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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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的若干思考

对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的若干思考
对新会计准 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 审计 的若干思考
金 帆
( 丽水 市公 路 管理 局 浙 江 ・丽水

3 2 3 0 0 0 )
要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 实施 ,极大地增强 了公路 单位会计 审计的工作效率。公路管理 单位在管理过程 中应 结合会计 审计的工
作特点 ,认真细致分析 实际存在的 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 予以解决 ,保障会计核算的 高效率。文章指 出了新会计准则下我 国公路 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中存在 的问题 ,并提 出
关键词 :公路管理单位 ;会计 审计 ;问题 ;策略
我 国社 会 的快 速 发 展 , 进 一 步 推 动 了公 路 事业 的前 行 步 伐 , 会计 审计 现 已 成 为 其经 营 管 理 中 的核 心 部 分 。 因此 , 对 于现 代 公路 管理单位而言 , 应严格遵循新会计准则, 提i 苗会计信息质量
及其 管理 效率 , 增强 自身社会影响力, 有序稳定发展。 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中存在 的问题


( 一) 缺 乏 专 业 的 工 作 人 员 公路管理单位要想顺利全面 开展各项工作 , 一套完善高效 的 技 术手 段 至 关 重 要 , 但 是 纵 观 我 国 各 公路 管 理 单 位 , 尚未 创 设 个 氛 围 好 的 会 计 审 计 环 境 。从事 会 计 工 作 的 人 员 工 作 中 依 旧 通过账面资料 防弊纠错 , 运用 的技术手段不仅十分的单一, 而且 还较滞后,这对会计审计 工作效率 的增强带来 了极大的负而影 响。国内大部分公路管理单位 的会计审计工作均 由会计工作者 担任 , 这 些 人 员 从 未 参与 过 专 业 的 审计 培 训 , 对 审 计 方 面 的 理 论 知识也知之甚少, 实践经验不足, 业务知识停滞不前 。 以上种种 问题的存在都将 阻碍 公路管理单位 会计 审计 要求的全面实现 , 导致公路管理单位 内部工作无法 正常进行 。 ( 二) 会 计 审 计 缺 乏 独立 性 公路管理单位 要想 保证会计 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 就必须 提高管理者与各部 门及 岗位对会计审计的支持力度 。 但 是当前 , 有的公路管理单位对 会计审计工作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 而且, 其 审 计 部 门也 没有 实施 独 立 编 制 , 导 致一 些 审 计 混 杂 在 财 务、 监察工作 中, 未凸显出审计 的独立性, 阻碍 了监督和 内控作 用发挥。 ( 三) 忽 视 会 计 审 计 的 重 要性 当前, 部 分 公 路 管理 单位 缺 乏 先 进 的会 计 制 度 观念 , 尤 其 是 有 关 人 员 未重 视 起 会 计 审 计 工作 的重 要 性 , 相 关 知 识匮 乏 , 这 将 直接阻碍会计审计工作前行 步伐 。实践过程中 , 单位主要实施 事后审计 、 事后核算、 事后调查, 存在严重 的观念滞 后性 , 大大削 弱了单位 的内部控制意识, 忽视了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 难以实 现预期的会计审计效率。 二、 完善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的具体策略 ( 一) 培 养 专 业 的 审 计 工 作 队伍 ①单位应建立 完善 的学习制度 , 加强会计业务学习, 促使会 计 审 计 工 作者 全 面 掌握 新 会 计 制度 和 先 进 计算 机 技 术 等 环 节 的 知识,不断增强其业务能力。②综合理论与实践。相关人员实 现 预 期任 务 目标 后 , 应善 于 总 结 经 验 和教 训 , 为接 下 来 的 任 务 目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郭建生1,冯相杰2(1.河北省廊坊市公路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2.河北省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在配合审计署对我国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收费公路建设和运营的稳定发展,对整个公路行业的发展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带来隐患,并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试从“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的由来着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一)掩盖了部分项目还贷能力恶化的真相我国收费公路运营效益参差不齐,大部分高速和一级收费公路运营效益较好,运营效益较差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等级低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中。

一般表现为:一是年收费收入少,有些甚至出现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

二是还贷资金比例较小,少数收费站点若干年后的还贷余额与当初的贷款金额相当。

三是运营成本高,非生产性开支较大,甚至入不敷出,存在收费养人现象。

在全国各省市收费公路中,大都存在还贷能力低下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由于实行“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无还贷能力的项目未能显现。

