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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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一号文件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一号文件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一号文件一、文件引言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矿工人权益,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一号文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人。

3.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三、安全风险评估与防范1. 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防范事故发生。

3. 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外部评审,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确保培训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培训教育内容和方式。

六、应急管理与救援1.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4. 加强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协作配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七、事故调查与处理1. 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

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进行总结和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

4. 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增强透明度,维护企业形象。

八、文件附则本一号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鲁能源安全字〔2020〕229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按照《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在全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单位及范围信息报送单位:各产煤市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全省煤矿及煤矿企业。

信息报送范围: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包括固定报表和临时报表,突发事件信息等。

二、定期报表定期报表包括季报、年报表。

(一)季报1.山东省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表:填报单位为煤矿,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同时报煤矿企业、县、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汇总后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报省能源局。

2.山东省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填报单位为煤矿企业和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汇总后报所在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直报省能源局,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驻地数据(含驻地所有煤矿)报省能源局;煤矿企业、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填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山东能源集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填报。

3.山东省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汇总表:填报单位为煤矿企业和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和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后报所在市级煤矿监管部门,山东能源集团报省能源局,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驻地数据(含驻地所有煤矿)报省能源局;煤矿企业、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填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山东能源集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填报。

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方案矿属各单位:为了确保我矿2020年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工作同时安全生产目标要纳入我矿生产经营考核当中去,安全要和绩效直接挂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的原则,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矿井安全主体责任,毫不松懈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一)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二)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三)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95%;(四)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1(五)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六)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七)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八)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九)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三、成立工作领导组(一)成立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领导组为全面推进我矿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施创建一流安全高效矿井,特成立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负责每季度统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组为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任务,特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3.14•【文号】矿安〔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4〕10号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仓(含溜煤眼、溜矸眼、矸石仓,以下统称煤仓)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煤矿安全责任(一)严格落实煤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安全责任。

煤矿应当明确煤仓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和具体牵头管理部门,明确机电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管理、通防、调度等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每个煤仓具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责任人。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仓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施工、安全管理、日常巡检、检修维护、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监督检查、防止堵仓溃仓、停复用管理等内容,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二、加快煤仓设计优化和机械化改造(一)创新仓体设计。

煤矿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围岩特征、煤仓容量等实际进行合理设计,从煤仓形状、砌筑方式及材料使用、仓壁缓冲装置及耐磨防挂壁材料应用、预留煤仓放水孔、预设清理及疏通装置等方面开展工程设计创新,增强煤仓防堵防溃能力。

(二)改进放仓系统和装备。

严禁将放煤硐室或操作台直接置于煤仓下口处,两者之间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者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倾斜巷道中放煤硐室或者操作台宜布置在巷道上山方向。

推广应用给煤系统防溃仓闸板等装置。

加快实施煤仓底部给煤机远程操控改造,实现无人值守。

(三)加快研发应用无人化探仓、清仓、疏通技术装备。

加快对煤仓日常巡检、清理和堵仓疏通等方面机器人研发应用,实施机械化、机器人化改造,尽快实现无人化作业。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毕府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两个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0年,全力提升我市煤矿瓦斯防治水平,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编制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020年3月底前,各县(自治县、区)编制完成《煤炭资源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方案》并按程序报市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0日前,市能源局牵头编制完成市级《煤炭资源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方案》,按程序报省有关部门。

(二)全面提升煤矿“双回路”供电保障能力。

2020年3月底前,各县(自治县、区)完成辖区内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摸底,4月10日前制定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提升改造方案报市能源局,由市能源局商毕节供电局审定方案后,由各县(自治县、区)组织实施。

(三)全面提升煤矿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0.12.23•【文号】矿安〔2020〕1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2020〕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通知》(安委﹝2020﹞6号)要求,深化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和要求冲击地压矿井必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764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21号)等规定和要求。

应鉴定的矿井应当严格按要求开展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或直接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应当科学核定产能,严格按防冲要求控制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和作业人数,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一条要求进行布置巷道和采掘作业,合理安排采掘接续,严格按顺序开采采(盘)区内采煤工作面,开拓巷道布置在煤层中的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不能有效消除冲击地压危险的应当限期整改;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采取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措施,采取综合防冲措施后不能消除冲击地压灾害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二、建立煤矿“零冲击”目标管理制度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树立灾害超前防治理念,强化无人员伤亡、无巷道破坏、无设备损坏的“零冲击”目标管理,建立煤矿“零冲击”目标管理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综合防冲措施落实的现场管理,按照“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跟进,出现预兆预警、采取解危措施,出现动力现象、强化解危措施,存在事故风险、不得采掘作业”的要求,确保有效措施落实到位。

