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自律部的规章制度

大学自律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大学生的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风气,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自律部作为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制定学生自律制度、监督学生自律执行,真正成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机构。
自律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部长由学校领导任命,副部长和成员由部长推荐,经批准后确定。
自律部每学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学生自律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第三章职责1. 负责制定学生自律制度,明确规范学生行为标准,指导学生自律管理行为。
2. 负责监督学生自律执行,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3. 积极开展自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4. 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5. 接受学校领导和师生监督,对自身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学生自律1.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互助,乐于助人,树立团结友爱的校园氛围。
3. 学生应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4.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身体健康,注重个人形象。
5. 学生应尊重知识产权,不抄袭、不盗版、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纪处理对违反学校自律规定的学生,自律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停课、退学等。
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采取勒令退学等措施。
自律部将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第六章奖惩制度对自律表现出色的学生,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学习奖学金等。
对于多次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将评选“优秀自律学生”,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相应处罚,处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章监督机制自律部将建立学生自律监督体制,设立监督员岗位,由自律部成员担任。
自律会规章制度(3篇)

自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组织内成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自律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学术组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由自愿参加的成员组成的自我管理学术组织,其宗旨是提倡自我约束、创新实践,共同提高学术研究和学习水平。
第三条自律会的任务是为成员提供学术交流、分享和合作的机会,促进学术进步和成长。
第四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参加组织内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自律会的成员应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学术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第六条自律会的成员应保护组织内的知识产权,并不得未经授权使用、复制或传播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七条自律会的成员应尊重他人的学术观点和创新成果,鼓励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自律会设有主席团和成员大会两个组织机构。
第九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和推进自律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成员由成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自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由所有自律会成员组成,其职责是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和通过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立即辞去职务:(一)因工作变化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二)违反了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的。
第十四条自律会成员在成员大会上享有发言和投票权,对自律会的活动和事务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会费和经费管理第十五条自律会成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使用以及经费管理由主席团负责。
第十六条自律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款、捐款等,主席团应按照需要和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主席团应按照规定定期公布自律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成员大会和成员的监督。
第四章活动组织和实施第十八条自律会应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读书分享和实践研究等活动,并邀请专家学者和外部机构合作。
第十九条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应当结合自律会成员的学习和研究需求,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自律会规章制度(五篇)

自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章第一条____英才学院商学院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成立于____年____月,自律会是接受商学院____工作指导,在基层团委书记直接领导下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章制度____,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而开展工作的学生____,是学院学院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倡导“自律,自立,自强”,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条自律会的基本任务1、学习宣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____英才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学生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我院学生的纪律意识,辅助我院德育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发挥联系学院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德育工作建设。
3、倡导和____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配合学院____搞好商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针对学生到课率、教室卫生、公寓卫生、学生滞留情况、学生夜不归宿情况等各项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5、维护学院公共场所、生活区、教学区的秩序和文明形象建设,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监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文明环境。
6、配合学院进行创建先进班____、文明宿舍等工作,认真宣传和落实学校颁发的相关规章。
第二章____机构第四条自律会成员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积极奉献,严于律已,具有良好____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
第五条自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秘书部、考核部、纪检部、生活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第六条加入自律会均由本人申请、部门面试、主任推荐、基层团委书记审核而最终确定。
第三章权利、义务和职责第七条全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重要工作和决议进行监督,评议和表决的权利;有参与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自律会内部的规章制度(3篇)

