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艰难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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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和谈协议内容

北平和谈协议内容

北平和谈协议内容
北平和谈,也称《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之间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一项重要协议。

以下是北平和谈协议内容的简要概括:
协议名称: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签署时间:
1978年8月12日
主要内容:
宣言结束战争状态:
确认中日之间结束战争状态,建立和平友好关系。

尊重彼此主权:
双方尊重彼此独立、完全主权的国家地位。

发表对历史问题的共同声明:
双方发表声明,确认中日关系的正常化,并对历史问题进行正式表态。

经济援助:
日本同意向中国提供援助和贷款,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

台湾问题:
中方重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日方表示理解中方的立场。

解决战后财产问题:
双方同意解决战争后财产问题,包括对侵略行为的赔偿等。

文化、科技、体育交流:
促进文化、科技、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和平友好:
声明愿意发展和平友好关系,加强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

后续发展:
北平和谈为中日两国建立了正常的国家关系,打开了两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大门。

此后,中日两国在经济、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合作逐渐加深,推动了双方关系的正常化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北平和谈并未解决所有历史遗留问题,而后续中日关系的发展也涉及到其他敏感问题,包括历史认识、领土争端等。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过程中的台湾因素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过程中的台湾因素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过程中的台湾因素大连外国语学院张耀武关键词: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台湾因素反霸条款内容提要:《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经历了田中、三木和福田三任内阁,历时近6年才得以完成。

围绕“反霸条款”的争论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来自台湾方面的阻挠以及日本政界亲台势力施加的压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促使福田内阁最后下决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中国方面的“促”,也有日本友好人士的“逼”,还有美国方面的“催”和“亲台派”人士的“放”。

30年后的今天,回顾《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历程,深感中日友好局面的来之不易及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性。

一、“台湾因素”是缔约谈判的最大阻力中日两国复交之后,根据《中日联合声明》的精神,两国要签订《和平友好条约》。

由于中日两国已经顺利实现了邦交正常化,两国签订《和平友好条约》也是《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规定的,因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然而,这个“只要一秒钟就能解决”(邓小平语)的事情,竟用了近6年①的时间。

这其中,既有国际形势变化的背景,也有日本国内政局变动的原因,但是,来自台湾方面的阻挠以及日本政界亲台势力施加的压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约谈判始于1974年。

1974年9月26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正式向日本外相木村俊夫提出尽早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提案,得到了日方的响应。

11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与日本外务次官东乡文彦就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问题在东京举行了第一次预备会议。

自此,拉开了中日缔约谈判的帷幕。

1974年12月9日,三木武夫接替11月26日辞职的田中角荣,担任日本第①从1972年9月29日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到1978年8月12日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间经过了66任内阁总理大臣。

这样,中日缔约谈判的任务就落在了三木内阁的肩上。

如同中日两国复交时一样,对于中日两国签订《和平友好条约》,台湾当局也千方百计地进行了阻挠。

中日友好交往的历史事件

中日友好交往的历史事件

中日友好交往的历史事件
1.1994年《中日长期和平友好条约》签署
1994年八月十五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日长期和平友好条约》,双方在原则和具体事项上达成了妥善安排,从而完成中日正常
友好关系的漫长磋商之路。

这一条约,实现了把中日关系从危机变成
机遇,并为两国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创造了良好条件。

2.1972年《中日建交银行新协定》签署
1972年日本实施经济禁运政策前,中国与日本签署了《中日建交银
行新协定》,特设银行,撤销实行若干年的中日建交银行协定,正式
建立和正式开始正常外交,标志着中日三代外交正式走出了历史穷途。

这一协定以及它鼓舞了两国友好交往的兴起。

3.78家日本企业就在中国内地开展经贸活动
1978年,中国和日本签署了《中日银行及货币投资协定》,从而推
动了两国经贸合作的全面发展,78家日本企业在中国内地开展外商投
资活动,为中日经贸关系增进更多的智慧与创新,搭建了新一轮的中
日经贸关系的桥梁。

