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利工程代建制的模式应用
代建制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代建制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摘要:社会经济发展快速,水利工程建设逐渐增多,水利工程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原有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陷,工程的管理工作面对着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代建制模式涌现出来。
这样的管理模式的适用范围很广,经过时间的检验,也有着比较好的预期目标,值得当今的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借鉴。
本篇文章从不同的方面简要探索了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中代建制模式。
关键词:代建制;水利工程;应用;问题1不同委托主体下水利工程代建模式1.1 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代建模式政府作为委托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模式,选择优秀的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依靠其专业化管理,负责工程自投资管理至建设实施完成的组织管理工作。
被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质量、投资和工期控制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成功完成,并交付使用单位,完成其代建任务。
在该模式中,委托方对工程中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被委托方在代建期间依合同履行工程建设方的职责。
该模式又可划分为常设机构(专职项目法人)和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项目管理单位两种模式。
1.2 项目法人委托代建模式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管理单位,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被委托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全部或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任务。
在该模式中,委托方及时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并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等协调工作,代建单位依合同约定负责部分或全部工程建设中各项控制管理协调工作。
1.3 政府投融资中心委托代建模式政府将建设资金筹集工作交由投融资中心(公司)完成,中心(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优秀代建单位,签订合同,代建单位承担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在该模式中,委托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监督审计,代建单位做好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跟踪管理进度、投资、质量和安全目标,并负责做好招标、开工、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1.4 ppp模式水利建设项目所需要投入的资金很多,且整个项目建设完成所需的时间很长,水利设施的寿命相对也比较久一些,所以水利建设可以采取ppp模式。
现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现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摘要:本文阐述了新型代建制管理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的区别,并就代建制管理模式从系统外部、内部和三维角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将发挥深远的作用。
关键词:代建制;水利工程;层次分析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new generation of organizational system management mode and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 the difference, and is acting system management mode from the system and external and internal 3 d Angle of analysis, the agent management mode in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ill play the role of profound.Key words: the ag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Hierarchical analysis1前言我国项目管理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
主要形式为投资方自己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临时拼凑,管理水平和效率较低。
项目管理机构随着工程结束而解散,新开工程又在较低的管理水平上重复拼凑临时的管理机构,使得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难以提高。
同时投资方与建设方合而为一,既缺少约束和协调机制,又增加难度和风险程度,投资方与国家的利益难以统筹兼顾;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
主要形式为工程建设管理三制,即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和项目招投标制。
该阶段虽然规避了工程建设管理机构重复建设的弊端,但它把项目管理中的管理方与实施方之间的严谨而精简的两者关系变为既不清晰又较繁多的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者关系。
水利工程代建制度

水利工程代建制度一、代建制度的定义水利工程代建制度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专业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来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一种方式。