(二)变相延长高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违背法规政策规定。

在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指导下,江苏省扬州市一直实行“一路一收费”的核算管理模式。

由于种种因素,普通收费公路出现了贷款额巨大、收费额下降、收不抵息、收贷失衡的状况。

为解决困境,东部某省试行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管理模式,成立收费公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管理,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偿还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贷款和有偿投资及新增收费项目投资债务等(摘自2005年12月21日新华网—地方联播)。

其结果是转移亏损项目债务,变相延长了有运营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

2004年9月,国务院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一、公路资产的相关论述(一)公路资产的概述公路资产的含义是借助建设而得到的公路基础设施资产,对于经济总资产的组成起到重要作用。

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按照相应的法律把公路资产归为公路部门和交通部门之中,主要包括含有公路桥梁、隧道和道口以及服务区等内容的国道和省道以及县乡道路等四级以上的道路。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把公路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比较发现其拥有地域分布广和公益性强以及资产规模大,还有资产造价较高和会计确认主体为公路管理部门等特征[1]。

(二)公路资产的核算现状众所周知,新疆的公路与内地省份相比拥有里程超长和价值巨大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公路资产成为高价值的设施,但是这个内容并没有纳入政府的会计核算体系之中导致公路资产管理效果处于不理想的状态。

同时新疆地区的公路存在收费较晚和经营性公路缺失的问题,而且无论是收费公路还是不收费公路都是属于自治区公路局和下属公路局的。

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公路工程在建设完成并且投入使用之后由公路局进行管理和养护,并且结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公路工程的配套的房建与设备等内容,为公路与桥梁以及隧道等实施食物管理的方式,忽视非价值管理方式的应用。

另外公路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的。

但是因为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导致公共基础设备的管理并不能体现在政府部门的综合财务报告之中,进而影响政府评价财政资金的绩效效果,阻碍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最终影响城市的稳定且合理地发展。

二、公路资产入账的工作内容(一)入账的基础条件在对公路资产进行入账的时候要明确入账的基础和前提,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财建〔2016〕503号)也就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简称。

其中的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要第一时间开展资金清算与资产交付手续,以工程项目竣工时的财务决算批复意见为基础开展产权登记和资产入账与调账等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作。

另外也要结合(财办建〔2018〕2号)的要求保障批复确认项目之中的资产总表和资产明细表等使用的合理性。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 年代末以来快速发展。

至2020年末,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16.9万公里。

高速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项目竣工决算却普遍存在进度滞后、编制质量较低等情况,严重影响了项目的竣工验收。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综合反映了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是作为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是考核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确定交付路产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也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竣工决算工作不做好,将造成工程无法验收、资产无法交付,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投资效益无法形成。

本文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对改进竣工决算工作进行了思考和分析。

一、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竣工决算报告编报严重滞后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在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规定,公路项目验收包括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结束后需申请竣工验收。

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仅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基本达不到6个月内编报的要求,甚至在交工验收后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寥寥无几,进度严重滞后。

(二)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较差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普遍较差。

主要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一是竣工决算工程部分与财务部分数据不统一;二是忽视财务数据的填报,部分财务关键数据按工程数据倒轧得到,没有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三是各报表之间勾稽关系错误,相互之间数据不对应;四是将部分不在概算范围内或建设期内的费用放入决算;五是项目各费用组成存在明显的重复或缺失;六是高估尾工工程、预留费用等后续发生费用。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5篇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5篇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5篇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衍生的专门性活动, 出于对于特定类别的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以及企业价值进行价值评估的需要,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1首先, 很荣幸这学期能够跨专业选到潘老师的资产评估学课程。

我是一名来自金信实验班的学生, 由于想要修双学位所以跨专业选了几门和本专业没有太大相关性的课程, 在最初跨专业选课时大家都有很大的盲目性, 第一周去听下觉得哪个好就选哪个。

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资产评估这门课程, 我来听的第一堂课就被老师深入浅出的教学方式以及老师丰富的理论实践所吸引, 果断选上这门课还向室友做了推荐共同来学习本门课程。

(有一位以前的同学还因为没有选课名额旁听了一个学期的资产评估学)在这门课程中, 自己确实学习到了很多的概念知识, 我掌握了资产评估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 了解了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以及企业价值等评估的流程和相关方面的知识。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 我觉得资产评估学这门课程是一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 没有充足的理论知识无法做好评估, 而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光有理论知识也不能很好的对一个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价。