4.日本实施新武器出口政策
1996年,日本实施新的武器出口政策,准许有适当地满足中国军事
装备需求的武器出口。

这一政策标志着两国关系更进一步。

此后,中
日义勇军纪念品张贴、古籍、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交流活动也蓬勃发展。

5.日本国家安倍晋三访问中国
2013年5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中国期内进行了国事访问。

此次访问理顺历史,而非淡化,2006-2007年双方建立的基础上展开新的对话。

此次访问表明了中日关系取得新的里程碑,两个国家在政治及经济技术上进行有益合作,以促进两国友好交往。

中日关系困难原因

中日关系困难原因

浅论当前中日关系陷入僵局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各国积极探讨合作,期望形成竞合态势。

中日关系的走向对亚洲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格局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现实中的中日关系却崎岖坎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矛盾并非一夜之间就冒出来的,质变都是量变不断累积的结果。

中日关系到这一步,表面上看来是钓鱼岛问题所引爆,事实上中日自建交以来就波折不断,两国关系时紧时缓。

在地缘、经济、资源等方面两国有着共同发展的需求,在历史问题、主权领土方面两国也存在着争议。

一、历史问题历史问题一直是中日关系中的敏感问题。

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那段历史,日本始终有一部分人不愿也不敢正视,甚至有人公然为侵略历史翻案,美化其侵略罪行。

主要表现在:右翼势力通过炮制历史教科书宣传反动史观、日本个别领导人(政要)否认南京大屠杀、参拜靖国神社等。

二战结束至今,日本一直强调其在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极力回避作为加害者对亚洲国家造成的伤害。

从1950年开始,日本就有右翼文人借机对教科书开刀,不断在教科书上做文章,否认侵略。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右翼学者甚至成立“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开始编写新的历史教科书,2009年4月,由该会成员执笔、自由社出版的历史教科书获得通过,且该教科书将从2011年春季开始投入使用。

我国对此不断进行斗争、抗议、谴责,敦促日本政府以实际行动履行在历史问题上的表态和承诺,并对极少数右翼分子严加约束,以正确的历史观教育国民,然而日本政府非但置若罔闻,还有意放任、支持这种行为。

靖国神社最初的教义是通过祭祀来安抚冤魂,以免给人们带来灾难。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靖国祭祀对象包括了14名甲级战犯,2000多名乙、丙级战犯,使得该神社被东亚各国视为日本军国主义的象征而备具争议性,可以说是邪恶的帝国主义的象征。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作为首相的中曾根康弘和桥本龙太郎参拜靖国神社,但由于遭到中、韩等邻国的反对,在第二年就停止了参拜。

37 中日三个政治文件诞生历程

37 中日三个政治文件诞生历程

中日三个政治文件诞生历程20世纪70年代,以《中日联合声明》的发表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为标志,中日邦交正常化得以实现,中日两国终于结束了相互敌对的历史,恢复了源远流长的传统友好关系。

可以说,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三个重要文件中,发展“中日友好关系”是贯彻其中的主题。

建立和维护长期稳定的中日友好关系,是中国一贯倡导的对日方针。

在当前中日关系困难时期,回顾过去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艰难历程,对于维护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大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日邦交正常化与《中日联合声明》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周恩来总理就曾对日本友人说,中日双方要缔结的和平条约,不是单纯宣布战争状态结束,而主要是在于使中日两国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并建议称之为“和平友好条约”。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中日双方“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并表明《中日联合声明》的内容还将以签定和平条约的形式加以确定。

1975年1月,中日双方达成两点共识一是即将缔结的条约是面向未来走向友好的条约;二是条约的内容以《中日联合声明》为基础。

邦交正常化法律手续的最终完成1978年3月,中日长期贸易协定签定,双方在经贸领域的不断合作,为促进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日本也强调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的作用及重要性,表示“缔约可以使日中关系稳定,可以就日中之间的各项悬案和国际问题,更顺利地交换意见,日中关系的稳定对确保亚洲的和平与稳定都有好处”,表明了日本与中国缔结友好条约的愿望。