代建制度是在国家水利部门主导下,由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水利公司或个人承担国家水利建设规划和计划内项目的建设任务,政府和企业委托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二、代建制度的发展背景随着我国水利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水资源的日益紧缺,政府和企业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模式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无法满足国家水利建设的需求。
因此,引进代建制度成为水利建设的必然选择。
代建制度的引入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代建制度的引入也可以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活力,促进水利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代建制度的优点1.整合资源:代建制度能够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的优势,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2.提高管理水平:代建制度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在建设中要遵循市场规则,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降低成本:代建制度可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和标准化,避免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中存在的浪费和低效问题,降低建设成本。
4.提高效益:代建制度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活力,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5.促进水利工程行业的发展:代建制度的引入可以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水利工程行业的多元化发展,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代建制度的缺点1.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2.代建制度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可能出现违规操作、索贿受贿等不良行为。
3.政府和企业在委托水利工程公司或个人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时,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探讨

投 资方可 以是政府 、 企业 , 可以是私 营业 主 , 分 也 充 体现 了市场经济 中投资 多元 化 的要求 ; 代建 方 南专业 工
程管理公 司担任 , 有典 型 的 管理 社会 化 、 具 专业 化 的 特 点; 代建方 以招标方 式用 专 业化 部 门实 施 项 目、 营 管 运 理项 目, 合工程项 目经 营 市场 化 的要 求 , 整个 项 目 符 使 从 项 目建设 到运营井 然有序 , 最终实 现水利工 程建设 体
方 之间 的利 益 , 形成 利益 联 合 体 , 方 利益 的变化 牵 引 一
行 政部 门对 实行代建 制 的建设 项 目的审批程序 不变 。
1 代建制 管理模式
其他 各方利 益 的变 化 , 最终 在动态 中找寻利 益联合体 的 均衡 点 , 使项 目管理 走 向 良性 发展道 路 。
改 革开放 以来 , 国水 利工程建设 项 目的规模 和数 我
量都有 了突飞猛进 的提升 。然 而 , 随着 市场经 济体制 改 革的深入 推进 , 水利 工程建设 领域 的各 种弊端及 矛盾也 日益显现 。旧的投 资体 制 和项 目管理体 制与 国际化 、 市
场化的竞争规 则 已不 相适应 。 目前 , 国水利T 程建设 我 管理体制改革 的重要 任 务就 是借 鉴 同 内外 先进 的管理 经验, 完善工程 投资 体制 改革 和 相关 政 策法 规 的建 设 , 提高 工程建设项 目的管 理水 平 和工 程建 设 效益 。项 目
合 作关 系 , 与投资 方和运 营方之 问也是一对 一 的合作 关
系, 避免 了以往业 主 、 监理 、 包 商之 间 责 、 、 交错 , 承 权 利
收 稿 日期 :0 0—1 — 6: 21 1 0
水利工程代建制模式推行

浅议水利工程代建制模式推行【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规模更是迅速扩大,投资与建设、管理与监督、责任制与专业性之间的矛盾也随之突现,为实现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目标,代建制这种新的建设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和公益性水利项目中小范围尝试推行。
本文就代建制在水利工程中的推行相关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代建制;水利工程;推行1.水利建管体制发展和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招标投标制,90年代初推广建设监理制,到 90年代中期实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在项目中实行,水利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本建设领域,已逐步形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化”的规范性体系,这有效的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明晰了责权并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对水利建设管理良性发展起到重大作用。
但随着建管体制的不断深化,工程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工程专业性管理要求更加明显和迫切,建设管理水平和项目本身需求间矛盾日益突出,尤其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和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
这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中项目法人制执行的不够彻底,项目法人制本身对项目法人及其机构有着很高的要求。
项目法人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必须具备与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素质也需满足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要求,而水利又是专业技术性特别强,涉及业务面特别广的行业,对项目法人的要求更甚于其它行业。
目前,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的管理机构实际上是政府(出资人)的临时办事机构,并非实质意义上的项目法人,这种临时组建的项目法人单位决定其在技术力配备上的不足;再则出资方和建设方同为一体,缺少约束机制容易造成监督失灵。
