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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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粤港科技合作 共建科技创新体系——从科技的视角解读《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加强粤港科技合作  共建科技创新体系——从科技的视角解读《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部 门落 实框 架协议 提供 决策 参考 。
加 强粤港科技合作 共建科技 创新体 系
从科技 的视角解读《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口文 / 林涛


粤港共建科技创新体 系
[ 文] 原 发挥香 港服 务业 和广 东制 造业优 势 , 加快 形成 国际
重要 意 义 , 于 支 持 全 国 自主 创 新 体 系 的 建 设 亦 具 有 独 对
促 进 了粤 港 两地 国际 竞争 力 的提 升 和社 会 经 济 的快 速 发 展 . 进 粤港 科技 创 新 与 合作 , 推 支持 两地 合作 项 目向
更 深入 、 实质 性 的 方 向 发 展 。 广 东省 科 技 厅 与 香 港 创 新
“ 学 发 展 , 行 先 试 ” 战 略 思 想 , 时 也 带 有 区 域 特 科 先 的 同
业 关 键 技 术 的 科 技 攻 关 为 切 入 点 . 面 向社 会 公 开招 标 以
础上 , 为粤港科 技合 作指 明 方向 。三是 粤港 科技 创新 体
系建 设 是 国 家 自主 创 新 战 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体 现 了
的方 式 . 织社 会 各 方 力量 实施 重点 突破 攻 关 . 力地 组 有
主 战 场 二 是 粤 港 科 技 创 新 体 系建 立 在 粤 港 科 技 创 新 资
源 的 充 分 整 合 以 及 产 业 发 展 的 科 技 创 新 需 求 对 接 的基
这一 点 强调 的是 深入 开展 粤港 ( ) 澳 科技 联 合 资助
计划 . 升 产业技 术 水平 。 提 以粤 港 两地 支柱 产业 、 战略 产
内容 , 开 了粤港 区域经 济一体化 新 的一 页。 掀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加强粤港澳地区在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三地体育事业的共同发展,提高体育水平,增进三地人民的友谊和健康,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 以推动粤港澳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共同目标,通过资源共享、经验交流、项目合作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2. 遵循体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三地的特色和优势,共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平台。

二、合作内容1. 体育赛事交流共同举办或参与各类体育赛事,包括但不限于竞技体育赛事、群众体育赛事、青少年体育赛事等。

互相邀请对方参加本地举办的重要体育赛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体育人才培养与交流建立体育人才交流机制,定期选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进行交流学习。

共同开展体育人才培训项目,分享培训资源和经验。

3. 体育产业合作加强在体育产业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体育营销等产业的发展。

鼓励三地企业在体育领域进行投资合作,共同开发体育市场。

4. 体育科研与创新开展体育科研合作,共同研究体育训练方法、运动康复、体育科技应用等领域的课题。

对接香港合作协议书范本

对接香港合作协议书范本

对接香港合作协议书范本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境合作已成为企业扩展市场、共享资源的重要手段。

特别是对于内地与香港的企业而言,两地的经济互补性为双方提供了广阔的合作空间。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标准的香港合作协议书范本,帮助您在与香港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时,能够更加专业和高效。

【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合作方A):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拟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开发市场,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条合作范围1. 产品或服务的开发、生产、销售等;2. 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信息交流等;3.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合作事项。

第三条合作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项目的特点,采取以下合作方式:1. 联合投资设立合资企业;2. 委托加工或代理销售;3. 技术交流与转让;4. 其他双方认可的合作方式。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合作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 定期与乙方进行业务沟通和技术交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时支付合作款项;- 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销售支持;- 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财务条款1. 收益分配:按照双方协议的比例分配合作所得利润;2. 成本承担:双方各自承担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应费用;3. 结算方式:双方应于每季度末进行一次结算,并出具详细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知识产权1. 合作期间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共有知识产权;3.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全文為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及其補充協議,促進粵港更緊密合作,廣東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經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合作宗旨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放眼世界、面向未來,在全球格局深刻變化、周邊地區競爭加劇以及國家的發展中,以戰略思維謀劃粵港合作發展思路,完善創新合作機制,進一步建立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系,有效整合存量資源,創新發展增量資源,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社會、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共同發展,攜手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率先形成最具發展空間和增長潛力的世界級新經濟區域。

第二條發展定位一、推動粵港經濟社會共同發展,促進與閩臺、北部灣地區深度合作,深化與泛珠江三角洲等其它地區合作,率先建設在全國乃至亞洲具有較強引領作用、更具活力、發展潛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新經濟區域。

