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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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的住宿标准

班子的住宿标准

班子的住宿标准
班子的住宿标准通常根据成员的级别和出差地点的情况来定。

省部级干部住宿费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每人每天,厅局级干部标准介于450元至500元之间,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则从310元到350元不等。

在伙食补助费标准方面,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定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为100元。

此外,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房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当地陪同人员不安排住宿。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出差标准或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本《办法》在公务⼈员出差等⽅⾯进⾏了重⼤改⾰,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度重视。

⼆、本《办法》从2007年1⽉1⽇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作需要⼀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员每⼈每天600元、司局级⼈员每⼈每天300元、处级以下⼈员每⼈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作完成后,将另⾏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六年⼗⼀⽉⼗三⽇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证出差⼈员⼯作与⽣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补助费和公杂费实⾏定额包⼲。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具的,超⽀部分⾃理。

(⼀)出差⼈员乘坐交通⼯具的等级见下表:出差⼈员乘坐交通⼯具的等级表(⼆)出差⼈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施上限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1)、差费补助为住宿补助和其他补助(含餐费和市内交通费用)1、对本市市区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采取:1)、对住宿费、话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包干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市区、各地州县级一下城市、偏远城市(住宿标准为)经理级别: 市级内:300 元/天;各地县200 元/天;技术人员:市级内:180 元/天;各地县100 元/天;(报销需提供有效发票)特注:两人(同性)以上出差的,应安排两人同住一个房间,并应严格按照公司住宿标准住宿:住宿报销按照一间标准间的住宿标准报销(如两人同出差去喀什,住一间房,那么财务报销180 元=每人90 元/人);如遇特殊情况:如旅游旺季需要抬高住宿标准的,可以电话知会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向总经理反馈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当地相应住宿费用的报销。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应提前知会相关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超支不补也不再发给出差补贴)2、市内交通餐补费用经理级别60 元技术人员40 元为简化财务手续,伙食费和车费按本制度中规定标准实行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

3、话费报销:因公司已经给全体员工配备了手机和手机卡,并且每月按照实际情况给全体员工充值话费,话费报销实施包干报销,(群邮件已经给大家明确说明,群共享里也给大家说了如何节省出差开支)超支自费。

4、公司出差人员所乘的交通工具应提供相应的票据实施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必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超出规定范围由个人承担。

2、两人以上的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员使用出租车要经领导同意,打的费用可以报销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6 小时以内为硬座待遇;6 小时以上可享受硬卧待遇(若员工乘坐6 小时以上的交通工具,自发没有享受硬卧待遇的可以补50%的票据差价)3、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05.20•【文号】[92]财文字第070号•【施行日期】199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1月6日实施日期:1996年2月1日)废止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92]财文字第07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物价调整的影响,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我们重新制定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199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

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二)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标准明细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标准明细表
800 470 350
5~9 月 900 450 300 120 100
800 430 330
100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120
石河子市、
克拉玛依
市、昌吉
州、伊犁
州、阿勒泰
800 480 340
120
地区、博
新 州、吐鲁番
疆 市、哈密地
区、巴州、
和田地区
克州
800 480 320
1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100

全市
800 450 350
100

安 全省
800 460 350
100

福州市、泉
福 州市、平潭 900 480 380
100
建 综合实验区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00
厦 全市

900 500 400
江 全省
西
800 470 350
烟台
济南市、淄
市、
博市、枣庄
山 市、东营
威海 800 480 380

市、
市、烟台
日照
市、

100 100
7~9 月 960 570 450 100
潍坊市、济
宁市、泰安
市、威海
市、日照市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00
青 全市
岛 郑州市
河 南 其他地区
湖 武汉市 北 其他地区
800 490 38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50 100
900 480 380
100
德阳市、遂
宁市、巴中 750 430 310

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报销支付标准

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报销支付标准

三、凭证的开具和保存
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具有收交频次高、金额小等特点,票据开具、 保存工作存在一些难题。为此,按照规范管理与简化操作并重的原则,规定接 待单位应“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 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有效解决一些基层接待单位开具不了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规定票据由出差人员“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在强化个人责任的 同时,有效解决财务人员审核难、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
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印发背景
当前印发该通知,是财政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人的系列重要批示指 示,通过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务实举措。 2013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31号)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完善、细化差旅费管理。 一是细化标准。将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级,同时制定部分地市旺季住宿费上浮标 准,实施精准管理。 二是动态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实际情况提高住宿费标准并及时调整,着力解决过去 长期存在的标准滞后问题,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三是配套衔接。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衔接,明确出差人员就 餐和市内交通应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要交纳费用。四是强化管理。完善 出差审批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强化监督问责,着力解决过去存在的差旅费转嫁等 问题。 当前,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此前存在的转嫁差旅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接 待以及由此产生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还 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等要求,需要进 一步细化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的具体规定,增强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为此,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 《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最新中国公务员出差补贴标准

最新中国公务员出差补贴标准

最新中国公务员出差补贴标准篇一: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最新版2022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22]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22年12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财政部差旅费报销标准

财政部差旅费报销标准

财政部差旅费报销标准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各部门、大区、办事处、店:随着公司的发展,出差及内部人才流动更加频繁。

出差、专案辅导以及单店运营支持的情况越来越多。

为规范差旅费用的报销,公司出台了一系列通知以规范报销标准及程序。

经过一年的实际运行,现对相关 * 及补充通知汇总规范如下:一、出差、外派专案辅导、外派驻店的界定:1、出差:即公司工作人员因公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指派,到该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地区进行短期工作的统称。

其期限一般在30天以内。

根据佳永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不能视为出差。

1、到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其他省、地、市、直辖市、自治区、县的;2、当天不能返回;3、单边路途时间在3.5小时以上的(以长途交通工具公告时间为准)。

4、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因公外出的, * 出差。

满足2没有满足3的,如产生车费和住宿费可按等级标准报销。

5、出差人员一次性连续出差累计超过3.5小时的,按出差时间即早上(8:00-12:00)、中午(12:00—17:00)、晚上(17:00——)划分三个时段,报销早中晚误餐补贴,报销标准按2:4:4的比例比照各职等等级的标准进行(详见本通知外地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二、外派专案辅导:指人事、训练、行销、工程、财务、审计、采购、IT等公司系统人员及督导、厨务专员因专案工作需要,到外派工作同一地点超过30天。

专案辅导工作期限应在六个月以内,超过时间的须将编制转入当地大区或办事处,不再享受相关补助。

三、外派驻店:专指营运系统单店一至七职等人员的外派,无论支持或驻店,外派人员均按规定执行上浮工资。

除路途享受出差补助外,外派期间其它时间不再享受出差或专案补助。

四、各职等人员由公司安排参加公司内部的各类培训或会议,视同当地工作,薪资及福利不变,可享受通讯漫游补贴。

路途中享受伙食补助。

四、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一)、交通费报销的标准1、本地市内出差交通费的报销标准(1)公司七职等及以下人员因公到本地市内出差,原则上只报销公交车费,确因紧急事务或到无公交车的地点办事,公司又无法提供其他交通工具,经主管同意,方可报销出租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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