课堂上, 老师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现实的甚至贴近生活的案例, 这就为我们学习这们门课程提供了充足的资料,关于老师的授课方式方面我非常喜欢, 潘老师给我们的知识并不会像某些老师那样一味的灌输知识, 好像这个东西就必须是这样, 不这样就是错的感觉, 老师很注重同学们自己的思考, 在教授基本知识的同时, 给大家展示事实案例, 引导大家对产生的问题的思索, 然后再进行点拨。

这种方式真的很好, 我觉得所谓大学生, 不该像高中那样应试教育仅仅为了一个分数而学习, 分数限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 也限制了老师的一些讲课方式。

我一直觉得, 大学应该是一个学习思想的过程。

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及方法

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及方法

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及方法刘 训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规模的迅速扩大,粗放式的财务管理已经很难与当前高标准、严要求的审计标准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显得愈来愈重要。

自财建〔2016〕50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出台后,各审计单位严格按照此标准,导致审计问题频频,所以如何通过审计思维指导财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基于此展开了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竣工决算审计;方法;高速公路引言在工程项目全过程中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能够综合反映基础项目建设的财务情况、施工成效,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准确地核定各种资产,这是组成竣工验收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或国家做好报账、转销建设基本拨款的重要文件。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关于预算文件的编制需要结合所规定的决算形式,具体编制工作应该由施工企业负责,然后及时向业主报告,在业主委托下认真咨询造价机构或对结果进行自行审核。

一、审核高速公路竣工结算财务报表在报表审核工作中,要重视细化报表内容。

从宏观层次来分析,财务报表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组合而成。

其中,资产负债表属于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它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为依据,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个项目予以适当排列编制而成的。

从整体结构来分析,资产负债表属于一种平衡表,主要分为“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两部分,资产是反映企业拥有的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些资源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反映企业资金的存在形式,主要企业的各类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利,一般按变现能力的先后顺序排列。

利润表属于一种动态财务报表,它能够直接考察企业经营规模和收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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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作者:周民截至2009年9月,高速公路板块共有19家上市公司,按上市的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湖南投资、S延边路、东莞控股、重庆路桥、海南高速、粤高速、现代投资、东北高速、华北高速、赣粤高速、五洲交通、宁沪高速、福建高速、深高速、山东高速、皖通高速、中原高速、楚天高速、成渝高速。

通过比较,这19家公司在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政策和操作实务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以下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分析,并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方法,对公路资产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关于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有8家公司是将公路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子目一般叫做“公路及构筑物”或直接叫做“××公路”;有5家公司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子目一般叫做“收费特许经营权”或“综合补偿受益权”;还有6家公司既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路产(或桥梁)又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收费特许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设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路资产无论是国家投资建设还是企业投资建设,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从这一点来说,公路资产的性质与其他特许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性质是一致的,应属于无形资产的核算范畴。

现阶段国家对高速公路的投资管理模式通常有BOT、BT及其衍生形式。

BOT 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称作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是指项目所在地政府(合同授予方)授予一家企业特许权利——由其组成项目公司,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的缩写,也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看,大多采用的是BOT模式。

对于BOT模式下公路资产的核算,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解释2号)作出了专门规定,该解释明确了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而应作为项目公司的金融资产(指向合同授予方——即当地政府收取费用的情况)或无形资产(指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情况)核算。

至此,关于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已有定论,即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上述19家上市公司除重庆路桥的部分资产是向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因此应确认为金融资产(该公司已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外,其他公司均是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因此均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已经披露的19家上市公司2008年报中,已按解释2号规定将公路资产由固定资产调入无形资产核算的有7家,分别是海南高速、宁沪高速、深高速、皖通高速、成渝高速、山东高速和重庆路桥,其他12家公司均未作出调整。

在12家未作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公司当中,有8家公司将公路资产全部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另有4家公司(湖南投资、S延边路、粤高速和现代投资)既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公路及构筑物,又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特许经营权,但未就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划分标准在会计政策中予以明确。

预计2009年年报这12家未作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上市公司都要依据解释2号作出调整。