自律会内部的规章制度(一)岗位职责1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____,在学工部指导下开展工作,配合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2、自律委员会由一次换届、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卫生督察男部,卫生督察女部、公室室、外联部、活动策划部主持日常工作,____学习、文体、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增强____观念、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部门职责1、卫生督察部(男、女)负责日常宿舍卫生检查督导工作,并对各院(系)上报优秀宿舍进行每月一次验收,并对验收结果以反馈表形式反馈到各院系,督促各院系进行整改,目的在学工部的指导下推进建立由院系到个人的文明卫生创建机制。
2、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____以文明宿舍创建为题材的文体、学习和实践工作。
以及以宿舍卫生文明为内容的多彩的娱乐活动,旨在做好文明宿舍的创建宣传工作。
3、外联部负责通过和外部企业的沟通、洽谈为自律委员会开展的活动拉取资金支持,该部旨在保证自律委员会的各种活动顺利进行。
4、文明督导部负责校风校纪的维护,及时对学生发生的有违校风校纪的行为进行相关部门上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旨在维护学校良好地校风校纪。
5、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传达指导老师意见,做好自律委员会的协调工作以及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每一次会议安排及时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在每一次活动中负责统筹安排各部工作,并做好活动记录,旨在维系自律委员会的整体机制,做好协调工作。
主席职责1、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面工作。
在充分学习校党委、学生处工作的指示精神,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
2、认真、及时传达校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学生自我管理的工作情况。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参考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体现我校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一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简称自律委员会)是由学生工作处直接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二条校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自查自纠、自我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寓环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争先创优、文明守纪等综合方面逐步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根本目的。
第三条校自律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对公寓、学生宿舍、食堂等进行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对违纪者进行说服教育,积极配合学生处进行学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校自律委员会组织:1)主席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校自律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饮食监察部,公寓监察部,校园文明监察部五个部门。
第五条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并且政治表现良好、学习优良、工作能力强,有很强的责任心、正义感,热心自律委员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加入校自律委员会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校自律委员会考核录用为志愿者,经工作实际考查,由校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转为正式成员(即干事)。
第六条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自律委员会成员在自委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各项活动及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3)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参与自律委员会评优的权利。
4)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5)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自律委员会的统一检查和临时检查的义务。
6)自律委员会成员有随时纠察违纪行为的义务。
7)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主管部门或主席召开的会议及例会的义务。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团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自律会成员,包括会员、管理层和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组织架构2.1 自律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管理自律会的日常事务。
2.2 自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并保留会员信息和相关文件。
2.3 自律会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特邀会员由执行委员会决定邀请。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享有参预自律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3.2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伤害自律会的声誉和利益。
3.3 会员应积极参预自律会的活动,共同维护自律会的良好氛围。
四、执行委员会的职责4.1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自律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4.2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并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作发展。
4.3 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会员评议制度5.1 自律会定期进行会员评议,评估会员的表现和贡献,并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惩。
5.2 会员评议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发布评议结果。
5.3 评议结果将作为会员晋升和退出自律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会员晋升和退出6.1 会员晋升根据会员评议结果和个人表现进行,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6.2 会员退出自律会的情况包括:自愿退出、违反章程和规定、被执行委员会决定开除等。
七、章程的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表决通过。
7.2 对本章程的修改将在自律会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及时向会员通知。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自律会的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8.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由执行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与义务、执行委员会的职责、会员评议制度、会员晋升和退出等方面的事项。
自律部章程

