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城镇医疗保险一、深圳城镇职工医保是如何报销的深圳城镇职工医保政策1.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2.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3.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世分量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报销范围与细则: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深圳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深圳各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深圳各区社保定点零售药店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行标准:4918元/月)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注意:享受前款规定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以下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比例职工、居民、农民工报销比例对照表参保项目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门诊划入个人帐户比例综合医疗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市外医院400元在职90%退休95%个人帐户支付。
社康中心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70%个人帐户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9号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保障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的及时偿付,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第三条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内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办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资料;(二)参保人存折(深圳开户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活期存折,验原件交复印件);(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计生证或计生证明,报销分娩费用还应提供婴儿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应提供节育手术证。
第五条参保人发生的符合现金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申请报销:(一)在职参保人,可由本人或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二)离退休人员可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也可按规定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三)其他参保人直接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
第六条社会保险机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报销:(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上述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但申请人可按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二)材料齐全的或材料补正齐全的,自材料齐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三)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销,对报销情况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可延期10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报销,并在作出审核报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深圳社保住院报销流程

深圳社保住院报销流程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
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
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2、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条件一、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二、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三、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流程及注意事项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嘿,你知道吗,在深圳医保提前报备可太重要啦!就像你出门前要知道路线一样,这是必须了解的哦!比如说,你突然生病要去外地治疗,没提前报备那不就麻烦了,费用说不定都不好报销呢!
2.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的流程啊,其实不难!就好比你玩游戏一步步通关,只要跟着步骤来就好啦!像上次我朋友,就是按照流程来的,很快就搞定了。
3. 哎呀呀,可别小瞧了这提前报备哦!这可关系到你能不能顺利报销呢!就像是给医保报销上了一道保险,多重要啊!你想想,要是没这一步,那不就可能白花钱啦。
4. 提前报备要注意些啥呢?听好啦!比如资料要准备齐全呀,这就像你做饭得把食材准备好一样。
可别丢三落四的,不然又得重新跑一趟。
5.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其实很简单的啦!你就把它当成一件小事,轻松去对待。
就好比你每天起床要刷牙洗脸一样自然,只要认真去做就行!我邻居不就做得挺好嘛。
6. 你们说,提前报备是不是一项很重要的事情呀?当然是啊!这相当于给你的医保报销铺好了路呀!就像建房子先打好地基一样重要呢。
7. 嘿,注意哦,提前报备可有不少细节呢!这就好比一部精细的机器,每个零件都不能出错呀!之前有个人就是因为一个小细节没注意,结果可麻烦了。
8.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这可得上心呀!真的,不上心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自己哟!这就好像你要去一个很重要的地方,能不认真对待路线嘛。
9. 深圳医保提前报备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定要清楚呀,这可是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呢!可别不当回事哟!这就如同你出门要带钥匙一样关键呢!
我想说呀,深圳医保提前报备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做好,这样才能让医保更好地保障我们呀!。
深圳住院社保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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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院社保报销流程
深圳住院社保报销流程:
1.住院治疗:在深圳定点医院住院,使用社保卡结算
2.资料收集:出院后收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
3.单位/社区提交:将资料交单位或社区,统一向社保局申请
4.社保审核:社保局审核资料,核算报销金额
5.报销支付:报销款打入单位/社区提供的账户
(参保人)→(定点医院住院部、社保卡刷卡结算、出院小结)→(单位人事部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报销材料交接单、联系电话)→(社保局医疗费用审核科、报销申请表、审核标准)→(社保局财务部门、报销金额计算表、支付指令)→(单位/社区提供的银行账户、到账通知、对账单)
注:箭头表示流程走向,括号内为对应环节涉及的活动或工具。
1。
自费看病后医保报销流程