1978年5月初,日本首相福田赳夫访美时,美国总统卡特表示“对日中关系的进展感到高兴”。

美国在中日缔结和约问题上的积极态度,使日本政府进一步加快缔约进程。

1978年8月12日,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10月23日,邓小平亲赴东京参加互换条约批准书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共11页word资料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共11页word资料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1972年9月2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其中第八条规定:中日两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1974年11月,中日双方开始关于条约的预备谈判,因“反霸条款”和“第三国条款”的争执,直到1978年8月才正式签订条约。

本文对《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与签订的曲折过程进行考察和研究,并探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的历史背景、国际环境和意义。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的第一阶段:从开始到中断(一)《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预备谈判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周恩来总理与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会谈时,就曾提议中日邦交正常化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发表一个联合声明;第二步是搞一个和平友好条约。

[2]这是周恩来基于对日本国内政治的了解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来的。

日本是议会内阁制,联合声明这样的双边文件经首相召集和主持内阁会议通过即可生效。

但如果是和平友好条约就要提交国会审议和批准,可能会拖较长时间,难度也大一些。

因此,“分两步走”是一个有利于尽快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好设想。

后来田中首相访华时接受了这一提议。

对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内容,周恩来早已胸有成竹。

他在1974年11月中日两国副外长就条约问题交换意见之前就将自己的设想转告了外交部,此外,他在会见日本友人时也多次谈过自己的想法。

周恩来的设想基本上是以联合声明为基础,对于什么该写、什么不写、什么可以简写都有相当详尽的说明:和平友好条约要以联合声明为基础来写。

联合声明前一半是讲历史的,这是已经实现了的,是肯定了的;第五条讲赔偿问题,也已解决,可以不提了;留下的第六条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关于两国政府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决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第七条是中日友好不排他和反霸权的问题,这一条逻辑性很强,你不称霸,我怎么排你或者针对你呢?下边还有经济文化条款,可以简单地写一下。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始末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始末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始末作者:王泰平来源:《读书文摘》2019年第04期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周总理征得毛主席同意后,在中日复交前就明确提出的主张。

周总理提出分两步走:先复交,再缔约,但不仅仅是缔结和约,而是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主要考虑有二:一是为提升两国关系;二是照顾日本的难处。

蒋介石集团1952年与日本签订和约时已败逃台湾,完全无权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来说,日台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绝不能承认。

但对日本政府而言,日台和约毕竟是一段外交史,让它从正面否定,十分困难。

在中日关系正常化谈判中,大平外相诉苦说:“贵国认为‘日华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我们十分理解贵国的这一见解,没有理由要求贵国改变这一见解。

但是,从日本的立场来说,这个条约已经经过国会批准,所以日本作为当事国是负有责任的。

如果日本完全同意贵国的见解,就等于日本政府在过去20多年里欺骗了国会和国民。

”日方恳请中方理解日本的难处,要求以《联合声明》或《联合宣言》形式实现关系正常化,而不是以缔约方式,这样就可以不经国会批准。

日方保证:一旦实现邦交正常化,日台和约自然失效,日台自然“断交”。

周恩来总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表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照顾日本政府面临的局部困难,这是我们对你们的友好态度的回答。

”所以,在中日恢复邦交时,采取的是發表《中日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的方式,而不是缔约的方式。

中日两国政府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条款,于1974年把缔约问题提上日程。

中日复交两周年之际,中国外交部部长乔冠华正式向日本外相木村俊夫提出了尽早缔约的提案。

日方接到这个提案后,很快作出了积极反应。

1974年11月,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与日本外务次官东乡文彦就缔约问题举行第一次预备会谈。

这次会谈气氛友好,韩念龙提出了中方的初步设想:在条约前言中应明确肯定《中日联合声明》,条约正文中应包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诉诸武力、不谋求霸权并反对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发展经济和文化关系等。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日语:日中平和友好条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日语:日本国と中華人民共和国との間の平和友好条約),是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代表在中国北京缔结的和平友好条约。

