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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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与控制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与控制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与控制“担保知识月”一等奖(拳铺镇四联担保李季)担保行业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新兴行业,其诞生的社会根源是为了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从而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种股份结构的担保公司在纷纷涌现的同时,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为客户解决融资难题,获取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科学合法的担保投资可以起到降低债权风险、规范交易秩序、强化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关系稳定的重要作用。

从担保本质分析,担保过程就是将银行贷款不能放贷的,由担保公司凭借自身能力化解风险的过程来完成放款,担保公司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自身承担的风险,将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害对象.根据担保风险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担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随机性风险两类,系统风险是由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单纯靠担保机构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

随机性风险则是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自身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作为银行融资的补充担保方式,担保公司要生存,就必须要选择银行想做而不敢做的中小企业作为担保客户,面对最为常见的随机性风险——代偿风险,如果担保公司不具备比银行更强的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与风险化解能力,那么担保公司将面临重大生存危机。

担保公司要想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以形成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1)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管控体系业务的细分和流程化管理是担保公司管控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判断一个担保公司稳健运营程度的重要指标.担保公司应当按风险管理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设置多个部门,分别负责公司业务拓展、风险评估、业务审查、计划理财、法律事务、章证及文件管理等不同工作。

各部门明确分工,互相监督制衡,将担保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最大程度地分解消化到具体的部门职能中。

河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

河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

河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加强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做优省直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省再担保机构作用。

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上,按照“减量提质”要求,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不抵债、失去功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妥善化解风险。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做好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

为构建可持续的银担合作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明确风险分担责任,由省再担保机构牵头推动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建立三方2∶6∶2的风险分担机制。

同时,清理规范收费,除银团贷款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除担保费外,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费用,避免加重企业负担。

为强化落实激励政策和监管考核制度,《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完善代偿补偿机制、业务奖补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0.08.05•【文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各地应当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纳入名单,担保能力不足、违法违规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机构暂不纳入名单。

原则上开展住房置业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特定业务的机构不纳入名单;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内的机构应当纳入名单,其业务开展、风险防范、管理体制等按照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地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在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持续及时更新名单,并报送财政部、银保监会备案。

对已建立可持续资本补充、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已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再担保业务合作范围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名单中予以备注。

担保风险管理制度

担保风险管理制度

担保风险管理制度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相关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担保业务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担保是一种信用工具,通过提供担保资产或担保责任来增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降低债权人的信用风险。

然而,由于担保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和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担保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担保风险,建立健全的担保风险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担保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担保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应对担保风险的基础。

担保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1. 担保政策和风险策略:制定明确的担保政策和风险策略,明确担保的范围、限额和授信标准,以及风险评估和监控的方法和指标。

2. 担保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担保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环节的操作和审批程序,以确保担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风险评估和管理工具:使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工具,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并根据风险水平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和风险管理方法。

4. 风险监控和报告: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控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担保项目的风险动态,及时报告和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

5. 业务人员培训与监督:加强担保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风险意识和担保技能,确保其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担保风险管理制度。

二、担保风险评估与控制担保风险评估与控制是担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担保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品价值和市场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

担保风险控制应通过设置风险阀值、调整担保标准、采取风险分散和搭建再担保机制等方式来降低风险水平。

三、担保风险监测与预警担保风险监测与预警是担保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目标。

通过建立担保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获得担保项目的风险信息,发现并应对风险事件。

担保风险监测应包括对担保项目的实时监控、追踪和评估,对较高风险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和预警。

四、担保风险处置与回收担保风险处置与回收是担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最终目标。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

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索引号:000014349/2017-00160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银行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17年08月02日发文字号:国令第683号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主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7年8月2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定位及运营机制

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定位及运营机制

再担保体系是一种金融担保方式,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金融领域。

再担保体系内涉及多个机构,各级机构的定位和运营机制对整个再担保体系的稳定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和运营机制展开讨论。

1.再担保体系概述再担保体系是指金融机构为了规避信用风险、提高融资方的信用度而设立的担保机构。

主要包括被担保方、再担保方和再再担保方三个主体。

被担保方是最终债务人,再担保方是担保债权人,再再担保方是再担保方的担保债权人。

再担保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融资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2.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包括被担保方、再担保方和再再担保方三个主体。

被担保方是最终债务人,再担保方是担保债权人,再再担保方是再担保方的担保债权人。

被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承担一定风险以获取资金的一方,主要包括企业、个人等。

再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担负一定风险以换取一定收益的一方,主要包括担保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

再再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承担再担保方无法承担的风险以获取更高收益的一方,主要包括再再担保公司、再担保机构等。