自费看病后医保报销流程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医院就诊,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但有时候,我们在看病的时候,需要自费一些费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医保报销。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自费看病后医保报销的流程。
一、自费看病后的收据准备在进行医保报销前,我们需要准备好自费看病时所用的所有收据。
这些收据包括:门诊病历、药品清单、检查报告等。
我们需要将这些收据整理好,以便于进行后续的操作。
二、医保报销申请材料准备在准备好自费看病的收据后,我们需要准备好医保报销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医保卡、身份证、收据清单等。
我们需要将这些材料准备好,以便于进行后续的操作。
三、前往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在准备好自费看病的收据和医保报销申请材料后,我们需要前往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在进行报销前,我们需要先将医保卡插入到机器上进行刷卡,然后将收据和申请材料递交给医保工作人员。
医保工作人员会对我们的收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就可以进行报销了。
四、等待报销结果在将收据和申请材料递交给医保工作人员后,我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等待医保报销的结果。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医保工作人员了解报销进度,并及时查询报销结果。
五、领取报销款项在医保报销的结果出来后,我们需要前往医保窗口领取报销款项。
在领取款项前,我们需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医保卡递交给医保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我们就可以领取报销款项了。
总结自费看病后医保报销流程虽然比较繁琐,但是只要我们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地进行医保报销。
在进行医保报销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医保卡和身份证,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同时,我们也需要保留好自费看病的所有收据,以便于进行后续的报销操作。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费看病后医保报销的流程。
深圳二档医保住院流程

深圳二档医保住院流程1.住院前需要先去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Before hospitalization, you need to go to the hospital's medical insurance window to complete the hospitalization registration process.2.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备案证明。
Prepare your valid identification, medical insurance card, and the transfer record proof from the designated medical institution.3.在医保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填写住院登记表格。
Provide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nd fill out the hospitalization registration form at the medical insurance window.4.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并办理住院备案手续。
The staff will review the provided materials and process the hospitalization registration procedures.5.确认住院备案手续完成后,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前往入院登记处进行登记。
After confirming the completion of the hospitalization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you must proceed to the hospital's admission registration office at the designated time.6.在入院登记处,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入院手续。
深圳二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深圳⼆档社保住院报销⽐例
⼀、深圳⼆档社保住院报销⽐例:
1、⼆档医保是住院医保。
2、每年门诊可以报销1000元。
3、住院的话,基本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续前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档参保⼈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档参保⼈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同属于⼀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同属于⼀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门诊就医;门诊⼤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的结算医院就医。
(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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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年7月16日)
深社保发〔2003〕77号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或者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由参保人及其亲属以现金先行支付,需要报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就医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手续:
(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职工社会保险证损坏不能记帐的;
(二)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
(三)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
(四)因在市外出差、探亲、休假、学习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含参保人在市外分娩的);
(五)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的。
第四条参保人就医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报销时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
(二)费用明细清单;
(三)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提交前款资料外,还应当事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工作(定居)登记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第四条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签有核准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核准报销:
(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转诊的,将上述资料直接送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
报销;
(二)经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转诊的,将上述资料送至转出的医疗机构,核定报销方案后,再上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复核,以复核后的报销费用为准。
凡未按规定核准同意而自行转往市外或自找医院、自购药品以及到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治(急诊抢救除外)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除外)需要办理报销的,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下同)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七条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准生证(第二胎)外,报销分娩住院费用还要凭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要凭节育手术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第八条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公干或探亲期间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按本市市级医院偿付标准报销,门诊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办理报销时,除需要提供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特别通行证。
第九条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
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以上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参保人应于下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第十条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经核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第十一条因病情需要输血(全血、成份血)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现金,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和抢救用血证明,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二条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在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中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含国产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支付90%,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支付50%。
第十三条器官移植手术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核准报销。
购买器官或组织源的费用自理。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第十四条安置和置换人工器官的费用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人工器官包括人工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等。
人工器官费用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
报销最高限额为:心脏起搏器15000元、人工心脏瓣膜8000元、人工关节5000元、人工晶体1500元。
第十五条特殊医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和心脏血管内球囊。
特殊医用材料费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
最高报销限额为:心血管内导管1200元、心血管内支架11500元、心脏血管内球囊6500元。
第十六条参保人因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用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费用,由患者先垫付现金,然后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