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节能环保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

节能环保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一、背景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制定了节能环保政策,以减缓全球变暖、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我们也需要做出自己的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年度节能环保工作计划成为了我们的首要任务。
二、目标1. 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3. 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三、具体措施1. 强化节能意识,加强员工培训我们将通过举办节能环保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提高员工对节能环保的意识,增强大家的环保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更加注重节能环保。
2. 更新生产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我们将逐步更新陈旧的设备,并购置更加节能环保的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
3. 智能化管理,降低能耗我们将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和优化排程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并提升生产效率。
4. 优化原料使用,减少资源浪费我们将通过优化原料使用的方式,尽量减少原料的浪费,延长原料的使用寿命,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5. 强化废弃物处理,减少污染排放我们将加强对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通过科学的废弃物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6. 提高产品环保性能,满足市场需求我们将结合市场需求,研发出更加环保的产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以满足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需求。
四、预期效果1. 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预计能够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 改善环境,提升企业形象通过优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形象,赢得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可。
3. 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责任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我们将通过节能环保工作计划,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更多的贡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3.05.15•【字号】浙发改能源〔2023〕134号•【施行日期】202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3〕13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有序做好近期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526号)等节能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加强节能监察,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助力实现全省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现就2023年节能监察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察计划2023年全省监察对象以“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用能预算管理的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称重点行业企业)为主。
2023年全省计划安排节能监察计划291家(不包括日常监察及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其中非工单位16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6个。
详见附件1。
二、监察内容(一)用能单位和服务机构日常监察。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依法依规对用能单位和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监察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设备淘汰情况,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服务机构提供信息真实性等。
日常监察对象由各市、县(市、区)从事节能监察相关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日常监察重点对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省能源监测中心提供)。
2025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2.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对公共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配置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监察: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营效益为核心,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效能监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监察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应用。
4.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对监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
4.公共服务改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措施及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监察制度: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升业务水平。
2.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察工作的实时性、精准性。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点。
2.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效能监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4.推动效能监察与其他监督体系的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果。
四、工作措施
1.完善监察制度,制定具体的监察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1.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提升10%,群众满意度达到85%。
2.优化资源配置: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率提高15%。
节能监察工作总结及工作措施

对企业节能技术应用进行指导和推广 ,促进其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
成果:通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取得 了以下成果
对企业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提高其员工的节能意识和技能 。
工作内容与成果
促进企业加强能源管 理,提高能源利用效 率;
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 的转变。
减少能源浪费,节约 能源资源;
目前关于节能监察的法律法规还 不够完善,对于违法用能和浪费 能源的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责任
和处罚措施。
问题解决策略
加强技术研发
加大投入,研发先进的节能监测和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节 能监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节能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 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通过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可以促进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 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节能监察工作可以推动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 竞争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可以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工作预期成果与亮点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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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加强节能监察,推动企业 和单位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
降低能源消耗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
降低能源消耗。
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的节能监察机制,实 现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有效监管
。
促进绿色发展
通过节能监察工作,推动企业 和单位采取绿色生产方式,促
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一: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30号)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880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及时对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程序,配合省级价格部门明确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执行电价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二)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XX〕78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在对电石、铁合金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等情况企业自查、地方核查基础上,落实电石、铁合金行业贯标实施方案进度任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监察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能耗达标情况。
(三)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XX〕226号)要求,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和地方实际情况,加强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重点企业的监察,按年度完成淘汰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作。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对电机生产企业贯彻执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163-20XX)、《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XX)、《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20XX)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2023年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合集六篇