3.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运营机制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运营机制是保障再担保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

再担保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对各参与方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确定相应的再担保责任。

再担保体系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各级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再担保体系的稳健运行。

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交易机制,为各参与方提供便捷的交易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4.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互动关系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彼此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再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

被担保方与再担保方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债务与担保的关系,被担保方向再担保方提供一定的债务,再担保方为被担保方提供对债务的担保。

再担保方与再再担保方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担保与再担保的关系,再担保方向再再担保方提供对被担保方债务的再担保,再再担保方为再担保方提供对被担保方债务的再再担保。

担保公司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担保公司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担保公司如何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担保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担保公司承担着企业信用风险转移的职责,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认识和管理,以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一、风险管理的意义风险管理对担保公司而言至关重要。

首先,风险管理可以帮助担保公司预测和识别各类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其次,风险管理可以提高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运作效率,降低不良资产和违约风险。

最后,风险管理可以增强担保公司的声誉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二、风险管理的步骤1. 风险识别和分类担保公司应该全面了解各类风险,并将其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不同的类别。

通过风险识别和分类,担保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2. 风险评估和量化担保公司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以便确定其潜在损失的规模和可能性。

通过风险评估和量化,担保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预警机制。

3. 风险控制和规避担保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和规避策略。

例如,对于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可以采取分散风险、限制业务规模、要求抵押品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4. 风险监测和预警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业务风险的变化。

通过风险监测和预警,担保公司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防止风险的扩大和传染。

5. 风险溢出和转移在某些情况下,担保公司可以通过风险溢出和转移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例如,通过购买保险、签订再担保合同等方式,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

三、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1. 建立风险管理部门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丰富的担保和风险管理经验。

2.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担保公司应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程项⽬中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号:建市[2006]326号颁布⽇期:2006-12-07执⾏⽇期:2006-12-0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程管理局:为进⼀步推⾏⼯程担保制度,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建设⼯程项⽬中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现将《关于在建设⼯程项⽬中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

附件:关于在建设⼯程项⽬中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的意见中华⼈民共和国建设部⼆○○六年⼗⼆⽉七⽇关于在建设⼯程项⽬中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的意见推⾏⼯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程承发包交易⾏为,防范和化解⼯程风险,遏制拖⽋⼯程款和农民⼯⼯资,保证⼯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

建设部于2004年8⽉和2005年5⽉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中推⾏⼯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规定(试⾏)》(建市[2004]137号)和《⼯程担保合同⽰范⽂本》,并在部分试点城市取得了经验。

为了进⼀步推⾏⼯程担保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认识推⾏⼯程担保制度的意义,明确⽬标和原则1.⼯程担保是指在⼯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向合同⼀⽅当事⼈(受益⼈)提供的,保证合同另⼀⽅当事⼈(被保证⼈)履⾏合同义务的担保⾏为,在被保证⼈不履⾏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代为履⾏或承担代偿责任。

引⼊⼯程担保机制,增加合同履⾏的责任主体,根据企业实⼒和信誉的不同实⾏有差别的担保,⽤市场⼿段加⼤违约失信的成本和惩戒⼒度,使⼯程建设各⽅主体⾏为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转变建筑市场监管⽅式,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作。

2.⼯作⽬标:2007年6⽉份前,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房地产开发项⽬中推⾏试点;2008年年底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房地产开发项⽬中推⾏⼯程担保制度试点,有条件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扩⼤推⾏范围;到2010年,⼯程担保制度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业⾃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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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服务
公司可持续发展
市场化运作 专业化保障
公司经营战略及业务模式
7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业务模式----基于对担保业务系统、结构、逻辑和关键因素的选择
政策逻辑
银行
中介 省再担保公司 机构 担保机构
企业
市场逻辑
•担保行业价值链由银行、担保 机构、中小企业等构成。 •处于价值链底端的中小企业具 有风险大、信息不透明的特点, 但对提高就业、增加税收、维护 稳定意义重大,属于政府的政策 目标之一;处于价值链顶端的银 行大多已改制为纯商业性机构, 受政府影响较小。 •整个价值链的正常运转需要契 合两个属性,一是政策属性,二 是市场属性。 •处于价值链中间的担保机构承 载了符合这两个属性的作用。政 府通过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等手 段满足价值链运转所需的政策性 属性;担保机构本身的市场化特 征契合价值链所需的市场属性。

