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补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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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大家对增值税的关注都集中在偷税、骗税上,而对业务的不当处理和不规范的财务操作造成增值税错缴却关注较少,本文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一套增值税减税法则,来合法、合理地降低增值税税负。

一、引言以前一位同事曾说过:“纳税多的会计不是好会计”,我认为该观点有些偏见。

难道中国纳税百强企业的会计都不是好会计,肯定不是。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倡导诚信纳税的今天,纳税数据已成为了衡量企业经济实力、取信于客户和社会公众、展示良好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指标之一。

但细细想来,又不无道理,同一笔业务,在遵守《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少纳税的会计肯定更优秀,该纳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纳的税一分不缴。

在会计实务、纳税申报中,增值税是一个较难的税种,加上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较多,所以很容易出现错缴的现象。

本文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

二、法律、法规、规章引述与实务处理(一)联营兼营要分账,优惠政策能享到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93)财法字第038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现代企业大都从事跨行业经营,不仅涉及增值税,还涉及营业税。

即便从事单一行业经营,也可能涉及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

这给纳税及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分开核算,将销售收入分别按照应税、免税、减税等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开核算。

对纳税人补充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没有及时调整所得税申报行为监管缺失

对纳税人补充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没有及时调整所得税申报行为监管缺失

案例:对纳税人补充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没有及时调整所得税申报行为监管缺失
督察路径及方法:CTAIS系统后,点击通用查询-申报征收-申报查询-申报明细查询-凭证种类—2008企业所得税月(季)纳税申报表(B类)—查询,抽取数据;通用查询-申报征收-申报查询-申报明细查询—01增值税—征收方式—排序(定期定额征收)抽取数据,通过两组数据对比来进一步分析、筛查。

问题表现:(1)XX药业有限公司XX药房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08年11月7日,该纳税人补充申报2008年6月应税收入19711.54元,补缴增值税789.46元,但纳税人未对企业所得税申报部分予以调整。

(2)XX商贸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补充申报2008年3月应税收入90409.75元,补缴增值税3616.39元,但纳税人未对企业所得税申报部分予以调整。

主要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

6个稽查案例,你中招了吗-

6个稽查案例,你中招了吗-

6个稽查案例,你中招了吗?案例1:一房地产企业未按规定结转收入自查补税超亿元近日,深圳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在对辖区内房地产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时,发现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产品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据了解,稽查人员在对该房地产企业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审核时,关注到其自2016年起开发某楼盘项目,2016年开始预售该项目,至2016年底“预收账款”账户余额达12.75亿元,一直未进行完工清算,按预售收入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389万元。

经调查核实,该房地产企业的该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已经符合完工条件,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转营业收入,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稽查人员随即对该房产地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开展税务约谈,并进行纳税辅导,宣讲相关税收政策。

最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到税务部门一次性补缴了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01亿元及滞纳金2144万元,合计1.22亿余元。

税官说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

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上述规定,房产地开发企业应在开发产品完工时及时结转收入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合理的低价销售被处补缴增值税的案例分析

不合理的低价销售被处补缴增值税的案例分析

不合理的低价销售被处补缴增值税的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环境变得日益竞争激烈。

为吸引更多消费者,一些商家采取低价销售的策略,但有时候这种低价销售却被税务部门视为不合理行为,并要求补缴相应的增值税。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探讨不合理的低价销售导致被处补缴增值税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案例描述:某公司是一家电子产品批发商,在一个促销活动中,该公司对某款手机进行了低价销售。

然而,税务部门认为该销售价格过低,导致税基被压缩,涉嫌逃避缴纳增值税。

税务部门要求该公司补缴相应的增值税。

案例分析:1. 低价销售导致税基压缩低价销售意味着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或市场价格,这将直接导致产品的税基减少。

通常情况下,税基是根据销售金额计算的,销售金额越低,相应的税款也会减少。

税务部门认为,该公司低价销售将销售金额压缩,存在逃避缴纳增值税的嫌疑。

2. 低价销售的合规性问题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及时缴纳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销售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如果低价销售违反了相关税法规定,税务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增值税。

3. 补缴增值税的影响对于企业而言,被要求补缴增值税将会对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增值税是企业的财务成本,补缴增值税将减少企业的净利润。

其次,补缴增值税需要企业支付一笔额外的资金,这将对企业的经营资金造成一定的压力。

最后,企业被要求补缴增值税可能面临罚款,甚至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罚。

应对措施:1. 合理定价企业在制定产品价格时,应该合理考虑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等因素。

避免一味追求低价销售,而导致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成本价。

合理定价不仅有利于企业利润的保障,也能够避免因低价销售而被税务部门指责。

2. 定期了解税法法规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化,并定期了解最新的税法规定。

税法案例库——增值税

税法案例库——增值税

增值税案例案例1:固定资产使用方式的筹划背景:我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于集体福利而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案例介绍:某厂购买了两台变压器,一台用于生产车间,一台用于家属区职工居民供电,该厂财务人员认为自2009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实行消费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去税务局申报时,税务人员不允许抵扣其中用于家属区供电的变压器相关的进项税额。

请分析原因并指出企业如何应对。

要点:1、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2、若该变压器既用于家属区供电也用于生产经营则无论两方面各自用电量是多少均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3、思考如果混用,虽然增值税可以全额抵扣,但未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划分与收入相关和无关的折旧费用。

