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电力设施迁改是指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需要,对电力设施进行调整、迁移或改造的管理工作。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电力设施迁改的程序、要求和责任,确保电力设施的迁移、调整和改造工作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
本文将就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重要内容进行讨论。
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力设施的供应和配套设施的改造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电力设施迁改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和合作,为了统一管理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制定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明确各方的权责和程序。
二、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制定范围1. 迁改范围:电力配电设施、变电设施、输电设施等各类电力设施的迁移、调整和改造。
2. 主体责任:有关电力企业、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等各方的主体责任。
3. 管理流程:电力设施迁移、调整和改造的全过程管理。
三、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管理原则: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安全优先、保护环境,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2. 形成机制:建立电力设施迁改的审批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各方的权责和程序。
3. 迁改标准:明确电力设施迁改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确保迁改后的设施能够满足供电需求。
4. 迁改程序:规定电力设施迁改的申报、审批、设计、施工和验收程序,保证迁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5. 违规迁改处理:对于迁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迁改工作的合法合规进行。
6. 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迁改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设施运行的安全监控、施工的安全保护和紧急救援措施等。
7. 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将电力设施迁改的信息公开给公众,并鼓励公众参与迁改决策和过程监督。
四、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实施路径1. 制定阶段:成立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起草组,调研和分析电力设施迁改现状和问题,制定初步方案。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 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 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二)客户应对迁改费用以及迁改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形成的实物资产(含电力设施、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通道、电缆沟道等)的无偿移交等作出安排,确保迁改后的电力设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无权属争议风险,并承诺办理该迁改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客户申请跨(穿)越、迁改涉及其它设施或可能妨害其它设施的,客户应自行与其它设施产权人达成同意迁改工程建设的协议。
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在受理客户跨(穿)越、迁改申请文件后,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对于客户的跨(穿)越申请,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应在 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予以审核并书面答复客户。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doc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 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 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二)客户应对迁改费用以及迁改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形成的实物资产(含电力设施、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通道、电缆沟道等)的无偿移交等作出安排,确保迁改后的电力设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无权属争议风险,并承诺办理该迁改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客户申请跨(穿)越、迁改涉及其它设施或可能妨害其它设施的,客户应自行与其它设施产权人达成同意迁改工程建设的协议。
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在受理客户跨(穿)越、迁改申请文件后,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对于客户的跨(穿)越申请,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应在 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予以审核并书面答复客户。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电力设施迁改是指为了改善电力供应,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或者为了改造老旧、不安全的电力设施而进行的设施迁移和更新。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电力设施迁改工作,保障迁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迁改工程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而制订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迁改管理获得批准电力设施迁改前,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迁改申请材料必须详细包括迁改原因、方案、工程量、预算和进度计划等内容。
批准后,迁改责任人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计划进行迁改工作,必要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迁改工程无误进行。
二、迁改工程的选择和施工迁改工程的选择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咨询意见和批准要求来确定。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细化工程量、进度和质量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如遇到问题或变动,应及时调整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迁改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为确保迁改工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迁改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工程技术、安全操作、应急处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参与迁改工作,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四、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迁改工程中,应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
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迁改责任人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情况。
应急预案要包括事故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调配等内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五、迁改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对迁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迁改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现象,应及时通知责任人整改,并做好记录和报备工作。
六、迁改工程竣工验收迁改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 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 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二)客户应对迁改费用以及迁改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形成的实物资产(含电力设施、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通道、电缆沟道等)的无偿移交等作出安排,确保迁改后的电力设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无权属争议风险,并承诺办理该迁改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客户申请跨(穿)越、迁改涉及其它设施或可能妨害其它设施的,客户应自行与其它设施产权人达成同意迁改工程建设的协议。