自律部章程
第一条明确自律部是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各成员需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在系党委领导和系团委指导下,展开工作。
第二条根据每学期的不同任务,成员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广大学生服务,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各个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学习当代大学生需要具备的积极思想,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活动,遵循和服从领导的安排,对于屡次不听从者予以剔除。
第四条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自身的纪律观念,准时的召开和出席每一次例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五条工作中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落实各项工作,同时,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做精做细各项工作,使之形成和谐氛围。
第六条遇活动时,服从系学生会的调配,全程参与,对于有异议者予以剔除。
第七条把握当代重要思想,构建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八条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参与涉及学生民主管理的活动,反映同学建议、意见和要求,争取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本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加强自身的自律,规范行为准则,共同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制定行为规范,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并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
第五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章程,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组织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自律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组织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自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监督委员组成,负责监督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八条自律会设立纪律委员会,由纪律委员组成,负责处理违规行为,依据章程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自律会设立宣传部、培训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自律意识,开展自律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自律会设立成员大会,定期召开,讨论重要事项,决定组织发展方向和制定重要政策。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遵守组织章程,不得伤害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3.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背职业规范的行为。
4. 尊重他人,不歧视、侮辱他人,不进行言语或者身体上的侵犯。
5. 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不泄露组织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 公平竞争,不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进行商业贿赂。
7. 爱护环境,不进行污染环境的行为,积极参预环保活动。
第十二条自律会成员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组织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自律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懈怠或者敷衍塞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行为准则的成员,自律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纪律处分措施:1. 提醒谈话:对于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提醒和教育。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赋予书面警告,并要求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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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大
学
生
自
律
委
员
会
章
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2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院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我院学生处直属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院级学生组织,是学院进行素质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学生组织,充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律、自检、自查、自管”的优良作风。
它以“建设和谐校园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以身作则”为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校园、树立大学生健康形象”为目标,以加强我院学生自律意识为职责,以提高学生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己任,积极与学院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大学校园。
有播种就有收获,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使学生真正成为学校主人的纽带,参与到学院的建设与管理中来,提高了大学生的责任感,更加切合实际地培养和锻炼了大学生的工作能力。
同时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活力,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机会。
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有主席团、秘书处、纪律监察委员会、资助管理委员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宣传部、文体部等七个部门,结构图如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结构图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评优和党务工作的优先权;
3、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意见;
4、参加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培训;
5、成员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宣传执行学生处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
5、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一节主席团
第三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处老师领导选举产生主席团,对学生处负责。
第四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主持本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本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本会工作的交流。
第五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不在职期间,各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二节职能部门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3名,成员若干名,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八条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
应病不能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九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纪律监察委员会、资助管理委员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宣传部、文体部组成。
第十条主席职责
1、主持本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一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例会时间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秘书处职责
1、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处各办公室值班人员安排;
3、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4、负责起草本会的有关文件;
5、负责本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统计处理各部门每天检查数据,并及时下发二级学院和在外张贴。
第十三条纪律监察委员会职责
1、检查、监督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
3、协助本会其他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四条资助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教室卫生和值日情况;
2、坚持勤工助学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3、统计处理勤工俭学学生工资明细表,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培养学生自主创业能力,组建一支有力队伍;
5、配合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各项工作;
6、协助本会其他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五条公寓管理委员会
1、对学生宿舍文化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2、协助楼管对夜不归宿学生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3、负责宿舍文化建设,开展宿舍文化评比活动;
4、定期做好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
5、协助本会其他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六条宣传部职责
1、负责本会宣传栏的制作、更新工作;
2、负责本会各部门的宣传工作;
3、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海报的宣传发布工作;
4、对外进行联络、促进校院、校企之间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文体部职责
1、配合学生处组织全校性活动;
2、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3、组织开展有关本会各部门工作性质的相关活动;
4、结合我院特色和广大同学的需要,组织开展了多种富于思想性、艺术性、文化性的活动。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凡是本会成员,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时,可依据本校《学生手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加分。
第十九条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本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干部,学生处将授予“优秀干部”的荣誉称号,并有优先的入党推优权。
第二十条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本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干事,本会奖授予“优秀干事”的荣誉称号,并有优先的入党推优权。
第二十一条对于参加除本会日常工作外的其他义务劳动工作的成员,学生处将给予加义务劳动分,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的成员,本会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处理,并上报学生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本会成员不得以本会工作名誉徇私舞弊和进行有违学校和谐的其他私人事件,一经发现将给予除名,并上报学生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本会成员长期不参加本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
认为自行脱离本会,将给予除名处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章常规例会
1、部长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准备重大活动)可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级以上成员;
2、各部门干事会议由各部部长召集,每周一次,会议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参加人员为各部主管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及各部干事。
第二十一章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会议签到处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参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各参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贯彻会议精神。
第二十二章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2、例会无故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3、如遇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也不得累计迟到7次或缺席5次,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第二十三章请假制度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需严格办
理以下请假手续:
1、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请假人需向主管副主席请假并叙述其原因,如理由不正当,视为无效,记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2、由主管副主席在开会前向主席汇报请假情况,并由考核部记录方为正式请假。
第六章附录
第二十四章本章程即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章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