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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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评分细则一:公司背景与信誉(最高分10分)考察招标代理公司的历史经验、注册资本、员工人数等背景信息。

此外,还需考察其在过去的招标项目中承担的角色及其业绩表现,如能提供项目案例和客户评价,则更加有助于评判公司的信誉度。

评分细则二:团队组成与经验(最高分15分)重点考察招标代理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行业经验、职称等情况。

团队人员的专业背景对于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因此该项评分细则较为重要。

评分细则三:项目管理能力(最高分15分)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考察招标代理公司的能力,包括招标文件的准备、公告发布、文件解读与答疑、投标文件评审等工作。

还需考察公司是否能够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并且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项目进展的汇报等。

评分细则四:专业服务能力(最高分20分)主要考察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策划、投标文件评审、合同审核等环节中的专业能力。

此外,还需关注其在法律法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评分细则五:服务态度与回应速度(最高分15分)考察招标代理公司对于招标人的服务态度,包括对问题的回答速度、服务过程中的沟通方式、是否能够提供及时帮助等。

企业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过程中,服务态度及时性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评分细则六:报价合理性(最高分15分)评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价是否合理,主要考察报价中的服务内容、工作量、费用构成等。

同时,还需考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此决定最后的评分。

以上评分细则只是一个示范,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招标代理公司评分细则的设计要注重各项指标的客观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以确保评分结果能够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招标代理公司的真实能力和综合素质。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评分表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评分表
30分。
项目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比明材料加盖比选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
25分
承担过政府采购货物类或服务类招标项目:单个项目金额在500万及以上的,一个得5分,满分25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评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
(IOO分)
评分标准
报价
15分
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2002年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下浮,每下浮1%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
人员能力
30分
项目组成员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贵州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等证书,一个得10分,满分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优:21-30分良:11-20分,一般:4-10分,差:0-3分。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1.经验与资质(权重:20%)-公司注册时间和经营年限-公司的资质、证书和资金证明-公司是否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口碑和声誉2.专业团队(权重:20%)-公司组织架构和团队人数-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经验-团队成员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公司是否提供持续的培训和专业发展计划3.项目经验(权重:20%)-公司在类似项目中的成功案例和业绩-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的角色和成果-公司对类似项目的了解和分析能力-公司在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4.服务质量(权重:20%)-公司的服务态度和响应速度-公司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公司的客户满意度和客户评价-公司是否提供售后服务和问题解决方案5.价格和性价比(权重:20%)-公司的报价是否合理和透明-公司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公司是否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公司的报价与其经验和服务质量的匹配程度在评分细则中,每个评分细则都有一个权重,表示该评分细则的重要程度。

评分标准是针对每个评分细则的具体要求和期望,以方便对代理公司进行评价和比较。

可以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需要,调整和修改这些评分细则和权重,以更好地符合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

在评分过程中,可以根据每个评分细则的标准,对代理公司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总分。

总分最高的代理公司可以认为是最适合的招标代理公司,可以进一步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细化合作细节。

通过制定和使用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可以提高招标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选择到最合适的代理公司,为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表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表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表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公司在职员工;2.根据项目负责人专业职称等级情况,高级得5分,中级得4分,初级得3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拟派项目组服务能力
(5分)
1.拟派项目组人员须为公司在职员工;2.根据项目组人员专业职称等级情况,高级得2分/人,中级得1.5分/人,初级得1分/人,最高得5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9)自身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1-4分;
(10)质疑投诉处理措施,1-4分;
(11)合理化建议,1-4分。
社会
形象
(10分)
近三年的(2020年4月至今)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每提供一个满意的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每个单位只计取一份,否则不得分。)
办公
场所
(5分)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组织招标所必备的硬件条件。固定办公场所500㎡以上的得5分,500㎡(含)-300㎡的得4分,300㎡(含)-200㎡的得3分,其他得2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办公场所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标评价
(44分)
(1)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4分;
(2)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1-4分;
(3)招标代理工作流程,1-4分;
(4)招标代理工作要点,1-4分;
(5)招标代理工作制度,1-4分;
(6)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1-4分;
(7)廉洁从业措施,1-4分;
(8)保密措施,1-4分;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经营规模与历史业绩:考察代理记账机构的注册资本、年度经营收入、员工数量等指标,以及其历史业绩、发展趋势等。