过程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中日联合声明》中写明“两国同意进行以缔结友好和平条约为目的的谈判”,该缔约谈判在1975年1月开始。

但是迫于苏联的强大军事压力,日本政府不得不放缓推进改善日中关系的进程,谈判久未能取得突破。

1975年10月,日本众议院议员小坂善太郎访华,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表明“反对霸权主义”是中日缔约谈判的关键,如果日本国内感到为难,可以适当推迟缔约,但不应该从《共同声明》的立场后退。

1978年7月,谈判在中国北京重启,经过密集的16次事物级谈判,终于达成了友好和平条约的共识。

同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和日本国外务大臣园田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安徽厅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同年8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批准了条约;10月16日和10月18日,日本众议院和参议院也分别批准了条约。

10月22日至29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正式访问日本,并且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批准书交换仪式,受到日本福田赳夫政府和民间的热烈欢迎和隆重接待。

10月23日,条约批准书交换仪式在首相官邸举行。

黄华和园田直用代表中日两国传统文化的毛笔签字,然后交换文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

内容《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文本上十分简单,主要是确认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持久的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发展两国经济和文化关系,促进人民交流等条约有效期为10年,至今中日两国都没有宣布终止条约,所以条约一直自动继续有效。

影响《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中日关系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是至今“中日四个双边关系文件”之一(此条约和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1998年的《中日联合宣言》和2008年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条约以法律形式正式确认了1972年《中日共同声明》的原则,为中日两国全面友好关系奠定了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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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破僵局,中日外长在纽约的两次会谈
• 1975年9月,中日两国外长乔冠华和宫泽喜一利用出席联 合国大会的机会,在纽约举行了两次会谈 • “宫泽四原则” :(1)反霸不针对第三国;(2)不得与联合 国宪章相矛盾;(3)反霸不意味着采取联合行动;(4)范围 不限于亚太地区而是全世界 • 乔冠华的反驳:出现需要解释的问题就是因为某个国家不 高兴,有点神经紧张。像鲁迅先生小说中的人物阿Q一样, 头上长了癞皮疮,头发都掉光了,于是就怕人家说亮。他 还很怪,对于力气小的人又打又骂,而对于力气大的人就 不敢说话了。” • 邓小平指出:“中日关系要从政治角度考虑,不要从外交 辞令、外交手法考虑。日本一些外交官说什么用中国这个 棋子对付苏联,用苏联这个棋子对付中国。这是搞外交手 法,不是从政治上考虑问题。”
8月9日下午,欢迎宴会 8月10日上午,“条约 文字交换意见”的事务 级谈判(佐藤、韩念龙) 8月10日下午,成立条 文起草小组委员会,就 最后拟定条文交换意见

8月10日,邓小平与园田外相的会谈
邓小平的精彩论述举例 • 两大话题: 1.《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 上一次是偶发事件, 渔民追起鱼来,眼睛 是否废 除; 里就没有别的东西 2.钓鱼岛问题(日本称 啦· · · · · · 其为尖阁群岛) 2.一如既往,搁置它20
谢谢观看
日方——“······如果 条约缔结不成,我就不能 回日本了,只好在北京自 杀······”
中日第二轮谈判
副外长韩念龙发言:强调“中国不谋求霸权” “同意日本方案” C OR D方案?? 黄华外长做说明:“········· ” 中方同意C方案 日方代表反应
两轮谈判,解决第三国条款问题后· · · · · · ·
8月8日晚,园田、佐藤大使及日方 代表团其他成员交换意见
• 背景:在8月7日的谈 判中,佐藤大使将D方 案交与中方(中方未 对C方案予以答复)
• 园田与佐藤的争论 (日方最希望中方同意 C方案,即高岛方案)
中日外长级第一轮谈判
黄华外长致辞,园田外相 致答辞 正题:中方——“······中国 和东盟各国都担 心日本军 国主义复活······”
WHY?
• 日方观点:中国正在严厉批判苏联的“霸权 主义”,“反霸”成了“反对苏联外交政 策”的同义词,如写入,将日至于联中反 苏的境地 • 日本与苏联存在着北方四岛的问题,日本 在外交上不得不小心翼翼照顾苏联的情绪
苏联当然明白日本的软肋,因此千方百计对 中日关系进行干扰
苏联的持续阻挠(一)

