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关键信息项:1、政务公开的范围2、政务公开的方式3、政务公开的程序4、政务公开的监督与保障机制5、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1、总则11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政务公开制度。
2、政务公开的范围21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2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3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4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5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6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7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8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9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
21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政务公开的方式31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
32 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政府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展示相关信息。
33 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进展。
34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35 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4、政务公开的程序41 政府部门应当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42 政务公开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3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4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政务公开的监督与保障机制5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

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应遵循公开、合法、权威、规范的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四条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发挥政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由政勤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政务公开管理信息系统,便于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查询。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包括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公开标准、公开责任和公开监督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贯彻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注重民生工作和公共利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四章责任监督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监督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监督方式。
第十五条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监督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决策过程、行政权力运行状况和公共资源分配情况等,以提高政府工作公正性、透明度、合法性和监督性,实现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和沟通,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政务公开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善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政务公开的范围应当覆盖政府所有工作领域,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及时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求政府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执行过程,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迫切需求。
3.针对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和手段,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
5.依法依规原则:政务公开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而公开和泄露涉密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大决策方案等。
2.行政行为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3.政府财务公开:政府应当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财政收支情况,加强财政收支透明度,防范和打击腐败。
4.公共资源分配公开:政府应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包括土地、能源、水资源等的分配情况。
5.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应当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
6.公众参与公开: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通过公民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1.政府网站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建设规范、易于使用的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政府工作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核心是信息公开。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政
府部门的职责、权力范围、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等信息。
政府还应
当公开政府的预算和财务状况,以保证政府的财务运作透明。
此外,政府还应当公开政府部门的工作计划、行政决策和法律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政策。
政务公开制度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阳光政府,推动政府权力的合
法化、规范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政府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政
府应当切实加强监督,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
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政务公开制度需要依法实施。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明确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公开的程序要求。
同时,政府应当建
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政府还应
当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总之,政务公开制度是推进政府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政府可以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
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政府服务公众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以及依法接受政府委托的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原则,即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途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原则,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透明和法治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公正和公开。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果,不得隐瞒、歪曲或掩饰事实。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获取途径和服务方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包括政府机关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诉求处理等信息。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政府工作的进程、结果、责任等信息,不得单纯公开形式,而忽略内容。
第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上公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广泛关注程度确定公开方式和途径。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反馈,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审核和信息发布三个环节,政府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依规向政府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处理,并做出公开或不公开的决定。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它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1. 公开信息范围: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府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等方式和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同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政府还应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3. 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制度要求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众平等地获取信息。
同时,还要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众意见充分反映。
4. 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
政府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监督意见和举报。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规范行政行为。
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一、引言政务公开是指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政策和决策过程的一种制度。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推动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执行,从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文就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二、政务公开的意义和目标政务公开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务公开可以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增强政策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其次,政务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再次,政务公开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最后,政务公开是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的一种体现,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政务公开的目标主要包括: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推动政府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化;加强政府的责任和约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定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
2.全面原则:政务公开应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政策制定、决策执行、行政行为等各个环节。
3.及时原则:政务公开必须及时进行,确保公众在决策和行政过程中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4.真实原则:政府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歪曲或虚假。
5.公平原则:政务公开应做到对不同群体和个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偏袒。
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相关政策的起草、研究和发布过程,包括政策的目标、依据、范围和实施细则等。
2.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决策的形成过程,包括决策的依据、程序、结果和影响等。
3.行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行政管理的方式、程序和结果,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4.财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财政收入、支出、使用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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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为统一“公开日”,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在办理后一周内公开。
四、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应当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实施公开。
五、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及时上报。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
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肥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公开原则(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二)公开内容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8、各类便民措施等。
9、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依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一)公开方式1、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
2、在门诊等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
3、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4、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
5、通过院报等宣传载体。
6、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依申请方式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申请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
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
2、采用在医院网站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三)公开程序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7、按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原则;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四)公开时限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五、监督检查(一)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我院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推动医院依法执业,文明行医,建设和谐医院。
特修订院务公开制度,内容如下:一、实施原则(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和依靠职工办院的方针。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三)坚持做到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方案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
二、公开内容(一)向社会公开部分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实行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制、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制。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各类便民措施、就诊流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医院内部公开部分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工作总结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2、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3、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情况,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
4、医院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
5、医院干部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人事制度改革,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6、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医院职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情况。
8、为职工缴纳保险及其它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9、医院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办法及执行情况。
10、党委发展党员公示,党费收缴等执行情况。
11、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评议及结果。
12、医院职工年度医德考核结果和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13、其它认为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一)向社会公开部分1、在门诊大厅设立公开专栏。
2、在门诊等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
3、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4、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
5、通过院报、院网等宣传载体。
(二)对医院内部公开部分1、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日常工作主要通过院务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工团联席会、院周会、科务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设立院务公开栏,科务公开栏。
4、通过医院网站、医院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院务公开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推进指导、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完善管理。
(二)分工负责,各尽其职。
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分工,逐项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到位。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发现问题由各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责任科室及时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严肃处理。
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通过接受患者咨询、进行门诊和住院患者的满意度调查,以及对术后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了解医院的服务是否令患者满意,以便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对职工的调查了解职工对医院管理机构和领导工作是否满意,质量方针是否符合当前医院的发展和要求。
通过对医疗护理人员的调查了解医师、护理对检验、药房、医院后勤服务是否满意,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二、调查原则开展满意度调查,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依靠群众,增强参加调查群众的广泛性、代表性,切实把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实顺畅地反映上来。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既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和实效,又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参与调查的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调查意见。
(三)坚持上下结合,整体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展开。
调查方案要简便易行,减轻基层负担。
(四)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
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精心操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三、调查范围全院各科室。
四、调查职责分工(一)门诊部负责对门诊就诊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收取《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受理患者及其家属投诉;记录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的信息,反馈给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二)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接受、处理患者反馈的信息,并将患者及其家属的抱怨或投诉的处理结果反馈。
(三)党办负责对满意度的调查资料进行总体发放统计、分析,结果报院长,并提交管理评审,进行持续改进。
(四)医务部、护理部举办讲习班、义诊等活动,积极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及时反馈给医院有关部门并得到处理。
(五)党办负责全院职工对医院院领导的满意度调查。
(六)党办负责《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
五、调查指标体系见《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表》、《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表》(附件1-4)。
六、调查程序七、调查方法和信息收集整理(一)门诊部每月向门诊患者发放《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党办向住院患者发放《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征求患者对医院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的满意程度、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门诊患者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收率超过当月门诊患者总数的3%,住院患者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收率超过当月入院患者总数的30%,才视此月调查。
(二)患者以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的咨询、提供的建议,由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负责解答,并记录登记;暂时未解答的,要详细记录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后,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医院设有两个患者意见箱,一个在门诊候诊区;一个在公示栏,由患者或其家属写后,投入患者意见箱。
由党办定期开箱并登记向院办办公会汇报。
(四)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患者及其家属反馈的抱怨或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并于2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患者,重大投诉例外。
(五)党办每季度1次《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回收率>60%。
(六)党办负责每季度一次征求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八、数据分析和处理(一)党办概括各类问卷调查的情况和《来信来访登记》按满意度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及医院需改进的情况,上报院长,并提交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医院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