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oc
电力设施建设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篇)

电力设施建设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篇)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电力设施建设及验收技术规范的指导,特别是针对汽轮机的相关要求。
2. 设备选择与配置2.1 汽轮机型号选择根据项目需求和场地条件,选择适当的汽轮机型号。
考虑功率、效率、可靠性和维护方便性等因素。
2.2 配套设备选择为了确保汽轮机的正常运行,必须选择相匹配的附件和设备,如发电机、冷却系统、油路系统等。
2.3 设备配置设计根据汽轮机的安装要求和现场条件,设计设备配置方案,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3. 施工要求3.1 基础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汽轮机基础建设,确保基础稳固、防震、排水畅通等。
3.2 安装工艺安装汽轮机时,应遵循相关安装工艺,确保设备正确、牢固地安装,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3 管道布置汽轮机的管道布置应满足安全、紧凑、易于维护的要求,避免管道交叉、冲突等问题。
4. 调试与验收4.1 汽轮机调试在安装完成后,对汽轮机进行调试,确保各项参数、控制系统和保护系统正常运行,消除故障和隐患。
4.2 验收准备待汽轮机调试完成并符合要求后,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验收人员等。
4.3 验收过程验收过程中,按照相关验收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汽轮机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
5. 后续维护与管理5.1 汽轮机维护定期对汽轮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润滑、更换部件等,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2 数据记录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管理体系,及时记录并分析汽轮机运行数据,为后续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6. 环境保护要求6.1 废气排放控制汽轮机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采取适当的净化处理措施。
6.2 危险废物处理对于汽轮机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正确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7. 监督检验与评价7.1 监督检验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监督检验,确保汽轮机的安全运行和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612-1996
3.3.1.2.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T647-1998
DL/T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3.3.1.2.7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5007-92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3.3.1.1.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SDJ279-90
—201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3.3.1.1.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发电厂化学篇
DLJ58-81
DL/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
3.3.1.2.30
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建质1994102号
电建质监200557号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3.1.2.31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建质1994102号
电建质监200726号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含循环硫化床锅炉
3.3.1.2.3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建1995671号
国电电源200249号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3.3.1.2.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8-1991
DL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汽轮机安装 验收 技术规范

1.1.4 本篇所列各项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质量标准为基本要求。不论国产或进口机组施 工时,首先应按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及制造厂的正式图纸规定执行,如合 同协议及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全面时,按本篇规定执行。
1.4.10 当汽轮机组设备的重要部件施工告一段落 时,必须对内部进行检查、预以封闭,并须符合 下列要求:
(1)设备及管道最后封闭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 确信无任何杂物后才准封闭,必要时应按规定会 同有关人员检查签证。
2 汽轮机本体 2.1 一 般 规 定
2.1.1 本章适用于汽轮机本体的台板、轴承座、 轴承、汽缸、隔板、汽封、转子、盘车装置、缸 内加热管道、隔热挡板及连通管道等部件的施工 及验收工作。及运输通道应确信能承受所放置设 备的重量,有足够的存放面积和周转余地;
1.2 设 备 器 材