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廣東金融服務業發展,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廣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具有更大空間和更強競爭力的金融合作區域。

三、發揮香港服務業和廣東制造業優勢,加快形成國際一流的現代產業體系和科技創新體系,打造世界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

四、加快跨境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優化區域營商環境,促進區域人員、貨物、信息、資金等要素往來流通便利,形成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國際航空樞紐、航運中心和物流中心,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

五、構建全國領先的區域環境和生態保護體系,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生活及消費方式,建設宜居、便利、管理和服務水平先進的優質生活圈。

六、加快城市公共服務體系銜接,促進香港與深圳、廣州等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協同發展,實施人才戰略,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總部經濟,形成高端產業、高級人才以及優質資源集聚的世界級城市群。

粤港交通合作迎来新发展

粤港交通合作迎来新发展

境 设施 均 要 加 快 提 升 发展 ,如 加 快 跨 境 东 省 共 有 港 澳 跨 境 运 输 船 舶 l 7 艘 , 40 基 础 设 施 网 络 建 设 ; 优 化 区 域 营 商 环 l 4 载 重 吨 , 平 均 吨 位 i 5 吨 ; 已 开 8万 20
出 :推 动 建 立 港 口合作 交流 机 制 ,加 强 港 口发 展 政策 等交 流 ,形 成 以香 港 为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 深 圳 港 、 广 州 港 为 枢 纽
● 蚕国
圯 w
・积 极建 设 珠 三 角 高等 航 道 网 ・支 持和 鼓 励 粤 港航 运 企 业 开辟 跨 境 航 线 合作 ・推 动建 立 港 口合作 交 流 机 制 , 善 大 珠三 角 港 口群功 能 , 成 优 势互 补 的 港 口体系 完 形
本 刊 记 者 杨 兴 州
广 东 省 政 府 和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厅 相 关 负 责 人 介 绍 ,港 珠 澳 大 桥 是 京 港 道 行 政 管 理 , 争 创 一 流 的 养 护 ; 做 好 规
跨 境交 通 基 础设 施 将 加 快 发 展
按 《协 议 》 规 划 , 两 地 的 商 贸 环
轮 运 输 等 功 能 的 水 路运 输 网的 形 成 。 资 料 显 示 :截 至 2 0 年 年 底 , 广 09
完 善 大 珠 三 角港 口群 功 能
在 港 口 合 作 方 面 , 《协 议 》 提
港 ,其 他 港 口 为支 线 港 和 喂 给 港 的 大珠
境 ;促 进 区 域 人 员 、货 物 、信 息 、 资 金 通 东 莞 虎 门 、深 圳 蛇 口 、深 圳福 永 、 中 等 要 素 往 来 流通 便 利 ,形 成 更 低 成 本 、 更 高 效 率 的 国 际航 空枢 纽 、 航 运 中心 和

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广州

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广州

《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粤港澳地区的综合优势,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全方位开放中的引领作用,为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称四方)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总则(一)合作宗旨。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完善创新合作机制,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二)合作目标。

强化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经济发展重要引擎的作用,构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推动专业服务和创新及科技事业发展,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推进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

努力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合作原则。

——开放引领,创新驱动。

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集聚创新资源,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开展创新及科技合作。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创新完善合作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和规划协调对接,推动粤港澳间双向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使合作成果惠及各方。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各种生产和生活要素在区域内更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

——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支持广东全面深化改革,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推动主要合作区域和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以点带面深化合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审议机制论析


