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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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的通知法律法规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的通知法律法规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监察力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媒体公布和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关闭、停业、转产;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期限的,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案查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表(表1、表2、表3)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监察力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媒体公布和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关闭、停业、转产;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期限的,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案查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表(表1、表2、表3)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监察力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媒体公布和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关闭、停业、转产;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期限的,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案查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表(表1、表2、表3)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监察力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媒体公布和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关闭、停业、转产;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期限的,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案查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表(表1、表2、表3)
二、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原则对本级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作为日常安全监管内容,实行生产经营活动“一票否决”制。凡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市级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监管主体、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等内容。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通知如下:一、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由市长担任;各副市长、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为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为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各副市长分别负责分管范围内(包括市政府交办事项)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承办市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原则(一)分级、属地监管原则。

(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原则。

三、各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市安委办1.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安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监督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3.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全市性安全生产活动总体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落实;4.拟定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分解下达、实施考核奖励;5.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6.协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并国土资字[2008]46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国土资字[2008]46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8〕15号)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本好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名单如下:组长:张宝玉(局长)副组长:庞胜奎(副局长)孟和平(局党组成员)成员:韩贵明(地质环境处处长)王利军(矿产开发处副处长)武世光(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庞胜奎兼任,办公室成员降来锁、王太生、周晋生。

三、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职责划分(一)排查治理内容1、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2、制定打击私挖乱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工作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维护情况;3、打击私挖乱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巡查网络、地质灾害监控预警网络运行情况,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和责任落实情况;4、打击私挖乱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巡查监测制度、速报制度和灾情反馈制度执行情况;5、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两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填写、发放情况;6、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中易引发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的危险点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7、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区域:村庄集镇、工矿企业、居民区、中小学校舍等人口稠密地区周边;各类矿山采空区、尾矿和废渣堆放点;重要公路、铁路路段、水利工程设施区等。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8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8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过多年的努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

由于一些矿产品需求旺盛,市场价格普遍上涨,受利益驱动,非法采矿,特别是非法开采煤矿、铁矿和乱采滥挖现象有所抬头;一些地方因疏于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出现“回潮”,应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毫不放松。

对近期出现的违法勘查开采的苗头予以坚决查处和打击,不能手软,不能有松懈怠慢情绪。

同时,巩固和维护已取得的整顿成果。

结合当前资源管理的形势,现对进一步贯彻实施《2004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安排意见》(国土资发〔2004〕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和《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要严格认真执行33号文和34号文,结合当地实际,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制定整治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将整顿秩序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以清理和整顿大型和重要矿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炭矿权设立、优势矿产开发、非法转让矿权、以采代探等专项整治,维护勘查开发秩序,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不断增强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的保障能力。

二、加强重点矿区的全面清理和专项整治各省(区、市)要认真总结历年治理整顿工作经验,按照33号文和34号文的要求,深入开展全面治理整顿。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并整规办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并整规办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整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3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及省政府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暨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二、主要任务(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矿产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6•【字号】并政办发[2005]114号•【施行日期】200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家九部委《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精神,深入开展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重点、立足治本、严格规范,全面完成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工作目标2007年底,全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建立。

具体目标:1、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基本消除。

2、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3、全面完成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全市煤炭产业结构和布局得到明显改善。

4、关闭破坏生态环境矿山,已破坏的得到初步治理。

5、矿山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矿山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减少。

6、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地方煤矿平均回采率从35%左右提高到60%以上。

7、建立责权明确、有效运转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督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内容和重点1、加大对无证采矿的打击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煤炭、安监、公安、工商、供电、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对本区域内私开矿和关闭矿井持续进行严密监控,从根本上铲除无证采矿存在的条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9.09施行日期2009.09.09文号并政办发[2009]100号主题类别道路交通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九日太原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消减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主动预防、积极建设原则,以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优质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保障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深入排查,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科学治理,形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各县(市、区)重点排查治理以下道路安全隐患:(一)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

排查是否存在连续多次发生一般以上同一规律性交通事故情况。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排查道路平交路口是否存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和黄闪灯等安全设施和道路平交路口重要交通集散点交通诱导指示标志缺失,辅助标志内容不明确、不规范,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交通标线不符合正常行车轨迹,人行横道两端有障碍物,路口信号灯长期处于关闭状态,在道路上设置广告牌,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以及交通设施损毁等隐患。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的工作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的工作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的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0.03.02•【字号】•【施行日期】201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执法队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保持我市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整治行动,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杜绝非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方案,具体如下:一、任务和目标(一)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打击对象,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行政手段、问责手段和法律手段,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为。

全面掌握信访动向,积极解决问题,力争“两会”期间零上访。

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防止非法采矿“死灰复燃”遏制事故发生,巩固并不断扩大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成果,实现全市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立足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非法占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确保我市15号令不约谈、不被问责。

(二)工作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的力度,确保“两会”期间非法采矿零事故,赴京进省零上访。

二、工作安排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领导集中整治(2009年3月3日-3月31日)各局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把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关闭已移交矿井监管及信访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突出整治重点的“铁腕打非”专项行动方案,县区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亲自上阵,牵头组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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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的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国土资字[2008]46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08.03.07
【实施日期】2008.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并国土资字[2008]46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8〕15号)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本好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名单如下:
组长:张宝玉(局长)
副组长:庞胜奎(副局长)
孟和平(局党组成员)
成员:韩贵明(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利军(矿产开发处副处长)
武世光(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庞胜奎兼任,办公室成员降来锁、王太生、周晋生。

三、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职责划分
(一)排查治理内容
1、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制定打击私挖乱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工作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维护情况;
3、打击私挖乱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巡查网络、地质灾害监控预警网络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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