1.2.1 设备安装前的保管应按存放地区的自然情况、气候条件、 周围环境和存放时间的长短,参照部颁的SDJ68-84《电力基本 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和设备技术文件对设备存放的要求, 做好保管工作,防止设备变形、变质、腐蚀、损伤和丢失。
1.2.2 设备订货时应规定由厂家提供和随设备交付的技术文件, 作为施工及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主要文件如下:
(1)所有部件经清理后必须做到加工面和内部清 洁,无任何杂物;
(2)设备的精密加工面不得用扁铲、锉刀除锈, 不得用火焰除油;
(3)用蒸汽吹洗的部件在清洗施工中必须采取保护
1.4.9 汽轮机组设备及管道的水压试验除按规定 进行外,必须做到临时连接系统严密无渗漏,表 计经校验合格,水质清洁,升压前将空气排尽, 水压试验后将水放尽、吹干。冬季注意防冻,必 要时进行防腐。
DL/T5210.3-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
0 通流部分间隙测量、调整,推
7 力盘定位
7
9
4.3 汽轮发电机组通用部分
汽轮发电机基础准备 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前的基础检查准备工作,包括:基 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基础承力面凿毛,二次灌浆内挡板安装,地脚螺 栓检查。 4.3.1 基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检查验收见表 4.3.1。
4
1 汽缸外观检查
√
0 汽轮机转子检查
5
1 汽机转子外观检查
√
2 轴颈的椭圆度及不柱度记录
√
3 轴的弯曲记录
√
4 推力盘端面瓢偏记录
√
5 联轴器端面瓢偏记录
√
0 汽缸组合就位
6
1 汽缸组合记录
√
2 汽缸就位找正记录
√
3 汽缸中分面间隙记录
0 汽缸内部件组合安装
7
表 4.26.11
表 4.26.12
表 4.26.13
√
6 隔板膨胀间隙测量记录
√
7 高、中压喷嘴室检查封闭 √
表 4.26.16
0 汽缸负荷分配
8
1 汽缸负荷分配
√
0 通流间隙测量调整
9
1 通流间隙检查
√
2 最小轴向通流间隙检查
√
3 转子定位尺寸外引
√
4 靠背轮垫片厚度记录
√
1 汽封间隙测量调整
0
1 汽封间隙检查
√
1 汽机扣盖
1
1 汽机扣盖前检查
√
表 4.26.17
已注润滑脂,且无污 染
观察
mm 满足二次灌浆要求 钢直尺测量
符合制造厂要求 符合二次灌浆要求
4.3.9 台板调整螺钉安装检查验收见表 4.3.9。
DL-T_5047-95_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The Code of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of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Section of Steam Boiler SetDL/T5047—95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前言《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自发布实施以来,对电力工业建设和电站锅炉施工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力工业的发展和发电质量的提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
为了确保对火力发电厂“安全、经济、稳发、满发"运行的要求,适应大机组、新设备施工的需要,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作了较大的改动,并经三次组织讨论和审定。
本规范所采用或引用的有关国标、行标、文件等均为1996年1月前已发布的现行标准和文件.新增标准36篇,更换新标准14篇,取消原规范附录十六中序号26标准1篇。
由于新标准的引用而涉及本规范的条文修改也比较多,如高强度螺栓连接,油罐安装,焊接工艺、质量,管道安装,泵类安装,整套启动试运,化学清洗,安全阀调整,蒸汽冲洗等。
由于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本规范补充增加的新条款也较多,其中“3受热面”中增加了“3。
5循环泵”新增条款10条,在“5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中增加了“5.5烟气脱硫装置”新增条款20条,在“7.3磨煤机”中增加了“7。
3.5MPS (ZGM)中速磨煤机”新增分条款10条,并新增附录6个,修改及更新附录4个,取消原附录1个。
本规范业经电力工业部审查、批准,并于1996年1月4日以电技[1996]6号文发布,编号为DL/T5047—95,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SDJ245—88同时废止。
本规范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参加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主编人员:樊九洲陶恒声1 总则 (5)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009.1-92
DL 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94
DL 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GB/T 19001-2008
3.3.1.2.19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国发(1982)22号
3.3.1.2.20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劳人锅(1982)6号
3.3.1.2.21
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
劳锅字(1992)1号
3.3.1.2.22
DL/T 5161.16—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3.3.1.1.39
10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及竣工验收规程
(83)水电基字第4号
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1.1.4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电建(1996)159号
DL/T 5437--2009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2009版)》
3.3.1.2电力建设工程文件及相关规程
编号
名 称