• •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内容
第一条:一、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二、根据上述各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缔约双方确认,在相 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二条: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 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三条: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第四条: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第五条:一、本条约须经批准,自在东京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本条约有效期 为十年。十年以后,在根据本条约第二款的规定宣布终止以前,将继续有效。 二、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十年期满时或在其后的任何时候,可以在一年 以前,以书面预先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条约。
年、30年嘛 3.我们这一代人,没有找 到方法,我们的下一 代,再下一代总会找 到办法解决的。
其后的顺利进展
• 8-11,韩念龙和佐藤会谈, 定下中日条约基本内容; • 8-12,黄华外长和园田外 相进行最后一轮外长会 谈,,最后敲定条约条文 • 8-12下午7:00,在人民 大会堂安徽厅举行签字仪 式 • 1978年经中日双方有关机 构的先后批准,10月23日, 双方代表在日本东京举行 互换批准书仪式,至此该 条约正式生效。
些许启示:
• • • • • • • • 1.预先谈判的重要性 2.大国(美苏)影响 3.政局更替的影响(历经日本三届内阁) 4.谈判的升级(提高会谈级别) 5.外交人员的谈判艺术 6.国内民众、媒体的支持(公众外交) 7.保全面子的重要性——委婉表达 8.及时发出积极信号,避免谈判破裂
参考文献
日本外务省准备的四个方案

• •
A方案 根据本条约发展日中两国间的和平 友好关系,不是针对任何第三国
• • • • •
B方案 在同第三国的关系方面,本 条约并不损害各缔约国的立场
C方案 将反霸条款写入条约的同 时,还要写入“本条约不 影响缔约各方同 第三国 关系的立场还写进”两缔约 国无意损害第三国利益的意图“
日本新闻界的影响
• 1975年1月23日,日本《东京新闻》发表了一篇 题为《反对第三国的霸权,不写进日中友好条 约——政府意向,避免刺激苏联》的独家新闻, 将反霸条款是日中条约的核心问题这一事实曝了 光,日本朝野一时舆论哗然。 • 4月20日,日本《朝日新闻》发表题为《日本外 交和“霸权条款”》的社论,称“霸权条款写进 条约,从长远看有可能使日本陷入困境”,并危 言耸听地说:“这种针对第三国的条款通常会被 别人看成具有军事同盟的性质。”这篇社论对日 本政府、自民党甚至在野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8月2日,第九次:日再次提出“不针对任何国家”意见,中方未接受
第10、11次,谈判依旧未果