近几年来,新兴的管理模式“代建制”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和公益性水利项目中运用,有效的解决了上述一般建管模式下出现的问题。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的讨论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1 2— 2 5
忽略细微之处而做表面文章 , 不合实际地抱着追求高 分通 关 的心理 。
( 3 ) 相 关水 管 单 位 应 该 参 照 《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考 核
关 于水利 工 程建设 管 理推行 “ 代 建制 ” 的讨 论
姜凤 廷
1 4 1
【 工程管理 】
关 于 水 利 工 程 建设 管理 推 行 “ 代建制 " 的讨 论
姜 凤 廷
( 内蒙古扎敦水利水 电有 限责任公 司, 内蒙古 牙克石 0 2 2 1 7 - - f 1 工程 建设 管理 现 状 、 水 利 工程 的 特 点 , 对在 7 7 , -  ̄ 4 工程 建设 管理 中推 行
改革 开放 以后 , 国家 在 基 本 建设 和建 筑 业 领 域 采 取 了一 系列 的重 大改 革 措 施 , 水 利 系 统也 进 行 了多 项
( 2 ) 在考核过程 中, 考核小组按照《 标准》 规定 的
内容 与备 考 和单位 提 供 的 资料 作 认 真 细 致 比对 , 特 别 是近 几年 来 , 考核 小组 不 断转变 工作 方法 , 加 大 了对 隐
1 水 利工程建设管理形式 的转变
新 中国成 立 到 2 0世 纪 8 O年 代 以前 , 我 国的 水 利
工程 基本 上 是 由 国 家统 一 安 排 计 划 , 统一财政拨 款。
改革 , 如投 资 有偿使 用 、 投 资包 干 责 任 制 、 投 资 主体 多
元化 , 改变了过去的工程管理模式 , 实行项 目 法人责任
从水利工程代建制的实践谈建设管理中“两手发力”方法论的运用

代建制近些年 已经在多地 、 多领
域推广 。 南 通 水 利 行 业 在 落 实 项 目法
— 冒冒臀 制度 ” 的全面落 实 , 为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划 定 了框 架 ,建 有 章 法 , 管 有措施 , 项 目的 建 设 进 度 、 质 量 和 安
自建 自管的管理模式 。尤其是 “ 四项
建设项 目交 由代理单位建设 ( 国有企 业) ,其代建单位 内设机构应专 业齐 全, 年代理建设总值在 1 0亿元 以上 , 是典型的政府 集中建设 体制 , 企 业经
化。 现有项 目法人几乎全部是与政府 、 主管部 门或原单位关 系模糊 , 事业 、 机
关 人 员 相 混 杂 的 临 时组 建 机 构 ,人 事
的政 策 导 向 。 二 是 有 利 于 项 目管 理 队 伍 专 业
全 同步推进 , 有序推进 了工程建设管 理体制改革创新。 但现行建管体制也 存在一 些弱 点 , 如: 投 资控制机 制效 果不显著 , 决策 和实施 变更 多 , 成本 失真 , 投资超概或工期控制难等 。 为深 化水利 工程 建设 管理 体制
体制 改革 的核心是处理好政 府与市场 的关 系” 的要求 , 将项 目建设 管理的具
体事 务 交 给社 会 化 、 专业化企业 , 发 挥
业主提供工程管理 的服务。 代建 制是
一
种 由项 目出资人委 托有相应 资质
的项 目代 建 人 对 项 目的 可行 性研 究 、
市场 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组 织的专业 优势 , 促进政府转变职能 。
做法和作 用, 分析 了推进水利 工程代建制过程 中需要加快改革配套 的几个方面 , 提 出了运 用“ 两手发力” 方法论 完
现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利 工 程 建 设 实施 代 建 制 管理 模 式 进 行层 次 分析 。
2 0世 纪 8 0年代 中期 以前 。 要 形 式 为投 资 方 自 己组 建 工 程 建 主
设项 目管理 机 构 , 员 临 时 拼 凑 , 人 管理 水 平 和 效 率较 低 。 目管 项
理 机 构 随着 工程 结 束 而解 散 , 开 工 程 又在 较 低 的管 理 水 平 上 新
率 难 以 有效 提 高 ; 三 阶段 , 几 年。 着 体 制 改革 的不 断 深 入 第 近 随 和 工 程 建 设 的不 断 发展 , 根据 整 顿和 规 范 市 场 经 济 秩序 的 要 并
+ ・ ・ + “ + “ + - + 一 + - + ・ ・ + + - - + - . + 一 + - - + - - + -+ - - + -+ - - + - + “ + u + “ +
维 角 度 进行 了 分析 , 出 代 建制 管 理 模 式 在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中 将 发挥 深 远 的作 用 。 提
关 键词 : 自代建 制 , 利 工 程 . 次 分析 水 层
1 前 言
我 国项 目管理 模 式 大致 经 历 了三 个 主 要 阶段 。第 一 阶段 ,
又增 加 难 度和 风 险程 度 ,投 资 方与 国家 的利 益 难 以 统 筹 兼顾 , 第 二 阶段 ,0世 纪 8 2 0年 代 中期 以 后 。 主 要 形 式 为工 程 建 设 管 理 三制 , 即项 目法人 制 、 目监 理 制 和项 目招 投 标 制 。 阶段 虽 项 该 然规 避 了工 程建 设 管 理机 构 重 复建 设 的弊 端 , 它 把项 目管 理 但 中 的 管理 方 与 实 施 方 之 间 的 严 谨 而 精 简 的两 者 关 系 变 为 既不 清 晰又 较 繁 多 的业 主 、 理 和 承 包 商 三 者 关 系 。作 为 管理 方 的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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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利工程代建制的模式应用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水利工程多为国家投资项目,业主方通常以地方水利局为基础而组建,2002年浙江省水利厅在黄岩长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开始引入代建制,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试行。
其后,在乐清市白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临海市牛头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均实行了代建制,目前浙江省正在实行代建制的水利项目有浙东引水萧山枢纽工程、长兴县合溪水库工程、乐清市钟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苍南县桥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苍南县吴家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在代建制的实行过程中,由于国家针对代建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业主方(当地水利局)对代建制存在着不少的误解,特别是对实行代建制的必要性及作用认识不足、理不清代建制与项目法人制及项目监理制的关系等,对代建方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
本文将针对代建制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阐述、研究。
1.2 文献综述目前社会上关于水利工程代建制缺乏系统的阐述,基本上是对代建制的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讨论。