原标准号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5210.3-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检验项目
性质
单位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及测量器具
混凝土浇灌
试块强度
符合DL5011规定
查对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浇灌高度
内侧台板放气孔溢出砂浆为限,外侧高度按设计及实际需要
观察
螺栓孔及台板
内部填充密实
观察
养护
符合DL5011规定
观察
拆模后 检查
混凝土外观
主控
无蜂窝、麻面、孔洞、裂纹
观感质量验收签证
表格编号
1
汽缸隔板洼窝找中心记录
√
2
汽缸内缸纵、横销安装记录
√
3
内缸支撑键安装记录
√
4
内缸中分面水平记录
√
5
内缸中分面间隙记录
√
6
隔板膨胀间隙测量记录
√
7
高、中压喷嘴室检查封闭
√
表4.26.1-6
08
汽缸负荷分配
1
汽缸负荷分配
√
09
通流间隙测量调整
1
通流间隙检查
√
2
最小轴向通流间隙检查
表4.2.13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质量控制点签证、记录、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项目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序号
名称
签证
记录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观感质量验收签证
表格编号
01
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工程
√
表4.26.1-26
01
汽轮发电机安装前基础准备、垫铁(块)配置
√
表
01
汽轮发电机基础准备
1
汽轮发电机基础验收记录
DL/T 5210.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之欧阳文创编

表4.2.13 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质量控制点签证、记录、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项目4.3 汽轮发电机组通用部分汽轮发电机基础准备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前的基础检查准备工作,包括:基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基础承力面凿毛,二次灌浆内挡板安装,地脚螺栓检查。
4.3.1 基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检查验收见表4.3.1。
表4.3.1 基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4.3.2基础承力面凿毛检查验收见表4.3.2。
4.3.3 二次灌浆内挡板安装检查验收见表4.3.3。
4.3.4 地脚螺栓检查验收见表4.3.4。
4.3.5一般垫铁配制检查验收见表4.3.5。
表4.3.5 一般垫铁配制检验项目性质单位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测量器具斜度1/10~1/25测量计算接触面加工粗糙度观察4.3.6 垫铁安装检查验收见表4.3.6。
表4.3.6 垫铁安装检验项目性质单位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测量器具接触面间隙台板与垫铁主控mm0.05塞尺局部塞入宽度、深度均<1/4边长塞尺检查垫铁与垫铁主控mm斜垫铁错开面积≤25%垫铁面积观察垫铁与基础边距mm>10钢直尺测量每叠垫铁总厚度mm80左右钢直尺测量超过三块垫铁的叠比①②主控<20%统计计算埋置垫铁标高符合制造厂要求垫铁水平度偏差mm/m<0.1水平仪测量埋置垫铁位置对螺孔中心的偏差mm<3钢卷尺测量注1:每叠垫铁一般不超过三块,个别特殊情况允许达到五块,其中只允许一对斜垫铁,斜垫铁一对视为两块。
注2:叠比计算公式为:叠比=垫铁总叠数垫铁超过三块的叠数×100 %。
4.3.7混凝土垫块配制检查验收见表4.3.7。
表4.3.7 混凝土垫块配制检验项目性质单位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测量器具基础凿毛位置符合图纸要求与台板核对尺寸模板安装牢固、密封观察模板高度mm80左右钢直尺测量模板内部混凝土面清理无杂物、油漆、污垢观察基础表面浸水时间h≥24观察材料规格与配比制造厂的规定或符合DL5011试块养护强度主控符合图纸要求试验报告垫块养护符合制造厂或DL 5011的规定现场查看垫块与台板接触面积主控>70%涂色法检查垫块与台板接触检查主控mm 0.05塞尺局部塞入宽度、深度均<1/4边长塞尺检查垫块水平度偏差mm/m<0.1水平仪测量4.3.8可调固定器安装检查验收见表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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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3)设备出厂证件、检验试验记录及重大缺陷记录;
(4)设备装配图和部件结构图;
(5)主要零部件材料的材质性能证件;
(6)全部随箱图纸资料。
1.2.3设备装卸和搬运,除应按《热机安装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吊时应按箱上指定的吊装部位绑扎吊索。吊索转折处应加衬垫物,防止损坏设备。
(3)设备应切实垫好,与地面保持一定的高度,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并不得堆叠过高。
(4)地面和货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5)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分别做到防冻、防潮、防震、防尘和不致倾倒等。
(6)对海滨盐雾地区和有腐蚀性的环境,应采取特殊措施,防止设备锈蚀。
(7)精密部件应存放在货架上,或按要求放置在保温库内。特殊钢种的管材、管件和部件,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淆。
1.2设备器材
1.2.1设备安装前的保管应按存放地区的自然情况、气候条件、周围环境和存放时间的长短,参照部颁的SDJ68-84《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和设备技术文件对设备存放的要求,做好保管工作,防止设备变形、变质、腐蚀、损伤和丢失。
1.2.2设备订货时应规定由厂家提供和随设备交付的技术文件,作为施工及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主要文件如下:
电codeoferectionandacceptanceofelectricpower