关 键 词 : 作框 架协议 ;区域合 作 ;审议机 制 ; 商 合 协
中 图分类 号 : 4 DF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6 134 2 1 ) 10 5 -4 17 —9 X( 0 2 0 -0 7 0
为了落实《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08 20 22 年 ) ( 00 》 以下称《 纲要》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 )《 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内地与澳 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 和《
贸关系的安排》 及其补充协议 ( 以下统称 C P )促进粤 EA , 港澳更紧密合作, 广东省人 民政府 与香港特别行政 区政 府 、 门特别行政 区政府分别于 21 4月 7日和 21 澳 00年 01
年 3 签署了《 月61 3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 、粤澳合作框架 协议》 以下统称《 ( 框架协议》 。《 ) 框架协议》 的签订, 见 证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我国在遵守 WT O法律规则 的基础上 , 一国两制” 在“ 的框架下 , 在寻求区域经济合作 模式上的重大突破, 翻开了粤港澳紧密合作的新篇章。 《 框架协议》 重点亮点突出、 合作领域广泛。就粤港 合作而言 , 协议主要包括跨界基础设施 、 现代服务业 、 制造 业及科技创新、 营商环境 、 优质生活圈、 教育与人才、 重点 合作 区、 区域专项合作规划、 机制安排等领域的合作内容。 就粤澳合作而言, 协议主要包括合作开发横琴、 产业协同 发展、 基础设施 与便利 通关、 社会公共服务、 区域合作规 划、 机制安排等 内容 , 中横琴合作开发 、 其 旅游深度合作 、 中医药产业合作是最具亮点的合作领域。 粤港澳紧密合作关 系是一个 巨大 的系统工程 , 但是 《 框架协议》 在强调合作 的同时 , 似乎对协议 的审议 问题 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或许正如《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 第三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助金融、物流等产业受益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助金融、物流等产业受益《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涉及两地多个产业的深度合作,其中,金融、物流、房地产、高科技等产业有望直接受益。

作为粤港合作的重点,金融将成为粤港合作最大的受益产业。

《框架协议》指出,鼓励广东银行机构对香港银行同业提供人民币资金兑换和人民币账户融资,对香港企业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

支持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

此外,加强粤港保险产品创新合作,共同探索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的模式,探索保险业务衔接的途径和方式。

“广东的部分银行和保险机构将会明显受益。

像创新性很强的招商银行、较早开始香港业务的平安保险等公司将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华泰联合证券策略分析师刘国宏表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在金融服务的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很大优势,粤港金融合作可以提升广东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此外,随着人民币结算、兑换等金融障碍的消除,珠三角的金融机构能够承接许多香港金融机构的业务。

刘国宏认为,珠三角地区物流业投资机会也将凸显。

《框架协议》提出,共同推动建立物流业发展交流机制,优化粤港直通货运车辆指标监管机制,研究打造国际物流中心的政策措施。

“目前内地的物流业体系不规范。

而香港作为国际物流中心,有着先进的物流分配管理体系,粤港合作的深化,有利于广东物流行业形成规范的物流分配体系。

而相比香港,广东物流有较大的成本优势。

”刘国宏认为,“像怡亚通、飞马国际等成熟的物流公司值得关注。

”在招商证券(香港)研究部分析师余黄炎看来,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给内地承建的公司带来许多利好。

像珠港澳大桥的建筑商中国交通建设等公司就明显受益。

中信建投分析师夏敏仁认为,广东地产行业也将长期看好。

随着粤港交通的便利化以及人员流动限制的减少,香港人到广东置业的将越来越多,像万科、招商地产、金地等开发企业有望受益。

高科技产业同样将迎来春天。

刘国宏表示,珠三角本来就是高科技产业的沃土,随着粤港合作的深入推进,高科技产业会有更好的发展。

粤港全面合作更紧密广东科学发展上水平

先试 、率 先 实 践 的基 础 和 未来 发 展 空 间 。
年) , 》 粤港双方于 20 年初商定研究起草 《 09 粤港合作框
架协 议 》 经 过 一年 的努 力 , 粤港 合 作 框 架 协议 》 2 1 。 《 于 00 年 3 获得 闰务 院 批 准 。 粤 港 合 作框 架 协 议 》 我 周 内 月 《 是
5 .吸引香港保险业进入广东保险市场
在保险合作 创新方 面 , 框架 协议 》“ 《 支持 香港保 险公 司进入广 东保险 市场 , 励香港保 险业代理 机构 鼓
在广 东 设 立独 资 或合 资 公 司 ,提 供 保 险代 理 服 务 ” , 这 是在 目前 内地 尚未 出台合 资保险代 理机构 设立 办法
的 情 况 下 具 有 探 索 性 的 突 破 。这 些 金 融 合 作 政 策 为 广 东 实 体 经 济 香 港 金 融 优 势 的 紧 密 结 合 注 入 新 的 动
东办学 的新 形式 、新途径 ” 。这 为粤港 高等教育进一 步 深化合作指明 了方向 ,对加快 广东高等教 育事业发展和
推进粤港 证券市场相关业务合作 , 是粤港金融业构
建共 同市场的重要方面 。 框架协议 》 《 要求 “ 全面推进 信
贷 、证券 、保险 、期货 、 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 务合作” 争取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推出港股 E F( ,“ T 交易 所指数基金 ) 等试点T作” 。在深交所推 出港股 E F 将 T,
地省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一个综合性合作协 议,翻开 了粤港紧密合作 的新篇章 。 在全球格局发生深刻变化 、 区竞争 日趋激烈 的今 地
天 ,粤 港 以世 界 眼光 和 战 略思 维 共 同 谋划 未来 ,行 签 署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不断推进,粤港两地的合作交流也越来越紧密。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粤港两地达成了一项全面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该框架协议共分为四个方面:经济合作、旅游交流、教育科技和文化艺术。