2020年煤矿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2020年煤矿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2020年煤矿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XX煤矿将在2020年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该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及“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的原则。

同时,该计划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会议精神。

计划的切入点是完善落实规章制度,以强化闭环管理为基础,以扎实开展“创一流”、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全力推动安全管理见成效。

重点是以“一通三防”、矿井水灾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等重大危险源管控为重点,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狠抓现场管理,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我矿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该计划的2020年安全工作目标包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和掘进万米死亡率为零;杜绝和消灭重大伤亡事故和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加强双基建设,全年争取打造出2-3个集团级标杆区队和优秀班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继续保持国家级水平;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全员教育培训率达100%,持证率达100%;全年职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该计划的2020年安全工作重点是深入推进“创一流”和安全质量绩效考核工作,筑牢矿井安全防线。

从2020年1月开始,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创一流”和推行安全质量绩效考核工作。

为此,各单位(科室)的一把手必须亲自统领,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本专业特点,认真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对各自专业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的打分评级。

考核评级结果要及时报告企管部,企管科是“创一流”和绩效考核的主管科室,要按照上级要求和我矿实际制定完善总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在工资分配会上通报考核情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n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
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
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 上限的经济处罚。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 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 予以关闭。 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故发生后,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 井下。经过各《方国面务院的关共于进同一努步加力强,企业4安月全5生日,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通知》制定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n 国务院制定出台这个文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n 一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
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 措施,去年以来又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经 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 好转的发展态势。 200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2008年降到10万人以下的 基础上又降到了9万人以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7年实现了 “双下降”。 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需要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深入, 巩固和发展不断取得的安全生产成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第三部分:《通知》的条文
一、总体要求
n 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 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 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 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 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 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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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是煤矿工人根本利益的保障,国家对安全生产期望值越来越高,对事故容忍度越来越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进一步夯实长周期安全管理基础,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发生,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防范事故的警觉性,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支持保障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经研究决定。

对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责行为,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落实;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以安全教育与培训为抓手,扎实推进“双机制”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打牢安全基础;重点抓好班组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提高基层、班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意识;着力提升“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源头治理防范事故发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砥砺前行。

二、工作目标(一)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新增职业病;不发生环保整治责任事件;不发生车辆交通责任事故。

(三)矿井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轻微伤害同比下降50%,地面单位实现“零伤害”。

(四)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及以上的非人身伤害事故。

(五)不发生任何导致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或处罚责任事件。

(六)不发生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治理不到位事件;不发生机电运输严重管理缺陷责任事件;不发生生产调度指挥失误事件。

三、安全保障措施(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消除推诿扯皮、“两张皮”现象1.各部门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界面,制定管理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各矿井要以责任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承若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此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于1月底完成。

2.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评机制,每季度安委会考评1次,真正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考核金额200-1000元,问责采取警告、约谈、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级、撤职方式。

此项工作人资部于2月底完成。

3.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治理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三位一体”安全预防管理体系、班组建设为切入点狠抓“三基”管理工作,以安全活动培育员工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提高安全会、调度会、班前会质量,形成事事有人干,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监督,事事有人考核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格局。

此项工作各矿井于2月底完成。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确立为基本安全目标,其它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范围,考核金额5万至10万元,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事故惩处高压态势,凡是发生重伤事故的,当班安监员、区队长一律就地免职;凡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法》从严从重处理,对矿长、班子主要责任人、安监站长就地免职。

5.将轻伤指标控制作为奖罚激励机制,矿井每超过控制指标1起或1 人次的,考核矿井30 万元,安监站5000 元;地面各部门、各单位每超过控制指标1 起或1 人次的,对正、副职干部考核1000 至2000 元。

矿井每减少控制指标1 起或1 人次的,奖励矿井30 万元,安监站10000 元;综合部、物业中心、救护队实现“零伤害”,对正、副职干部奖励2000 元至3000 元。

凡是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责任事故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向公司领导班子“说清楚”;同时,对事故相关责任领导、管理层给予红牌警告或行政处分。

6.严厉打击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安全技术不交底行为,凡是出现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指导现场作业的,未经审批更改擅自施工作业的,不清楚规程、措施内容的,只布置工作不交代安全事项的,将严肃追究领导、直接管理者责任,主要责任人一律进“三违”学习班,“三违”培训后提交保证书至HSE部,经确认思想认识到位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7.公司领导对分管部门、分管专业出现的重大隐患负连带管理责任,对矿井重大风险进行监管,防止风险升级;8.安全总监要全面统筹公司生产安全、消防、车辆、网络等“大安全”管理,对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研判和负责,制定对策遏制任何事故发生。

