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0•【字号】青政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青政发〔2008〕4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促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和目标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实施素质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解决制约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2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教育名城和人力资源强市,使教育改革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的品牌工程。
到2012年,区域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民办教育更加规范,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升;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全面育人局面基本形成;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0•【字号】阿府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16〕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十五年免费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的通知》(川财教〔2016〕3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就进一步完善我州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州将十五年免费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九年义务教育“三免两补”、普通高中“两免一助”政策,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但现行保障制度仍然存在保障水平低、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全州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州建成教育强州和川西北人才高地。
二、总体要求(一)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1•【文号】国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6.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改革目标。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构建全面培养体系(三)突出德育时代性。
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思想情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志向。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精神,结合《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要求,制订《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一)基础性原则。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中所规定的课程设置、学时和学分管理要求,开足开齐八个领域的必修课程,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二)多样性原则。
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总体要求,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构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八个学习领域课程,创造性整合各类课程,严格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科学设置校本课程,有效开发特色课程,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选择性原则。
要挖掘和利用当地课程资源,结合校情、师情和生情,依据学生发展需求,开设丰富多彩、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未来职业需求,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四)差异性原则。
课程设置要分类要求,分类指导。
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在保证课程设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校制宜地设置普通高中新课程,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3.模块。
每个科目由若干个模块组成。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解读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历程回顾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国家教材委员会成立 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进入新高考(3+3)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宁、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重庆第三批进入新高考(3+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海南6个省份率先使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高考“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颁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 2020 年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探索学分互认转换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打通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联系 通道,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高考遵循了三个价值取向: 第一是促进公平,包括招生计划分配、清理各种加分项目、农村专项、东西部省份协作计划; 第二是以人为本,分类招生、等级性考试、多次考试、合并录取批次、专业+学校志愿填报; 第三是科学选才,“两依据一参考”、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是在破除唯分数论上下功夫 (南方科技大学, 深莫斯科大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是指普通高中学校在国家教育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学习经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先,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学科的整合和交叉。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开设跨学科的课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学科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这样的课程设置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在教学方法上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学校可以采用项目制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学生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另外,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更加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水平提升。
学校可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让教师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更好地指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在学校文化建设上更加注重学校的育人功能。
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综上所述,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的实施对于学校、学生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校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政策,切实落实普通高中双新实施方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为国家的繁荣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青海省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11.01•【字号】青财行字〔2010〕1871号•【施行日期】201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青财行字〔2010〕1871号各州(地、市)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中发[2010]12号)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的通知》精神,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现就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省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
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11月14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们要充分认识市小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领导讲话和先进工作者的精神风貌,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牢牢把握提高质量这个主题,通过改革创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这次的学习工作。
组长:王群(学校校长)副组长:马传胜(副校长)成员:董绪芬(副校长)、王兆华(副校长)、徐荣荣(教导主任)三、学习宣传内容与方法(一)学习重点着重学习杜君河同志在全市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张衍峰同志在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我市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一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材料,学习宣传“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学习宣传“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学习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保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学习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优秀典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规划《学习贯彻全市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
(二)具体活动以多项活动为载体,确保学习宣传收到实效。
1、开展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活动。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
学校校务会要集中安排专题学习,认真研读讲话精神,充分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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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省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办〔X〕X号)《中共X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X-X)的通知》(X发〔X〕X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脱贫攻坚教育技能扶持办法的通知》(X 办发〔X〕X号)《X市财政局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市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办教〔X〕7X号)精神,为提高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对象
从X年秋季学期起,全县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实施范围为全县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实施对象为在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具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
二、实施内容及标准
实施内容是指免除在校学生学费。
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实施标准按照X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
从X年秋季学期起,全县贫困家庭高中生全部纳入高中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财政不再单独安排贫困家庭高中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三、免费对象的核定
(一)登记注册。
每学期开学,学生凭本人户口簿到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学校严格审核后,及时造册。
县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学校核定学生户籍,确保每一位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享受免费补助。
(二)核实确认。
各高中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享受高中免费教育的学生人数和名单在校内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各高中学校及时将享受高中免费教育学生花名册及统计人数上报县科教体局,经县科教体局复核后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高中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文件。
免费学生人数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核定一次,期间因学生转学、插班引起变动的不再调整。
四、资金的来源、拨付和使用
(一)免除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学费后,县财政按照免学费标准和“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给予学校补助,确保学校
收入不减少、保障水平不降低。
实施高中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年初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按学期全额拨款。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和校舍日常修缮等。
所需经费由省与县按5:5比例分担。
高中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经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科教体局核准后,在每学期开学30日内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高中学校,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县高中免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民政局、公安局、科教体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教体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工作。
(二)严格工作职责。
县科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人数等信息真实准确,防止虚报人数套取资金等问题发生。
县财政局要足额落实投入责任,不能用公用经费、建设投资等抵顶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同时要主动会同教育、物价等部门加大对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普通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在校生
学费,并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等规定,加强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管理,定期公布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足额落实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规范使用,不得克扣、滞拨、挤占、截留和挪用。
每年春、秋学期开学前,县财政部门要提前向各学校预拨部分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保证开学正常运转。
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挤占、挪用、滞留教育资金补助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X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收费行为。
普通高中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监察、物价部门要做好高中教育收费工作的审核和监管,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发生。
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免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免费教育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免费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宣传、组织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探索高中免费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