2023年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合集六篇监察年度工作计划篇120××年,我队的.工作忙碌而有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环境执法人少事多、压力很大,环境信访调处难度增强,环境执法队伍自身也需要进一步增强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使足干劲,真抓实干,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前期环境整治成效按照常态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调动工作积极性,统筹安排,按照重点污染源监察制度,对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污染源重点检查,加强管理,强化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二)以日常环境监管为目标,强化环境行政手段继续开展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根据重点污染源单位历史排放情况等制定监察重点和内容,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有超标现象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
全方位开展建设项目检查,做好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验收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三)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以专项执法工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境应急值班,确保环境应急到位,并做好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积极完成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县环境监察的大队将在县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下,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培养,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环境监察,服务环保管理,争取以优良的业绩为环境建设作贡献。
监察年度工作计划篇2,县规划局纪检监察工作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着力强化廉政意识,切实抓好监督管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线组织开展以《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等为重点的党纪国法条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谈话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准,增强责任感,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节能监察工作规划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持续增长,能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特制定本节能监察工作规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总量。
2.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3. 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察水平。
4. 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实现节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内容1. 节能监察任务(1)重点行业节能监察:对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2)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节能监察。
(3)数据中心节能监察:对列入国家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的数据中心,以及2020年以来开工建设和期间续建的数据中心项目开展节能监察。
2. 节能监察方法(1)现场监察:对企业现场进行节能监察,核实企业能耗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评估节能效果。
(2)资料审查:对企业节能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能耗统计报表、设备清单、节能措施等。
(3)数据分析: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能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节能潜力。
3. 节能监察结果处理(1)对未达到节能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并督促其落实节能措施。
(2)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3)对节能效果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制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能监察工作。
5.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加大对节能监察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总结报告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日益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本报告对2022年度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内容1. 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加大2022年,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共开展节能监察500多家次,涉及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等领域。
在监察过程中,共淘汰落后用能设备200余台套,出具整改意见书60余份,落实差别化电价企业3家。
2. 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积极探索“互联网+节能监察”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3. 强化企业节能意识,引导企业节能降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节能意识。
通过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线上培训、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节能调研等方式,定向破解企业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痛点难点。
4.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帮助企业化解在双碳”政策背景下、节能降碳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节能执法企业满意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工作成效1. 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度,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共完成监察500多家次,淘汰落后用能设备200余台套,出具整改意见书60余份,落实差别化电价企业3家。
执法成效突出,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 企业节能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企业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全年惠及用能企业600余家,有效降低了企业能源成本。
3.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存在问题1. 节能监察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地区节能监察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有限,影响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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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支持地方节能监察机构配备完善节能监察执法器具。
下面的是分享的与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20XX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截止到20XX年,全省三年累计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进度为66。
9%,在全国排第三位。
尽管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种种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省能耗水平仍然较高。
20XX年万元GDP能耗仍然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
16个百分点。
二是完成节能目标压力仍然较大。
目前,全省能耗呈逐步上升趋势,高能耗行业投资有所反弹,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保增长盲目上“两高”项目的苗头,增加了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难度。
三是节能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大部分市(州)节能投入与当前繁重的节能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市(州)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管理人员普遍不足。
大部分市(州)还没有成立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执法体系不健全,节能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难以落到实处。
四是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我省以重化工业为主,能源消费结构失衡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
因此,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
为了打好“十一五”节能工作攻坚战,20XX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证,把节能监察工作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力求在基础工作、节能宣传、技术推广、监察执法几个方面形成外部有压力、内部有动力、工作有合力、服务有能力的节能监察工作新格局,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
省节能监察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努力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节能法律法规是我们搞好节能监察工作的根本。
因此我们20XX年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修改完善并促成出台《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使我省节能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节能监察体系建设省节能监察中心要力争尽快成为参照公务管理单位。
节能监察任务繁重,单靠省一级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进一步搞好全省的节能监察工作,明年我们将通过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目标管理考核等各种途径督促各市(州)政府尽快成立节能监察机构。
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有6个市(州)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其他的几个市(州)也在积极筹建之中。
(三)抓好节能监察培训20XX年准备举办两期培训班,一期是节能监察培训班,因各市陆续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证,给节能监察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明年争取与省法制办联合办一期监察人员培训班,让工作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
其次是准备举办一期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各市(州)和重点用能企业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四)打造节能宣传平台经请示委领导同意,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湖南节能监察网站建设,已制定了方案,20XX年初可正式开通,届时我们可以及时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动态,广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全面加强与各市(州)的密切联系,不断扩大我省节能工作在全国 * 。
(五)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根据省经委的统一部署,20XX年我们将继续对国家“千家企业”和省“百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明年主要对化工、有色、电力等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争取完成40-50家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
同时要对钢铁企业和建材企业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复查,确保省经委的节能监察通报落实到位。
组织力量对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监察。
(六)继续做好节能监测和服务工作。
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机组认定(复审)检测,继续做好节能量核查和能源审计,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20XX年12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监察任务(一)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 》(发改价格〔20XX〕2530号)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 * 》(发改价格〔20XX〕880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及时对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程序,配合省级价格部门明确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执行电价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二)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 》( * 联节〔20XX〕78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在对电石、铁合金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等情况企业自查、地方核查基础上,落实电石、铁合金行业贯标实施方案进度任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监察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能耗达标情况。
(三)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XX-20XX年) * 》( * 联节〔20XX〕226号)要求,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和地方实际情况,加强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重点企业的监察,按年度完成淘汰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作。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对电机生产企业贯彻执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163-20XX)、《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XX)、《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20XX)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落实情况。
各地要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 》(发改环资〔20XX〕2451号)要求,加强对重点锅炉制造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监察,对工业企业淘汰落后锅炉、推广高效锅炉等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严禁制造企业生产达不到《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XX)限定值的工业锅炉;严禁工业企业使用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XX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等的工业锅炉和热网泵、阀产品。
二、常规监察任务(一)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
严格对照《节能法》有关节能管理要求,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开展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情况进行监察。
(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落实情况。
按照《节能法》、国家以及地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要求,监察重点工业企业能评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
(三)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对照国家已的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见附件),结合各地区的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开展企业贯彻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的监察。
(四)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
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一批)》及其他相关淘汰落后目录等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企业使用淘汰类设备(产品)情况开展监察。
(五)其他工作。
鼓励节能监察机构按照能效“领跑者”制度要求,为高耗能行业企业提供能效水平核验等支撑服务。
继续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工业品核查工作,确保核查工作按时完成。
三、能力建设任务(一)提升节能监察机构业务水平。
将充分利用中国工业企业能效促进项目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开展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通过专家教学、案例剖析和现场示范监察,提高地方节能监察机构尤其是地市和县级一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充分利用中美能效论坛、中日节能环保论坛等国际合作机制,组织各地方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学习发达国家工业节能领域的先进理念、政策手段和实践案例。
(二)强化节能监察机构执法能力。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支持地方节能监察机构配备完善节能监察执法器具。
创新监察模式,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开展本地不同地市节能监察机构跨市异地检查,进一步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促进节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
四、具体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具体工业节能监察计划,明确目标进度,精心安排部署并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各地节能监察机构要细化措施手段和工作责任,强化与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合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业节能监察计划任务。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对部分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严格依法行政。
实施节能监察要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注意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树立工业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对在监察中发现生产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节能监察机构要依法提出监察执法意见。
(三)做好监察落实。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各地区要定期公开节能监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节能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
请各地区于20XX年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告。
(四)开拓工作领域。
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在完成好传统节能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节水、低碳等方面的监察任务,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充分发挥队伍力量,为工业节能减排做好全面支撑。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