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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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先告字[ ]第号罚先告字[ ]第号::你(单位)因的行为,你(单位)因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的规定,骑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缝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的处罚。

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地点)进行陈××(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机关印章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年月日22、陈述(申辩)笔录陈述(申辩)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陈述(申辩)地点:陈述(申辩)人:性别: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与本案关系:记录人:工作单位:陈述(申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应经当事人核阅后签注“陈述(申辩)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陈述(申辩)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听告字[ ]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行为,违反了《……法》的规定。

本机关依照《……法》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种类、数额或者期限)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电话:地址:被告知人:年月日(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存根)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通字[ ]第号听通字[ ]第号被通知人被通知人(个人)姓名性别住所骑所在单位地址案由被通知人(单位)名称地址听证方式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听证主持人本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听证员章(不公开)举行一案听证会,请准时参加。

当事人无正当理书记员由不参加听证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通知内容(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注: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义务见下页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义务一、权利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2、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3、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听证;4、在听证会上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5、在听证会上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据;6、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劳社监听告字[ ]第号
被告知单位
(人):
经调查,被告知单位(人)的以下行
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
定:
拟对被告单位(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

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要求。

我局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公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目录1、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移送函2、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登记表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4、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5、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6、劳动保障监察回避申请表7、劳动保障监察现场检查笔录8、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9、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10、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11、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委托书12、劳动保障监察审计通知书13、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14、劳动保障监察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15、劳动保障监察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16、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终结报告17、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8、劳动保障监察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9、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内部审批表20、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2、劳动保障监察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2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审核表2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6、听证笔录27、听证报告28、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29、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30、劳动保障监察扣押(查封、拍卖)财物申请书31、劳动保障监察纠正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通知书32、劳动保障监察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4、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35、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报告36、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37、劳动保障监察案卷38、卷内文件目录39、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备考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移送函人社劳监移字[ ]第号:本机关年月日受理案件,在调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名称、存在问题和移送理由等),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

依据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和物品共件,具体如下:本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受移送单位(盖章)移送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二份,移送和受移送单位各一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登记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举报□投诉编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附表4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人社劳监不受字[ ]第号: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你关于的投诉已超过法定限期,现决定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结案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结案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事先告知书的发放对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主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面向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书面告知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

事先告知书的发放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事先告知书的内容1. 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事先告知书应当明确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2. 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先告知书应当明确告知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处罚的种类、幅度、依据等。

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有权对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提出申辩意见。

3. 申辩和陈述的权利事先告知书应当明确告知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有权就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进行书面申辩和陈述。

三、事先告知书的发放流程1. 主管行政机关依法收集、调查并查证相关案件事实和证据。

2. 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形成行政处罚的初步意见后,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发放事先告知书。

3. 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收到事先告知书后,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提出书面申辩和陈述。

4. 主管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申辩和陈述意见进行复核和考虑,并据此形成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事先告知书的意义事先告知书的发放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以下意义:1. 保障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知情权,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保障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申辩和陈述权,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为行政处罚事后的法律诉讼提供法律依据,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和扩大。

五、结语事先告知书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及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第二章立案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案件审理科。

对于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监察科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于下一个工作日报支队领导审批,并录入电脑。

第六条信访科接到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报支队领导审批后移交监察科调查取证。

第七条办公室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指令书》移交案件审理科。

第八条对案件的调查检查,由支队领导或监察科长指定一名劳动保1障监察员为主办人员。

主办人员在办案中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办案人员应配合主办人员的工作。

主办人员实行一案一指定的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被指定为多个案件的主办人员。

第九条主办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具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处五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勤政廉洁;第十条主办人员职责:(一)负责提出对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方案;(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指导协调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办案。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都是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与劳动者无关,比如罚款是向国家缴纳罚款,行政处罚记录到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中,影响企业的信用度。

而行政处理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赔偿金等。

行政处罚是一种最重要的处罚方式,许多行为的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罚,一般的处罚还有刑事处罚、民事处罚等决定的,在劳动监察部门发布的处罚决定的,一般分为处理决定,还有行政处罚决定,正两样是不一样的处罚,那么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与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都是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与劳动者无关,比如罚款是向国家缴纳罚款,行政处罚记录到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中,影响企业的信用度。

而行政处理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赔偿金等▲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

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

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

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标准。

行政管理机关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没有法定的依据,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法定的。

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要合法,必须是有关设定处罚的规范要合法,如果设定的规定都不合法,据此不合法的规定而实施的行政处罚当然也不合法。

程序法定。

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不仅体现在实体内容方面,同时还体现在程序的形式方面,这就是行政处罚适用的程序是法定的。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

海口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操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及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于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明确处罚依据,无需进一步查证,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规定的以下违法行为,可适用本规定,当场处罚:(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收取劳动者财物的;(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扣押劳动者物品、档案的;(三)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四)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招用未持证人员的;(五)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六)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的规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七)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八)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九)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十)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十一)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当场处罚的。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实施当场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尊敬的:根据《法》(以下简称法律)的相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特向您告知如下事项:一、案件概述1.1 案件背景(在此描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要涉及人员等)1.2 违规行为(详细和描述您的违规行为,包括具体的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第X条第X款、第X条第X款(以下简称相关法律规定),您的行为构成了以下违规行为:(在此和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款,以及该条款所规定的违规行为)三、处罚依据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将对您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3.1 处罚依据(在此和解释出处罚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以及该条款所规定的处罚措施)3.2 处罚措施(在此具体说明将对您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金额、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四、申辩权利及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您有权对本处罚决定提出申辩。

具体申辩程序如下:4.1 申辩材料准备(在此说明申辩所需的材料准备,如申辩书的写作要求、证据材料等)4.2 申辩递交(在此说明申辩材料的递交方法、递交地点等)4.3 申辩处理(在此说明行政机关对申辩材料的处理程序,包括审查、答复等)五、案件处理程序5.1 处理衔承(在此说明案件的处理衔承程序,包括行政机关的职责、组织架构等)5.2 证据收集(在此说明行政机关将会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现场取证等)5.3 调查取证(在此说明行政机关将会进行的调查取证步骤和程序)5.4 处罚决定(在此说明行政机关将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的处罚决定程序)六、附则6.1 本告知书的效力(在此说明本告知书的法律效力、申辩期限等相关事项)6.2 法律救济途径(在此说明您可以寻求的法律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附件:(附件的名称及数量)法律名词及注释:(文档涉及的法律名词以及对其的解释和注释)本文档涉及附件。

请妥善保管。

此致行政机关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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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
1.
2.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厅(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厅(局)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月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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