经营规模和历史业绩是评估一个机构的重要依据,反映了其发展实力和经验水平。

2. 信用状况与声誉:评估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状况和声誉,主要包括其业务行为、违法违规记录、投诉情况等方面。

信用状况良好、声誉良好的机构更能够被认为是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3. 服务质量与专业能力:考察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包括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有相关专业认证、是否有专业团队等。

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高质量的服务能够提供客户满意的解决方案,是客户选择合作机构的重要因素。

4. 信息安全与保密能力:评估代理记账机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能力,包括其信息系统和技术设施的安全性、保密措施的完善性、员工保密意识等。

信息安全和保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资产安全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5.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考察代理记账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是否有完备的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等。

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保障代理记账机构的正常运作,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

6. 客户满意度与合作伙伴关系:评估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客户的满意程度。

考察机构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效果、定期评估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客户问题等情况,客户满意度高的机构更能够得到客户的长期合作。

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以上指标制定,可以将每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分值范围。

例如,对于经营规模与历史业绩指标,可以根据注册资本和年度经营收入的大小设置不同的分值范围,以及员工数量的多少设置不同的分值。

对于信用状况与声誉指标,可以根据业务行为违法违规记录的严重程度,以及投诉情况的数量和处理情况设置相应的分值。

其他指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标准的制定。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一、资质条件。

1. 注册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以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招标代理业务。

2. 人员素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一支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包括工程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 业绩,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业绩,包括成功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数量、项目规模、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业绩。

二、服务能力。

1. 招标文件编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包括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等方面。

2. 技术支持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技术支持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造价的估算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 法律风险控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中的法律风险点的识别和解决方案的提出等方面。

三、服务质量。

1. 服务态度,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对业主、投标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回复问题等方面的服务态度。

2. 服务效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效的服务效率,包括招标文件的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的及时评审、中标通知书的及时发放等方面的服务效率。

3. 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包括招标文件的准确性、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性、中标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的服务质量。

四、诚信经营。

1. 诚实守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保密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保密能力,保护业主的商业机密和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3. 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以上即是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业主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能够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正公平。

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由代理机构提供的评分依据包括:
1、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材料
2、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证书
3、财政部门培训证书
优:7~10分
良:4~6分
差:0~3分
未提供齐有关证明材料:0分
3、项目团队业绩评分
(满分30分)
综合评价指标:
2017年-2018年12月此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情况
2017年-2018年12月省、市级单位业绩证明材料(清单、交易中心排名情况);
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招标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经开区市政消火栓管理维护工作
评标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促进局四楼会议室时间:
项目分值
评分办法及依据
评分标准
投标单位得分
1、价格分
(满分20分)
投标报价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 20
投标报价
2、人员配置情况
(满分10分)
根据代理机构拟配置到项目中的人员情况,包括职业职称情况、培训情况综合评分
优:16~20分
良:11~15分Βιβλιοθήκη 差:0~10分无承诺:0分
5、综合评价
(满分20分)
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逐一进陈述和答疑(控制住15分钟以内)
评审依据包括:
注册资金情况、代理项目质量数量情况、工作质量、管理规范程度、项目经理综合能力、业务水平、业务能力、业务手段、后勤保障服务水平、答疑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16~20分
良:10~14分
差:5~8分
未作演示:0分
总分
注:每个项目的评分只能选取一个“评分标准”进行计分,最后得分不超过100分
优:26~30
良:18~25
一般:8~17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制度范本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制度范本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制度范本一、总分设置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1. 同类项目业绩(最高20分)2. 公司资质及人员配置(最高30分)3. 招标方案及组织实施(最高20分)4. 招标文件及答疑回复(最高15分)5. 招标过程管理及沟通协调(最高15分)6. 服务质量及售后保障(最高10分)7. 加分项(最高10分)二、评分细则1. 同类项目业绩(最高20分)(1)代理机构2019年以来在海南具有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业绩,每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0分。