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在受理客户跨(穿)越、迁改申请文件后,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对于客户的跨(穿)越申请,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应在 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予以审核并书面答复客户。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规定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二)客户应对迁改费用以及迁改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形成的实物资产(含电力设施、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通道、电缆沟道等)的无偿移交等作出安排,确保迁改后的电力设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无权属争议风险,并承诺办理该迁改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客户申请跨(穿)越、迁改涉及其它设施或可能妨害其它设施的,客户应自行与其它设施产权人达成同意迁改工程建设的协议。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新版)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新版)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电力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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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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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力设施的交叉跨越、穿越和迁改管理工作,保护电力线路通道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
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设施是指公司所属各类在运或停运(但没有作资产报废处理)的架空及电缆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开关站等输变电设施,客户是指对公司系统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提出了跨(穿)越和迁改需求的各级政府、电力用户、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发展策划部是电力设施迁改管理的牵头部门,生技部、基建部为主要配合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跨(穿)越和迁改申请程序
因公司电网建设或运行管理需要,由公司出资对现有
电力
因市政、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或其它建设需要,由客户提出需跨(穿)越或迁改公司所属电力设施的,由客户出资建设。
其中220千伏及以下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所在电业局(公司)受理,500千伏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由运检公司受理。
客户的跨(穿)越、迁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客户建设项目简况,跨(穿)越、迁改电力设施的原因、跨(穿)越地点和方式,迁改范围和方式(架空或电缆入地),与跨(穿)越或迁改电力设施相关的客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并附图说明。
(二)客户应对迁改费用以及迁改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形成的实物资产(含电力设施、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通道、电缆沟道等)的无偿移交等作出安排,确保迁改后的电力设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无权属争议风险,并承诺办理该迁改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客户申请跨(穿)越、迁改涉及其它设施或可能妨害其它设施的,客户应自行与其它设施产权人达成同意迁改工程建设的协议。
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在受理客户跨(穿)越、迁改申请文件后,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对于客户的跨(穿)越申请,电业局(公司)
及运检公司应在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予以审核并书面答复客户。
(二)对于35千伏及以下的电力设施迁改申请,电业局(公司)应在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予以审核并书面答复客户。
(三)对于1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迁改申请,电业局(公司)及答复客户并说明原因,具备条件的立即上报公司发展策划部。
公司发展策划部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会议,会同生技部、基建部等有关部门对迁改申请进行审查,并由发展策划部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在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根据批复意见向客户出具书面答复。
第三章跨(穿)越和迁改方案审查和建设管理
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在答复同意客户跨(穿)越申请以后,应与客户协商并共同制定跨(穿)越方案,合理选择跨(穿)越点和实施时间,为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客户在工程实施时应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应予以监护。
客户在其迁改申请获得电业局(公司)及运检公司同意迁改的批复后,应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咨询单位按现行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编制电力设施迁改方
案设计报告。
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查: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迁改方案,由电业局(公司)组织审查并批复,并报公司备案。
(二)110 千伏、220千伏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如不改变原架空电力线路路径,仅为杆塔升降、平移或者增减杆塔数量的,由电业局(公司)组织审查并批复,并报公司备案;其它涉及路径变更等较大变动的迁改方案,由电业局(公司)初审后转报公司,公司发展策划部组织审查并批复。
(三)500千伏电力设施迁改方案,由运检公司初审后转报公司,公司发展策划部组织审查并批复,运检公司根据公司批复意见书面答复客户。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的建设管理:
(一)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由客户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和停电时间等应取得所在电业局(公司)或运检公司的书面同意,施工期间电业局(公司)或运检公司应予以监护,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二)迁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费用收取:
跨(穿)越电力设施时,如果不改变电力设施,不影响电网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程规定以及环境保
护要求的,不应收取客户任何费用。
公路、铁路建设引起的电力设施迁改,费用收取标准按照《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相互交叉跨(穿)越或迁改工程建设管理协调意见》(川发改项目〔2010〕393号)及《印发铁道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相互配合支持铁路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铁计〔2010〕17号)文中有关要求执行。
迁改资产的接收与处置
(一)迁改工作中新建成的资产应由迁改出资方无偿移交给资产拆迁方。
资产无偿移交前,应完善相关手续,根据迁改方案批复意见,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无偿接收电网资产的相关规定,依据新投运资产的竣工决算报告,办理接收资产的相关手续及权属登记、资产账务处理工作。
(二)在迁改工作中报废的原有固定资产,资产产权属公司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有的,应根据资产报废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同时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及残值回收工作。
(三)在迁改工作中报废的原有固定资产,资产产权不属于公司各全资、控股供电企业及运检公司所有的,由客户自行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因迁改工作导致的设备异动应按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办理设备异动和申请投运手续。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办法》(川电发展〔2008〕202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室印发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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