收益价格时,没有按照合理的折现率将所测算的未来收益折算成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五)、鉴定标的勘验明显有误,没有尽到合理勘验调查责任.现场调查不细、不规范,误把有缺陷、不正常、报废的标的当作合格标的鉴定,误把部分损失标的当作全部损失标的鉴定,标的勘验统计存在遗漏情况。
更有甚者,根本不去勘验现场,核对标的实体状况,仅凭委托鉴定方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作为现场勘验材料。
因各种原因,没有进行现场勘验,直接由委托方确定标的情况进行价格鉴定,在限定条件里面没有进行说明。
(六)、询价程序不规范。
在市场问询基准日价格时,没有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随意性、倾向性很强,采价信息点人员对价格鉴定人员所采的价格模糊不清,或者敷衍了事,事后在有关方面进行核实时甚至予以否认。
有的先入为主,先确定价格,后进行倒推。
对有严格维修条款限制或者仍在保质期限内的配件价. .格更换没有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店和4s店询价,而是到其他地方询价。
在问询基准日比较实例交易价格时,误把挂牌价格、可以讨价还价的标价当作实际成交价格。
有的价格鉴定时,没有考虑基准日变化,简单以购物发票价格为准。
三、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几点思路(一)、被盗物品价格鉴证。
委托部门是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鉴证的目的是为追究盗窃作案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提供价值依据。
这些物品的标的金额不一定很大,但价格鉴定必须十分谨慎,因为它会涉及到涉案当事人的罪与非罪、刑罚轻重的问题。
被盗烟酒价格,应该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流通领域的,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单位和个人作为生活资料,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如果作案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销赃价格较高时,按销赃价计算。
(二)、走私、违法贩卖物品价格鉴证。
委托方一般是公安、海关、烟草、质监、工商等部门,鉴证的目的是为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提供价值依据。
鉴定此类物品价格,应该根据委托方鉴证目的来进行鉴证,一般情况下,此类物品交易应该批量转手,鉴定价格应该是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没有销售按照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批发中间价格计算。
如果违法贩卖零售的,应该按照市场零售价进行鉴定。
(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鉴定。
该类价格鉴证应根据委托方鉴证目的来进行,如果是为刑事或行政处罚提供依据,货值金额按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没有销售按照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如果是假冒伪劣产品经有关部门鉴定仍有使用价值,去除外包装销售,受委托评估销售价格时,应参考同等质量、非名牌商品并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其销售价格。
(四)、采价工作途径和方法.优先选择“价格诚信单位”和正规合法、生产经营规模大、信誉等级高、营业执照和各类证照齐全的商家,且对待调查单位和人员热情周到的被调查单位来经营场所和店铺,作为价格数据采集、调查对象。
注意价格调查的细节和技巧,促其更好地配合、服务价格鉴定采价工作。
分析案件的性质和特点,从中归纳、整理有关价格信息。
(五)、探索价格鉴定“三分离”和“专家制衡”工作机制。
为了规范涉案财..防范鉴定人员的法律风明晰委托机关和鉴定机构的责任,产价格鉴定工作流程,险,可以实行“三分离”和“专家制衡”工作机制。
市场调查—价格鉴定作业”三分-- 所谓“三分离”工作机制,实行“受理价格鉴定作业分别由不同的价格鉴定人员独立市场调查、离工作机制,即受理、当事人的直有效避免了价格鉴定人员与办案民警、完成。
这项工作机制的建成,从制度设计上确保了价格鉴定工接接触,消除了市场调查和行为不规范的风险,作的客观公正。
所谓“专家制衡”工作机制,是指在办理重大复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时,委应事先提供相关专业机构对涉案财物价托机关在委托价格鉴定机构价格鉴定时,与委托机关提格评估报告或证明。
鉴定机构再根据鉴定专家库的相关专家意见,这种用专供的相关专业机构出示的专家意见进行相互印证,综合得出鉴定结论。
家意见制衡专家意见的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受聘专家相互制约,减少失误,较好地规避了鉴定机构和出具客观公正的咨询意见,增强责任感,保持敬畏心,鉴定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常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几个实战方法、车辆(一)车辆是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的常见标的,其大量出现于刑事、民事案件中,但车辆品牌多,现状杂,会给鉴定工作带来许多麻烦。
1、实物勘测阶段:若存在实物,应该通过实际的勘测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实记录车辆的品名,牌号,规格,产地,新旧程度等信息,为价格鉴定留下佐证;如果由于种种原因,该案件是“无实物”的涉案案件,则需要结合委托方提供的一切发票,合同,以及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词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该涉案车辆的真实状态。
恢复其在涉案时点的物理状态,为价格鉴定提供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实物状态需要委托方明确确认。
2、测算方法的选择及注意事项如果涉案车辆同类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对较为活跃,能够相对容易且准确地调查到相似车辆在价格鉴证基准日附近交易的实例,则可以选择市场法进行该涉案车辆的价格鉴定工作。
如果涉案车辆的相关成本,新旧系数等指标能够容易..获知,则也可以选择成本法对该车辆进行价格鉴证。
、成本法:(1) *鉴定价格=重置成本年限成新率*综合调整系数年限成新率需要根据国家有其中重置成本需要注意加上车辆购置的附加税,实际考关车辆报废年限作为依据,综合调整系数要结合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虑到车辆的相关现状,综合得出的系数,最后,应该切记运用成本法鉴定时,考虑到车辆的残值,并且在总额中减去残值。
、市场法:(2)/3)类(类=A+类B+C鉴定价格质量等要尽可一是选择车辆的型号,其中相似车辆选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二是交易时间需要无限靠近价格鉴定基准日,能选择与鉴定标的车辆一致,上述两者存在差异,应该根据实际的各项差异进行系数调整。
只需要注意各种涉案车辆的价格鉴定通常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总的来说,方法中的注意事项,则可以很好的解决涉案车辆的鉴证工作。
(二)、手机但是市场手机的在涉案财产价格的鉴定中手机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目前,品牌众多,行货,水货夹杂,鱼目混珠,为我们的价格鉴定工作带来麻烦,下面我们将从手机的辨别开始梳理手机的价格鉴定工作。
通过发表等纸质材料及实际勘验知晓手机首先,对于手机的辨别勘测工作:IMEI的品牌,型号,现状等基本信息,然后辨别手机是否是行货,每部手机的我们可以由此来判断一部机器串号都是唯一的,就如同身份证,一通常情况下,,手机06是否为正品。
具体的操作手法如下:在手机的开机状态下输入*##看机身后面的两个显示的一串数字即为其主板串号,将其记下;取下机器电池,是否标签中的白色标签上的串号,即机壳串号,另一个标签一般是入网许可证。
号,比较三者,看是否都一致。
如和前面数字一致;再看机器包装盒上的IMEI 果主板串号和机壳串号不一致,那么这台机器很有可能是经过维修或零件拼装基本上就能证明此机是正品。
的。
如果三个串号都一致,加上有入网许可证的话,涉案手机的耳机及其他配套物品,此外还需要弄清此鉴证手机是否包括充电器、勘测工作需要包含上述几方面。
..但是市场挑选合适的方法进行价格鉴定:当涉案手机在使用期限内,其次,可上该款新手机已经停止销售,但是二手市场还有同品牌,同型号手机销售时,市场上该以通过市场法进行手机价格的鉴定工作;但当涉案手机在使用期限内,但两种鉴定方式均需可以同时市场法进行价格鉴定工作,款新手机仍在销售中,考虑到手机配件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配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