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23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文明施工监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
第三条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环境、文化和社会习俗,不得违法乱纪,对监理对象负责,属地和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有必要时应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理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针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文明施工监理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和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并符合相关环境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噪音、粉尘、震动等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施工。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处罚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在完成监理任务后,出具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报告后应当及时整改落实,监理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确保社会公共的利益,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依法行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手段干预或者影响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理能力,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协助,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当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情况。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施工监理应当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应当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品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应当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参与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进行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施工监理控制的重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文明行为等方面。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周界应设立合理的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3.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劳动保护1. 施工作业前,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工作风险和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
3.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工程安全规范,例如搭设合格的脚手架、安全绳索等,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和排放设备,确保工人不暴露于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
5. 高温、低温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四、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噪音、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垃圾分类容器,确保施工垃圾分类和正确处理。
3. 施工现场应采取合适的土方开挖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
五、文明行为1.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规范和文明行为宣传标语,提倡工人文明施工,禁止吵闹、争吵和违反道德行为。
2. 工人应主动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3.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认真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休息和食堂设施,保障工人的基本休息和饮食条件。
六、监理责任1. 施工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2. 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达到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4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施工监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的,旨在规范并加强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第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和操守,认真负责地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施工前期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第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不合理的施工方案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施工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进场试验工作,对试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九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障施工安全,营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应覆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方面。
2. 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管理、操作和各类控制措施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资格,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环境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环境问题。
3. 对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跟踪监督落实情况。
4.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四、监理措施1. 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可行并得到落实。
3.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纠正,保障施工现场环境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监理报告,反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2.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六、监理效果评估1. 定期对监理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七、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补充。
八、法律法规依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具体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和监管。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一、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文明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做好相应标识和警示。
2.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围挡、标志牌等设施,确保工地的公共安全。
3.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员考勤制度,记录施工人员进出工地的时间和人数,以便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
5.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良好。
二、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施工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正常。
3. 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施工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三、安全防护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中需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网或者安全围护栏,防止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3. 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示出危险区域,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5.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且经过相应的检验合格。
2. 施工材料必须储存于指定的场所,确保材料不受到损坏或者污染。
3. 施工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合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五、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过相应的检测合格。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查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环境的安全,依法规范监理行为,优化监理服务,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水利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有关规定,保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形象。
【章节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1.参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5.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6.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对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等进行任何形式的特殊待遇或不公正对待。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要求和意见。
【章节三】安全生产监理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方案的编制,对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章节四】文明施工监理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对文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关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噪音、作业尘、扬尘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文明施工意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为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施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文明施工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法律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综合管理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推动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4. 政府监管原则,监察部门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工作责任心。
3.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监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4. 监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材料选用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和秩序维护进行监督。
4.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政策,制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维护施工秩序。
5.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行为,遵守相关规定。
6. 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接受监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职责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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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220206- 广州航海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批人:审批日期:监理单位: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因疏于监理而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特制定和执行本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监理目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达标。
2、安全监理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广州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文件等。
3、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下页程序图)4、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监理部在现场设置安全监理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专业岗位监理的职责。
除履行监理规范外,必须依法循规监控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安全监理责任《五个应当》: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安全监理行为准则:《事前作符合性审查,事中跟踪检查整改,事后复查验证记录》。
7、安全监理措施方法:1)力争报评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借助建设系统评优活动的力量,增强施工单位的荣誉感、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鼓励其自觉主动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做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赢”。
2)监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场所人员安全、秩序安定和环境清洁卫生。
监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
3)专项方案及起重设备先审核后施工: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才准实施。
核实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有效检测准用证才准施工,以及施工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日常巡视检查监控:把安全生产作为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日常加强巡视检查,监控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
5)安全关键环节跟班旁站监理:严格执行安全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安全关键环节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理。
6)应急停工排险预防事故: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报经业主和安监机构同意下达停工指令,;7)组织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按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通知规定,组织或协同建设主体各方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拒不整改报告安监查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9)进行施工安全评价: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各施工阶段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结论,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10)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必须明确该项费用比例或数额。
11)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
施工单位的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的安全责任。
12)核查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核查安全责任制、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明确各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和安全生产指标(目标)分解落实。
13)强制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管理员。
工地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14)强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方案,完善有关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符合性审查、执行、验收、检查等环节。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论证审查,附上书面报告,监理才受理和签字。
15)查机具器材安全准用证:按有关技术安全和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防护器材、机具和材料;防止工地使用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器材,安全网和施工设备机具办理安全检测准用证。
16)改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特殊作业环境对作业人员采取劳动保护措施。
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解决薄弱环节。
17)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一、全面执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城区内不得搭设竹、木外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杆作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即加密竹),应按规范规定的结构形式用钢管取代。
外脚手架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选用定型制作的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不得使用毛竹杆作脚手板。
在外脚手架各层平桥、斜道、平台的外立杆内侧、安全网外面设档脚板,挡脚板外侧以红白相间油漆标识,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板厚不小于10mm。
外脚手架在二层楼面、结构施工层楼面及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 必须用安全网防护,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子网防护,边长在150cm以上的楼面、梯间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二、高支模1、高支模支撑系统的重点审核内容:(1)高支模施工方案应按建质【2009】87号文及穗建质【2009】908号文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施工工艺技术:高支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控措施等。
(4)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5)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曾在里验算等。
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2、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1)高支模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2)高支模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①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②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③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支模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3)高支模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应按建质【2009】87号文及穗建质【2009】908号文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18)检查施工安全用电:加大施工现场供电系统规范管理和安全性能的检查力度。
必须依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单独编制临电方案后实施,统一使用标准电箱。
定期安排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员、电工必须熟悉和执行现场临时用电供电安全规范,经常性对临电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19)按施工总平面图监控:施工现场的布局、管理、调整变动必须依经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20)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临近现有建筑物、校内通道的位置,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有效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完善施工现场重要和危险部位安全标志警示环境,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现场的主要通道口、外电梯进出口、物料提升机层间闸门口、电梯井洞口、楼板预留洞口、卸料平台、主要供配电设施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高处(高空)临边作业范围、钢筋加工场等重要和危险部位必须在显眼位置挂设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各类洞口与地基坑槽桩孔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总平面图。
工地应建立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挂图宣传教育专栏。
21)监控对周边人员房屋环境影响:采取监测和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特别是进出运输车辆,对周边的行人、环境、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伤害和污损。
22)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及各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务工人持安全教育合格证上岗。
对未取得合格证、不掌握作业技能、没有安全意识、不懂自我保护、不守纪律和不称职的人员要坚决撤离工作现场。
23)监督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规定提取并保证专款专用。
整理归档安全文明施工资料: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评价、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
24)监督每周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每周一次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25)按应急预案救缓抢险:项目经理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按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
26)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与评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按上级和质安监督站的通知安排,组织或参与对项目开工、中间、竣工各阶段安全评价,以及各种专项和定期安全检查。
对照《检查标准》进行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