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的公告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9.29
•【字号】2021年第35号
•【施行日期】2021.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的公告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石家庄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15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部下放省局登记权限和登记企业的通知》(冀市监办〔2021〕124号)的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省级企业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各市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
省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登记。
二、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实施范围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下放省级企业登记事项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实施。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机关对下放事项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