建立政府有关部门、 行业监管机构、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 中介组织及相关中 介机构优势互补、 功能互动、利益共 享的生态联盟系统。
利用信用担保体系的 溢出效应,综合运用 担保、信托、投资、 资产管理等工具,发 挥不同金融工具的协 同效应,基于现代IT 技术,打造金融综合 服务平台,为中小企 业提供套餐式金融服 务。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业务模式:行业现状分析
四大银行(网络)
•控制风险
银行
股份制银行
•追求效益
地方金融
•放贷动力不足
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
开展边缘业务 集团融资工具 纯担保专业化机构 纯担保多元化机构
成熟型(健康) 成长型 不健康型
•担保机构同质化、异行化;
政策
资金 政府
目标
市行企社 场业业会 培规成稳 育范长定
中小企业
渠道补充 降低风险和成本
增加规模 业务外包
增信:放大倍数 增值:增量 分险机制
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融资 生存 发展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广东担保通过打造“三个一”综合系统,提供“增信—增值”服务。
建立一个体系
建立一个联盟
打造一个平台
省级担保公司通过 业务、资本和行政 三个纽带,推动建 立覆盖全省的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行业现状:
•政府政策、资金支持 有福利化倾向,未起到 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和培 育中小企业自身造血机 制的目的;
•一体两翼三层”的担 保体系(政策性为主体, 商业性和互助性为两翼, 中央、省、市三层)尚 待完善。
•担保机构同质化、异 行化、多元化;
•中小企业融资难、难 融资。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联保业务 分保业务
再担保业务
政策项目
重大项目
项目再担保 产品再担保 机构再担保
2020/9/9
14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和整体规划
➢收益结构:
核心业 务品种
示范工程
底部收益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依托三条纽带,建设“六位一体”的生态联盟系统,发挥再担保的溢出和 协同效应,打造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三条纽带: 行政、资本、业务
生态联盟系统: 政府、银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省担保公司
担保
溢出、协同效应
各类中介机构
三、业务推进计划
➢业务规模结构:
直保 业务
2009.02
•2009年2月17日,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009年2月18日, 正式挂牌营业,与九 家银行、八家担保公 司签署战略性合作协 议。
一、省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架构
监事会 项目评审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股东 董事会 管理层
风险控制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业 务 一 部
业 务 二 部
再担保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 意大利信用担保— 体系情况介绍
二 九年九月四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再担保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
第一章 广东省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章 广东省担保公司战略定位 第三章 广东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和规划 第四章 担保体系建设 第五章 再担保体系风险管理
1
目录
第二部分 意大利信用担保体系情况介绍
研 究 开 发 部
风法


险律


管事


理务


部部


项目组集群
公司组织设计方案
一、省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管理模式:目标模式、七个系统一个平台
中央决策 按



目标管理 式



流程规范 营


独立监控
系 统
决策系统



指 评产

挥 级品

知 识 管 理 平 台控 管 设

制 理计
系 系及
统 统研













考 核

奖联
惩 系

统系

业务 流程
工具 箱
公司运营管理模式
二、省担保公司战略定位—宗旨
政治使命
公司宗旨:为广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担保和再担保。
经济使命
社会使命
6
二、省担保公司战略定位
•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

-促进中小企业群体健 康发展




为广东重大项目融资
➢业务模式----广东担保成立后,将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保障,实现政 府政策目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1、政策性不等于福利性 一方面,由省财政出资成立的广东担保必须服务省政府的政 策目标,这决定了其必须具备政策属性;另一方面,作为独 立运行的主体,广东担保要做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同 时实现可持续为省政府政策目标服务的目的,不能将政策性 等同于福利性。 2、市场化不等于商业化 一方面,要引导市场上担保行业良性发展,并适应银行、中 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广东担保必须是按市场化规则运作的主 体;另一方面,担保行业的特点以及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 任务,决定广东担保的运作不是单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 的。
第一章 瓦莱赛手工业信贷合作公司 第二章 伦巴第大区手工业信贷财团信用体制
2
一、省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依据
重要时点
2008.11.18
•省政府常务会议决 定以粤财控股为依 托,成立一家省级 担保公司。
2009.01
•2009年1月6日,省 政府正式批准担保公 司组建方案; •2009年1月16日,国 家工信部正式批复同 意我司上报方案。
市场化 政策性
商业化 福利性
三、省担保公司业务模式及整体规划
➢业务模式:增信-增值-分险-监管-技术援助
政府
银行
行政资源 资金支持
省担保公司
增信—增值
担保机构
突破当前担保机构仅仅提供增信服务的局限, 跳开担保看担保,从金融和产业发展的角度, 打造“增信—增值”的业务模式,即除了承 担传统担保体系的增信功能外,还为联盟各 方提供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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