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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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和乙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到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内容详见附件一)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2条分包工程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总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元;税金:元;合计总价款: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人民币)。

合同总大写:。

注:1、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包括施工清单的全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足额满足抵扣甲方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抵扣的税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足以抵扣,甲方开票所支付的税金,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否则导致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付款。

2、与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

分包合同价款为完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外)、机械费(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小型机具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绿化反季节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整改费、垃圾清理和消纳、施工人员食宿交通和生活水电费、甲供材料的现场二次搬运、所有材料的装卸费、场内倒运费用及看护费用及应支付的保险(不仅限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一切费用;合同中无价格约定的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2.2付款方式:

2.2.1 预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2.2.2 中期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3 竣工结算: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4 质保金: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5乙方进场后至施工结束,食宿乙方自理,并严格约束工人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各项指令,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2.3其他:

(1)工程付款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等额正式发票.备注:乙方在领取物资款项时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如乙方不遵照的正规财务制度进行费用结算的,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所有甲方对乙方的付款,均以业主向甲方付款为准。即同批款项,甲方获得业主付款后,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业主未支付当批款项时,乙方不得强行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款项。

(3)如果在40天内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停止分包工作,并必须按双方原确定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本合同施工内容交由他人施工。

第3条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3.1.1根据总包合同要求由甲方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各种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临时用电电源、施工用水管线接入点等。3.1.2按照图纸会审纪要及本工程特性,向乙方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3.1.3随时为乙方提供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1.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施工单位和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乙双方已确认的工程单价进行修改,或因以上原因而造成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的经济损失。乙方在审图和施工过程中发现技术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上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相

对建设方而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甲方的期得利益、甲方因损失追偿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等。

3.2.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符合甲方总进度计划安排。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3.2.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后附负责本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施工中发现不称职者需按甲方要求更换。

3.2.4乙方有对甲方负责并运至现场的材料有看管的义务,发生损坏或者丢失应作相应的赔偿,乙方有义务在施工中节约水电、材料,由于施工不当或者故意损坏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未按图纸设计和质量规范要求引起的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自行承担。3.2.6乙方应允许甲方、发包方(业主方)、监理方等相关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3.2.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成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向建设方完成验收移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可另行约定。

3.2.8已竣工工程在交付使用的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责任。

3.2.9负责安全全面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事故,及时按相关规定全面负责组织救护、上报、处理和善后,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损失;因乙方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甲方项目部检查发现安全重大隐患等问题,按照项目部的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至符合要求。并无条件接受业主方、项目部的相关处罚。

3.2.10严格遵守并执行业主、甲方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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