在《关于完善项目代建制模式的几点思考》[1]一文中,作者李红岩、王建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完善进行了论述:①、规范代建单位市场准入条件。
②、优化代建单位招标评审。
③、信用担保与风险约束机制。
④、完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
⑤、统一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⑥、加强项目管理企业素质建设。
⑦、项目代建收费应市场化。
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思考》[2]一文中,作者董可提出了推行“代建制”的意义在于可使项目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可使项目控制得到真正落实、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有利于遏制腐败以及政府对项目的监管更加规范有力。
提出首先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认识到推广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趋势;用公开竞争机制选择具有专业素质的项目代建单位,用经济合同来约束项目代建单位执行合同约定的代建任务,享受应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关于代建制的切入时机,比较适宜的是在项目建议书上报前或有关部门审批后就介入并开展工作,越早越好;有关代建制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代建制不是遏制腐败的万能药,实行了代建制也并不等于腐败现象就会消失。
在《浅谈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代建制度》[3]一文中,作者鲍姜峰、王俏指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一般项目更为严格的管理程序;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更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的关注。
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指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
水利部刘宁总工程师在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4]中指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代建制,必须切合水利工程实际,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对于代建制,我们要从广义上去认识,正确处理好代建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现有的项目法人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委托给另一个代建单位管理才是代建制。
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5]一文中,作者黄霆、申立银等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政府投资项目改革试行的工务局和代建制模式进行了分析。
指出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即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决策,确定投资额度和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核拨建设资金,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基建班子进行建设。
这种建设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者缺乏造价控制的动力、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水平低下、政府监控不力、项目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招投标不规范、随意更改投资规模、项目法人实体缺位以及资金不到位等。
提到上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用了“政府——所属投资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的三级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项目管理职能的分离。
与原有的政府职能相比,政府对于项目决策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介入比以前深,对于项目实施的管理则较之以前淡出,主要借助中介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完成。
指出代建制模式的优势在于体现了政府对其投资项目间接管理的原则,可以解决政府在项目管理中角色混淆的问题。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没有明确设置代建费的取费下限和严格的标准,因此,各代建单位在投标中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使代建费一降再降,由于没有担保、保险等相应的配套措施,过度压价很可能会导致代建单位通过降低项目的管理水平来降低成本;二是对于政府组织结构本身的改革甚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三是这种模式有赖于成熟的市场机制,同时对原有制度的冲击较大,实行起来有较大的难度。
2006年1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在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举办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建设实施方式改革高层论坛的专题报告《“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模式分析》[6]中指出推行“代建制”的三项政策目的: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推行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防止腐败。
迄今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有三种模式:“委托代理合同”模式、“指定代理合同”模式和“三方代建合同”模式。
阐述了三种合同模式的优缺点及差别。
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探讨》[7]一文中,作者牛炳昆、张成福阐述了代建制中三方的职责:政府部门职责是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用地许可、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协助国土主管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项目的施工报建、招标投标、委托监理、签订合同、质监登记、安监登记等施工准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管。
