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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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办事程序流程资料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需要办理的手续,例如办理证件、注册公司、买房买车等。

为了使办事过程更加高效、便捷,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办事程序流程的一般性质、内容和规定。

一、办事程序流程的一般性质办事程序流程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法律法规规定下,依据有关办事标准和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项特定工作所必需的一揽子行动和操作的次序。

办事程序流程具有以下一般性质:1.程序化:办事流程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运行,不能随意改变。

这是为了保证办事结果的真实可靠和程序的公开透明。

2.标准化:每项办事所必须遵从的手续和程序均已列出,保证了办事结果的一致性。

3.公正性:办事程序流程资料是公开的,保证了每个申请者都有同等的机会。

4.时限性:办事程序流程规定了每个环节所需的时间,保证了办事效率。

二、办事程序流程的内容每一项办事程序流程都包括一系列环节,依次为:受理、审核、审批、领证、登记、归档等。

1. 受理受理是指当申请者提出申请时,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接收申请材料并详细核查其完整性和合法性,受理完成后办事者开始履行职责。

2. 审核审核是指根据政策、法律等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核。

例如在申请证件的过程中,政府机关会进行审核申请者的基本信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等方面。

3. 审批审批是指根据审批的权限,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

审批决定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进行,并按照办事程序流程进行。

4. 领证领证是指在申请核准后发放证明文件,以便申请者实现申请的目的。

例如,当申请者申请到了驾驶证时,应进行领证手续,以合法驾驶车辆。

5. 登记登记是指将申请结果载入清册中,加入记录。

例如,在申请商品房时,购房人需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6. 归档归档是指将办理完每项事务的有关资料整理分类,定期存储在有关档案馆内。

归档确保了办事情况的留存及安全性。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梧政办发〔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6日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公开机构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国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8〕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一)统一界定行政许可项目。

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哈政办综〔2008〕70号)规定,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整合工作,不得任意增加行政许可项目,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流程和标准。

(二)合理调整入驻项目。

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推行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凡属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项目及配套公益服务项目,统一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集中、联合办理,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即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处室向中心集中;行政许可项目进驻中心落实到位,行政机关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

各区、县(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核定的审批服务项目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二、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一)实行限时并联审批。

凡进入中心,涉及2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实行“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协同会审、联合踏勘、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方式。

在审批过程中,一是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二是牵头部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后,抄告各协办部门同时办理,召集协办部门开展联合踏勘或举行联审会议;三是协办部门分别同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四是牵头部门汇总各协办部门审核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并负责告知审批结果。

审批管理制度

审批管理制度

审批管理制度前言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保证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特制定审批管理制度。

一、审批流程在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审批应该尽量简化,避免冗余环节;2.审批流程应该规范化,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3.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该透明,方便参与者及时掌握流程进展情况。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起草审批申请;2.经过初审,推送给审核人;3.审核人通过或者拒绝审批申请;4.符合条件的审批申请流转至下一级审批人;5.经过一系列层层递进的审核流程后,得以结束。

二、审批流程的规范化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必须在制度层面上作出规定:1.将审批流程明确化;2.规定各个审批节点的职责及审批时限;3.规定审批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4.保障审批部门必须具备的技术、设备等条件;5.规定流程透明,提高内部信息共享效率;6.对审批流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提醒,并制定相应预案。

三、申请发起人的职责和义务申请发起人是审批流程中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员,对于申请人而言,他/她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申请发起人应该就申请内容进行全面、合理、准确的说明;2.申请人必须使用规定的审批申请表或相关系统进行审批提交;3.申请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提交;4.申请人不得进行虚假申报、欺瞒、隐瞒等不当行为。

四、审批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审批人员在审查、审核审批申请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审批人员应该及时地、准确地审核用户所提交的信息、文档、资料等,并对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确认;2.审批人员应该以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审查,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3.审批人员应该保障审批流程的保密性,保障申请人的隐私安全;4.审批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五、系统化管理对于企业内部的审批流程,应当尽可能地予以系统化管理,规范审批管理的步骤、程序,确保相关的责任人或审批人员能够清晰地进行信息共享、进度汇报及审核工作。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审核登记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对所有待审批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和登记,确保审批流程的合法、公正和规范。

为了提高审核登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规范化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审核登记工作的流程1. 申请提交:申请人向审核人提交申请,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

2. 审核申请:审核人根据公司审核规定,对申请进行详细阅读,检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并对需要补充或修改的部分提出意见。

3. 审核完成:审核人完成审核后签字,将申请单送至上级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4. 登记申请:审核人将审核完成的申请单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包括编号、时间、申请人、审核人、审核结果等相关信息,同时进行档案管理。