中江要介返日(期间进行第12、13、14次谈判),代表团级谈判告一段
谈判升级:园田外相抵达北京(外长级谈判)
小故事—福田首相感叹“这么快 啊!”
• 8月6日晚,徐敦信正在办公室加班。20时45分,日 本驻华使馆堂之胁公使打来电话称,园田外相希 望访华,举行两国外长会谈。 • 这是一个积极信号,徐敦信立即请示领导同意, 直接电话报告邓小平同志办公室。接电话的秘书 也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信息,电话没有挂掉,立 即口头报告邓小平同志,很快得到答复——“欢迎 访华”。 • 当晚9时15分,徐敦信打电话告知堂之胁公使。 对方既高兴又惊奇地说:“这么快啊!”
第一次预备会议 1974年11月 中国副外长韩念龙 日本外务次官东乡文彦
第二次预备性会议 1975年1月16日 日本东京
第三次预备性会议 1975年2月14日
三次的具体进展
• 第一次:在签订中日海运 协定时,中方提出签订和 平友好条约的想法,日方 认同,双方同意继续谈判 • 1974年12月9日,三木武 夫新内阁上台,12月14日 在其第一次施政演说中表 示:希望促进缔结中日和 平友好条约。 • 第二次:双方主张-以中 日《联合声明》为基础, 保障两国走向友好的道路 • 第三次:中方-主张把 《联合声明》第七条之 “反霸条款”写入条约草 案;日方-“霸权”一词 生疏、不习惯;条约关于 两国关系,不能涉及和针 对第三国
日本政府再次更替——转机的出现
• 1976年12月,福田赳夫内阁成立 • 接受中方关于把“反霸条约”写进条约正文的意 见 • 但提出写明“反霸权”不是针对特定的“第三国” 的 • 福田首相托人向中国领导人传话:“如果双方彼 此理解对方的立场并能取得一致意见,就应尽早 举行签订和平友好条约的谈判。 • 邓小平回应说:“既然福田首相声明搞这件事, 我们期待他在这方面做出贡献。其实这样的事只 要一秒钟就解决了,不要很多时间。所谓一秒钟, 就是两个字 ‘签订’。”
在预备会议前后中方立场的转变
• 起初,国内电示:一定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 但谈判刚刚开始也不要把话完全说死 • 外交部又来电告:前电作废,国务院副总理陈永 贵访问墨西哥将途经东京,一切以他转达的指示 为准。 • 1975年3月27日,陈永贵率团出访途经东京。在 机场贵宾室,陈永贵向负责谈判的陈楚大使等传 达了国内的指示:“最高指示:不能让!就是这 些。” • 随后,中方的立场更加坚定,主张以联合声明为 基础有所前进,将反霸条款原原本本写进和平友 好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艰难问世
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 约》的签订,是中日关系史 的一座里程碑
整体脉络



三次预备会议 苏联的有力阻挠 中日外长在纽约的两次会谈 美国的支持 14次事务级谈判 外长级3轮谈判 邓小平与园田外长的会谈 签字仪式→批准→正式生效
预先谈判阶段
三次预备会议
谈判重启
• 1976年5月,福田赴美与美国总统卡特会谈
(当时,美国卡特政府推行“联华制苏”战略,下定决心实现中美关系正 常化,并规劝日本在中日缔约问题上积极行动)
• 日驻华大使佐藤正二向中国外交部正式提 出开始重新谈判要求 • 双方选派事务级代表人选,7月21日,在北 京重启 • 首先是14次事务级谈判(7-21至8-7)
焦点→反霸条款问题



第一、二次(7-21-722): 1.双方代表各自陈述本 国外交政策及对条约的 见解 2.日方将高岛方案交给 中方



第三次:7月24日 日方:写上“不是针对 第三国”或“不是针对 第三国家” 中方:“条约不针对不 谋求霸权的第三国” 互不同意
止步不前,几乎停滞
八次谈判,争论依旧 8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
1.《中国外交事例与国际法》,涂亚杰 王浩等著 现代出版社 2.《解密中国外交档案》,徐京利著 中国档案出版社 3.《共和国外交实录》,《(纵横)精品丛书》编委会编 中国文史出 版社 4.《别样风雨》,张兵 主编 新华出版社 5.《外交理论与实践》,[英]杰夫· 贝里奇著 庞中英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1.1975-2-3,苏联驻日大使特罗扬诺夫斯基会见 日本副总裁椎名悦三郎 希望日中和平条约,不要对苏联产生不良影响。 2.1975-2-4,莫斯科广播 日中条约的谈判是在反苏的空气中进行的。 3.1975-2-14,特罗扬诺夫斯基会见三木武夫, 递交勃列日涅夫的亲笔信 强调发展日苏友好关系,提出要一面进行日苏 和平友好条约的谈判,一面缔结睦邻合作条约 4.1975-6-17苏联政府发表《对日本政府的声明》 称:反霸条约是仇视苏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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