案例2:“买一赠一”促销方式如何缴纳增值税知识点:特殊销售方式下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法律依据:1、企业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2、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案例介绍:某大型商场A在“买一赠一”促销活动中规定,买一件西装赠送同一品牌的衬衫一件,当月销售西装1000件,单位售价600元,单位成本250元,赠送衬衫1000件,单位成本100元,该企业将西装和衬衫在销售时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注明折扣额为200元。

B商场也在做“买一赠一”促销活动,但在销售时只开具西装的发票,赠送的衬衫不开具发票。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认可了A商场的税务处理行为,但认为B商场的发票开具的不合理,没有反映出衬衫的销售,因此视为其将衬衫无偿赠送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按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申报纳税,补交税款。

增值税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

增值税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

增值税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税收已成为各国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在税收中,增值税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间接税,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解析增值税的实际应用,并探讨其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案例一:制造业企业增值税抵扣某制造业企业(企业A)生产了一批电视机,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A购买原材料、零部件和辅助材料,支付了一定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企业A可以将其购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可从应纳税额中减少相应的金额。

这样,企业A只需要缴纳销售额与生产成本之间的增值税差额。

这个案例中,增值税的实际应用使得企业A能够在税收成本上获得一定的优惠,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对于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而言,他们所收到的销售额也可以减少相应的增值税,减轻了税负压力。

案例二: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某餐饮服务企业(企业B)则面临着不同的增值税应用情况。

企业B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一方面将食品成本纳入销售额,另一方面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企业B需要在销售额中计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与制造业企业相比,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应用更加简化,没有原材料和生产环节的抵扣过程。

然而,企业B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购买到各种用于经营的商品和设备,如厨房设备、食材、餐具等。

对于这些用于经营的物资,企业B可以将购买时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样一来,企业B减少了纳税额,提高了盈利水平。

案例三:跨境电商平台的增值税征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跨境电商平台成为了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跨境电商中,涉及到境内企业与境外平台之间的交易,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较为复杂。

以某跨境电商平台(企业C)为例,平台上的境内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向境外消费者销售商品。

根据相关规定,境内企业需要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平台服务费。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一、内容提要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

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

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

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

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 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一)分析选案1、选案背景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

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

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

增值税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

增值税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

增值税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

其中,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在我国税收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增值税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一:增值税申报错误某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因为繁杂的纳税政策和复杂的会计凭证,导致发生错误。

其中一项明显的错误是将非增值税项目计入了增值税申报表中,导致了税款的错误计算。

解决方案:1. 提高会计人员的税法和会计凭证的专业能力,加强培训和指导;2. 使用专业的增值税申报软件,能够自动计算税款,并提供明确的申报指引;3.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案例二:增值税发票管理不规范某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开具虚假发票、未备案发票等。

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税法规定,还有可能导致企业因为涉及偷税漏税等问题而面临处罚。

解决方案:1. 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开具、领用、报销等流程;2. 定期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发票的核对和管理;3. 引入电子发票系统,提高发票管理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案例三:增值税差额征税遇到问题某企业在差额征税时,由于对差额的认识不清晰,导致缴纳的税款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存在较大的差异。

解决方案:1. 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对差额征税的理解和把握;2. 在差额计算时,严格按照税收政策的要求进行计算;3. 及时进行差异的分析,找出原因并进行调整。

结语: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职员的税收法规和会计凭证的专业素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软件和电子系统,提高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免因为增值税问题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并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税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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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补充案例分析
【案例】某机械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通用机械及农用机械。

2011年2月份外购项目如下:
(1)外购钢材9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0000元、增值税款61200元。

(2)从外地某厂购入特种钢材2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300元、增值税款2771元。

另支付运费3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3)本月所购钢材中有2吨因规格问题退还给销货方,收回价款8000元、增值税款1360元,已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

(4)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辅助材料一批,取得的由其主管税务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款300元。

(5)进口钢材一批,到岸价格100000元,已纳进口关税10000元,已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已取得完税凭证。

(6)购进生产用水1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130元;购进生产用电2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340元。

已知:上述涉及的合法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且按规定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购进货物所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当月均已申报抵扣。

该厂当月销售货物情况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给某农资公司10台手扶拖拉机,每台不含税价
款25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收取,货物尚未发出。

(2)销售给某机电公司播种施肥机20台,每台不含税价款2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另开普通发票收取包装物租金13560元。

(3)销售给某机电经营部通用机械12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5000元。

对方当月10天内付款,给予其3%的折扣。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4)以商业折扣销售方式销售给某农机经营服务公司收割机5台,每台不含税价款28000元;插秧机5台,每台不含税价款26000元。

按协议折扣5%,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

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同时支付运费10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5)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给某机电商场脱粒机3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2000元,以及农机零部件一批,不含税价款14000元。

两项业务在会计处理上未分别核算。

(6)将自产收割机3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8000元;插秧机3台,每台不含税价16000元,移送外省一销售分公司进行销售,货已发出。

(7)将自产食品加工机械2台作为投资提供给某食品公司,该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每台18000元,生产成本为每台15000元,货已发出。

(8)出售刚使用半年的进口轿车1辆,该轿车原购入价368000元,转让时取得价税合计转让收入374400元。

另外,当月将库存的前期所购钢材一批,转用于企业在建工程,按其材
料成本计算方法确定,该批钢材实际成本为20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进口环节及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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