二、关于公路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系采用车流量法(工作量法中的一种)计提折旧或摊销,包括福建高速、赣粤高速、宁沪高速、深高速、粤高速、楚天高速、中原高速、五洲交通、东莞控股、成渝高速和东北高速;另有8家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包括湖南投资、S延边路、重庆路桥、海南高速、现代投资、华北高速、山东高速和皖通高速。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关于公路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无论是采用车流量法还是直线法(即年限平均法),都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从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来看,车流量法应当是首选的摊销方法),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主进行选择。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两种折旧或摊销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直线法的优点是简便、明晰,可操作性强,核算成本低,但由于公路资产在不同的使用期间提供的经济利益是不同的,公路建成初期车流量与通行费收入一般较低,之后呈上升趋势,直至达到饱和状态。

如果对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平均摊销这一直线与通行费收入的增长波动的曲线不同步、不配比,从而不能充分体现无形资产准则“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要求”这一规定。

因此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道路承载不足,路产的自然损耗较大,各期间公路收费波动不大的公路企业。

车流量法的基本操作思路是:先计算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车流量的比值得出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再用年度实际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相乘得到年折旧或摊销额。

与直线法相比,车流量法的优点是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金额能够与企业的通行费收入的变化趋势相匹配,考虑了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与资产消耗的结合,缺点是主观判断因素较多,人为操控的可能性较大,增加了折旧或摊销金额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对未来预测过于乐观的情况下,实际车流量大大低于预计车流量,折旧或摊销就会少计,从而会出现收费特许经营权已到期而折旧或摊销尚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摊完的情况。

为了弥补这一方法的不足,多数实行车流量法的公路企业(如福建高速、中原高速、五洲交通、楚天高速、宁沪高速、东莞控股、深高速等)定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车流量进行复核,在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时,委托专业的交通研究机构对收费公路未来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然后根据重新预测的总车流量调整以后年度的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额。

但即使这样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频繁聘请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必然要支付咨询费用,加大了核算成本,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二是被聘请的流量预测机构同样存在专业胜任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关于公路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方法公路资产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还是无形资产核算,其后续支出都必然包括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支出和日常维护的中小修理支出。

无形资产准则关于后续计量仅仅规定了摊销的处理,对于后续支出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方法,但解释2号对于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公路资产的后续支出中属于大修理方面的支出进行了明确:“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我们认为,除解释2号的规定外,对高速公路公司公路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可参照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准则关于后续支出有如下规定:“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公路资产,其后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相当于一个新的BOT项目,按照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拆除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对于该后续支出的摊销期限,应该并入原资产成本在特许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如果是由于更新改造的原因政府延长了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也应按同一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将包括原帐面价值和更新改造支出在内的所有资产成本在特许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后续发生的日常中小修理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费用化的后续支出,行业中的通行做法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营业费用。

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对于公路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和中小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基本不存在差异。

后续支出中比较特别的是大修理支出,公路资产的大修理间隔期一般是在10到15年之间,目前上市公司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是按照解释2号的规定做预计负债处理,同时计入各年度的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上市公司有深高速和皖通高速,其共同处理方式是每一会计年度按照经营期间需要进行的主要养护及路面重铺作业的次数及各作业预期发生的开支及设定的贴现率确定预计负债——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这种做法能够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避免出现高速公路到了大修年龄由于企业超额利润分配而导致资金储备不足的问题。

二是依据固定资产准则中有关后续支出的相关规定将大修理支出资本化计入相关公路资产的成本,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有粤高速和赣粤高速等,其中粤高速将公路大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并在工程完工后增加其对应的固定资产成本,赣粤高速将公路大修在固定资产中单独作为一类进行核算,并单独计提折旧。

对于该后续支出的摊销期限,按照其受益期间应该是在两次大修理的间隔期间进行,因为如果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会出现在第二次大修开始的时候,第一次大修的支出还未摊销完毕的情况,造成不同次的大修理支出的摊销期限不同。

采用这一处理方式时,如果取得收费特许经营权时对应的是新的公路资产,第一次大修理发生的时间应当是在取得收费特许经营权的10到15年之后,这样会造成第一个大修间隔期间实现利润较高并有可能形成利润超分,而最后一次大修由于临近特许经营权的到期日从而使最后一次大修的摊销期限很短并有可能导致大修理资金储备不足。

三是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目前上市公司中很少采用这种处理方式。

这种处理方式虽然符合原《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由于公路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动辄几亿元甚至是十几亿元,采用这种处理方式会造成公路企业经营业绩的大起大落,在大修理间隔期间实现利润较高并有可能形成利润超分,在大修理发生的年度又会形成巨额亏损,有时需要几个会计年度才能弥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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