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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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旨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明确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行为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以教育事业为己任,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应充分理解教育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2.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

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罚。

要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给予学生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3.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教育教学工作。

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关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4. 诚实守信教师应坚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要遵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舞弊作弊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隐瞒真相。

5. 严禁虐待学生教师应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严禁虐待学生。

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精神虐待和其他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要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6. 尊重师德师风教师应尊重师德师风,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要遵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不得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要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禁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等行为。

7.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8. 保护学生隐私教师应严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教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 ,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 85-72 分为合格, 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 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⑩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确保教师职业行为合规、规范和高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教师在职业行为方面的要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原则:教师要始终把学生的发展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积极引导学生的成长。

2. 师德为先原则: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模范,注重自身修养和职业素质的提升,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

3. 诚信守信原则:教师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公平公正原则: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不偏袒个别学生,不歧视任何学生,确保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

5. 科学教育原则: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科学性,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方案,合理安排教学活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1. 教师的职业素质1.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宏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1.2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侮辱、不歧视任何学生,不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戒行为。

1.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进行恶意评价和人身攻击。

1.4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参预非法集会和组织,不传播违法信息。

2. 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1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目标和计划,注重个性化教育,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2.2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3 教师应积极参预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2.4 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3. 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3.1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职业行为,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是社会的重要角色,他们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文档。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保持忠诚,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履行教育使命。

2. 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给予平等对待,不歧视、不侮辱学生。

3. 诚实守信:教师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均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4. 爱岗敬业:教师应当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不推诿、不懈怠,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 严守纪律:教师应当遵守学校及教育部门的纪律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1. 课堂教学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

教师应当避免在课堂上进行政治宣传,不传播错误的观念和信息。

2. 学生管理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师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3. 师德师风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不参与非法活动,不从事商业活动。

4. 与家长的沟通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教师应当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教师应当保护家长的隐私,不泄露家长的个人信息。

5. 教育研究与自我提升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育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关注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

教师应当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价1. 学校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考核。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篇1】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40元的罚款(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进行评价的程序,是对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体差异,确保教师参与程度和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中的教师。

第五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档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二)师德高尚,待人真诚;(三)教书育人,有方有序;(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七条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由学校根据所在地区、学校特点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为周期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

周期考核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突发事件考核由具体事件的发生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第九条周期考核的程序包括:(一)确定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校聘请的教育专家、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收集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包括教师的自评材料、同事评价材料、学生评价材料等。

(三)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和现场观察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

(四)评价结果。

考核小组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形成评价报告,并向教师本人和学校进行反馈。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教师、评聘职称、提升薪资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评为优秀的教师应当得到嘉奖和奖励,同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评为不称职的教师应当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和辅导,并根据情况进行警告、降职或者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7篇)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可以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篇1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1、劳动纪律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

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3)关爱学生(10分):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4)为人师表(10分):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言行举止文明,以身作则。
2.教学能力(30分)
(1)教学水平(15分):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良好。
(2)教育科研(15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十、考核流程具体安排
1.发布通知: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师德师风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流程和要求。
2.自评阶段:教师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3.同行评价阶段:教师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进行同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4.学生评价阶段:学生通过在线问卷或纸质问卷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考核小组统一收集。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考核,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同时强化师德师风要求,规范教师行为。
3.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4.考核时间
每学年进行一次。
5.考核流程
(1)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同行评价:教师之间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作为学校调整师资队伍的重要依据。
十二、考核工作的监督与改进
1.学校应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考核工作应定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流程。
3.学校应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考核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基金,对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2.学校为教师提供国内外进修、交流的机会,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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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span>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镇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
强。

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示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章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第十二条:争取人人参与家访,对于服务区学生,生生都要访到,个别学生有针对性家访。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第四章教书育人
第十三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第十五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第五章为人师表
第十七条: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第六章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组长:王峰
副组长:姚元礼
组员:王维洪雷赵家勇历业敬徐晓文万义孝
(二)组织评议
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每年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
及学生测评;测评结果“基本满意”、“满意”超过测评对象50%,进入与年综评,占年考评40%。

教师评议:每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对涉及到“二十条禁令”,情况属实,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三)综合评定
每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能够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比例参照省市文明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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