constructionsectionofsteamturbineset
DL5011-92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工作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2年6月
(1)开箱应使用合适的工具,不得猛烈敲击,以防止损坏设备。对装有精密设备的箱件,更应注意对加工面妥为保护。
(2)设备的转动和滑动部件,在防腐涂料未清理前,不得转动和滑动,检查后仍应进行防腐处理。
(3)装箱设备开箱检查后不能立即安装者,应复箱封闭好;对长时间露天放置的箱件,应加防雨罩。
1.2.7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共同检查。对于设备制造缺陷,应联系制造厂研究处理。由于制造质量问题致使安装质量达不到本篇规范的规定时,应由施工单位、制造单位、建设或使用单位共同协商,另行确定安装质量标准后施工,设备检查和缺陷处理应有记录和签证。
1992年6月23日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表压)为3.4~16.7MPa(35~170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35~550℃的火力发电厂国产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及附属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参数和容量设备,以及参数和容量类似的进口设备可参照使用。
1.1.3汽轮机组安装工程除按本篇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规定(参见附录Q)。
1.1.4本篇所列各项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质量标准为基本要求。不论国产或进口机组施工时,首先应按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及制造厂的正式图纸规定执行,如合同协议及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全面时,按本篇规定执行。
1.2.8设备中用合金钢或特殊材料制造的零部件和紧固件等,都应在施工前进行光谱分析和硬度检验,以鉴定其材质,确认与制造厂图纸和有关标准相符。如发现不符时,应通知制造厂研究处理。
1.2.9施工使用的重要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材质证件,在查核中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优质钢、合金钢、有色合金、高温高压焊接材料、润滑油(脂)、抗燃液和保温材料等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标准,方准使用。
(8)对充氮保护的设备,应定期检查氮气压力及设备密封情况,当压力低于3.5kPa时,应立即补充氮气。
1.2.5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保管规程和汽轮机组设备的特殊保管要求,经常检查设备存放情况,保持设备完好
1.2.6设备到达现场后,应会同有关部门开箱清点,对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完好情况进行外观检查,对于常有缺陷的设备和有怀疑的部套应重点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做到:
(2)搞清设备或箱件的重心位置,对设备上的活动部分应予固定,并防止设备内部积存的液体流动和重心偏移,造成倾倒。
(3)对刚度较差的设备,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1.2.4设备和器材应分区分类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存放区域应有明显的区界和消防通道,并具备可靠的消防设施和有效的照明。
(2)大件设备的存放位置应根据施工顺序和运输条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合理布置,尽量避免二次搬运。
1.1.2汽轮发电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必须以经批准的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设备或变更以上文件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审批手续。有关管道、焊接、保温、油漆、化学水处理设备、化学清洗、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等部分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相应专业篇的规定执行。发电厂土建工程除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按本规范的《建筑工程篇》执行,在本篇中提出有关土建的特殊要求,应按本篇规定执行。有关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应按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1.2.10对于随汽轮机组设备供货的备品、备件应认真清点检查,妥为保管。施工中如需使用,必须具备批准手续。随箱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必须全部交资料室登记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汽轮机机组篇)》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能源基[1992]597号
为适应电力建设汽轮机组安装调试发展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基建工作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3年颁发的SDJ53—8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进行了修订,修改了不适应的条款,补充了引进型300、600MW机组安装等新内容,修定为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标准编号为DL5011—92。现颁发执行,原标准汽机篇SDJ53—83同时作废。请各单位在新规范执行中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随时告知部基建司和中电联基建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