首先,经济合作是双方合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粤港两地在经济发展方面互补性强,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协议规定双方将加大投资合作力度,促进双向贸易,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

双方将互通有无,共享资源,开展企业合作,并共同探索创新科技领域的发展机会。

其次,旅游交流也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粤港两地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双方将加强旅游宣传,共同推广旅游线路和景点。

同时,双方还将加强旅游人员培训和相关服务的提升,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第三,教育科技合作也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将加强教育交流,开展学生互访和学术研究合作。

同时,双方还将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

通过教育科技合作,粤港两地将培养更多的高端人才,推动产业升级。

最后,文化艺术交流也是双方合作的重点之一。

双方将开展文化艺术活动,举办文化展览和艺术演出,促进两地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通过文化艺术交流,粤港两地将增进相互了解,提升文化艺术水平,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是粤港两地深化合作、共同发展的重要文件。

通过经济合作、旅游交流、教育科技和文化艺术四个方面的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动,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高地。

这项协议的签署将为粤港两地的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必将推动双方合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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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促进粤港更紧密合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宗旨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在全球格局深刻变化、周边地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的发展中,以战略思维谋划粤港合作发展思路,完善创新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存量资源,创新发展增量资源,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共同发展,携手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第二条发展定位一、推动粤港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促进与闽台、北部湾地区深度合作,深化与泛珠江三角洲等其它地区合作,率先建设在全国乃至亚洲具有较强引领作用、更具活力、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

三、发挥香港服务业和广东制造业优势,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四、加快跨境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区域人员、货物、信息、资金等要素往来流通便利,形成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国际航空枢纽、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

五、构建全国领先的区域环境和生态保护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及消费方式,建设宜居、便利、管理和服务水平先进的优质生活圈。

六、加快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衔接,促进香港与深圳、广州等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协同发展,实施人才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形成高端产业、高级人才以及优质资源集聚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广东实现科学发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二、坚持平等协商、相互开放,着眼扩大区域共同利益,整合资源,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

三、坚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探索推动主要合作区域和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以点带面深化合作。

四、坚持协调规划、合理对接,共同编制区域合作专项规划,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和发展战略。

五、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促进要素便捷流通和资源优化配置。

第四条主要目标一、在国家“十二五”规划期内,粤港深度合作机制基本建立,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入实施CEPA及服务业对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跨界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建成,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生产和生活要素流通、公共服务体系衔接、重点合作区发展等取得较大突破,区域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共建优质生活圈初显成效,大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格局基本形成。

二、到本世纪二十年代,基本形成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素便捷流动的现代流通经济圈、生活工作便利的优质生活圈、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成世界级城市群和新经济区域。

第二章跨界基础设施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跨界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构建大珠江三角洲发达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加快建设跨界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形成无缝衔接、换乘便利的陆路网。

港珠澳大桥预计于2016年底建成;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2010年开工建设;广深港高速铁路广州至深圳北段2010年建成、福田站段2012年建成,香港段2015年完成。

加快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港西部快速轨道交通等项目规划和建设。

二、建设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支持和鼓励粤港港航企业在开辟粤港跨境客、货运水路航线,包括邮轮航线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兼具旅游、客货运输、邮轮运输等功能水路运输网的形成。

三、完善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等五大机场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珠江三角洲空域使用空间,支持香港机场巩固国际航空中心地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成我国门户复合型航空枢纽,深圳机场成为大型骨干机场,珠海机场发展航空产业,构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直升机短途运输网络,促进航空企业在投资、销售网络、扩展业务等方面的商业合作。

四、推动建立港口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港口发展政策等交流,形成以香港为国际航运中心,深圳港、广州港为枢纽港,其它港口为支线港和喂给港的大珠江三角洲港口群。

五、调整口岸功能定位,规划建设新口岸,完善公共交通接驳,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推进口岸电子化建设。