二、审核登记工作的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审核规定和政策法规,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文件,需要认真审核,并及时给出审核结果和反馈意见。

3.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申请单的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在审核登记的过程中,需要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避免泄露信息。

5. 审核登记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确保审核工作按时完成。

三、审核登记工作的管理1. 对审核登记工作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审核登记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3. 采用数字化审核登记工具,优化审核登记工作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4. 对审核登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管理方法。

综上所述,制定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对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在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审核登记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旨在规范物资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企业物资的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和高效运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

一、审批权限的划分为了保证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化,物资管理部应划分审批权限。

通常,物资管理部会划分为不同的审批层级,每个层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

例如,一般情况下,物资管理部的审批层级可以分为三级:1.第一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物资管理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较为简单的物资采购、领用、报废等流程。

2.第二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物资管理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如部门经理等,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复杂的物资采购、领用、报废流程,以及一些重要的物资管理决策。

3.第三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重大的物资管理决策,如大额投资、合同签署等。

在划分审批层级时,需要考虑审批人的资质和职责,以及公司的层级和管理体系。

二、审批流程的规范化物资管理部的审批流程需要详细规定,以确保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审批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申请审核:审批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合法。

3.申请审批: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权限对申请作出批准或驳回。

4.审批备案:审批人对审批结果进行备案,确保审批结果的落实和记录。

在规定审批流程时,需要考虑到流程的不同层级、流程的复杂程度、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等因素,以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审批流程。

三、审批文书的规范化审批文书是物资管理部审批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规范化。

审批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包括采购、领用、报废等内容,需要规范化的书面记录。

2.审批意见书: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批时,需要书面记录审批意见,明确是否批准或驳回。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决策等程序,确定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否决的过程和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属于我国公共行政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行政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源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权力运行的重要机制之一。

在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中,行政审批制度逐渐得到了强调和重视。

在保障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行政审批制度能够加速投资、激发创新活力,稳定市场、减少不良竞争,遏制欺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持续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的全面落实,能够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告知受理时间、受理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的时限和必要的要求。

2、审核与审查行政机关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项目本身进行审核、审查。

3、公示与听证行政机关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尤其是对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影响较大的审批项目要进行公示,并如实记录和公开信息。

4、审批与决策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否决决策,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标准、程序,应当作出批准决策。

5、监管与评估对已经批准的事项进行监管,保障行政审批的成果质量、及时性、公正性、无遗漏性,并对审批项目实行后验评估。

三、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1、审批流程复杂繁琐,时间长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收到审批结果,整个过程十分复杂繁琐。

解决方法:行政审批部门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

2、审批标准和流程不均衡、不透明行政审批标准不统一、流程不透明,审批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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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一、个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大社保工作中心提出相应救助要求,填写《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其中《社会救助申请书》需写明家庭基本情况与申请救助原因,并随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社区)受理与初审
1.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验,证件、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对《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所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初步审查,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调查。

2.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委托,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派人参加。

民主评议小组,1000人(含)以下规模村(社区)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1000人以上规模村(社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全体村民小组长、妇女主任、村老协会长等人员组成,认为有必要的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要对本村(社区)拟救助的申请对象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民主评议时,调查人员首先逐户介绍各申请对象家庭的实际调查情况,也可以申请人直接介绍情况,评议小组按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询问。

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并要求参评人员签字确认。

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做好详细记录。

3.将经初步审查和民主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
庭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申请人不同意村(社区)意见的,可直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乡镇(街道)审核
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街道)组成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走访工作单位等手段,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2.确定拟救助金额。

对经调查复核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对象确定拟救助金额。

3.做好单独登记台账。

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街道)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4.提交集体讨论。

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拟救助对象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提交党委政府集体讨论。

5.录入系统。

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录入社会救助系统,利用高拍仪将纸质档案扫描进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6.公示。

打印拟救助公示表,在拟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各自然村和居民住所(楼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确保公示内容完整、准确,接受群众监督。

7.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四、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1.信息比对。

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依法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审核,通过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信息比对,查询申请人家庭相关收入、财产信息。

2.经过信息比对,对有疑问的申请人家庭信息,区核定中心可将信息反馈给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复查;区核定中心也可自行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复查。

五、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审批
1.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拟批准对象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困难家庭救助证。

2.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

3.审批完成后,将救助对象家庭成员、收入、保障金额等情况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

六、文明服务规范
1.举止文明。

大社保基层服务平台救助工作人员举止得体,服务文明规范,不和救助申请人发生口角争执等不文明情况。

2.操作文明。

按规定程序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复核,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款物。

3.入户服务。

帮助特殊人群做好代理服务,村大社保联络员、社区民政联系员定期走访辖区内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尽力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困难家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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