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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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Frontier ·责任编辑:王博文让中海集运集装箱在账面上属溢价购买,该部分集装箱已累计折旧1.41亿美元,账面净值仅为2.41亿美元,购买价较账面净值溢价48.96%。
中兴通讯:再卖子公司股权日前,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将出售持有的下属子公司长飞投资股权,转让预计将为中兴通讯增加投资收益4.5亿至8.5亿元。
中兴通讯表示,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
这已经是中兴通讯近几个月来第二次出售子公司股权。
燃控科技:二股东折价甩卖11月19日晚,燃控科技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减持均价为7.00元,这一价格相比公司当日收盘价折价约13%。
华平股份:获1.4亿元大订单本周二,华平股份终于发布了姗姗来迟的中标公告。
根据中标通知书,此次公司中标“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商)”项目总金额不变,仍为1.4亿元。
由于此次中标金额1.4亿元约占华平股份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4.66%,因此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利欧股份:大幅下调定增价格日前,利欧股份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7.65元/股的价格定向发行557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由于大幅调低了定增价格,以实际控制人王相荣为核心的一些关联股东选择果断出手,拟认购近八成的定增股份,在支持公司发展的同时也低价增持更多的股份。
滨江集团:拟2.07亿收购东方海岸49%股权滨江集团11月21日公告称,公司与杭州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协议书》,公司以2.07亿元收购杭州欣盛持有的东方海岸公司49%的股权。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将增加公司土地权益面积12.6万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13.98万平方米,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首次公开发行原则
“三公”原则
高效原则
经济原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 网上发行 向战略投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 资者配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 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 发行方式 15%的股份 的股份, 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包销部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 30日内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公开发行 权根据市场情况, 权根据市场情况,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 网下配售 超额配售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 ,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 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亿股以上的, 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 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50% 者。
东软载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公告编号:2020-029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1、公司没有“RCS(富媒体通信)”相关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各类通信芯片如:PLC(载波通信芯片)、Sub1G(微功率无线芯片)、Mesh(蓝牙芯片)等主要应用于局域网通信,5G主要应用于广域网通信,二者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国家电网行业政策的变化是导致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变化的重要原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87 号),公司董事会收到问询函后,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一、你公司智能业务板块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公司互动易提及的融合通信技术及其应用场景与近期市场关注的RCS业务和5G业务是否相关。
若是,请详细说明相关技术储备、研发投入以及实现的收入和利润情况;若否,请说明差异并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为基础,开展融合通信技术平台的研发,聚焦能源互联网、智能化这两个战略新兴领域,构建“芯片、软件、模组、终端、系统、信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形成以芯片设计为源头,能源互联网与智能化应用两翼齐飞的产业格局,在完成智能制造的基础上,构建了跨越发展的3+1模式,完成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智能化解决方案根据家庭用能场景、建筑用能节能场景、园区用能节能场景,形成了三大类产品和系统:1、全屋智能类产品和系统:包括智能照明系统、智能遮阳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温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楼宇对讲系统、语音控制系统、智能家电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
东软载波-中国证监会

载波通信技术首先在我国的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上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国网大概有2.8亿只电表,南网大概有8000到1亿只,农网大概1亿只,合计全国近有5亿只电表。每年改造量维持在6000—7000万,公司整体占比大概在35%—40%。经过几年智能电表的改造,目前国网跟农网改造基本完成,南网今年也开始实行改造。2016年国网计划安装智能电表6000多只,国网要求实现系统采集基本全面覆盖。国家在2009年开始做智能电网改造是我们国家电网刘振亚总经理提出来的要建设中国坚强的智能电网。中国坚强智能电网2009年—2011年为试点阶段,2011年—2015年为全面建设期,2016年—2020年要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坚强智能电网实际上实现国网公司区域内电力用户的全采集、全覆盖、全费控。当时就现有第一轮电网改造看,我们的系统仅仅能够满足全覆盖、全采集,还实现不了全费控。所以坚强的智能电网需要以健壮、实时的通信系统为基础。坚强的智能电网现在第一轮的改造已经过去了基本80%,随着第一轮改造逐步完成,第二轮改造现在已经开始了。根据国网新的要求,对于用电信息采集就有了新的需求,包括采集的完整性、可靠性,通信的实时性,包括双向互动等等。这些要求就要求我们在通信技术上能够为国网的采集系统提供更快、更好、更安全,包括双向通信的通信技术。因此,2016年国网面临着一个改革,也就是我们的业务从AMR向AMI过度。AMR是我们原来国网智能电表自动采集系统的简称,AMI是高级计量架构的简称。也就是它要实现一个电表跟电力公司之间自动双向流通的架构。面对国网的变革,业务由AMR到AMI过度,就要求我们的通信标准要一致,要能够做到互联互通。也就要求我们的通信速度要更快,从窄带到宽带,从单模到双模。随着标准的统一,包括互联互通的实现,国网现在智能电网的2.0时代已经到来了。
电科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2011-04-2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4楼 电话:(8621)61059000 传真:(8621)61059100邮政编码: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于2010年9月17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10年12月21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11年1月30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11年3月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2011年3月14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反馈函[2011]024号《关于发审委会议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的函》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特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东软载波:关于被认定为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公告 2011-02-25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公告编号:2011-00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342号),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低于10%的税率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司2010年度所得税率将由原来的15%调整为10%,以后年度所得税率根据当年评定结果而定。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实质重于形式案例分析完整版

实质重于形式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实质重于形式案例分析(2014-04-27 21:21:53)标签:分类:原文地址:作者:实质重于形式案例分析实质重于形式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会计准则委员会(APB)于1970年发布的第四号公告“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中。
APB认为,财务会计应该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论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是否不同于其经济实质。
一些美国会计公报对交易事项的判断,揭示和核算进行制定了特别的标准。
例如:(1)披露合并会计报表而非组成法律实体的个别会计报表;(2)融资租赁;(3)当票据的面值不能合理地反映付出或收到的交易对价的现值时,要反映合理的利率。
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前身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报没有构成美国GAAP的组成部分,但APB在第4号公报中阐明了对实质重于形式的观点:“即使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不同,财务会计强调的是经济实质并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尽管财务会计对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和法律效果都很关注,且更多的惯例是基于法律规定,但当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不同时,通常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
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但有时实质和形式不同。
会计强调实质而非形式,这样以来会计信息才能更好地反映其代表的经济活动。
例1?教学案例读书时老师讲的,企业向银行借款,先借半年,再借半年,再继续借半年……这样下去连续好几年。
嗯,根据借款合同,这得列为短期借款,但由于不断展期,这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列为长期借款才合适。
简析:虽然这钱一直都没还,但在银行账面,由于不停地借新还旧,所以银行的某些指标是非常不错。
虽然这企业的还款能力肯定没表面这么好。
此案中,纸面的短期,美化了指标,粉饰了报表,掩盖了偿债能力,否则企业不会闲得自找麻烦每半年签一次借款合同。
例2多项合同的合并某A公司要买东西,签署了20个合同,都是购买某B公司的资产,这些合同履行后,B公司就没什么了。
东软载波: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公告编号:2020-046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予以调整,回购价格由10.22元/股调整为10.02元/股。
具体内容如下: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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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中证网,网址;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和本公司网站(),并置备于本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5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2月10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发行人联系电话(0532)8367 6959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10)8468 3900
发行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