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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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客观评价和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以实现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造就一支能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塑造学生的人格形象,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规,以及《绥化市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望全校教职工自觉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苏杰(校长)副组长:朱加权(副校长)闫长明(副校长)代国旗(副校长)周海峰(副校长)成员:李凤宇(教务主任)颜科华(团书记)田洪才(后勤主任)二、考评办法:我校教职工师德考评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平时考评与期末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平时考评主要结合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相关工作进行,期末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记载和期末综合检查予以量化考核评分,并在考核结束后将其考核结果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核实无误后装入教职工人事档案,并作为教职工期末综合考核奖惩和评先选优、评职晋级和聘职的依据。

三、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一)、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记60分。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0分。

1、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制度等,受到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处罚、处分的行为。

2、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行为或严重体罚、打击、排斥学生和借故将学生撵出校门的行为(有此种行为者,如学生出现意外事故,除扣分外,责任教师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工作时间捏造事由请假外出从事其他职业活动或经营活动的行为。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教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 ,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 85-72 分为合格, 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 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⑩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本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本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本考核旨在评估学校教师在师德和师风建设方面的表现,促进教师的专业素养与职业态度的提升,加强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 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3.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耐心倾听学生的诉求和需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4. 教书育人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好课,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 班级管理教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班级管理,维持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秩序,积极推动班集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6. 爱岗敬业教师应忠诚履行职责,热爱教育事业,不辞辛劳地工作,不抱怨、不懈怠,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

7. 自我提升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不断追求卓越,与时俱进。

三、考核方法1. 应收集教师的日常行为表现,如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等,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2. 定期组织师德师风考核评议会议,由专门的评议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

3.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提醒。

四、考核依据1. 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准则。

2. 学生和家长的评价、意见反馈等。

3. 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评估。

五、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综合考核结果优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教育事业的贡献显著,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2. 良好:综合考核结果良好,能够很好地践行师德师风要求,对学生的教育有明显的影响和作用。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3.教师对学校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十四、考核工作的监督
1.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和热线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要求,确保考核工作与时俱进。
4.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十二、考核指标的具体化
1.爱国守法
-是否参加升国旗仪式,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涉及黄赌毒、邪教等。
4.关爱学生(占比20%)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5.为人师表(占比20%)
(1)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四、考核方式
1.自评:教师按照本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
3.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心得体会,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提升。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2.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下一评价周期内对其进行重点关注;
3.连续两个评价周期内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师德师风评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奖励基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
十九、师德师风评价的国际化视野
1.学校关注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经验;
2.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3.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师德师风研讨会,拓宽教师视野。
二十、总结
本师德师风评分细则旨在全面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明确评分指标、规范评分过程、加强监督与管理、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持续改进和长期规划,学校将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同时,借助信息化管理和国际化视野,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业务精湛、深受学生和家长信赖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
2.爱岗敬业(30分)
2.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遵守教学规范;(6分)
2.2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6分)
2.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分)
2.4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6分)
2.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6分)
3.关爱学生(25分)
1.爱国守法(20分)
1.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4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4分)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分)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二十一、考核结果的存档与保密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一、引言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强化教书育人责任,本考核细则旨在明确评估指标,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文将详细阐述师德师风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二、教师职业道德1. 忠诚教育事业要求教师具有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2. 爱岗敬业要求教师对教育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尊重学术规范和教育法律法规,不懈努力提升专业素质。

3. 公平公正要求教师严守公平原则,对待学生要公正平等,不偏袒不歧视,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的表现和评价,确保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1. 仪容仪表要求教师在校内外以庄重、整洁、文明的仪容仪表示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2. 语言文明要求教师运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与学生、同事、家长进行沟通,严禁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3. 课堂纪律要求教师管理好课堂秩序,严禁迟到早退、玩手机、私自离开等行为,确保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教育教学质量1. 教学设计与准备要求教师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充分准备教学资源,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师生互动与亲密关系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教学评价与反馈要求教师进行科学、客观的教学评价,并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找到改进的方式和措施。

五、师德师风建设保障1. 学校支持与关怀要求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学习资源,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

2. 领导监督与考核要求学校领导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同行协作与交流要求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形成良好的教师团队。

六、结语通过以上的考核细则,我们将能够全面而客观地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单项个人奖指:普实、团队、支部、党风廉政、综治、计生、招生、师训、督导、新闻宣传等先进个人以及先 进单位。(先进单位等同先进个人,不重复计分)
三、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按各项标准累计减分,不封底设限。
1、擅离职守或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扣2分。
2、课堂或集会向学生散布消极、反动言论,影响较坏的,扣2分。
1、出勤:上课(含自习)旷课一节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例会、大型集会、升降国旗仪式缺席 一次扣0.1分;事假一天扣0.4分;病假(必须有医院手续)一天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
2、常规工作:欠交计划、总结每次扣1分;缺备课、作业每次时扣0.2分;缺听课、笔记每次扣0・2分。
பைடு நூலகம்3、其它:不服从工作分配,每次扣1分;交办工作未完成每次扣0.5分。
7、若出现受罚单科或班级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条教育能力及实绩(基本分15分)
一、学年内担任班主任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或能协助班主任工作且无重大失误的记基本分15分。
二、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加分,取最高一项加分。
1、抓德育工作有内容,有记载,独立组织开展了德育活动,转变后进生有对象,有事例计1分,德育工作量较 大(指参加德育工作的校务会成员、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男女生辅导、计生、团队,要有工作记录,每 次计0.1分)计2分,不重复计分。
5、教师参加竞赛,团体、个人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所有竞赛只指教育主管部门和党政机关组织的竞赛。
6、教学质量,以所教学科在区内的最好名次分值的计算(县考放在区内排名),第一名记10分,第二名记9.5 分,第三名记9分,以此类推;第20名后计0.5分。未参考的科目以区内抽考的平均名次分值计算,年级第一名计平 均分,第二名(含管理人员)减0.5分,第三名减1分,第四名减1.5分。若未抽考,以小六、初三毕业会考为依据计算 。接班者,每进步一名计0.3分,与名次分相加10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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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11人、年级组长3人及教师代表9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
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
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86分以上为优秀,85-72分为合格,71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③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
⑤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⑥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⑦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⑧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⑨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⑩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⑩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20%的权重计于绩效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任、职务评审、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现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审、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定级,不得评先评优。

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五、加强领导
校长是师德考核第一责任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

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
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附表: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3、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附表1:
注:各考核要素权重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附表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组长签名:
附表3
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评分细则(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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