(2)代理机构2019年以来在海南具有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业绩,每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0分。

2. 公司资质及人员配置(最高30分)(1)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招标代理资质,得10分。

(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得10分。

(3)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招标代理人员,得10分。

(4)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招标代理人员,得10分。

3. 招标方案及组织实施(最高20分)(1)招标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10分。

(2)招标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得10分。

(3)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方案进行,得10分。

4. 招标文件及答疑回复(最高15分)(1)招标文件内容完整、清晰、规范,得10分。

(2)答疑回复及时、准确、全面,得5分。

(3)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代理机构能够及时给予解答,得5分。

5. 招标过程管理及沟通协调(最高15分)(1)招标过程管理规范,得10分。

(2)与投标人、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顺畅,得5分。

(3)针对招标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得5分。

6. 服务质量及售后保障(最高10分)(1)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得5分。

(2)项目完成后,对投标人和招标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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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 总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办法采用评分法。

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评审的地点由比选人决定,但比选文件备案时,备案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得分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通过川报网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比选人进行评审时,应当通知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到场监督。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监督,但省直接监督管理的项目除外。

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和交通费用,由比选人按《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支付。

2. 强制性评审标准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

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微偏差每1处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

备案部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准中申请人所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 = 40 分)
5.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 = 20 分)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说明:
2008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比选人设定的代理中标金额应是1千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

如1千万元、2千万元、3千万元……10千万元……
6.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C = 20 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 %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说明:
(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服务成本等收取代理费用,代理收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代理收费可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上下浮动幅度可超过20%。

(2)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最高为本项设定的分数,最低0分。

得分(C)=(20±M×100)××N%
M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上浮记为-,下浮记为+。

如+20%,-20%. N为比选人设定的本项分数。

7.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 = 5 分)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业绩中的项目,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为其良好信用。

(2)项目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项目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在川报网进行公告。

没有在川报网公告的履约情况评价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良好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8.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 = 10 分)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为其不良信用。

(2)项目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项目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在川报网进行公告。

没有在川报网公告的履约情况评价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监督部门对申请人及从业人员既往项目代理违法违规的通报、处理、处罚,以通报、处理、处罚的监督部门提供的书面文书、文件并在川报网公告的为依据。

没有在川报网公告的通报、处理、处罚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不良信用评分的依据。

(5)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通报、处理、处罚,除监督部门提供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可以自行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报。

(6)对通报、处理、处罚的理解发生歧义的,以发出文件、文书的监督部门解释为准。

(7)通报、处理、处罚涉及到市场禁入(限制参加比选),市场禁入期满后但仍在本不良信用评分期内的,仍要按不良信用评分标准扣分。

(8)“不良信用评分标准”中设定的得分为最高分,有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9)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良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9.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F = 5 分)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说明:
(1)细微偏差是指代理申请书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即不违反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漏项、错误或不完整)。

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之外的偏差都是细微偏差。

补正细微偏差后不影响代理申请书的有效性(即代理申请书有细微偏差,按规定补正后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强制性评审不得作“不通过”处理),但要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2)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书面方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统称为澄清)。

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澄清的,或澄清后仍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按规定澄清后,再对澄清前存在的细微偏差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3)“细微偏差评分标准”每1处扣分最高5分,最低0分。

有细微偏差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例如:某项目比选文件设定的细微偏差“本项10 分”和“1处扣 5 分”,某代理申请书有1处细微偏差,扣5分,此项得5分;有4处细微偏差,只扣10分,此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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