实施皇岗口岸出入境大厅、文锦渡口岸旅检大楼改扩建工程;建设港珠澳大桥配套口岸,规划建设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配套口岸;规划建设深港西部快速轨道配套口岸;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

第二条信息网络一、进一步提升粤港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及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渗透,推进广东数字家庭中心、数字电视工程实验室、香港数码港等粤港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持平台资源合作与共享,加强电信监管和应急通信保障合作。

二、研究推动粤港电信企业降低通信结算价的可行方案。

在现有调频协调机制框架下,做好粤港边界地区频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频谱资源,促进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网络以及数字电视广播共同发展。

第三条水电及能源基础网络一、优化东江水资源调度机制,落实粤港“东江水供水协议”,实现最终年供水量11亿立方米,保障对香港供水。

二、探讨加强电网联网,增强电力互供,提高对香港供电保障能力。

三、依据《国家能源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供气供电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共同支持通过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向香港供气及配套建设深圳LNG项目,提高香港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支持增加向香港供应核电等清洁电能,逐步淘汰香港煤电机组。

第三章现代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高端服务业,促进香港现代服务业进入广东,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引进和合作,加快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水平;深化粤港产业链条分工合作,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第一条金融一、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相关政策框架下,共同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适时扩大参与试点的地区、银行和企业范围,逐步扩大香港以人民币计价的贸易和融资业务。

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鼓励广东银行机构对香港银行同业提供人民币资金兑换和人民币账户融资,对香港企业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

支持广东企业通过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

支持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

二、推进人民币跨境调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民币现钞跨境调拨机制,加强跨境反假币、反洗钱合作。

三、支持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银行、证券及期货、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依法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或组织。

支持香港证券公司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广东保险市场,鼓励香港保险代理机构在广东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

推动广东法人金融机构赴港开设分支机构,拓展境外业务。

四、全面推进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务合作。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符合条件的广东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信托投资基金。

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港股ETF等试点合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圳和香港创业板市场跨境上市。

加强粤港保险产品创新合作,共同探索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的模式,探索保险业务衔接的途径和方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广东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五、加强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广东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在不违反WT0规则的前提下,原则上适用于在广东的港资中小企业。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符合条件的广东金融机构为境内港资企业在内地银行间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提供承销服务。

鼓励在广东的港资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

六、推动金融智力合作,支持两地金融培训机构和人才的交流合作,打造金融高端研究论坛和平台,推动金融合作创新。

第二条旅游一、支持双方旅游企业拓宽粤港旅游合作范畴。

二、联合开发推广“一程多站”旅游线路,研究开发粤港航空及邮轮旅游,形成不同主题、特色、档次的多元旅游产品体系。

三、共同开拓海外旅游市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共同吸引国际游客。

有效利用广东“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简化到香港的外国游客入境广东手续。

四、为广东居民到香港旅游及香港居民到广东旅游相互提供通关、交通等便利措施。

五、建立粤港旅游市场监管和投诉处理协调机制,互通共享旅游市场监管信息,推行诚信旅游,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第三条物流与会展一、共同推动建立物流业发展交流机制,支持物流企业加强交流合作,优化粤港直通货运车辆指标监管机制,研究打造国际物流中心的政策措施。

二、鼓励业界逐步统一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标准,加强物流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加快信息技术在物流业应用。

三、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业界互相参与对方举办或共同举办的专业展会和综合展会,支持联合办展和差异化办展,联合举办会展宣传活动,互换或共同编制会展业信息,宣传推介大珠江三角洲国际会展品牌。

第四条专业服务与服务外包一、落实CEPA及服务业对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香港服务提供商依照相关规定到广东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降低准入门坎、简化审批程序。

二、搭建粤港服务外包合作平台,共同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

联合承接全球软件开发、金融后台、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打造区域服务外包品牌,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服务外包基地。

第五条文化创意及工业设计一、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支持投资文化设施,联合培养文化创意设计人才,支持设计成果市场推广和产业化生产。

允许香港广告专业人士参加广东广告专业职称评定。

二、建立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两地及海外企业合作平台。

支持广东省与香港影视机构在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后,合作、协作拍摄制作影视节目和电视动漫节目,大力支持开展文化服务产业合作。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广播影视演艺节目营销网络。

三、加强工业设计产业合作,联合开展教育培训、成果推广、项目建设等。

共同培养工业设计等技能型人才,推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在珠江三角洲产业集群引进香港工业设计服务。

第四章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发挥各自优势,连手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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