9.HSE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管专业负连带管理责任;生产与机电部对矿井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影响制约生产及重大灾害治理负连带管理责任;综合部对通勤车辆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负连带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中心对锅炉特种设备、供电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基建办对地面外委施工负连带管理责任;营销中心负责运煤车辆源头限载安全管理,1月底制定相关管理考核规定。

凡是出现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公司考核的,连带管理责任考核不低于主体责任10%。

(二)强化安全重点管理,筑牢安全基石。

1.严格瓦斯防治。

落实以矿长负总责,总工程师负技术总责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严格《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要求,严厉打击瓦斯管理造假行为,从严治理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凡是月度出现两次以上瓦斯超限责任事故的,按照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并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处分。

2.严格防灭火管理。

强化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变化带、回采期间防灭火措施落实,严格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因预防性工作安排或落实不到位,出现煤炭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异常导致矿井停产的,除经济考核外,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3.严格顶板管理。

加强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安装回撤等重点环节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凡因支护参数、支护工艺、未及时发现隐患进行返修等原因造成顶板冒落、大面积悬顶影响生产的,除经济考核外,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加强粉尘防治。

进一步规范防尘设施设置标准,加强地面风选系统、综采回风顺槽降尘工作,制定表单每班安排人员检查清扫井下作业点、选煤系统积尘,严防煤尘堆积。

降尘设施不正常使用或不佩戴防尘口罩作业,将严肃追究领导、直接管理者责任,主要责任人一律进“三违”学习班。

5.加强水害综合治理。

做好回采工作面初采前探放水工作,扎实开展雨季“三防”专项治理,规范图纸标注,补充和完善防治水资料,杜绝水害事故。

6.强化机电运输管理。

进一步完善起吊、运输作业标准,严格斜井人车、架空乘人装置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确保万无一失,认真抓好斜井提升、绞车运输、供电管理、架空乘人、无极绳绞车运输标准化管理工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凡是出现设备检修不到位、验收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8小时及以上的,对矿井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外,对矿井机电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7.严格搬家回撤等特殊时段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到场制度,强化规程、措施风险源头管控;凡行业要求和公司安排特定时段高风险作业没有亲临现场值守的,经查实后一律就地免职;凡出现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执行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安全保障和监管体系人员考核500元至1000元;对矿井回撤、安装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安全绩效的,给予相关单位5万元至20万元奖励,给予公司跟班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奖励不低于主体责任单位奖励的10%。

8.严控车辆出行风险。

加强公司派出车辆、物业中心送餐车、环卫车、八号井通勤车及矿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强化矿区道路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段、时段管控,加强雨、雪、雾天气下的道路通行管理工作,提高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控能力。

严格落实日常出车前安全确认、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冬季行车安全员监护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法律意识,保障行车安全。

9.严格外委等同化管理规定,承办部门、单位要严把资质审核关,严禁未经培训或超年龄人员进场作业,风险作业必须实行旁站式监管,违反者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200至1000元。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长周期安全基础。

1.持续提升HSE管理体系提升工作。

各矿井要在1月底前制定体系提升计划,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作业风险、设备风险监管清单,推广十大HSE安全管理工具沿用,反复固化岗位危害辨识、手指口述等工作,着力研究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双机制”有机融合,有效落地到区队、班组,树立各级管理人员“闭环”管理意识,任何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真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在公司年中内部评审、年终管理评审中成绩显著单位,给予10至20万元奖励,对落实不力单位给予5至10万元考核。

2.继续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生产与机电部要在3月份前牵头指导协助矿井进一步修订完善“五大标准”(作业标准、操作标准、回撤标准、安装标准、行为标准),要把标准化落实到人头上、岗位上、落实到思想上、行为上,要做到职工的一举一动按标准、设备台台件件、管路条条线线、工作场所方方面面都达标,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各级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素质、责任落实的重要考评指标,让员工干标准活、干放心活。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富有成效单位年终奖励20万元;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中有一项专业不达标的考核2万元;凡是出现上级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的考核10万元,同时对专业管理相关人员、归口管理科室、区队等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500至2000元,同时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3.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预控意识。

各分管专业领导要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作业风险进行认真辨识、评估,进行分级管理,监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认真组织排查分管专业范围内的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待反复性隐患,要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凡是在分管专业出现的风险管控措施失效,能解决、能处理、不应该存在的隐患,一条风险、一条隐患考核 200至1000元,出现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除经济考核外同时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4.各矿井要以班组建设为契机,坚持“员工零违章、班组零隐患、区科零轻伤”目标,进一步完善区队长、班组长使用、管理、培训、考核和淘汰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履职尽责能力评估考核,着力提高科区长、班组长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安全责任心,提升执行力;严把班前确认、班中巡查、班末验收、班后考评“四关”,入小、入细、入微地抓好每个生产环节,深化“合格班组”管理和“示范班组”创建,提升班组自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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