项目管理公司职责是受政府委托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代建的项目公司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在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前期准备、工程预算、施工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整个建设过程中,承担项目方案优化和设计优化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组织验收和保修等工作内容,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行专业化的控制与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实现合同目标,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项目使用单位职责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及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书,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提出项目具体使用条件、建筑物的功能要求,有关专业技术对建筑物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在完成项目立项后,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并协助做好工程建设中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建设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代建项目管理公司的行为,参与工程验收,负责接收竣工建筑物及其使用和维护。
指出代建制是对项目管理全过程实施的一种高水平管理手段,要求有相应的高智商、高技术、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参与。
但至今代建制管理费无取费下限和严格的标准,给推行代建制带来竞争上的无序,更易造成代建单位无法吸引高素质代建人才参与,因此需合理确定代建费取费标准。
在《以“代建制”为契机加快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8]一文中,作者李慎飞、李慎平指出实行代建制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并对如何加快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培育和发展进行了阐述,提出以设计院为基础创建项目管理公司,大力培养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发展信息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尽快发展并实施项目管理集成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同国际项目管理公司的合作,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去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的吴亚平在《完善“代建制”的政策建议》[9]一文中指出代建机构应以常设性的事业单位为主,按照“基本集中”和“抓大放小”原则确定项目范围,代建机构的职责是“尽量全过程负责”,对代建机构的人员规模要适度考虑。
事业性质的建设管理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项目实施中并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为政府把关和节约项目投资资金的责任心相对更强,更适合充当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责任主体或项目法人。
在《代建制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关键点探讨》[10]一文中,作者冯成祥、林洪从代建制项目管理的特点出发,循着造价确定与控制两条主线,探讨代建单位在造价活动中的管理关键点。
指出代建制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有参与的主体不同、管理环境不同、参与的动机不同、决策范围不同、激励机制不同、管理能力不同。
造价确定活动中,代建人面临两难抉择:一方面是业主指定或委托代建人进行项目管理的时候,对工程造价往往压得非常低,同时对项目的使用功能尽可能提得非常高;另一方面则是承包单位千方百计要提高工程造价,使其效益最大化。
无论是业主压低造价还是承包单位提高造价,这些都对代建人不利。
造价太低,背离了市场价格,代建人必然难找到合适的施工单位;造价偏高,又损害业主利益,不仅业主无法接受,就是代建人自己也难以承担,因为代建人自身的利益与项目的造价紧紧绑在一起。
作者从资源投入、考虑因素、对造价的影响程度、确定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对造价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以此来找出造价确定的关键点。
上述文献中,作者都针对代建制的某一环节或某一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解答,但对代建制都没有完整的论述,特别是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未突出介绍。
1.3 研究目的和方法通过本研究可以明确水利工程代建制的职能以及必要性,剖析水利工程代建制的特点,同时对水利工程代建制组织应用模式进行分析。
研究方法将采用总结归纳法、现场调查及实证研究方法。
1.4 研究内容本研究将主要探讨水利工程代建制的必要性及作用及代建制与项目法人制及项目监理制的关系,同时结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在工程代建实施中的经验,对水利工程代建制应用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获得较好的应用模式,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水利工程代建制职能分析2.1 代建制的概念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建设管理管理水平,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第三部分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概念:“政府(投资主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人,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1]2.2 代建制的职能“代建制”是对我国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