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内容----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清算组内部的分工:(一)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6、掌管清算组公章;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

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程序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由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由《破产法》单独调整,本文仅讨论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公司,因此本文所指的公司清算仅指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两类。
两类清算的基本程序如下: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
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讲解清算的相关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1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牢固资产分类登记造册;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职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景遇;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

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资不抵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清算和解散的过程。
破产流程的走向对于公司及相关利益相关者来说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破产流程的主要步骤。
首先,公司破产流程的第一步是申请破产。
当公司发现自身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无法继续经营时,需要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申请。
在申请破产之前,公司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财务资料和法律文件,以便法院能够对公司的破产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
其次,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司需要接受法院的破产审查。
法院将组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破产的判决。
在这一阶段,公司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
接着,一旦法院做出破产判决,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在清算阶段,公司的所有资产将被评估和清理,以便偿还债务。
同时,公司需要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解散公司并清理所有的业务关系。
在清算过程中,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和清算,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最后,一旦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完成,法院将做出破产结案的裁定。
公司的破产程序正式结束,公司被解散并清算,所有的债务得到清偿。
在结案后,公司将不再存在,所有的业务活动和财产都将被清理和处理。
总之,公司破产流程包括申请破产、法院审查、破产清算和结案等主要步骤。
公司在破产过程中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债权人需要充分了解破产流程,以便能够在破产过程中保护自身的利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公司破产流程有所帮助。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破产清算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3.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对外投资的清算。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
公司清算具体程序

公司清算具体程序公司进行清算有什么具体的程序要走吗?如何进行公司清算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公司清算具体程序”,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一、清算程序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2)清算组成立文件;(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税款;(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会计事务所针对企业破产清算的业务流程

一、概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破产和清算现象屡见不鲜。
作为企业的财务核心部门,会计事务所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着重讨论会计事务所在处理企业破产清算的业务流程中的作用和要求。
二、破产清算前的准备工作1. 审查整理财务资料会计事务所在接受破产清算业务时,首先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相关的财务资料。
会计师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所有的财务资料齐全准确。
2. 资产评估和估值会计师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确定企业的实际价值和财务状况。
这一步是破产清算的重要前提,也是确保破产清算过程中公正、公平的关键一环。
三、破产清算流程1. 编制清算报告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会计事务所需要编制破产清算报告,详细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可能的清算方案。
清算报告需要经过审计和核准,确保其真实可靠。
2. 资产处置和清偿债务根据破产清算报告的结论,会计事务所需要协助企业进行资产处置,以清偿债务。
资产处置过程需要确保合法公正,确保破产清算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 编制财务报告在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完成后,会计事务所需要编制最终的财务报告,对破产清算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和记录。
这一步是对破产清算的全面总结,也是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束之处。
四、责任和要求1. 保持独立和公正作为破产清算的重要参与方,会计事务所需要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的公正合法。
2. 严格依法依规会计事务所需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破产清算程序,不得擅自篡改财务数据,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保护客户利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事务所需要特别关注客户的利益,确保客户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尽最大可能争取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会计事务所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其业务流程需要严格依法依规,保持独立公正,保护客户利益。
破产清算程序、流程

公司注销的步骤: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债权人申报债权,并60日内至少公报3次.4、提出清算方案。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5,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破产清算程序、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工作流程总体步骤: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申请→(二)立案审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具体步骤:第一步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写一份报告)(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写一份说明;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会计账册)(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工商年检报表、会计账册报表)(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写一份说明)(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按项目列表)(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按项目要求列表)(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提供对被破产企业破产以前做出的法院判决或起诉文书)第二步法院受理中的工作1、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
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可以预收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为按破产企业财产评估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但最高不超过300000元。
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的,待破产财产变现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3、债务人为破产申请人的破产案件,破产宣告前的必要支出由债务人负担。
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在十日内完成下列工作:(1)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企业破产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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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流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8953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流程Company bankruptcy liquidation workflow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一)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二)刻制清算组图章(三)在银行开立帐号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一)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五、清算组内部的分工(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律师如果作为清算组组长,还承担以下工作: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掌管清算组公章审批破产清算支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负责查清纳税情况(三)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四)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一)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二)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三)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四)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五)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一)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二)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三)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四)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清算组内部的分工:(一)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6、掌管清算组公章;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4、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5、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6、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7、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8、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三)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3、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4、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5、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6、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7、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8、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四)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五)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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